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不同流派的特点与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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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习时报 2016.03.23


伊斯兰教不同流派的特点与诉求


作者:高尚涛


伊斯兰教流派纷呈,各流派内部又分为不同派别。其各个流派究竟如何划分?不同流派有怎样的特点和诉求?派别之间的相互关系怎么样?教派冲突根源在哪里?


伊斯兰教流派纷呈,但总体上看,可以分为政治流派、教法学派、教义学派三种不同性质的派别。政治流派是根据穆斯林所追随的领袖人物来划分的。教法学派则根据穆斯林对伊斯兰律法(即沙里亚,主要是《古兰经》和圣训规定的行为准则)的原则条款的不同态度划分。而教义学派是根据穆斯林对《古兰经》和圣训的思想、原理及其践行方式的不同理解加以区分和界定的。以上三种不同性质的派别虽然互有影响,但其实质和侧重点明显不同。
伊斯兰教的主要政治派别
伊斯兰教的主要政治派别为逊尼派、什叶派和哈瓦利吉派。凡是承认正统时代四大哈里发以及倭马亚王朝、阿拔斯王朝各位哈里发作为温麦合法领袖的穆斯林,都是逊尼派;凡是仅承认先知女婿阿里为唯一合法哈里发的穆斯林,被称为什叶派;因反对阿里与穆阿维叶妥协而从什叶派出走、从而既反对逊尼派又反对什叶派、认为任何健康的成年男性穆斯林都有权成为哈里发的穆斯林,被称为哈瓦利吉派。逊尼派为伊斯兰世界第一大政治派别,人口约占穆斯林人口总数的90%左右,什叶派约占10%左右,余下的小部分为哈瓦利吉派。什叶派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巴林、阿塞拜疆和叙利亚等国,哈瓦利吉派(其支系艾巴德派)主要在阿曼,其余穆斯林国家如沙特、埃及、土耳其等国则主要是逊尼派。伊斯兰教的圣城麦加和发祥地麦地那均在沙特境内,所以沙特历来将自己视为正宗伊斯兰信仰的代表,具有匡正和普及伊斯兰教的使命,沙特王室一向不惜重金向全球推广和输出逊尼派伊斯兰教信仰。与此相反,伊朗在伊斯兰革命胜利之后,也认为自己有向其他国家推广什叶派伊斯兰教信仰的使命,积极输出革命,伊朗的革命输出与沙特的宗教推广经常迎头相撞,造成两国关系持续紧张。
主要教法学派
逊尼派、什叶派和哈瓦利吉派对伊斯兰律法的观点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教法学派。逊尼派和什叶派都承认,伊斯兰律法(沙里亚)应主要来自《古兰经》和圣训的规定以及欧莱玛(宗教学者)公议和推理,但具体做法有差异,形成了不同流派。逊尼派的教法学派主要分为哈乃斐学派、马利基学派、沙斐仪学派、罕百里学派。哈乃斐学派主张在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前提下,倚重欧莱玛公议与法官推理作为法律渊源,如今盛行于印巴等地区。马利基学派则普遍参照流行于麦地那的圣训作为律法根据和来源,如今在上埃及、北非和西非占优势。沙斐仪学派中和了哈乃斐学派和马利基学派,但更强调类比,目前盛行于环印度洋地区和印尼。罕百里学派反对将类比、公议和法官意见作为伊斯兰律法的渊源,只承认《古兰经》和圣训的合法性。与逊尼派相比,什叶派的教法学派同样依据《古兰经》、圣训、类比和公议。但不同的是:什叶派要求任何确认圣训可靠性的传述体系中必须有一个合法伊玛目;坚信先知已将阿里确定为唯一合法继承人(逊尼派不承认);认为伊玛目有对《沙里亚》进行创制的权力(逊尼派不允许对《沙里亚》进行修订),允许临时婚姻、女系分配财产和在危急时刻隐瞒真实信仰。什叶派教法学派以乌苏里派为主,该派主张在第十二个伊玛目的四大代言人去世后的“大隐遁期间”,教法学权威作为伊玛目的代言人可以代替伊玛目行使解经、创制等权力;每个穆斯林都必须追随一位在世的教法学权威。哈瓦利吉派与逊尼派和什叶派相比均有明显不同,他们拒绝先知所在的古莱西部落甚至先知后人垄断哈里发人选的合法性,所以反对将包含哈里发言行的圣训纳入伊斯兰律法体系,不承认欧莱玛公议和推理,仅承认《古兰经》是伊斯兰律法的正确来源。不同的教法学派大都有竭力证明自己观点正确的惯性。
