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转帖』党内“直选”再试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45:44
http://news.phoenixtv.com/phoenixtv/83887291180777472/20051021/668179.shtml

文/特约撰稿员 倪方六  记者 宋元

  2003年8月下旬,重庆市城口县坪坝镇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最新试验—直选镇党委书记、镇长,但在投票前夕,却遭叫停。推动这场改革实践的主要领导、坪坝镇党委书记魏胜多被免职及“双规”。此事件一时受到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参看《凤凰周刊》第139期报道)。

  然而,同年12月7日,就在人们感到镇党委书记及镇长直选还是雷区时,中共第一位直选镇党委书记刘刚毅却在成都新都区木兰镇诞生了。

  紧跟其后,重庆市首位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在渝北区龙兴镇产生,距离魏胜多被“双规”、坪坝镇民主试验流产,只有11个月。

  江苏泗洪的直选试点,则把这种被西方称为最直接的民主推到一个新的阶段。除江苏、四川、重庆外,云南、河南、湖北、陕西、贵州近十个省市也都成功地进行了类似试点。

  有专家借用中共第一代领导核心毛泽东说过的名言加以点评:“中共的党内民主试点以前是‘星星之火’,现在是‘百花齐放’。而这把‘火’到底何时‘燎原’,向更高级别推进,成为外界关注的话题,由此也引出‘百家争鸣’。”

  直选属于“违章操作”

  中共新《党章》(2002年通过)第二十七条规定:基层党委包括书记和副书记、党委委员,由党的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批准。

  目前中共在各地进行的不同级别直选,却向新《党章》提出了挑战。虽然16届四中全会有“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的说法和精神,但这种试验无疑是“违章操作”,某专家指出。

  照此理解,从大陆第一位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党委书记刘刚毅到此次泗洪直选产生的镇党委干部,都属“违章产品”。

  《泗洪县直接选举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称,方案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出来的。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法学部教授、法学博士任进认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验,试验成功后再改革不完善的规定,而不能以不完善的规定抵制改革。在《党章》外搞一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并加强党内民主化的试验,是可行的。

  而且,泗洪的试点经过江苏省委批准,便具有了政治合法性。长期关注和研究党内选举的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室主任王长江认为,中共在大陆进行的公推直选试点在精神上并不“违章”,没有什么问题和辫子好抓,党的领导干部都应由选举产生。“公推直选,只是一种叫法,我认同这种直选。”

  试点就是“试水”

  目前进行的乡镇级别党内直选,与2003年8月魏胜多在自己的地盘坪坝镇进行的直选显然不一样,一个是“御批”默许的,一个是被指有“受西方反华势力操纵”之嫌的自作主张。相同的是,都有“违章”现象,都是在“试水”。有专家认为,当初选择在村组直选,现在推广到了乡镇一级,中共的试点改革其实是在一步步“试水”。

  任进认为,既然是试验,就允许有与《党章》规定不一样的地方,不然就不需要试。试验成功以后就会完善《党章》,中共修改《党章》一般都是这样一个程序。如果泗洪的试验成功了,第一应承认其是正当的,第二虽然不符合《党章》的规定,但符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有关精神,成功后应该得到鼓励。

  任进认为,中共的党内民主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以前是通过常委会选,实际上是书记说了算,这是个别人选少数人;后改为全委会选,那就是少数人选少数人,还是不行;所以要公推直选,现在就成了多数人选少数人。不管怎么说,直选是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

  在乡镇试验不怕闹

  当年,魏胜多因为直选被“双规”和罢免县人大代表,他给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分别写了10封申诉信。

  现在看来,为什么“试点”选在乡镇,而不是进行市县级别的党内直选?任进觉得,道理很简单,一个乡镇再乱也乱不到哪儿去,一个乡镇书记再闹也闹不到哪里去。

  王长江认为,中共中央不久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公推直选最大的背景就是提高中共的执政能力,也就是怎么执政才能让老百姓认同的问题。要得到群众的认同,就要让大家都参与进来,这是一种民主的要求,也是时代的潮流,直选顺应了这种要求和潮流。

  中共加强内部防腐反腐,杜绝“跑官”、“卖官”也是背景之一。

  在中共各级要员前赴后继纷纷“倒下”的尴尬面前,中共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江苏一名资深的党务专家分析说,江苏与四川、云南等地一样,从2003年起,将党内监督和党内权力授予方式,进行透明化民主化处理,消除“暗箱操作”的嫌疑。公推直选,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手段和方式。

