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员质问核电专家:安全标准都不如美国,何谈“世界上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21:58


力主“内陆核电重启”的专家,王亦楠请你回答十个问题

  【热点观察】内陆核电能否重启,十个关键问题不容回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亦楠

  近日,关于“内陆核电重启”的报道甚嚣尘上,诸如“内陆31个核电厂完成可行审查”,“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工程院、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等进行的综合论证一致建议发展内陆核电”,“内陆核电论证已近尾声”等等,以至于公众看了都误以为长江流域的核电站马上就要开工了。

  其实,中央对内陆核电的定调至今未变,仍然处于“研究论证”阶段;中央对核电安全性的要求始终如一,那就是“必须绝对保证安全”。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内陆核电能否真正开工,其安全论证报告的审批权(或者说初审权)在国家环保部和核安全局,而不是工程院或核能行业协会。

  诚然,核工业界对内陆核电安全性的论证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重要的。笔者只是希望此类“安全论证”最好不要是力主内陆核电专家们的独角戏,更不要成为排斥不同意见的一言堂。毕竟,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内陆核电站是否启动,不仅是核电业界的事,它还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百姓的切身利益。

  笔者此前曾发表《湘鄂赣三省发展核电的安全风险不容低估》、《总理为什么要求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等文章,论述了“我国与欧美内陆核电站的厂址条件迥异”、“所采用的AP1000技术在全世界尚无实践验证、关键设备试制还未过关、给AP1000技术当试验场的我国三门和海阳核电站已严重拖期”等问题,剖析了“确保我国核电安全亟须高度重视的几大短板”。

  长江流域核电站的安全论证绝不能“想当然”:(1)只有拍胸脯式的“研究结论”即“内陆核电厂安全性有保障”,而没有具体详实的、可追根溯源的“论证依据和论证过程”;(2)只讲“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如何高”,而不讲“如何通过已经工程实践充分验证的、成熟可靠的技术措施来真正实现高标准”!(3)只谈核电对能源需求和CO2减排的意义,而不谈一旦发生核泄漏并沿江而下,我们如何应对水源危机、土地危机、粮食危机、社会稳定危机……

  按照中央对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的要求,目前核电业界所谓的“内陆核电研究论证”还有很多关键问题有待深入研究和论证,“安全性有保障”这一结论也下得为时过早、过于轻率。鉴于社会公众并不知道内陆核电的安全性到底是“怎么论证和确保的”,且相关业界机构对公众质疑的问题一直未给予正面回答,因此笔者再撰此文,就“内陆核电安全论证”中不容回避和含糊的十个关键问题公开求教,请所有认为“内陆核电厂安全性有保障”的专家学者及相关研究机构、核电管理部门给予公开解答。

  “内陆核电安全论证”不能回避和含糊的十个关键问题

  1、内陆核电的“安全论证”,能不考虑“Nuclear Security”所要求的“防范、抵御敌人有意造成的事故、损害和伤亡”吗?

  中央强调的“确保安全”指的是“Nuclear Security”(核安保),而不只是“Nuclear Safety”(核安全)。前者内涵远远大于后者,然而,有关机构的内陆核电安全论证,却把“中子弹(战术核武器)、恐怖袭击、网络攻击、人为破坏等外部风险”均列入“不予考虑的剩余风险”,原因是“发生概率极低,且目前也没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虽然“小概率事件”无法预知和阻止,但不能对其严重后果“根本不予考虑”,老天爷也绝不会因为我们“没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而替我们“专门排除”某些“天灾人祸”。极端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攻击在国际核电界是必须考虑的安全事项。

  2、为何2004年修订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至今也不升级?内陆核电安全评价为何依据早已过时的核安全法规和导则?