在逊尼派内部,罕百里教法学派的学者提出了“萨拉菲”概念。萨拉菲的字面意思为先辈,特指包括先知穆罕默德、先知生前亲密战友及其三代以内的追随者。他们认为,这些成功的穆斯林无论在信仰、品德、言行以及对《古兰经》的解释和对圣训的传述等方面,都纯正无瑕,是穆斯林追求纯正信仰的充分正确指导,任何宗教革新都是对纯正信仰的篡改和亵渎,必须坚决抵制。坚持这一观点的穆斯林被称为萨拉菲主义者。萨拉菲主义者除部分纯粹信仰者外,大都热衷政治活动,以主义凝聚人心以夺取政权、再以政权力量推广主义,是他们的基本政治诉求。瓦哈比主义运动是萨拉菲主义影响最大的一支,沙特家族与萨拉菲主义的著名学者瓦哈比联手,高举瓦哈比主义(更严格的沙特化的萨拉菲主义)大旗,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建立起沙特王国。建国后,沙特王室继续不遗余力地向全球推广瓦哈比主义信仰,对许多伊斯兰国家产生影响。
伊玛目是什叶派信仰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伊玛目是先知去世后可以通神的人物(与逊尼派的伊玛区别很大)。什叶派内部影响最大的亚政治派别当属十二伊玛目派。该派认为先知女婿阿里及其11位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直系后裔都是伊玛目,是先知穆罕默德精神上和政治上的继承人,是人与上帝的中介,普通信徒没有伊玛目说情,不能得救。1979年,霍梅尼以伊朗十二伊玛目派教法学权威(大阿亚图拉)身份,领导伊朗什叶派穆斯林进行伊斯兰革命,建立政教合一政权,将十二伊玛目派定为国教。随后,伊朗积极向伊拉克、黎巴嫩、巴林、也门甚至沙特等国输出革命,力图在这些国家建立什叶派政权。
主要教义学派
依据对《古兰经》和圣训的思想、原理及其践行方式的不同理解,穆斯林还可以分为不同的教义学派。其中,影响最大的理论教义学派当属穆尔太齐勒派,其主要哲学观点如下:一是安拉独一,因此不具有独立于本体之外的一切属性;二是安拉公正,惩恶扬善;三是安拉不创造罪恶;四是人类各为其行为负责,人类不是安拉的玩偶;五是只有符合启示的理性才能引导信众理解安拉;六是每位信众都应力图论证安拉对待人类的种种方式的合理性;七是《古兰经》受造于安拉。穆尔太齐勒派曾是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学说,至今还有一定影响。此外,影响最大的行动教义学派属于苏菲主义(神秘主义)。苏菲主义反对用理性和语言理解伊斯兰教义,主张通过特殊的心理和精神活动加强对教义的理解、打开通向安拉的大门。苏菲主义者力图避开世俗政治生活的干扰,以禁欲、苦行、延长斋戒、持续守夜、屏住呼吸、反复默念、托钵舞蹈等特定方式揭示隐含在人类感觉之中、不能被人类理性所理解的内在意义,实现与上帝的沟通。苏菲主义在中亚、土耳其、南亚、东南亚广泛传播,逊尼派和什叶派都有大量信徒容纳它。







http://news.ifeng.com/a/20160323/48132515_0.shtml来源:学习时报 2016.03.23


伊斯兰教不同流派的特点与诉求


作者:高尚涛


伊斯兰教流派纷呈,各流派内部又分为不同派别。其各个流派究竟如何划分?不同流派有怎样的特点和诉求?派别之间的相互关系怎么样?教派冲突根源在哪里?


