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一篇南方朔的文章~视角比较独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29:37
文◎南方朔 op-ed@new7.com.tw
>
> 在這裡,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即公開一件小趣事,希望這不構成冒犯或侵害

>
> 那就是,稍早前在一次聚會裡,律師王清峰也在座,當人們提到陳水扁總
> 是在那裡不斷反覆顛倒的說話,既無邏輯,更乏誠信時,王律師很不好意
> 思地說:「唉,台大法律系誤國啊!」今天在台灣有所謂的「台大法律系
> 誤國論」,它的出處即在此。
>
> 由「台大法律系誤國論」,就讓人想到多年前,在美國一次總統大選裡,
> 有個怪胎級的小黨候選人莫瑞‧泰勒(Morry Taylar),他的政見裡即有
> 一條,那就是「讓所有的美國法學院關閉十年」。這當然是不可能實現的
> 反諷式意見,但這種意見會出現,卻也不是無的之矢。因為,在莎士比亞
> 的戲劇裡,就有過更極端且讓人爆笑的意見:「殺光所有的律師!」
> (kill all the lawyers.)沒有任何人會否認法律和律師的重要,因而像莎
> 士比亞戲劇裡的那種話,當然是一種誇張了的氣話。但問題在於,儘管法
> 律和律師很重要,但人們卻也必須承認,從古羅馬歷史及思想家塔西脫斯
> (Tacitus. 55-117),說過「以前我們為犯罪所苦,而今我們則為法律
> 所苦」,以及羅馬最偉大的政治家西塞祿(Cicero106-43 B.C.),說過
> 「律師的詭辯不可信」之後,對法律和律師的懷疑也從未減少過。
>
> 辯才無礙變成硬拗亂扯
>
> 因此,「台大法律系誤國論」雖然兇猛了一點,但並非站不住腳的妄言。
> 台大法律系收了一大群程度還不錯的高中學生,而後他們即進入了律師和
> 司法官的培育過程。法律是人類整個人文體制裡的一環,因而它和歷史、
> 文學、哲學、藝術必然相關,但這些東西由於「不實用」,早已被排除在
> 法律教育之列。於是,一群程度還不錯的青少年,就整天祇懂得記誦條文
> ,愈懂得活字活用相互矛盾條文,愈知道何時該去哪裡搬條文來用的,也
> 就是愈厲害、愈成功的所謂「法律人」。在義理上,這可以說是「法律人
> 」的「價值工具化」或「價值虛無化」。
>
> 而除了記誦條文外,人們也知道,「法律人」由於要「對簿公堂」,因而
> 必須「口才便捷」,那就搞「辯論社」吧,於是,一堆人遂把辯論時不管
> 抽到什麼題目,都可以硬拗硬扯出一堆怪理的行為模式內化成人格的一部
> 分。古羅馬最傑出的政治家及修辭演講家西塞祿在他的名著《修辭演講術
> 》裡,把人講話所需要的品德、知識、技術三種特性加以探討,即指出若
> 無品德與價值,則一切皆屬詭辯和欺妄。近年來,台灣的老百姓看多了這
> 種「法律人」轉業的「政治人」,聽多了反反覆覆、變來變去的講話,已
> 愈來愈覺得「誠信」的重要。「誠信」這種做人的基本品質,乃是人間一
> 切的根本。「誠信」這個詞語近年來逐漸成為台灣的新口頭禪,所反映的
> 即是「誠信」的喪失,以及人們對「法律人」轉業的「政治人」那種語言
> 滑溜、價值虛無,把語言當做工具之異態的深沉不滿。