  直选,成为目前中共党内最热闹的话题。2005年4月,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论坛》杂志,曾以《公推公选:干部制度改革的新探索》为题,请江苏省委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刘长江、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宋育英等理论和实践专家,专门探讨“直选”。

  出现“不正常”很正常

  中共中央党校原政法教研部教授王贵秀认为,直选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直选当然比暗箱操作好,但是它有好几个环节要处理好,如何解决“违章操作”争议是一方面,而如何解决在实际选举过程出现的问题又是另一方面。

  王长江表示,党内公推直选将是新的研究课题。

  在泗洪梅花镇出现“拉票”、“请酒”现象这很正常,王长江认为这是党内直选发展过程中和初期不可避免的,就是民主选举很成熟的国家,一样存在这个问题,每届的美国总统大选也会曝出各种各样的拉票丑闻。

  王长江说,选举最大的动力是选举背后的利益,如果对利益的划分不是太清楚的话,觉得你这个候选人是否当选与自己关系不大的,目光比较短浅的,觉悟不是太高的,不从长远的发展来看的人,会用一种冷漠的态度来对待选举,那他就可能收取候选人的好处,比如你给我钱,请我吃饭,那我就选你了。反过来,你得罪过我,他虽然不能干,但他没有得罪过我,那我就选没有得罪过我的人。

  任进认为,梅花镇出现的“请酒”是一种贿选。选民的素质也影响着中共党内民主和公推直选的进程,所以,在直选中落选的人也未必是能力不足的。

  《泗洪县直接选举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强调了“违规处理纪律”,“1名党委书记因违反选举纪律受到免职处理”。据了解,大陆将加大对贿选的处罚力度,相关规定主要针对人民代表的贿选,不针对党内选举制度。但法律界权威人士指出,这同样应该用于规范党内选举。

  中共高层遇到“两难”

  2006年一季度起,江苏全省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都要进行直选;四川省在2005年8月正式下发《关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除民族自治地区外,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目前中共的党内直选仅限在乡镇一级,而行政官员的直选已在县市级别出现。王长江分析,中共更高一级的直选,应该不会拖得太久,有试验成功的经验会推进到更高的层级上。

  观察人士透露,中组部对在党内试验的“公推直选”持谨慎态度。王长江认为,如果从具体的工作部门来说,有两点,第一点如果觉得公推直选不妥,那就得制止,停下来;第二点如果觉得好,加以肯定,那就应该推广。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中共高层有它的两难,大局上考虑它是符合要求的,不能说这种东西不行;从细节上说与中共《党章》有些地方不太吻合,如果上面完全肯定下来,那就等于下面可以随便去突破,那样不好控制,就会出乱子。

  任进的观点是,公推直选是在实际工作当中遇到问题后采取的行动,本身就是一种探索,处于两难当中,完全肯定和完全否定都不行 ,所以中共组织部门只能择中慎对。

来源:凤凰周刊2005年第27期http://news.phoenixtv.com/phoenixtv/83887291180777472/20051021/668179.shtml

文/特约撰稿员 倪方六  记者 宋元

  2003年8月下旬,重庆市城口县坪坝镇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最新试验—直选镇党委书记、镇长,但在投票前夕,却遭叫停。推动这场改革实践的主要领导、坪坝镇党委书记魏胜多被免职及“双规”。此事件一时受到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参看《凤凰周刊》第139期报道)。

  然而,同年12月7日,就在人们感到镇党委书记及镇长直选还是雷区时,中共第一位直选镇党委书记刘刚毅却在成都新都区木兰镇诞生了。

  紧跟其后,重庆市首位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在渝北区龙兴镇产生,距离魏胜多被“双规”、坪坝镇民主试验流产,只有11个月。

  江苏泗洪的直选试点,则把这种被西方称为最直接的民主推到一个新的阶段。除江苏、四川、重庆外,云南、河南、湖北、陕西、贵州近十个省市也都成功地进行了类似试点。

  有专家借用中共第一代领导核心毛泽东说过的名言加以点评:“中共的党内民主试点以前是‘星星之火’,现在是‘百花齐放’。而这把‘火’到底何时‘燎原’,向更高级别推进,成为外界关注的话题,由此也引出‘百家争鸣’。”

