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今天对快播新评论到,大家看看同意不??( 技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38:57
守护技术创新的初心
 “技术本身并不可耻”。快播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审理过程网络公开直播,使得“技术中立”的话题成为热议焦点。“技术中立”是否可以成为司法免责的理由?道德和法律是否会抑制技术进步?回答好这些问题,意义远超案件审理本身,关乎互联网时代我们能否畅享技术进步的红利。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类正是在技术的辅助下从蒙昧走向文明。但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技术是工具理性的产物,技术发挥怎样的功效却是由人支配的。技术的工具价值,只有在正确的人文理性、目标价值引导下,才能发挥最佳功效。否则,技术也可能为虎作伥,成为负能量的滋生场。

  在互联网领域,有一个“避风港原则”:技术提供者只要“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技术被用于侵权,就可以免于连带处罚。但“避风港原则”并不涵盖全部情形,除它之外还有一个“红旗原则”:如果侵权事实像红旗一样显而易见,技术提供者就不能装作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为理由推脱责任。由是观之,司法裁判的关键在于技术背后的责任和意图,技术本身并不是谁的“免罪牌”。

  关于互联网有句著名论断:互联网是历史上存在的最接近无政府主义的东西。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必须以价值理性修正工具理性,以法治之堤圈住奔腾四溢的技术之水。一些互联网公司的云端凋落,起因并不在于执法严苛、法律无情,而在于在价值理性上利令智昏。可以说,是人的价值理性而不是工具理性,真正左右着人和技术的命运。换句话说,是因为人懂得正确地用火而不是用火本身,帮助人走出原始时代。匍匐在法律的模糊地带,根本不可能崛起为时代的强者。

  开放、自由构成了互联网精神的精髓,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精神同法治精神相龃龉。也许有人觉得,法律为互联网画地为牢,会压制技术进步空间。其实,法律的意图在于保驾护航,法治的内涵在于尊重和引导。只要合乎人类发展的长远未来,法律自然会为其铺路。技术发展有着自己的门道,互联网蓝海里的机会四通八达,真正走不通的路,只有悖德乱法这一条。

  社会是流动的,技术是常新的,法律终究存在滞后性,不可能包打天下。法律之外还有道德,道德之外还有人心。心中的道德律令虽容易被忽视,却是决断一切的度量衡。马克思曾经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行,道义忖度远比利益考量重要。最可怕的堕落,是价值的堕落;最可贵的坚守,是良心的坚守。互联网比以往任何一项技术都更加广阔地延展了人的各种自由权利,也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参与其中的人增进自律和自觉。无论技术怎样创新和颠覆,正义价值一定不能被颠覆。

  网络已成为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没有人愿意看到网络空间遍布灰尘和污水,珍惜和用好网络空间比什么都重要。当我们想在技术红利中信马由缰,尤须擦亮那颗担当社会正义、守护人类良知的初心。


  《 人民日报 》( 2016年01月12日 04 版)

来源: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6/0112/c1003-28039581.html守护技术创新的初心
 “技术本身并不可耻”。快播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审理过程网络公开直播,使得“技术中立”的话题成为热议焦点。“技术中立”是否可以成为司法免责的理由?道德和法律是否会抑制技术进步?回答好这些问题,意义远超案件审理本身,关乎互联网时代我们能否畅享技术进步的红利。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类正是在技术的辅助下从蒙昧走向文明。但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技术是工具理性的产物,技术发挥怎样的功效却是由人支配的。技术的工具价值,只有在正确的人文理性、目标价值引导下,才能发挥最佳功效。否则,技术也可能为虎作伥,成为负能量的滋生场。

  在互联网领域,有一个“避风港原则”:技术提供者只要“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技术被用于侵权,就可以免于连带处罚。但“避风港原则”并不涵盖全部情形,除它之外还有一个“红旗原则”:如果侵权事实像红旗一样显而易见,技术提供者就不能装作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为理由推脱责任。由是观之,司法裁判的关键在于技术背后的责任和意图,技术本身并不是谁的“免罪牌”。

  关于互联网有句著名论断:互联网是历史上存在的最接近无政府主义的东西。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必须以价值理性修正工具理性,以法治之堤圈住奔腾四溢的技术之水。一些互联网公司的云端凋落,起因并不在于执法严苛、法律无情,而在于在价值理性上利令智昏。可以说,是人的价值理性而不是工具理性,真正左右着人和技术的命运。换句话说,是因为人懂得正确地用火而不是用火本身,帮助人走出原始时代。匍匐在法律的模糊地带,根本不可能崛起为时代的强者。

  开放、自由构成了互联网精神的精髓,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精神同法治精神相龃龉。也许有人觉得,法律为互联网画地为牢,会压制技术进步空间。其实,法律的意图在于保驾护航,法治的内涵在于尊重和引导。只要合乎人类发展的长远未来,法律自然会为其铺路。技术发展有着自己的门道,互联网蓝海里的机会四通八达,真正走不通的路,只有悖德乱法这一条。