>
> 法律權力擴張已成為負擔
>
> 由「台大法律系誤國論」,就必須提到一九九八年牛津大學出版、由美國
> 知名法律學者坎波士(Paul F. Campos)所寫的《司法瘋狂症:美國法律
> 的發瘋》(Jurismania: The Madness of American Law)了。這本書雖
> 然在說「司法瘋狂症」,而最大的重點仍是在說「法律人」,以及「法律
> 人」轉業的「政治人」。
>
> 《司法瘋狂症》這本值得所有「法律人」去讀的著作,大體上可分三個層
> 次:在第一個本體的義理層次上,該書指出,把法律視為高於一切價值之
> 後,已使得美國成為一種著魔式的、法律「過度肥大」(Hypertrphy)的
> 社會,法律的工具價值遂取代了其他價值,從而造成一種工具性的虛無主義。
>
> 在第二個現象層次,該書指出,這種「司法瘋狂症」使得「法律人」透過
> 「法律至上」的說辭,取得了圖利的最大管道。美國因而成為一個「善訟
> 的社會」(Litigious Society),平均每年各種訟案超過三千萬件,並
> 使得法律不斷擴張,侵犯到任何其他領域,一個「法律飽和的現實」因而
> 出現。人活著,已必須時時刻刻準備著法律上的攻擊與防禦,法律已成了
> 一種負擔,而咬文嚼字則成了人們生存的必備條件。
>
> 政治行為變得像在打官司
>
> 而最值得台灣警惕的,則是「法律人」轉業「政治人」的這個層次了。今
> 天有許多理論家都知道,目前的民主政治,在媒體時代早已變成了政治如
> 做戲的「表演政治」,但所謂的「表演政治」,媒體祇不過是個載具而已
> 。若更深刻地加以分析,那其實是一種「律師式修辭」(Lawyerly rhetoric

> 及律師式「情緒模仿」(Emotional Simulation)所轉化而成的「
> 戲劇化儀式」(Dramaturgy)。這話怎麼說呢?那就是指一切的「政治行
> 為」已愈來愈變得像是「打官司行為」。
>
> 坎波士教授在書裡即指出,美國的電視脫口秀節目,基本上即是這種「打
> 官司行為」的模仿。為了要像打官司一樣的去贏,無論在電視上或其他媒
> 體上,那種「打官司」式的表演、詭辯、做戲,遂成了常態。所謂的「表
> 演政治」,基本上乃是一種「打官司政治」。這也是做戲的語言充斥、說
> 謊、做作的虛情假義,一招無效又立即換招的「變招頻繁」等現象在當代
> 政治裡日趨常態化的真正原因。至於政治價值裡所必須的人格完整、語言
> 及行為誠信等更重要的品質,當然也就為之蕩然。
>
> 執政者語言招式已經技窮
>
> 「打官司式的表演政治」當道,如果這祇是像律師打官司,每個都是互不
> 相關的個案,它所造成的影響或許還小,但政治則否,政治有它長遠的邏
> 輯性,任何一個個案都牽涉到更大的那個政策或通則,於是,那種「打官
> 司式的表演政治」,今天或許可以靠著某種語言招式而打贏,明天為了打
> 贏另一場政治而換上新的語言招式,而恰好兩種語言招式又相互矛盾,這
> 時候,語言的穿幫裡所表露出來的已不祇是語言問題而已,更是智商問題
> ,或是人格問題了。
>
> 而最近,由於江丙坤的大陸行,以及連戰即將的大陸行,民進黨政府和陳
> 水扁搞得焦頭爛額、破綻百出,那種語言邏輯的錯亂,以及思維上的捉襟
> 現肘,就可看出那種「打官司式的表演政治」,已到了何等黔驢技窮的程度!