  针对全球日渐频发的极端自然灾害和大型飞机撞击等小概率高危害事件的安全威胁,IAEA已于2012年6月发布核电厂设计和运行的新标准和法规。2012年10月国务院明确要求“对不合时宜的系列法规应不拖延地修改或升级”、“新建电站必须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然而,对欧美早已是“强制性”的安全要求(如抗大飞机撞击),我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和核电界在福岛核事故后仍一直强调“中国核安全法规(HAF102)没有这项规定”,且至今也未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修改升级核电安全法规和安全导则。

  3、“均按AP1000设计”的我国内陆核电站连美国的安全标准都达不到,何以是“全球最高安全标准”呢?

  众所周知,我国引进的AP1000并不满足美国本土在建核电站的安全标准,日本东芝[微博]控股的西屋公司辩称“中国内陆核电站采用的是CAP1000、不是AP1000”,而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指出“CAP1000与AP1000没有本质区别”。抛开这种概念游戏不说,即使CAP1000比AP1000真有重大改进,那也要经过工程验证、确认是成熟可靠机型后才能推广,怎能直接拿长江流域再当试验场呢?我们当作“最成熟、最先进、最经济”技术引进的三门和海阳4台AP1000机组,一直是“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且已陷入“设计难以固化、成本难以预计、风险难以承受”的困境中。这一深刻教训绝不能在内陆地区特别是长江流域的核电站重演。

  4、AP1000主回路的核心设备(屏蔽电机泵、爆破阀等)毫无核电厂实际运行经验,至今主泵还在试制中,连可靠性数据库都谈不上,又是如何得出“AP1000的事故概率已经低到10-7”、“60年免维修”的?

  我国2006年高价引进、原定于2013年投入商运的三门和海阳AP1000核电站,却成了西屋公司及其日本大老板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和损失的“试验场”,且全部知识产权为西屋所有。在设备工程耐久性试验、鉴定试验、系统调试都从未进行的情况下,何以就认定“60年免维修”、“内陆核电站安全性有保障”呢?2011年西屋公司推出比中国AP1000安全标准高的升级版AP1000在英国投标时遭安全评审出局,却能于更早的2006年就在我国顺利通过安全评审,值得深思!

  5、国际核电界已认识到“概率安全评价方法不宜单独用于确定性决策判断”,为何国内还有机构基于“主观概率”就断定“内陆核电是安全的”?

  由于33年间世界443座核电机组就发生了三起重大核事故,用二代技术宣称的“万年一遇”事故概率很难解释,国际核电界深刻认识到“用概率安全评价方法分析外部事件(地震、海啸、飓风、洪水等)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两个主观概率参数不宜单独用作核电安全性的判据”、“要防止被滥用于确定性的决策判断”。2015年7月17日英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在ABWR沸水堆通用设计评估中,就否定了日立-通用电气公司提交的“概率安全分析”并将其升级为监管问题,然而我国核电界及相关研究机构目前仍然只讲两个主观概率参数,并作为“三代核电比二代安全性提高100倍、内陆核电安全性有保障”等“确定性决策”的依据。

  6、我国大部分内陆核电厂址是与欧美迥异的小静风天气,完全超出了美国“高斯烟羽模型”的适用范围,为何还套用此工具评估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又是如何得出“符合排放标准”结论?

  大气弥散条件是内陆核电选址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美国内陆核电厂址年均风速均>2米/秒、年静风期不超过1周,而我国湘鄂核电厂址年均风速≤2米/秒、年静风期分别高达60天和29天,非常不利于核电站正常运行时放射性气载污染物的扩散,容易形成“核雾霾”。用根本不适用的美国“高斯烟羽模型”工具评估我国内陆核电厂对大气的影响,还得出“符合标准”的结论,这一做法本身就不科学。

  7、湘鄂赣核电站装机容量之高没有国际先例可循,巨量废热排放将对局地气候产生什么影响?