  社会是流动的,技术是常新的,法律终究存在滞后性,不可能包打天下。法律之外还有道德,道德之外还有人心。心中的道德律令虽容易被忽视,却是决断一切的度量衡。马克思曾经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行,道义忖度远比利益考量重要。最可怕的堕落,是价值的堕落;最可贵的坚守,是良心的坚守。互联网比以往任何一项技术都更加广阔地延展了人的各种自由权利,也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参与其中的人增进自律和自觉。无论技术怎样创新和颠覆,正义价值一定不能被颠覆。

  网络已成为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没有人愿意看到网络空间遍布灰尘和污水,珍惜和用好网络空间比什么都重要。当我们想在技术红利中信马由缰,尤须擦亮那颗担当社会正义、守护人类良知的初心。


  《 人民日报 》( 2016年01月12日 04 版)

来源: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6/0112/c1003-28039581.html
刑侦技术和鉴定技术还有诉讼技术算谁的免罪牌吗?
技术本身并不是谁的“免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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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判 你咋知道有罪 判了也还能上诉 还有二审
日人民报也是够可以了 这个圈子始终就是绕不过去 动不动就是有罪有罪  一月万把块 不能请几个靠谱的人吗
人民日报别转移话题,大家关注的是法庭审判的程序正义问题,公安机关办案的严谨认真的问题,不是快播有没有罪的问题!!


你干脆不审判,直接判快播有罪,大家最多也只是同情一下快播,至少无法去批判,实际上,在法庭审判之前,我在心中已经认定快播是有罪的。

但是,正是看了法庭审判的证据不足,我们才说,快播无罪!!!

  艾玛!鸡皮疙瘩掉满地了……
日人民报实际上是怂了,不好意思举依法治国的虎皮当大旗了,羞答答的承认“法律有滞后性”,拿“心中道德律令”来博同情了。
问题是你“心中道德律令”能在庭审上判人有罪吗?知道现行法律制度有漏洞你该去完善法律法规啊,而且刑事案从旧从轻,这不是不打自招承认现在的法律没法判快播有罪吗?

dcym 发表于 2016-1-12 10:05
日人民报实际上是怂了,不好意思举依法治国的虎皮当大旗了,羞答答的承认“法律有滞后性”,拿“心中道德律 ...


索尼罪大滔天,弄得百姓怨声载道。
找到个粤语版台词,将就乐呵乐呵:
鳌拜:索尼罪大滔天,搞到百姓怨声载道,兵部更加对佢不满。如果唔将佢拘禁查办嘅,只有难平民愤。所以各位同僚推举鳌拜,嚟求皇上降旨嘅。
康熙:冇凭冇据!点可以随便拘禁顾命大臣?
鳌拜:微臣嘅说话就系凭据,微臣手握天下兵马,手下何止百万!微臣口中军令重于泰山。手上军旗一挥,千个人头落地!唔通皇上认为微臣会讲大话?就算皇上认为微臣会讲大话,唔通满朝文武百官都讲大话?
众臣:请皇上三思!
康熙:朕需要参详一下!
鳌拜: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皇上万万不能再拖延半刻!
康熙:朕需要考虑一下呀!
鳌拜:皇上,请准微臣磨墨!
dcym 发表于 2016-1-12 10:05
日人民报实际上是怂了,不好意思举依法治国的虎皮当大旗了,羞答答的承认“法律有滞后性”,拿“心中道德律 ...


索尼罪大滔天,弄得百姓怨声载道。
找到个粤语版台词,将就乐呵乐呵:
鳌拜:索尼罪大滔天,搞到百姓怨声载道,兵部更加对佢不满。如果唔将佢拘禁查办嘅,只有难平民愤。所以各位同僚推举鳌拜,嚟求皇上降旨嘅。
康熙:冇凭冇据!点可以随便拘禁顾命大臣?
鳌拜:微臣嘅说话就系凭据,微臣手握天下兵马,手下何止百万!微臣口中军令重于泰山。手上军旗一挥,千个人头落地!唔通皇上认为微臣会讲大话?就算皇上认为微臣会讲大话,唔通满朝文武百官都讲大话?
众臣:请皇上三思!
康熙:朕需要参详一下!
鳌拜: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皇上万万不能再拖延半刻!
康熙:朕需要考虑一下呀!
鳌拜:皇上,请准微臣磨墨!
索尼罪大滔天,弄得百姓怨声载道。
找到个粤语版台词,将就乐呵乐呵:
鳌拜:索尼罪大滔天,搞到百姓 ...
很应景啊,哈哈!
这就是一大字报,把自己当法官了,身为官媒公然违法,干涉司法公正
人日的水平真是越来越低了
这几篇评论的作者逻辑能力和众多网友一样,还没弄明白快播无罪的争议焦点在于公诉方证据链的无力而不是快播涉黄本身。只有亲历纠纷的时候,才知道程序正义有多么值得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