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求助,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认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6:09:10
朋友开车,在南京集镇路段,晚上6点左右一老人大概60岁左右,横穿公路被撞死,车行方向由西往东,死者由北至南横穿(双向四车道)两个快车道,在车子所在快车道内发生碰撞。路段限速60公里,一两百处有斑马线,事发地点没在斑马线处,车子没越线,没压线,车主驾照,行驶证,车况,保险都正常,已排除酒驾,毒驾,有行车记录仪视频,可以看出死者横穿公路时,没做任何观察与停留,也可看出车子速度较快,但没超速,对面大货车远光灯大开,等发现死者时,紧急制动已没啥效果了(小于20米),处理事故的交警说朋友至少主要责任或全责,各位坛友怎样看,特别是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坛友怎么看?另外,事故发后,朋友第一时间报警,并到医院垫付了两万抢救费。朋友开车,在南京集镇路段,晚上6点左右一老人大概60岁左右,横穿公路被撞死,车行方向由西往东,死者由北至南横穿(双向四车道)两个快车道,在车子所在快车道内发生碰撞。路段限速60公里,一两百处有斑马线,事发地点没在斑马线处,车子没越线,没压线,车主驾照,行驶证,车况,保险都正常,已排除酒驾,毒驾,有行车记录仪视频,可以看出死者横穿公路时,没做任何观察与停留,也可看出车子速度较快,但没超速,对面大货车远光灯大开,等发现死者时,紧急制动已没啥效果了(小于20米),处理事故的交警说朋友至少主要责任或全责,各位坛友怎样看,特别是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坛友怎么看?另外,事故发后,朋友第一时间报警,并到医院垫付了两万抢救费。
我开车,对面大灯就踩刹车减速了
我开车,对面大灯就踩刹车减速了
在市区还能刹车,在国道省道你都不用开车了
没啥大问题,后面保险公司出面就行了
三责够的话,保险公司出面更合适
在市区还能刹车,在国道省道你都不用开车了
所以我讨厌在你说的地开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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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法院祇能依照法律裁決,不能代稅務或福利機構作出調整利益,或稱為照顧弱勢社群.
图片截至行车记录仪,行人见红圈处,视频上都需要很仔细才能辨认,行车记录仪安在前挡风中央,驾驶位可以说根本就看不见行人(行人身穿黑衣),从视频和截图可以看出在她横穿左边道路时就已经很危险了,但她依然很淡定很淡定的穿过中间双黄线,继续横穿右边道路。
本帖限定在现行法律体制下的合法讨论,请勿擅自扩大议题,也就是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就事论事的讨论这件事,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责任事故鉴定还没出来,谢谢各位。
liuliuwinter 发表于 2016-2-20 13:22
没啥大问题,后面保险公司出面就行了
请问您所谓的“没啥大问题”,指的是警察所说没啥问题?还是说朋友没啥大问题?谢谢。
全责可能要吊销驾照吧?我不是专业的,上次好像听说过。三责有一百万回家该吃吃该睡睡。
给你处理的交警不地道,我老婆上次车祸,对方人伤住院。医药费是公安局担保的,我只要往公安局账户打一万就行,后面住院一个多月一分也没出。钱不够都是交警队继续给他担保。最后住院药费中的药费部分贴一点点,一万块也退给我。
主责或全责?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这个责任认定要争取,别打马虎。
全责可能要吊销驾照吧?我不是专业的,上次好像听说过。三责有一百万回家该吃吃该睡睡。
给你处理的交警不 ...
垫付不垫付并没有法律层面规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或主责…你那个没法比,点背的赔钱都要看人脸色。
垫付不垫付并没有法律层面规定。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全责或主责…你那个没法比,点背的赔钱都要看人脸色 ...
我老婆也是主责,按交警说法如果伤的是行人会比较麻烦,如果死了直接拘留。
垫付的事交警出面后面省事,也不会扯皮。
LZ所述,没有看出来车主负主责或全责的理由啊?如果确定无论主责或全责,都不好玩了。财是身外物,息事宁人吧
我老婆也是主责,按交警说法如果伤的是行人会比较麻烦,如果死了直接拘留。
垫付的事交警出面后面省事, ...
伤人和死人不能比。

我老爸被车撞,跑了。人车还在达州没回来呢,交警直接安排进三甲医院住着,不用我家操心,你那位也不地道哦。
只剩灰机 发表于 2016-2-20 22:34
LZ所述,没有看出来车主负主责或全责的理由啊?如果确定无论主责或全责,都不好玩了。财是身外物,息事宁人 ...
是的,“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就是说我朋友没有违法违章,另外,责任事故认定还没出来。
伤人和死人不能比。

我老爸被车撞,跑了。人车还在达州没回来呢,交警直接安排进三甲医院住着,不用我 ...
逃逸是大活,不在乎那点了吧。
逃逸是大活,不在乎那点了吧。
伤是结果大前提,又不构罪,能多大…2001年,危险驾驶罪还没有。