  湘鄂赣核电站装机容量均高达500万千瓦,是美国内陆核电厂平均装机规模的3倍,是目前火电厂最高功率的5倍!核电厂热效率(33%~37%左右)低于火电,约2/3的热量以废热被排放到环境中。2012年OECD报告就已指出“需要注意内陆核电在某些气候变化呈干旱趋势的区域产生的新问题”。长江流域多次有连续三年大旱的记录,而素以水量丰富著称的湘赣两省近年均出现了鄱阳湖和洞庭湖湖底大面积干裂、人畜饮水困难的严重旱情。每个内陆核电站每天向空中排放2000亿大卡废热,这一史无前例且几乎贯穿全年的巨量热污染对长江流域旱情的加重不容忽视。

  8、何以做到“最严重事故工况下核污水可封堵、可贮存、可控制,最多只有4800~7000立方米且都被控制在安全壳内”?

  为何没有“事故情况下放射性气体通过降雨流入江河湖泊”的应急预案?福岛核电站[作者注]至今也控制不住核污水以每天400吨的速度增长,场区50多万吨核污水早已堆满为患,不得不排向大海;号称“环境影响微不足道”的美国三里岛事故核污水高达9000吨,耗时14年才处理完!切尔诺贝利重污染区和轻污染区分别为1万和5万平方公里。我国内陆核电安全论证严重低估了核事故的复杂性:既没有可信可靠的技术措施证明核污水如何“封堵控”,也没考虑“放射性气体逸出厂区、通过雨水进入地下和江河湖泊”的应急预案。

  9、我国内陆核电站周边人口密度远远高于欧美,安全论证中是如何考虑场外应急的可行性和具体措施的?

  电站方圆80公里范围内,我国湘鄂赣人口均高达600万~700万,而美国平均只有142万。美国每个核电站都有详细的紧急情况响应计划,且每两年每个核电站就进行一次全面的应急演习。我国内陆核电站周边人口稠密,如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省内、省间以及长江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应急响应和撤离体系,必须在上马前缜密考虑和设计,而不能建立在“核电站不会出事”的乐观预想上,或者“等遇到问题再说”!

  10、发达国家频频发生的核废料泄漏事故如何在我国避免?如何攻克“核设施退役和高放废液处理”的风险隐患?

  “内陆核电安全论证”绝不能抛开核废料处理和核电站退役这两大“世界性天价难题”。最近几年美国频频发生核废料泄漏,事故处理耗资惊人且时间漫长,国际核电界不断呼吁“核电发展前提是想好核废料如何处理,否则这个问题终会成为挥之不去的梦魇”。

  [作者注:日本朝日新闻社2015年9月26日报道了日本名古屋大学等对福岛核电站的最新调查发现:“2号机组核燃料可能全部失踪”(即“有放射性物质释放,70%~100%核燃料可能从堆芯中熔穿掉落,目前还不清楚熔落核燃料的具体位置”)。这一报道再次引起世界瞩目,因为长半衰期、高放射性核素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其污染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比如,高毒高放射性的钚元素在人体内最大允许剂量仅为0.6微克。]

  关于我国核电“安全发展”的五点政策建议

  1、核电部署必须有禁区,内陆敏感地区不宜启动核电站建设。

  既然目前全世界的核电技术水平也不可能做到100%安全,且核电站一旦投入运行就会成为“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巨大负担,那么我国核电站部署必须有禁区、有红线,比如首都圈、敏感的长江流域、国防和经济发展的战略核心地带等,绝对不能放置核电站,更不能作为未经实践充分验证的核电技术的试验场。内陆地区核电论证绝不能仅从能源电力需求、CO2减排出发,必须从“一旦发生核事故,国家要付出多大代价”来考虑。不管事故概率多小,只要有可能发生,都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有任何侥幸和轻判。

  2、严格做好在运在建核电站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全至上”。

  目前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理念与中央对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安全大于天”的要求尚有较大距离,比如不断强调“要可接受的安全”、“核电要可持续发展,就要把握好经济性与安全性两个因素”、“安全是利益和代价的平衡”等。如果安全监管部门不履行“安全至上”而是“安全性要兼顾或让位于经济性”的话,新建核电站的安全评审及在运在建核电站的安全监管不能不令人担忧。核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核安全的国家责任”,考虑经济性是越位和失职。核安全和经济性的平衡应归国家更高层级部门考虑。福岛核事故祸根是“日本原子能保安院默许东电公司将自身经济利益置于公众安全利益之上”,这一教训需要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部门和产业界高度重视。

