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凭什么让官员退出煤矿股份?政策显露管理无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58:27
煤矿事故频出,背后腐败显露,因此中央出台新政策,要求地方官员退出煤矿股份。这个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却充分显示出政府对官员管理的无能。
    先看看政策的公平性。凭什么官员不能经营煤矿?扩大一点说,凭什么官员不能经商?一个主流的观点说,官员经商容易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权钱交易,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N次了。可是仔细分析,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在官员的权力上。你不让他经商,他就不能进行权钱交易了吗?限制官员经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约束官员滥用职权才是根本方法。官员作为一个公民,有权利、有自由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只要这种活动是合法的,国家就该支持。但他作为官员,必须符合官员的行为规范,违反了,就依法处理,这与他经不经商没有直接的关系。
    再看看政策的可执行性。你让他退股,他把股转让给老婆、孩子总合法吧?你让他退出煤矿,他再投到金矿上去总合法吧?你让他退出采矿业,他投到超市上总合法吧?回头他们单位的卫生纸都从自己的超市买,不一样是滥用职权?
    多年前,每年中央都发布文件,不允许用公车钓鱼。那我去钓鳖符合政策吧?什么也不许钓,那我用公车去打猎总可以吧?其实问题不出在钓什么上,而是处在私用公车上。
    政策的制定必须经得起推敲,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抓住关键因素进行治理。自然,现在要一下理顺所有的东西是不可能的,暂时下达一下不许钓鳖、不许经营煤矿的临时性政策也未尝不可,但不能年年这样,这些政策仔细揣摩很是可笑。
    让我们给官员充分的经商权利吧!生意越大,国家利税越多,工作岗位越多!但,注意,谁敢对不起自己的职位,立马查办!煤矿事故频出,背后腐败显露,因此中央出台新政策,要求地方官员退出煤矿股份。这个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却充分显示出政府对官员管理的无能。
    先看看政策的公平性。凭什么官员不能经营煤矿?扩大一点说,凭什么官员不能经商?一个主流的观点说,官员经商容易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权钱交易,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N次了。可是仔细分析,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在官员的权力上。你不让他经商,他就不能进行权钱交易了吗?限制官员经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约束官员滥用职权才是根本方法。官员作为一个公民,有权利、有自由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只要这种活动是合法的,国家就该支持。但他作为官员,必须符合官员的行为规范,违反了,就依法处理,这与他经不经商没有直接的关系。
    再看看政策的可执行性。你让他退股,他把股转让给老婆、孩子总合法吧?你让他退出煤矿,他再投到金矿上去总合法吧?你让他退出采矿业,他投到超市上总合法吧?回头他们单位的卫生纸都从自己的超市买,不一样是滥用职权?
    多年前,每年中央都发布文件,不允许用公车钓鱼。那我去钓鳖符合政策吧?什么也不许钓,那我用公车去打猎总可以吧?其实问题不出在钓什么上,而是处在私用公车上。
    政策的制定必须经得起推敲,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抓住关键因素进行治理。自然,现在要一下理顺所有的东西是不可能的,暂时下达一下不许钓鳖、不许经营煤矿的临时性政策也未尝不可,但不能年年这样,这些政策仔细揣摩很是可笑。
    让我们给官员充分的经商权利吧!生意越大,国家利税越多,工作岗位越多!但,注意,谁敢对不起自己的职位,立马查办!
[em02][em02]
官商...这个词自古就有
但是一旦官在身  其商必然会出现不公平竞争......
无可避免  正如同国外正视法  理  情
而倒我们嘴巴理  就是情理法了.....
对封疆大吏的控制已处于失控的边缘!
呵呵 制标不制本~
唐朝后期的藩镇
无用!!!!!!!!!!!
80年代国家某领导人鼓励政府办经济实体,大伙知道吗?
官员入股不一定实际出资的,而是用权利保护伞入股-入干股,干股怎么退啊?退现金?
“干部不得参赌”之类的规定都能成为红头文件,可见这些文件的制定者是什么水平,文件的执行者就等而下之了。中国的文件数量内容之多可以申报世界纪录,因此浪费的社会和物质资源也堪称世界之最,不知哪位有理由怀疑这点?
治理是很有难度!
1993年9月1日在国民党统治下台湾施行了《阳光法案》,当时国内媒体如此评论:“《阳光法案》终于出笼,这是台湾民意的胜利,台湾执政当局不满意也要被迫接受。”,这是12年前的事了。那么,我们的民意何时胜利?我们的阳光法案何时出台?
    现在,政府的监督已经进步了许多,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同样可以定罪、个人信用体系也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但这些还不足以抑制官员的腐败。加强立法、加强干部管理机制,以法律的形式约束官员的权力,我们的路还很长。
改为党员退股,这样比较有操作性
积重难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