别执法了,执法不能用暴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00:17


看看当地政府遇到暴力抗法时的态度。别说什么妨碍执行公务了。

看看当地政府遇到暴力抗法时的态度。别说什么妨碍执行公务了。
这种标题这种内容啥东西都没整明白就发些所谓的情绪,笑话。
回去继续看新闻看明白再来掰掰
友情提示 联防队员。这名词你给解释一下啥执法
这是政府部门组织的拆违执法。是正常的执法行动。不正常的是,遇到暴力阻止执法时,这个政府领导选择了退让,不允许用暴力。以后执法遇到阻止时,是不是都要退让呢?谁谁让执法打折扣的?
实话实说,那几个联防过度了,

在开始录的时候,你可以说是制止,后来,那就纯属在撒气了。

对付些娘们,没必要那么个下手法。

首先,违建是违法的,强制拆除无错
其次,民众为了自己的私利阻碍强拆是违法行为
第三,用联防队员去执行本应该是公安、武警的职责这显然是当地政府的不当
最后,视频中几个联防队员的行为我认为是违法的,没人给他们这样暴打群众的权力,如果是公安执行镇暴行动,对付暴力抵抗的暴乱分子,警棍、喷雾剂、水枪都是法律允许的范围,但是联防队员显然没有这个权力,更何况几个妇女已经放弃了反抗!

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镇压暴力犯罪没有错,但是对一个手无寸铁的未成年孩子下重手,对已经倒在地上不反抗的中老年妇女下重手。这段视频传到国外是什么影响你知道吗???那个联防队员应该被起诉。
联防根本没有任何执法权,当然这次是不是甩锅,更不好说
公安部反复强调,拆迁不能动用警力。所以拆房子一般不用公安。政府本身的职能部门是有执法权的,城管,城建,土地部门都有执法权。
wuxiangming 发表于 2016-5-1 23:28
公安部反复强调,拆迁不能动用警力。所以拆房子一般不用公安。政府本身的职能部门是有执法权的,城管,城建 ...
执法可以殴打未成年人?执法可以在老太太放弃暴力抵抗以后继续殴打?


l楼主没看过完整视频吧?一群武装人员手持警棍,死命殴打坐在地上、无任何反抗行为的女人,反复殴打,这是执法吗?这是犯罪!

l楼主没看过完整视频吧?一群武装人员手持警棍,死命殴打坐在地上、无任何反抗行为的女人,反复殴打,这是执法吗?这是犯罪!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暴力阻碍执法在前,遇到更强悍的执法时就喊冤了。好像挺无辜的。
几分钟前欺负执法人员少,扔石块真起劲啊!几分钟后增援力量来了,立马变成受冤群众了。
用警棍暴打手无寸铁的妇孺也叫执法?别侮辱执法这个词了
用警棍暴打手无寸铁的妇孺也叫执法?别侮辱执法这个词了
但凡有暴力抗拒执法的人员,不管是妇女还是儿童,一视同仁的。除了不能用武器之外,都是允许的。请你解释强行驱散用什么手段?
执个毛法
青壮劳力拿烟花喷他们的时候不敢冲上去抓人
人跑散了又去打妇女小孩
一群乌合之众
联防队员什么时候有执法权力了?
不知道国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楼主的是典型的是非不分。
第一:联防队员不具有执法资格,联防队员参加这样的拆迁行动本身就是违法的;
第二:联防队员没有使用暴力的权力,国家暴力机关不包括联防队;
第三:即使是具有执法资格的暴力机关,也没有任何权力和理由殴打已经放弃抵抗的妇女和儿童;
第四:即使是具有执法资格的暴力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暴力,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因为是法律赋予了他使用暴力的权力。
第五:维护法律的权威,保护公民的合法人身权益,是执法机关的职责,是执法机关合法使用暴力的目的。执法机关违反法律,滥用暴力,侵害公民合法人身权益,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六:面对暴力抗法,具有执法资格的暴力机关当然可以使用暴力加以制止,但在制止之后,暴力抗法者已经放弃抵抗并被控制的情况下,再使用暴力进行殴打,当然是违法。对暴力抗法者的惩戒,可以行政拘留、可以提起公诉,但殴打暴力执法者是典型的执行私法,不是执行法律。
但凡有暴力抗拒执法的人员,不管是妇女还是儿童,一视同仁的。除了不能用武器之外,都是允许的。请你解释 ...
我看视频,妇女小孩都在被动挨打,怎么暴力抗法了?你这理论最好是给当年的日本鬼子洗地
楼主的是典型的是非不分。
第一:联防队员不具有执法资格,联防队员参加这样的拆迁行动本身就是违法的;
...
说的很对,赞一个
下一次领导拆迁时喊公安警察冲在一线,看看谁还在为这些扔砖头石块的妇女儿童喊冤。
我看视频,妇女小孩都在被动挨打,怎么暴力抗法了?你这理论最好是给当年的日本鬼子洗地