  3、尽快修订HAF102等早已过时的核安全法规和安全导则。

  恪守“安全至上”必须从法规、标准做起,从源头上提高核电的安全水准。当务之急是抓紧修改早已过时的HAF102等核安全法规和安全导则,把“抗大型飞机撞击”等国际最新要求反映在法规里,并用新法规严格审核所有新建项目。我国核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提高独立评审能力和监督检查能力,确保安全评审不受任何来自商业利益、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扰,确保重要安全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核电项目安全评审的专家委员会要依法对评审结果负法律责任。

  4、应把核能发展重点移师海上,为海岛防御和海路安全提供重要能源保障。

  福岛核事故后美国、俄罗斯都在致力于“浮动核电站”的研发建造,除了选址简单、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低、事故下环境影响小等优点之外,还可为目前难以通电的地区提供能源保障。鉴于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将核能发展重点移师海上——全面提升作战舰艇和远洋舰船的各种性能、为南海诸岛的驻军防御提供能源补给,既是当代军事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的迫切需要,又能保障我国海上石油通道的安全,还可积累核电安全运行的经验。船舶舰艇、浮动电站所需核动力较小,所需的天然铀资源仅为大型核电站的1/10~1/20。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海上运输通道“被切断”,我国自给的天然铀资源也完全可以应对。

  5、亟须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确立核燃料循环体系的战略规划。

  可持续发展核电需要“安全至上”、有可靠的天然铀资源保障体系、创新研发自主品牌及相应设备制造能力和高端人才保证。目前,我国核电产业链前端(铀矿勘探)有一定进展;中端(核电厂)规模大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虽有自主品牌,但走出国门尚待时日);后端(后处理厂和高放废物最终处置)技术薄弱且长期滞后;第四代核能系统研发又是多种反应堆堆型并进,而对相应的核燃料循环根本不提,不符合我国国情。研发一个新堆型并实现商业化运行需20~25年、建立一个燃料循环体系则要50年以上,亟须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将堆型研发置于核燃料循环体系中科学考量,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核燃料循环体系,统筹规划核能产业链前、中、后端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力主“内陆核电重启”的专家,王亦楠请你回答十个问题

  【热点观察】内陆核电能否重启,十个关键问题不容回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亦楠

  近日,关于“内陆核电重启”的报道甚嚣尘上,诸如“内陆31个核电厂完成可行审查”,“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工程院、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等进行的综合论证一致建议发展内陆核电”,“内陆核电论证已近尾声”等等,以至于公众看了都误以为长江流域的核电站马上就要开工了。

  其实,中央对内陆核电的定调至今未变,仍然处于“研究论证”阶段;中央对核电安全性的要求始终如一,那就是“必须绝对保证安全”。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内陆核电能否真正开工,其安全论证报告的审批权(或者说初审权)在国家环保部和核安全局,而不是工程院或核能行业协会。

  诚然,核工业界对内陆核电安全性的论证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重要的。笔者只是希望此类“安全论证”最好不要是力主内陆核电专家们的独角戏,更不要成为排斥不同意见的一言堂。毕竟,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内陆核电站是否启动,不仅是核电业界的事,它还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百姓的切身利益。

  笔者此前曾发表《湘鄂赣三省发展核电的安全风险不容低估》、《总理为什么要求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等文章,论述了“我国与欧美内陆核电站的厂址条件迥异”、“所采用的AP1000技术在全世界尚无实践验证、关键设备试制还未过关、给AP1000技术当试验场的我国三门和海阳核电站已严重拖期”等问题,剖析了“确保我国核电安全亟须高度重视的几大短板”。

