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改如何定义台湾的“民国政府”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8:05:51
我们在和台湾人交谈的时候总会碰到一些问题。
就是我们认为民国已经亡了。
但是他们认为,老公有没打到台湾消灭国民党,所以民国并没有亡。
而我们大陆方面对台湾总是称之为台湾方面,台湾当局。
从未正式称之为“民国政府”“中华民国”,一直有对其存在的认识模糊。
所以我们到底是这么定义“他们”的?我们在和台湾人交谈的时候总会碰到一些问题。
就是我们认为民国已经亡了。
但是他们认为,老公有没打到台湾消灭国民党,所以民国并没有亡。
而我们大陆方面对台湾总是称之为台湾方面,台湾当局。
从未正式称之为“民国政府”“中华民国”,一直有对其存在的认识模糊。
所以我们到底是这么定义“他们”的?
已死,烧纸
已死,烧纸。
PS:地方性政权
地方割据政权
地方割据政权
毛线,顶多就是光头党残余势力,毛的政权!
毛线,顶多就是光头党残余势力,毛的政权!
石田狗牙党政权自狗牙党家台湾之后已死
地方非法“武装”政府
民国在大陆确实亡了。
内战还没有结束,那就是地方反政府武装,必须用武力收复
地方割据武装,这种东西中国历史上多的是,将来是统是独,大家各凭本事呗。
一、伪政权说。
类似汪伪政权。这个状态最像。充当外国代理人,出卖自己国土。虽然他们还称自己是正统,但实际上已经不具备任何效力。
二、处于即将消亡状态的过程中说。
依据是两岸从未有任何和平协议,理论上内战仍未结束。
三、反叛说。
所谓的中华民国政权没有任何资格传递所谓任何权力。民进党的接棒,不具任何法律效益。因此这个说法下,对方地位最低。
四、割据政权说。
类似历史上各种苟延残喘。但这个说法地位最高。承认了历史上曾经的统治具有一定合法性。
五、地方政权说。
认可对方的行政行使权,但不承认对方的所有权和外交权。当作具有高度自治的地方省份对待。
六、不法侵占者说。
当做一群外国人窃据中国领土。对其政权和承认其政权存在的所有“国民”,视作侵略者。其对台湾岛的所有行为,视作对我国土的不法侵害。   


个人认为台湾正积极向最后一种说法转变。为了适应这种现实。我们的做法和对台湾的看法,也不能停留在小学课本上对台湾的认知。应该与时俱进,清晰的看到,台湾人正在把自己变成外国人, 合法的行政管辖权,正在演变成侵略。他们正从同胞,退化成一群入侵者。
中华民国1928年就亡了
彻底肢解国民党这个前朝余孽,民进党任务很重啊,呵呵。
在外国势力支持下割据一方的叛离政权。
反政府武装。
从国际法和国际一般认识来说,中华民国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就像中国历史上的隋唐元明清一样。

类似于北元,南明,伪满
硬较真儿,也算个小朝廷吧,爱喊大元或大明  大清的 也可以畅享一下怀旧,比影视基地强多了


如何定义“他们”?其实一直都是模糊处理的。。。

小民就不需要弄得太明白了,也弄不明白的,其实明不明白都无所谓。。。

如何定义“他们”?其实一直都是模糊处理的。。。

小民就不需要弄得太明白了,也弄不明白的,其实明不明白都无所谓。。。
嘴炮归嘴炮,梧桐是王道。
后民政权。
龙旗下 发表于 2016-4-11 21:04
类似于北元,南明,伪满
硬较真儿,也算个小朝廷吧,爱喊大元或大明  大清的 也可以畅享一下怀旧,比影 ...
比伪满还是强些的,汉人不是四等人,吃大米也不算经济犯。。
木木木木在台湾啊。哈哈。信封上我的老乡就是这么写的中华民国台湾省高雄xx地区。其实中央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