他们领导都说没有打错人,是不能以暴制暴。听明白了没有?没有打错人,为啥说是没有打错人?因为在增援力量到来之前,这些后来挨打的人一直都在扔石头砖块,即使是增援力量到来未动手前,还在继续扔砖块石头。

elaidi 发表于 2016-5-2 09:34
楼主的是典型的是非不分。
第一:联防队员不具有执法资格,联防队员参加这样的拆迁行动本身就是违法的;
...


你真是说笑话,这些弱势群体在增援力量刚来时还在扔石头砖块,等增援力量一走继续扔石头砖块。不剥夺他们继续违法的能力,是不是要继续等砖块和石头?你一转身就给你板砖,等你回头就说是放弃抵抗。再等回头再给你板砖……看看你能挨几次板砖。
elaidi 发表于 2016-5-2 09:34
楼主的是典型的是非不分。
第一:联防队员不具有执法资格,联防队员参加这样的拆迁行动本身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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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说笑话,这些弱势群体在增援力量刚来时还在扔石头砖块,等增援力量一走继续扔石头砖块。不剥夺他们继续违法的能力,是不是要继续等砖块和石头?你一转身就给你板砖,等你回头就说是放弃抵抗。再等回头再给你板砖……看看你能挨几次板砖。


哪怕是警察来,这样做也是必须的。这叫做强制驱散。就是使用警棍催泪器等警械打击违法人员,迫使其放弃违法行为(非法聚集)。
别和我说拘留,这些老人儿童法律是不允许拘留的,让他们放弃抵抗的只有用警械。
你别扯没用的,下次遇到这种情况,看你怎么保障执法进行下去并以儆效尤。让后面违建者不敢再学他们。

哪怕是警察来,这样做也是必须的。这叫做强制驱散。就是使用警棍催泪器等警械打击违法人员,迫使其放弃违法行为(非法聚集)。
别和我说拘留,这些老人儿童法律是不允许拘留的,让他们放弃抵抗的只有用警械。
你别扯没用的,下次遇到这种情况,看你怎么保障执法进行下去并以儆效尤。让后面违建者不敢再学他们。
哪怕是警察来,这样做也是必须的。这叫做强制驱散。就是使用警棍催泪器等警械打击违法人员,迫使其放弃违法 ...
对,既然老人孩子不许拘留,就往死里打,再升一步,鬼子屠城的理由马上就正当了
楼主的是典型的是非不分。
第一:联防队员不具有执法资格,联防队员参加这样的拆迁行动本身就是违法的;
...
这个道理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很清楚
wuxiangming 发表于 2016-5-2 10:06
他们领导都说没有打错人,是不能以暴制暴。听明白了没有?没有打错人,为啥说是没有打错人?因为在增援 ...
别洗地了,你就是打人的联防队员吧?哈哈

dizangli1 发表于 2016-5-2 10:57
对,既然老人孩子不许拘留,就往死里打,再升一步,鬼子屠城的理由马上就正当了


不用往死里打,只要剥夺他们违法的能力即可,这是执法的限度。从这次现实来看,确实做到了剥夺了违法者在短时间内继续违法的能力,这些违法者在执法期间没有能力继续违法了,同时也震慑了其它的违法者,让他们畏惧执法行动,不敢有阻碍执法的行为,有效保障了后续执法顺利的开展,这是目的。
dizangli1 发表于 2016-5-2 10:57
对,既然老人孩子不许拘留,就往死里打,再升一步,鬼子屠城的理由马上就正当了