  长江流域核电站的安全论证绝不能“想当然”:(1)只有拍胸脯式的“研究结论”即“内陆核电厂安全性有保障”,而没有具体详实的、可追根溯源的“论证依据和论证过程”;(2)只讲“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如何高”,而不讲“如何通过已经工程实践充分验证的、成熟可靠的技术措施来真正实现高标准”!(3)只谈核电对能源需求和CO2减排的意义,而不谈一旦发生核泄漏并沿江而下,我们如何应对水源危机、土地危机、粮食危机、社会稳定危机……

  按照中央对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的要求,目前核电业界所谓的“内陆核电研究论证”还有很多关键问题有待深入研究和论证,“安全性有保障”这一结论也下得为时过早、过于轻率。鉴于社会公众并不知道内陆核电的安全性到底是“怎么论证和确保的”,且相关业界机构对公众质疑的问题一直未给予正面回答,因此笔者再撰此文,就“内陆核电安全论证”中不容回避和含糊的十个关键问题公开求教,请所有认为“内陆核电厂安全性有保障”的专家学者及相关研究机构、核电管理部门给予公开解答。

  “内陆核电安全论证”不能回避和含糊的十个关键问题

  1、内陆核电的“安全论证”,能不考虑“Nuclear Security”所要求的“防范、抵御敌人有意造成的事故、损害和伤亡”吗?

  中央强调的“确保安全”指的是“Nuclear Security”(核安保),而不只是“Nuclear Safety”(核安全)。前者内涵远远大于后者,然而,有关机构的内陆核电安全论证,却把“中子弹(战术核武器)、恐怖袭击、网络攻击、人为破坏等外部风险”均列入“不予考虑的剩余风险”,原因是“发生概率极低,且目前也没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虽然“小概率事件”无法预知和阻止,但不能对其严重后果“根本不予考虑”,老天爷也绝不会因为我们“没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而替我们“专门排除”某些“天灾人祸”。极端自然灾害和人为恶意攻击在国际核电界是必须考虑的安全事项。

  2、为何2004年修订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至今也不升级?内陆核电安全评价为何依据早已过时的核安全法规和导则?

  针对全球日渐频发的极端自然灾害和大型飞机撞击等小概率高危害事件的安全威胁,IAEA已于2012年6月发布核电厂设计和运行的新标准和法规。2012年10月国务院明确要求“对不合时宜的系列法规应不拖延地修改或升级”、“新建电站必须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然而,对欧美早已是“强制性”的安全要求(如抗大飞机撞击),我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和核电界在福岛核事故后仍一直强调“中国核安全法规(HAF102)没有这项规定”,且至今也未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修改升级核电安全法规和安全导则。

  3、“均按AP1000设计”的我国内陆核电站连美国的安全标准都达不到,何以是“全球最高安全标准”呢?

  众所周知,我国引进的AP1000并不满足美国本土在建核电站的安全标准,日本东芝[微博]控股的西屋公司辩称“中国内陆核电站采用的是CAP1000、不是AP1000”,而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指出“CAP1000与AP1000没有本质区别”。抛开这种概念游戏不说,即使CAP1000比AP1000真有重大改进,那也要经过工程验证、确认是成熟可靠机型后才能推广,怎能直接拿长江流域再当试验场呢?我们当作“最成熟、最先进、最经济”技术引进的三门和海阳4台AP1000机组,一直是“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工程”,且已陷入“设计难以固化、成本难以预计、风险难以承受”的困境中。这一深刻教训绝不能在内陆地区特别是长江流域的核电站重演。

  4、AP1000主回路的核心设备(屏蔽电机泵、爆破阀等)毫无核电厂实际运行经验,至今主泵还在试制中,连可靠性数据库都谈不上,又是如何得出“AP1000的事故概率已经低到10-7”、“60年免维修”的?

  我国2006年高价引进、原定于2013年投入商运的三门和海阳AP1000核电站,却成了西屋公司及其日本大老板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和损失的“试验场”,且全部知识产权为西屋所有。在设备工程耐久性试验、鉴定试验、系统调试都从未进行的情况下,何以就认定“60年免维修”、“内陆核电站安全性有保障”呢?2011年西屋公司推出比中国AP1000安全标准高的升级版AP1000在英国投标时遭安全评审出局,却能于更早的2006年就在我国顺利通过安全评审,值得深思!