>
> 眾所周知,民進黨長期以來,其實祇有一種法寶,那就是以其台獨邏輯,
> 對外不斷地挑釁刺激北京,而後藉著外部的緊張,表達到它切割台灣內部
> ,把人群分成「愛台─賣台」、「中國豬─台灣人」,而它則靠著這種切
> 割撕裂而坐收政治上的利益。一個政黨不必治國之能,祇靠著一種語言招
> 式即可取得政權,難怪陳水扁也要說「天佑阿扁」了。
>
> 問題在於,儘管祇靠一招而取得政權,但事實上,儘管這招已玩到極致,
> 泛綠人口在台灣總人口裡還是無法過半,而必須靠「兩顆子彈」之類事情
> 的幫忙。而這個招式搞了那麼幾十年,始終無法過半。真正的原因即在於
> 另外那過半的人口,對「獨」並不認同,他們寧願期待有一天,兩岸能摸
> 索出一條更好的互動之路。
>
> 大陸行讓民進黨手足無措
>
> 在過去,國民黨由於本身的主客觀限制,對這種新的選擇並未費心去找,
> 因而難免被民進黨那種切割戰術搞得祇有挨打的分。而天可憐見,連戰最
> 近真的想通了。於是遂有了江丙坤的先行,以及他的正式出發。由最近台
> 灣的民調已可看出,連與江的踩出這個歷史步伐,大體上已獲得台灣六至
> 七成民眾的支持,這已不祇是台灣反獨非獨力量的首次團結,它甚至已造
> 成獨的勢力之鬆動,根據這樣的發展,台獨在可見的未來不無可能退回到
> 它那種祇有三成的基本盤上。
>
> 因此,對於連與江的跨出新選擇之路,民進黨誠可謂已到了它的生死關頭
> 。因為連與江的跨出這一步,已等於徹底瓦解了民進黨過去那種「對外挑
> 釁─對內撕裂」的存在邏輯。一旦這個邏輯不復存在,民進黨豈非也要跟
> 著消失了嗎?於是,隨著江丙坤的大陸行所造成的新情況,台灣那種「律
> 師式的表演政治」遂告密集出現,而這種語言及動作愈密集,它的穿幫也
> 就愈快,紕漏當然也就愈大。
>
> 舉例而言吧,陸委會吳釗燮今天為了要否定江丙坤所獲得之成果,因而用
> 貶抑的口氣說:「十點共識絕大多數內容是空的」,明天為了要恐嚇國民
> 黨,又說「十點共識暗藏讓台灣萬劫不復的陷阱」。這兩句話,分兩天來
> 聽,或許不會覺得怎麼樣,但若連起來看,人們就會納悶得想問:「吳釗
> 燮,你是否腦袋壞了!」既然十點共識「是空的」,又怎麼會讓人「萬劫
> 不復」呢?這兩句話至少有一句是錯的,甚至兩句都錯了。
>
> 司法瘋狂症表露無遺
>
> 吳釗燮在那裡前言不搭後語的胡扯,已可看出他們真的是被嚇到了,他們
> 絕對沒想到一向祇會被挨打的國民黨居然有膽識跨出這一步,而這一步又
> 是民進黨最致命的弱點。在被嚇到之餘,那種「打官司式」的語言招式即
> 告出籠,這場攻勢之目的是要把對手貶低,於是就講一堆貶低的話;明天
> 要搞恐嚇,於是又趕快講一堆恐嚇的話。但這些祇把語言當工具,從不思
> 考邏輯,甚至沒有邏輯的人,一定不會知道,貶低對手和恐嚇對手乃是邏
> 輯上不相容的,既然你們已終貶低了對手,那就意謂它不是威脅,既然不
> 是威脅,又何必恐嚇呢?一向擅於玩弄「打官司式表演政治」的人,他們
> 過去之所以無往不利,乃是由於人們的愚蠢,但這種招式搞久了,最後是
> 他們把自己也愚蠢掉了。
>
> 吳釗燮在那裡不知所云,陳水扁則不知所云得更厲害了。就在最近這段期
> 間,他語言招式頻繁!