伊斯兰教流派纷呈,但总体上看,可以分为政治流派、教法学派、教义学派三种不同性质的派别。政治流派是根据穆斯林所追随的领袖人物来划分的。教法学派则根据穆斯林对伊斯兰律法(即沙里亚,主要是《古兰经》和圣训规定的行为准则)的原则条款的不同态度划分。而教义学派是根据穆斯林对《古兰经》和圣训的思想、原理及其践行方式的不同理解加以区分和界定的。以上三种不同性质的派别虽然互有影响,但其实质和侧重点明显不同。
伊斯兰教的主要政治派别
伊斯兰教的主要政治派别为逊尼派、什叶派和哈瓦利吉派。凡是承认正统时代四大哈里发以及倭马亚王朝、阿拔斯王朝各位哈里发作为温麦合法领袖的穆斯林,都是逊尼派;凡是仅承认先知女婿阿里为唯一合法哈里发的穆斯林,被称为什叶派;因反对阿里与穆阿维叶妥协而从什叶派出走、从而既反对逊尼派又反对什叶派、认为任何健康的成年男性穆斯林都有权成为哈里发的穆斯林,被称为哈瓦利吉派。逊尼派为伊斯兰世界第一大政治派别,人口约占穆斯林人口总数的90%左右,什叶派约占10%左右,余下的小部分为哈瓦利吉派。什叶派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巴林、阿塞拜疆和叙利亚等国,哈瓦利吉派(其支系艾巴德派)主要在阿曼,其余穆斯林国家如沙特、埃及、土耳其等国则主要是逊尼派。伊斯兰教的圣城麦加和发祥地麦地那均在沙特境内,所以沙特历来将自己视为正宗伊斯兰信仰的代表,具有匡正和普及伊斯兰教的使命,沙特王室一向不惜重金向全球推广和输出逊尼派伊斯兰教信仰。与此相反,伊朗在伊斯兰革命胜利之后,也认为自己有向其他国家推广什叶派伊斯兰教信仰的使命,积极输出革命,伊朗的革命输出与沙特的宗教推广经常迎头相撞,造成两国关系持续紧张。
主要教法学派
逊尼派、什叶派和哈瓦利吉派对伊斯兰律法的观点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教法学派。逊尼派和什叶派都承认,伊斯兰律法(沙里亚)应主要来自《古兰经》和圣训的规定以及欧莱玛(宗教学者)公议和推理,但具体做法有差异,形成了不同流派。逊尼派的教法学派主要分为哈乃斐学派、马利基学派、沙斐仪学派、罕百里学派。哈乃斐学派主张在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前提下,倚重欧莱玛公议与法官推理作为法律渊源,如今盛行于印巴等地区。马利基学派则普遍参照流行于麦地那的圣训作为律法根据和来源,如今在上埃及、北非和西非占优势。沙斐仪学派中和了哈乃斐学派和马利基学派,但更强调类比,目前盛行于环印度洋地区和印尼。罕百里学派反对将类比、公议和法官意见作为伊斯兰律法的渊源,只承认《古兰经》和圣训的合法性。与逊尼派相比,什叶派的教法学派同样依据《古兰经》、圣训、类比和公议。但不同的是:什叶派要求任何确认圣训可靠性的传述体系中必须有一个合法伊玛目;坚信先知已将阿里确定为唯一合法继承人(逊尼派不承认);认为伊玛目有对《沙里亚》进行创制的权力(逊尼派不允许对《沙里亚》进行修订),允许临时婚姻、女系分配财产和在危急时刻隐瞒真实信仰。什叶派教法学派以乌苏里派为主,该派主张在第十二个伊玛目的四大代言人去世后的“大隐遁期间”,教法学权威作为伊玛目的代言人可以代替伊玛目行使解经、创制等权力;每个穆斯林都必须追随一位在世的教法学权威。哈瓦利吉派与逊尼派和什叶派相比均有明显不同,他们拒绝先知所在的古莱西部落甚至先知后人垄断哈里发人选的合法性,所以反对将包含哈里发言行的圣训纳入伊斯兰律法体系,不承认欧莱玛公议和推理,仅承认《古兰经》是伊斯兰律法的正确来源。不同的教法学派大都有竭力证明自己观点正确的惯性。