  5、国际核电界已认识到“概率安全评价方法不宜单独用于确定性决策判断”,为何国内还有机构基于“主观概率”就断定“内陆核电是安全的”?

  由于33年间世界443座核电机组就发生了三起重大核事故,用二代技术宣称的“万年一遇”事故概率很难解释,国际核电界深刻认识到“用概率安全评价方法分析外部事件(地震、海啸、飓风、洪水等)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两个主观概率参数不宜单独用作核电安全性的判据”、“要防止被滥用于确定性的决策判断”。2015年7月17日英国核安全监管机构在ABWR沸水堆通用设计评估中,就否定了日立-通用电气公司提交的“概率安全分析”并将其升级为监管问题,然而我国核电界及相关研究机构目前仍然只讲两个主观概率参数,并作为“三代核电比二代安全性提高100倍、内陆核电安全性有保障”等“确定性决策”的依据。

  6、我国大部分内陆核电厂址是与欧美迥异的小静风天气,完全超出了美国“高斯烟羽模型”的适用范围,为何还套用此工具评估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又是如何得出“符合排放标准”结论?

  大气弥散条件是内陆核电选址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美国内陆核电厂址年均风速均>2米/秒、年静风期不超过1周,而我国湘鄂核电厂址年均风速≤2米/秒、年静风期分别高达60天和29天,非常不利于核电站正常运行时放射性气载污染物的扩散,容易形成“核雾霾”。用根本不适用的美国“高斯烟羽模型”工具评估我国内陆核电厂对大气的影响,还得出“符合标准”的结论,这一做法本身就不科学。

  7、湘鄂赣核电站装机容量之高没有国际先例可循,巨量废热排放将对局地气候产生什么影响?

  湘鄂赣核电站装机容量均高达500万千瓦,是美国内陆核电厂平均装机规模的3倍,是目前火电厂最高功率的5倍!核电厂热效率(33%~37%左右)低于火电,约2/3的热量以废热被排放到环境中。2012年OECD报告就已指出“需要注意内陆核电在某些气候变化呈干旱趋势的区域产生的新问题”。长江流域多次有连续三年大旱的记录,而素以水量丰富著称的湘赣两省近年均出现了鄱阳湖和洞庭湖湖底大面积干裂、人畜饮水困难的严重旱情。每个内陆核电站每天向空中排放2000亿大卡废热,这一史无前例且几乎贯穿全年的巨量热污染对长江流域旱情的加重不容忽视。

  8、何以做到“最严重事故工况下核污水可封堵、可贮存、可控制,最多只有4800~7000立方米且都被控制在安全壳内”?

  为何没有“事故情况下放射性气体通过降雨流入江河湖泊”的应急预案?福岛核电站[作者注]至今也控制不住核污水以每天400吨的速度增长,场区50多万吨核污水早已堆满为患,不得不排向大海;号称“环境影响微不足道”的美国三里岛事故核污水高达9000吨,耗时14年才处理完!切尔诺贝利重污染区和轻污染区分别为1万和5万平方公里。我国内陆核电安全论证严重低估了核事故的复杂性:既没有可信可靠的技术措施证明核污水如何“封堵控”,也没考虑“放射性气体逸出厂区、通过雨水进入地下和江河湖泊”的应急预案。

  9、我国内陆核电站周边人口密度远远高于欧美,安全论证中是如何考虑场外应急的可行性和具体措施的?

  电站方圆80公里范围内,我国湘鄂赣人口均高达600万~700万,而美国平均只有142万。美国每个核电站都有详细的紧急情况响应计划,且每两年每个核电站就进行一次全面的应急演习。我国内陆核电站周边人口稠密,如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省内、省间以及长江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应急响应和撤离体系,必须在上马前缜密考虑和设计,而不能建立在“核电站不会出事”的乐观预想上,或者“等遇到问题再说”!