>
> 例如,他扣人帽子說「相信中共,不相信台灣」,這是語言上惡毒的夾纏
> 。但由此已可看出他的確已深知自己面臨到了致命的挑戰。例如,他又扣
> 出要「法辦」的魔咒。
>
> 而到了最後,他發覺帽子扣不上,恐嚇也無效,遂又改口說「支持兩岸之
> 間進行務實互惠的交流,任何政黨領袖都可以訪問中國」。反正話翻來覆
> 去的亂講,他都做得出來。而真正的原因,仍在於民意的依歸。當他發現
> 到六到七成民意都支持連與江的行動,那種變色龍的「打官司式的表演政
> 治」當然也就跟著不斷變換招式了。祇是他們一定想不到,這次不斷地變
> 換語言招式太過集中,他們那種邏輯錯亂、胡扯亂纏的律師式風格,已在
> 國人面前坦露無遺,這是台灣「法律人」轉業「政治人」所造成的「司法
> 瘋狂症」。除了祇剩扣帽子、恐嚇,接著又虛情假意地放低姿態等不斷變
> 化著講話外,他們的人格裡,還有什麼是實在的呢?這時候,忽然覺得王
> 清峰律師的「台大法律系誤國論」還真是有理啊!文◎南方朔 op-ed@new7.com.tw
>
> 在這裡,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即公開一件小趣事,希望這不構成冒犯或侵害

>
> 那就是,稍早前在一次聚會裡,律師王清峰也在座,當人們提到陳水扁總
> 是在那裡不斷反覆顛倒的說話,既無邏輯,更乏誠信時,王律師很不好意
> 思地說:「唉,台大法律系誤國啊!」今天在台灣有所謂的「台大法律系
> 誤國論」,它的出處即在此。
>
> 由「台大法律系誤國論」,就讓人想到多年前,在美國一次總統大選裡,
> 有個怪胎級的小黨候選人莫瑞‧泰勒(Morry Taylar),他的政見裡即有
> 一條,那就是「讓所有的美國法學院關閉十年」。這當然是不可能實現的
> 反諷式意見,但這種意見會出現,卻也不是無的之矢。因為,在莎士比亞
> 的戲劇裡,就有過更極端且讓人爆笑的意見:「殺光所有的律師!」
> (kill all the lawyers.)沒有任何人會否認法律和律師的重要,因而像莎
> 士比亞戲劇裡的那種話,當然是一種誇張了的氣話。但問題在於,儘管法
> 律和律師很重要,但人們卻也必須承認,從古羅馬歷史及思想家塔西脫斯
> (Tacitus. 55-117),說過「以前我們為犯罪所苦,而今我們則為法律
> 所苦」,以及羅馬最偉大的政治家西塞祿(Cicero106-43 B.C.),說過
> 「律師的詭辯不可信」之後,對法律和律師的懷疑也從未減少過。
>
> 辯才無礙變成硬拗亂扯
>
> 因此,「台大法律系誤國論」雖然兇猛了一點,但並非站不住腳的妄言。
> 台大法律系收了一大群程度還不錯的高中學生,而後他們即進入了律師和
> 司法官的培育過程。法律是人類整個人文體制裡的一環,因而它和歷史、
> 文學、哲學、藝術必然相關,但這些東西由於「不實用」,早已被排除在
> 法律教育之列。於是,一群程度還不錯的青少年,就整天祇懂得記誦條文
> ,愈懂得活字活用相互矛盾條文,愈知道何時該去哪裡搬條文來用的,也
> 就是愈厲害、愈成功的所謂「法律人」。在義理上,這可以說是「法律人
> 」的「價值工具化」或「價值虛無化」。
>
> 而除了記誦條文外,人們也知道,「法律人」由於要「對簿公堂」,因而
> 必須「口才便捷」,那就搞「辯論社」吧,於是,一堆人遂把辯論時不管
> 抽到什麼題目,都可以硬拗硬扯出一堆怪理的行為模式內化成人格的一部
> 分。古羅馬最傑出的政治家及修辭演講家西塞祿在他的名著《修辭演講術
> 》裡,把人講話所需要的品德、知識、技術三種特性加以探討,即指出若
> 無品德與價值,則一切皆屬詭辯和欺妄。近年來,台灣的老百姓看多了這