  直选属于“违章操作”

  中共新《党章》(2002年通过)第二十七条规定:基层党委包括书记和副书记、党委委员,由党的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批准。

  目前中共在各地进行的不同级别直选,却向新《党章》提出了挑战。虽然16届四中全会有“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的说法和精神,但这种试验无疑是“违章操作”,某专家指出。

  照此理解,从大陆第一位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党委书记刘刚毅到此次泗洪直选产生的镇党委干部,都属“违章产品”。

  《泗洪县直接选举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称,方案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出来的。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法学部教授、法学博士任进认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验,试验成功后再改革不完善的规定,而不能以不完善的规定抵制改革。在《党章》外搞一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并加强党内民主化的试验,是可行的。

  而且,泗洪的试点经过江苏省委批准,便具有了政治合法性。长期关注和研究党内选举的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室主任王长江认为,中共在大陆进行的公推直选试点在精神上并不“违章”,没有什么问题和辫子好抓,党的领导干部都应由选举产生。“公推直选,只是一种叫法,我认同这种直选。”

  试点就是“试水”

  目前进行的乡镇级别党内直选,与2003年8月魏胜多在自己的地盘坪坝镇进行的直选显然不一样,一个是“御批”默许的,一个是被指有“受西方反华势力操纵”之嫌的自作主张。相同的是,都有“违章”现象,都是在“试水”。有专家认为,当初选择在村组直选,现在推广到了乡镇一级,中共的试点改革其实是在一步步“试水”。

  任进认为,既然是试验,就允许有与《党章》规定不一样的地方,不然就不需要试。试验成功以后就会完善《党章》,中共修改《党章》一般都是这样一个程序。如果泗洪的试验成功了,第一应承认其是正当的,第二虽然不符合《党章》的规定,但符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有关精神,成功后应该得到鼓励。

  任进认为,中共的党内民主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以前是通过常委会选,实际上是书记说了算,这是个别人选少数人;后改为全委会选,那就是少数人选少数人,还是不行;所以要公推直选,现在就成了多数人选少数人。不管怎么说,直选是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

  在乡镇试验不怕闹

  当年,魏胜多因为直选被“双规”和罢免县人大代表,他给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分别写了10封申诉信。

  现在看来,为什么“试点”选在乡镇,而不是进行市县级别的党内直选?任进觉得,道理很简单,一个乡镇再乱也乱不到哪儿去,一个乡镇书记再闹也闹不到哪里去。

  王长江认为,中共中央不久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公推直选最大的背景就是提高中共的执政能力,也就是怎么执政才能让老百姓认同的问题。要得到群众的认同,就要让大家都参与进来,这是一种民主的要求,也是时代的潮流,直选顺应了这种要求和潮流。

  中共加强内部防腐反腐,杜绝“跑官”、“卖官”也是背景之一。

  在中共各级要员前赴后继纷纷“倒下”的尴尬面前,中共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江苏一名资深的党务专家分析说,江苏与四川、云南等地一样,从2003年起,将党内监督和党内权力授予方式,进行透明化民主化处理,消除“暗箱操作”的嫌疑。公推直选,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手段和方式。

  直选,成为目前中共党内最热闹的话题。2005年4月,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论坛》杂志,曾以《公推公选:干部制度改革的新探索》为题,请江苏省委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刘长江、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宋育英等理论和实践专家,专门探讨“直选”。

  出现“不正常”很正常

  中共中央党校原政法教研部教授王贵秀认为,直选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直选当然比暗箱操作好,但是它有好几个环节要处理好,如何解决“违章操作”争议是一方面,而如何解决在实际选举过程出现的问题又是另一方面。

  王长江表示,党内公推直选将是新的研究课题。

  在泗洪梅花镇出现“拉票”、“请酒”现象这很正常,王长江认为这是党内直选发展过程中和初期不可避免的,就是民主选举很成熟的国家,一样存在这个问题,每届的美国总统大选也会曝出各种各样的拉票丑闻。

  王长江说,选举最大的动力是选举背后的利益,如果对利益的划分不是太清楚的话,觉得你这个候选人是否当选与自己关系不大的,目光比较短浅的,觉悟不是太高的,不从长远的发展来看的人,会用一种冷漠的态度来对待选举,那他就可能收取候选人的好处,比如你给我钱,请我吃饭,那我就选你了。反过来,你得罪过我,他虽然不能干,但他没有得罪过我,那我就选没有得罪过我的人。