  10、发达国家频频发生的核废料泄漏事故如何在我国避免?如何攻克“核设施退役和高放废液处理”的风险隐患?

  “内陆核电安全论证”绝不能抛开核废料处理和核电站退役这两大“世界性天价难题”。最近几年美国频频发生核废料泄漏,事故处理耗资惊人且时间漫长,国际核电界不断呼吁“核电发展前提是想好核废料如何处理,否则这个问题终会成为挥之不去的梦魇”。

  [作者注:日本朝日新闻社2015年9月26日报道了日本名古屋大学等对福岛核电站的最新调查发现:“2号机组核燃料可能全部失踪”(即“有放射性物质释放,70%~100%核燃料可能从堆芯中熔穿掉落,目前还不清楚熔落核燃料的具体位置”)。这一报道再次引起世界瞩目,因为长半衰期、高放射性核素进入土壤和地下水,其污染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比如,高毒高放射性的钚元素在人体内最大允许剂量仅为0.6微克。]

  关于我国核电“安全发展”的五点政策建议

  1、核电部署必须有禁区,内陆敏感地区不宜启动核电站建设。

  既然目前全世界的核电技术水平也不可能做到100%安全,且核电站一旦投入运行就会成为“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巨大负担,那么我国核电站部署必须有禁区、有红线,比如首都圈、敏感的长江流域、国防和经济发展的战略核心地带等,绝对不能放置核电站,更不能作为未经实践充分验证的核电技术的试验场。内陆地区核电论证绝不能仅从能源电力需求、CO2减排出发,必须从“一旦发生核事故,国家要付出多大代价”来考虑。不管事故概率多小,只要有可能发生,都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有任何侥幸和轻判。

  2、严格做好在运在建核电站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全至上”。

  目前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理念与中央对核电“必须绝对保证安全”、“安全大于天”的要求尚有较大距离,比如不断强调“要可接受的安全”、“核电要可持续发展,就要把握好经济性与安全性两个因素”、“安全是利益和代价的平衡”等。如果安全监管部门不履行“安全至上”而是“安全性要兼顾或让位于经济性”的话,新建核电站的安全评审及在运在建核电站的安全监管不能不令人担忧。核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核安全的国家责任”,考虑经济性是越位和失职。核安全和经济性的平衡应归国家更高层级部门考虑。福岛核事故祸根是“日本原子能保安院默许东电公司将自身经济利益置于公众安全利益之上”,这一教训需要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部门和产业界高度重视。

  3、尽快修订HAF102等早已过时的核安全法规和安全导则。

  恪守“安全至上”必须从法规、标准做起,从源头上提高核电的安全水准。当务之急是抓紧修改早已过时的HAF102等核安全法规和安全导则,把“抗大型飞机撞击”等国际最新要求反映在法规里,并用新法规严格审核所有新建项目。我国核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提高独立评审能力和监督检查能力,确保安全评审不受任何来自商业利益、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扰,确保重要安全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核电项目安全评审的专家委员会要依法对评审结果负法律责任。

  4、应把核能发展重点移师海上,为海岛防御和海路安全提供重要能源保障。

  福岛核事故后美国、俄罗斯都在致力于“浮动核电站”的研发建造,除了选址简单、占地面积小、投资成本低、事故下环境影响小等优点之外,还可为目前难以通电的地区提供能源保障。鉴于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将核能发展重点移师海上——全面提升作战舰艇和远洋舰船的各种性能、为南海诸岛的驻军防御提供能源补给,既是当代军事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的迫切需要,又能保障我国海上石油通道的安全,还可积累核电安全运行的经验。船舶舰艇、浮动电站所需核动力较小,所需的天然铀资源仅为大型核电站的1/10~1/20。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海上运输通道“被切断”,我国自给的天然铀资源也完全可以应对。