> 種「法律人」轉業的「政治人」,聽多了反反覆覆、變來變去的講話,已
> 愈來愈覺得「誠信」的重要。「誠信」這種做人的基本品質,乃是人間一
> 切的根本。「誠信」這個詞語近年來逐漸成為台灣的新口頭禪,所反映的
> 即是「誠信」的喪失,以及人們對「法律人」轉業的「政治人」那種語言
> 滑溜、價值虛無,把語言當做工具之異態的深沉不滿。
>
> 法律權力擴張已成為負擔
>
> 由「台大法律系誤國論」,就必須提到一九九八年牛津大學出版、由美國
> 知名法律學者坎波士(Paul F. Campos)所寫的《司法瘋狂症:美國法律
> 的發瘋》(Jurismania: The Madness of American Law)了。這本書雖
> 然在說「司法瘋狂症」,而最大的重點仍是在說「法律人」,以及「法律
> 人」轉業的「政治人」。
>
> 《司法瘋狂症》這本值得所有「法律人」去讀的著作,大體上可分三個層
> 次:在第一個本體的義理層次上,該書指出,把法律視為高於一切價值之
> 後,已使得美國成為一種著魔式的、法律「過度肥大」(Hypertrphy)的
> 社會,法律的工具價值遂取代了其他價值,從而造成一種工具性的虛無主義。
>
> 在第二個現象層次,該書指出,這種「司法瘋狂症」使得「法律人」透過
> 「法律至上」的說辭,取得了圖利的最大管道。美國因而成為一個「善訟
> 的社會」(Litigious Society),平均每年各種訟案超過三千萬件,並
> 使得法律不斷擴張,侵犯到任何其他領域,一個「法律飽和的現實」因而
> 出現。人活著,已必須時時刻刻準備著法律上的攻擊與防禦,法律已成了
> 一種負擔,而咬文嚼字則成了人們生存的必備條件。
>
> 政治行為變得像在打官司
>
> 而最值得台灣警惕的,則是「法律人」轉業「政治人」的這個層次了。今
> 天有許多理論家都知道,目前的民主政治,在媒體時代早已變成了政治如
> 做戲的「表演政治」,但所謂的「表演政治」,媒體祇不過是個載具而已
> 。若更深刻地加以分析,那其實是一種「律師式修辭」(Lawyerly rhetoric

> 及律師式「情緒模仿」(Emotional Simulation)所轉化而成的「
> 戲劇化儀式」(Dramaturgy)。這話怎麼說呢?那就是指一切的「政治行
> 為」已愈來愈變得像是「打官司行為」。
>
> 坎波士教授在書裡即指出,美國的電視脫口秀節目,基本上即是這種「打
> 官司行為」的模仿。為了要像打官司一樣的去贏,無論在電視上或其他媒
> 體上,那種「打官司」式的表演、詭辯、做戲,遂成了常態。所謂的「表
> 演政治」,基本上乃是一種「打官司政治」。這也是做戲的語言充斥、說
> 謊、做作的虛情假義,一招無效又立即換招的「變招頻繁」等現象在當代
> 政治裡日趨常態化的真正原因。至於政治價值裡所必須的人格完整、語言
> 及行為誠信等更重要的品質,當然也就為之蕩然。
>
> 執政者語言招式已經技窮
>
> 「打官司式的表演政治」當道,如果這祇是像律師打官司,每個都是互不
> 相關的個案,它所造成的影響或許還小,但政治則否,政治有它長遠的邏
> 輯性,任何一個個案都牽涉到更大的那個政策或通則,於是,那種「打官
> 司式的表演政治」,今天或許可以靠著某種語言招式而打贏,明天為了打
> 贏另一場政治而換上新的語言招式,而恰好兩種語言招式又相互矛盾,這
> 時候,語言的穿幫裡所表露出來的已不祇是語言問題而已,更是智商問題
> ,或是人格問題了。
>
> 而最近,由於江丙坤的大陸行,以及連戰即將的大陸行,民進黨政府和陳
> 水扁搞得焦頭爛額、破綻百出,那種語言邏輯的錯亂,以及思維上的捉襟
> 現肘,就可看出那種「打官司式的表演政治」,已到了何等黔驢技窮的程度!