主楼这全责或主责,接了就麻烦,平白给人钢鞭随时抽自己。有些观点不适用死人的事故。
伤是结果大前提,又不构罪,能多大…2001年,危险驾驶罪还没有。

主楼这全责或主责,接了就麻烦,平白 ...
责任划分以后还可以那啥的。那个词又忘了,我真是太水了。
所以楼主还有机会的。当然最好没签字之前搞定。
责任划分以后还可以那啥的。那个词又忘了,我真是太水了。
所以楼主还有机会的。当然最好没签字之前搞定 ...
再定一次。
这个不可能当场出具认定的…
听上去主责,积极赔钱吧。不要拖入刑事
再定一次。
这个不可能当场出具认定的…
那是,我也是新手只遇到过一次。
伤人和死人不能比。

我老爸被车撞,跑了。人车还在达州没回来呢,交警直接安排进三甲医院住着,不用我 ...
车跑了,你们那里费用怎么解决??

事故救济金??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6-2-21 00:11
车跑了,你们那里费用怎么解决??

事故救济金??
。。。。。。因为我家和处理的白猫师兄有充分理由相信:跑了的车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挂账——市X医院和X分局有长期合作关系。
非斑马线的话,最多认个同等责任,打官司都要搞了
违法交通运输法规,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一定争取在公安阶段,定性为同等责任。赔钱和判刑相比较都是小儿科了。
尽快找可靠的律师,尽早介入,这种东西主观性太多,多争取争取有好处。
只剩灰机 发表于 2016-2-20 22:34
LZ所述,没有看出来车主负主责或全责的理由啊?如果确定无论主责或全责,都不好玩了。财是身外物,息事宁人 ...
是的,1行车记录仪显示200米左右有斑马线,2道路为双向四车道,限速60公里,事故发生处为双黄线,3行人横穿道路时没做任何停留与观察,第1,2两点可以说是直接证据,第3点有行车记录仪参考;同时朋友车速较快也可以在行车记录仪上查考;我认为最多判定为同等责任,但问题是要看交警怎样判,反正是个棘手事,如果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和全责,那又该怎么办?

可口可乐1234 发表于 2016-2-21 19:24
是的,1行车记录仪显示200米左右有斑马线,2道路为双向四车道,限速60公里,事故发生处为双黄线,3行人横 ...


还用问,要么你赔得死者家属不告不理,要么坚决要上一级交管部门重新认定。
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有两次。

这种状况在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前,主客观的变化本来就很多。没直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说明两件事,一、责任认定上重与轻,技术上两可;二,观望双方的态度。
近似我们的轻伤害案前置流程,不同的是,白猫的认定相对好翻,法医的鉴定不好翻。
可口可乐1234 发表于 2016-2-21 19:24
是的,1行车记录仪显示200米左右有斑马线,2道路为双向四车道,限速60公里,事故发生处为双黄线,3行人横 ...


还用问,要么你赔得死者家属不告不理,要么坚决要上一级交管部门重新认定。
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有两次。

这种状况在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前,主客观的变化本来就很多。没直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说明两件事,一、责任认定上重与轻,技术上两可;二,观望双方的态度。
近似我们的轻伤害案前置流程,不同的是,白猫的认定相对好翻,法医的鉴定不好翻。
外行看图,30米处行人轮廓已经很明显了,车速60的话30米肯定能刹住。
我认为是同责。
以人行横道与撞击点算通过距离,结合记录仪通过时间,时速大概多少?
建议,郑重建议。不要把案子拖入刑事诉讼程序。后果很严重。驾驶人很无助。
这种半黑不黑的时候,路上的人最认不清的,说实话,这种什么隔离带护栏全没用,两边都是住户的马路上,视线不清的时候开到5,60的速度也算够快的了。

这种事情,牵扯到刑责了,不能揽全责,要没责肯定也不现实。根据你的描述,速度是关键,你的截图上是有时间的,把第一张图再发一次啊,连时间一起发。
一直觉得记录仪视频 有时会坑自己。 我用记录仪都不用固定式的,只用快拆的。 必要的时候在拿出视频
这几天正和家属接触,家属态度算是很客气的了,所提赔偿要求也算合理,关键朋友是真的没钱,只有看事态进一步发展吧,期间警察也是尽量两边调解,是公平,公正,客观的了;前面已经提过,朋友车速确实较快,至于死者,生命已消失,讲什么都是无意义的了,代价也是最大的了;朋友也愿意为自己所做负责;在此感谢各位坛友的热心参与和帮助;总之,遵纪守法,绝不是说说而已,特别是安全法,关系到自己的最核心的利益!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谢谢!
楼主在责任认定上尽量争取吧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6-2-20 22:17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 ...
也就是说,楼主这种情况搞不好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