  任进认为,梅花镇出现的“请酒”是一种贿选。选民的素质也影响着中共党内民主和公推直选的进程,所以,在直选中落选的人也未必是能力不足的。

  《泗洪县直接选举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强调了“违规处理纪律”,“1名党委书记因违反选举纪律受到免职处理”。据了解,大陆将加大对贿选的处罚力度,相关规定主要针对人民代表的贿选,不针对党内选举制度。但法律界权威人士指出,这同样应该用于规范党内选举。

  中共高层遇到“两难”

  2006年一季度起,江苏全省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都要进行直选;四川省在2005年8月正式下发《关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除民族自治地区外,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原则上要实行公推直选,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目前中共的党内直选仅限在乡镇一级,而行政官员的直选已在县市级别出现。王长江分析,中共更高一级的直选,应该不会拖得太久,有试验成功的经验会推进到更高的层级上。

  观察人士透露,中组部对在党内试验的“公推直选”持谨慎态度。王长江认为,如果从具体的工作部门来说,有两点,第一点如果觉得公推直选不妥,那就得制止,停下来;第二点如果觉得好,加以肯定,那就应该推广。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中共高层有它的两难,大局上考虑它是符合要求的,不能说这种东西不行;从细节上说与中共《党章》有些地方不太吻合,如果上面完全肯定下来,那就等于下面可以随便去突破,那样不好控制,就会出乱子。

  任进的观点是,公推直选是在实际工作当中遇到问题后采取的行动,本身就是一种探索,处于两难当中,完全肯定和完全否定都不行 ,所以中共组织部门只能择中慎对。

来源:凤凰周刊2005年第27期
在农村搞选举的结果是不行的,缺乏监督机制。[em01]
还是那句话:民主大潮将在中国大地泛起
任何"改革"都不能突破法律,这种违反党章的选举,再好也是错误的.要改就得先改党章.
让民主的风暴来的更猛烈些吧!
四楼老兄:党章可以当法律使?????第一次听说党章可以当法律使的!
哦!对了 中国就可以这样!不好意思,我都大惊小怪了!
[B]以下是引用[I]bbq998[/I]在2005-10-21 22:29:00的发言:[/B][BR]四楼老兄:党章可以当法律使?????第一次听说党章可以当法律使的!
哦!对了 中国就可以这样!不好意思,我都大惊小怪了!

身为党员首先违反党章,那你又怎么指望能维护法律乐?
6楼的,人家选的是党内职务,又不是选国务院总理关法律什么事?哪条法律规定了党内的选举制度?就算党内不准选举也不违法。
7楼的,直选不违背党章,党章哪条明确不许直选或者明确可以直选?都没有
就是说直选也可,不直选也可
连农村的选举都搞不好还搞什么乡镇直选!先搞好现在的官员公务员监督管理少点腐败吧!
什么时候啦,我们可是等着啦 !我想某些势力好象得不到什么选票吧 !
村级的农村委员会在中国基本都是直接选举.
中国的选举都是作秀
[B]以下是引用[I]savesoul[/I]在2005-10-24 9:28:00的发言:[/B][BR]中国的选举都是作秀


不仅仅是中国~
也不仅仅是作秀~

民主 距离 民粹 只一步之遥,不能为了民主而民主。
直选也不是万金油。毕竟直选更容易上台的是“政治演员”。看看岛你的政治生态吧~
[em06][em06][em06]
有又些小丑跳出来了,尽情地跳吧,不过别忘了,CD的群众眼睛可是雪亮的
请注意,这次国民党主席选举就是普选,而不是以前几个大佬喝着茶定人选。
人的问题往往决定了选举出来的结果并不理想,选举不是孤立的,在村的选举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镇一级不要铺开,成熟一级,试点一级,讨论一级,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什么民主大潮全扯淡,民主就不能搞大潮,选举也没有统一模式,中国的选举必须在中国的国情上完善,关键是效果,效果是第一位的,思想要放开,敢于尝试,不要被西方的观念捆住手脚,搞出自己的东西来。
小步前进吧。
缺失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权力
缺失监督的选举是腐败的选举

中国人的民主路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