>
> 眾所周知,民進黨長期以來,其實祇有一種法寶,那就是以其台獨邏輯,
> 對外不斷地挑釁刺激北京,而後藉著外部的緊張,表達到它切割台灣內部
> ,把人群分成「愛台─賣台」、「中國豬─台灣人」,而它則靠著這種切
> 割撕裂而坐收政治上的利益。一個政黨不必治國之能,祇靠著一種語言招
> 式即可取得政權,難怪陳水扁也要說「天佑阿扁」了。
>
> 問題在於,儘管祇靠一招而取得政權,但事實上,儘管這招已玩到極致,
> 泛綠人口在台灣總人口裡還是無法過半,而必須靠「兩顆子彈」之類事情
> 的幫忙。而這個招式搞了那麼幾十年,始終無法過半。真正的原因即在於
> 另外那過半的人口,對「獨」並不認同,他們寧願期待有一天,兩岸能摸
> 索出一條更好的互動之路。
>
> 大陸行讓民進黨手足無措
>
> 在過去,國民黨由於本身的主客觀限制,對這種新的選擇並未費心去找,
> 因而難免被民進黨那種切割戰術搞得祇有挨打的分。而天可憐見,連戰最
> 近真的想通了。於是遂有了江丙坤的先行,以及他的正式出發。由最近台
> 灣的民調已可看出,連與江的踩出這個歷史步伐,大體上已獲得台灣六至
> 七成民眾的支持,這已不祇是台灣反獨非獨力量的首次團結,它甚至已造
> 成獨的勢力之鬆動,根據這樣的發展,台獨在可見的未來不無可能退回到
> 它那種祇有三成的基本盤上。
>
> 因此,對於連與江的跨出新選擇之路,民進黨誠可謂已到了它的生死關頭
> 。因為連與江的跨出這一步,已等於徹底瓦解了民進黨過去那種「對外挑
> 釁─對內撕裂」的存在邏輯。一旦這個邏輯不復存在,民進黨豈非也要跟
> 著消失了嗎?於是,隨著江丙坤的大陸行所造成的新情況,台灣那種「律
> 師式的表演政治」遂告密集出現,而這種語言及動作愈密集,它的穿幫也
> 就愈快,紕漏當然也就愈大。
>
> 舉例而言吧,陸委會吳釗燮今天為了要否定江丙坤所獲得之成果,因而用
> 貶抑的口氣說:「十點共識絕大多數內容是空的」,明天為了要恐嚇國民
> 黨,又說「十點共識暗藏讓台灣萬劫不復的陷阱」。這兩句話,分兩天來
> 聽,或許不會覺得怎麼樣,但若連起來看,人們就會納悶得想問:「吳釗
> 燮,你是否腦袋壞了!」既然十點共識「是空的」,又怎麼會讓人「萬劫
> 不復」呢?這兩句話至少有一句是錯的,甚至兩句都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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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瘋狂症表露無遺
>
> 吳釗燮在那裡前言不搭後語的胡扯,已可看出他們真的是被嚇到了,他們
> 絕對沒想到一向祇會被挨打的國民黨居然有膽識跨出這一步,而這一步又
> 是民進黨最致命的弱點。在被嚇到之餘,那種「打官司式」的語言招式即
> 告出籠,這場攻勢之目的是要把對手貶低,於是就講一堆貶低的話;明天
> 要搞恐嚇,於是又趕快講一堆恐嚇的話。但這些祇把語言當工具,從不思
> 考邏輯,甚至沒有邏輯的人,一定不會知道,貶低對手和恐嚇對手乃是邏
> 輯上不相容的,既然你們已終貶低了對手,那就意謂它不是威脅,既然不
> 是威脅,又何必恐嚇呢?一向擅於玩弄「打官司式表演政治」的人,他們
> 過去之所以無往不利,乃是由於人們的愚蠢,但這種招式搞久了,最後是
> 他們把自己也愚蠢掉了。
>
> 吳釗燮在那裡不知所云,陳水扁則不知所云得更厲害了。就在最近這段期
> 間,他語言招式頻繁!
>
> 例如,他扣人帽子說「相信中共,不相信台灣」,這是語言上惡毒的夾纏
> 。但由此已可看出他的確已深知自己面臨到了致命的挑戰。例如,他又扣
> 出要「法辦」的魔咒。
>
> 而到了最後,他發覺帽子扣不上,恐嚇也無效,遂又改口說「支持兩岸之
> 間進行務實互惠的交流,任何政黨領袖都可以訪問中國」。反正話翻來覆
> 去的亂講,他都做得出來。而真正的原因,仍在於民意的依歸。當他發現
> 到六到七成民意都支持連與江的行動,那種變色龍的「打官司式的表演政
> 治」當然也就跟著不斷變換招式了。祇是他們一定想不到,這次不斷地變
> 換語言招式太過集中,他們那種邏輯錯亂、胡扯亂纏的律師式風格,已在
> 國人面前坦露無遺,這是台灣「法律人」轉業「政治人」所造成的「司法
> 瘋狂症」。除了祇剩扣帽子、恐嚇,接著又虛情假意地放低姿態等不斷變
> 化著講話外,他們的人格裡,還有什麼是實在的呢?這時候,忽然覺得王
> 清峰律師的「台大法律系誤國論」還真是有理啊!
无耻地自顶一下~[em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