在逊尼派内部,罕百里教法学派的学者提出了“萨拉菲”概念。萨拉菲的字面意思为先辈,特指包括先知穆罕默德、先知生前亲密战友及其三代以内的追随者。他们认为,这些成功的穆斯林无论在信仰、品德、言行以及对《古兰经》的解释和对圣训的传述等方面,都纯正无瑕,是穆斯林追求纯正信仰的充分正确指导,任何宗教革新都是对纯正信仰的篡改和亵渎,必须坚决抵制。坚持这一观点的穆斯林被称为萨拉菲主义者。萨拉菲主义者除部分纯粹信仰者外,大都热衷政治活动,以主义凝聚人心以夺取政权、再以政权力量推广主义,是他们的基本政治诉求。瓦哈比主义运动是萨拉菲主义影响最大的一支,沙特家族与萨拉菲主义的著名学者瓦哈比联手,高举瓦哈比主义(更严格的沙特化的萨拉菲主义)大旗,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建立起沙特王国。建国后,沙特王室继续不遗余力地向全球推广瓦哈比主义信仰,对许多伊斯兰国家产生影响。
伊玛目是什叶派信仰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伊玛目是先知去世后可以通神的人物(与逊尼派的伊玛区别很大)。什叶派内部影响最大的亚政治派别当属十二伊玛目派。该派认为先知女婿阿里及其11位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直系后裔都是伊玛目,是先知穆罕默德精神上和政治上的继承人,是人与上帝的中介,普通信徒没有伊玛目说情,不能得救。1979年,霍梅尼以伊朗十二伊玛目派教法学权威(大阿亚图拉)身份,领导伊朗什叶派穆斯林进行伊斯兰革命,建立政教合一政权,将十二伊玛目派定为国教。随后,伊朗积极向伊拉克、黎巴嫩、巴林、也门甚至沙特等国输出革命,力图在这些国家建立什叶派政权。
主要教义学派
依据对《古兰经》和圣训的思想、原理及其践行方式的不同理解,穆斯林还可以分为不同的教义学派。其中,影响最大的理论教义学派当属穆尔太齐勒派,其主要哲学观点如下:一是安拉独一,因此不具有独立于本体之外的一切属性;二是安拉公正,惩恶扬善;三是安拉不创造罪恶;四是人类各为其行为负责,人类不是安拉的玩偶;五是只有符合启示的理性才能引导信众理解安拉;六是每位信众都应力图论证安拉对待人类的种种方式的合理性;七是《古兰经》受造于安拉。穆尔太齐勒派曾是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学说,至今还有一定影响。此外,影响最大的行动教义学派属于苏菲主义(神秘主义)。苏菲主义反对用理性和语言理解伊斯兰教义,主张通过特殊的心理和精神活动加强对教义的理解、打开通向安拉的大门。苏菲主义者力图避开世俗政治生活的干扰,以禁欲、苦行、延长斋戒、持续守夜、屏住呼吸、反复默念、托钵舞蹈等特定方式揭示隐含在人类感觉之中、不能被人类理性所理解的内在意义,实现与上帝的沟通。苏菲主义在中亚、土耳其、南亚、东南亚广泛传播,逊尼派和什叶派都有大量信徒容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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