不用往死里打,只要剥夺他们违法的能力即可,这是执法的限度。从这次现实来看,确实做到了剥夺了违法者在短时间内继续违法的能力,这些违法者在执法期间没有能力继续违法了,同时也震慑了其它的违法者,让他们畏惧执法行动,不敢有阻碍执法的行为,有效保障了后续执法顺利的开展,这是目的。
别洗地了,你就是打人的联防队员吧?哈哈
洗啥地?我就问你打错人了没有?有被冤枉打错人的吗?
这个道理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很清楚
哎呀,联防队员参加是非法的,那警察参加拆迁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谁来承担驱散违法者并剥夺违法者违法能力的行为?谁来做这事?如果你是在场指挥,你指令谁谁来做?
公安部反复强调,拆迁不能动用警力。所以拆房子一般不用公安。政府本身的职能部门是有执法权的,城管,城建 ...
拆迁不能用警力这话没错。拆迁时城管、土地、规划等职能部门先上啊,遇到阻挠就可以向公安求援了。公安此时出手是为了保证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不是违纪介入拆迁事务。
dinghl1 发表于 2016-5-2 11:09
别洗地了,你就是打人的联防队员吧?哈哈
区长已经被省委、市委撤职
wuxiangming 发表于 2016-5-2 10:09
你真是说笑话,这些弱势群体在增援力量刚来时还在扔石头砖块,等增援力量一走继续扔石头砖块。不剥夺他 ...



一、“剥夺他们继续违法的能力”,这句话很有意思,那条法律规定有这样的表述?那条法律赋予了联防队员”剥夺“他人“能力”的权力?什么叫“继续违法的能力”?怎么样的“剥夺”?打死了是不是“剥夺他们继续违法的能力”?打残了是不是“剥夺他们继续违法的能力”?

二、联防队员哪里来的权力“剥夺”别人的能力?联防队员本身就在违法执行拆迁,联防队员本身就在违法使用暴力,他又有什么资格去“剥夺”别人违法的“能力?

三、“你一转身就给你板砖,等你回头就说是放弃抵抗。再等回头再给你板砖”,你说的这种情况在被打的这些妇女和孩子身上是否存在,我不和你争辩。就算你说的这种情况存在,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联防队员本身在违法而不是执法,就是因为联防队员根本不具备执法的资格,就是因为联防队员没有合法的制止暴力手段。如果是公安机关,面对此种情况,完全可以用手铐、警绳等警械将其约束,怎么可能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

四、本身这件事情中,没有公安部门出现,但涉及群体性事件,就不得不提到公安部门。如果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事件,该如何处理?
1、公安部有明文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但是,如果发生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公安部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介入。
2、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事件有着严格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有以下几项规定:
第三条“公安民警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使用较轻处置措施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尽量避免使用较重处置措施。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可能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一条“公安民警采取处置措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后,对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将其约束,并及时收缴其所持凶器。”
第二十四条“公安民警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攻击尚未危及他人或者公安民警生命安全的,公安民警使用警棍时尽量避免攻击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

五、从上面几条规定,可以看出,即使是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也是有着严格规定的,绝对不能滥用暴力。而联防队员作为一个没有执法权的个体,暴力殴打毫无抵抗能力的妇女儿童,不是什么执法问题,更不是什么执法过度问题,他就是在违法,就是在实施犯罪。

六、你的标题“别执法了,执法不能用暴力”,我觉得还是改了吧,请不要侮辱“执法”这两个字。
连“法”是什么都不知道,连“法”是要谁执行都不知道,连“法”是怎么规定该怎么“执法”都不知道,把典型的“违法”说成“执法”,又有何资格说什么“执法”?


编辑掉。。。。。。。

编辑掉。。。。。。。
这件事错的是当地政府管理层
  l楼主被批的体无完肤
区长已经被省委、市委撤职
撤职是应该的,执法不能用暴力,不能以暴制暴,说出这话就是该撤职。
wuxiangming 发表于 2016-5-2 12:46
撤职是应该的,执法不能用暴力,不能以暴制暴,说出这话就是该撤职。
被拘的7个人很牛逼,抓捕他们时还打伤几个警察。
一、“剥夺他们继续违法的能力”,这句话很有意思,那条法律规定有这样的表述?那条法律赋予了联防 ...
还给这些妇女儿童上手铐捆绑约束??你看你这话说得真有水平。给这些老人妇女儿童上手铐约束???在这个过程中要是造成伤亡,你看你们局长会不会免职。没错,这些妇女老人就是朝你扔砖头,你能把他们咋的?你又权关押吗?还不是乖乖的吃好喝好伺候好,到时百分百放人。这个过程中发生意外,完全由公安机关来承担。
不说别的,你老是拿联防队员身份来说事,现在换上警察,让警察去处理,看看警察能做什么?能不能比联防队员做得更好?我等着看你给这些老人孩子上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