  5、亟须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确立核燃料循环体系的战略规划。

  可持续发展核电需要“安全至上”、有可靠的天然铀资源保障体系、创新研发自主品牌及相应设备制造能力和高端人才保证。目前,我国核电产业链前端(铀矿勘探)有一定进展;中端(核电厂)规模大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虽有自主品牌,但走出国门尚待时日);后端(后处理厂和高放废物最终处置)技术薄弱且长期滞后;第四代核能系统研发又是多种反应堆堆型并进,而对相应的核燃料循环根本不提,不符合我国国情。研发一个新堆型并实现商业化运行需20~25年、建立一个燃料循环体系则要50年以上,亟须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将堆型研发置于核燃料循环体系中科学考量,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核燃料循环体系,统筹规划核能产业链前、中、后端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链接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 ... /032523455120.shtml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有资格和发达国家采用相同的安全标准吗?什么项目都前怕狼后怕虎的,还要不要发展?


北京的房山都有核反应堆了,谁敢对把 核电站 建在家门口说不?

北京的房山都有核反应堆了,谁敢对把 核电站 建在家门口说不?
从不上性浪
      一般的安全问题都是刚开始的时候抓的很紧,过上一批人之后就越来越松懈。福岛核电站,开始都是训练充分的专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状况万无一失。可是十几二十年后呢?人员素质下降、诸多训练荒废、操作规程不再严格遵守乃至管理松懈。我相信中国新建核电站一开始都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可是二十年后呢?三十年后呢?谁能保证老百姓在核电厂周围做任何事都会考虑核安全问题?另外,既然中心城市不能建核电厂,凭什么偏僻地区的民众的利益就该牺牲?
一般的安全问题都是刚开始的时候抓的很紧,过上一批人之后就越来越松懈。福岛核电站,开始都是训练充 ...

一座核电站的指派,承建和集体培训 与 30座核电站的招投标,总承分包,各地培训 的区别。
还有,一开始第一座核电站都是正式工,到后面,几十座核电站,应该不会有那么多正式工了吧?不然国企岂不得拖垮?难道说后期是私企管理运营核电站?
现在不是啥都白菜化嘛,相信有竞争,核电站必然会越做越有性价比的。说不定,最后那十几座还甚至是私企总承的核电站呢。
m_sy 发表于 2015-10-14 19:21
一座核电站的指派,承建和集体培训 与 30座核电站的招投标,总承分包,各地培训 的区别。
还有,一开 ...
很简单,谁想建核电站,建在他家旁边就好了。

叫地地不灵 发表于 2015-10-14 19:33
很简单,谁想建核电站,建在他家旁边就好了。


如果建造是板上钉钉的事,晚建不如早建。武汉长江大桥就比南京长江大桥好,南京长江大桥就比九江长江大桥好。
核电站几十座,这个饼,中央是一定不会让一家独大的。谁家门口的核电站先做,受到的关注就越高,设计施工的可靠性就越高,人员配伍就越精锐。
至于后期嘛?
见过现在国内几家手机公司互相撕β,搞得下游厂商怨声载道吗?最后那十几座核电站肯定是多方国企甚至私企角逐厮杀最白热化的战场,那时候,我想肯定是噱头最多,性价比最高,画面最美的时候。
另外就是核电站的工人了。
最早的核电站应该都是配备的在编正式工吧?不知道现在的在运营核电站有没有外聘工?
不过未来的几十座核电站,应该不会有那么多正式工,不然国企养得起?
哦,你觉得以后可能是私企全权运营?哇!偶买葛!
叫地地不灵 发表于 2015-10-14 19:33
很简单,谁想建核电站,建在他家旁边就好了。


如果建造是板上钉钉的事,晚建不如早建。武汉长江大桥就比南京长江大桥好,南京长江大桥就比九江长江大桥好。
核电站几十座,这个饼,中央是一定不会让一家独大的。谁家门口的核电站先做,受到的关注就越高,设计施工的可靠性就越高,人员配伍就越精锐。
至于后期嘛?
见过现在国内几家手机公司互相撕β,搞得下游厂商怨声载道吗?最后那十几座核电站肯定是多方国企甚至私企角逐厮杀最白热化的战场,那时候,我想肯定是噱头最多,性价比最高,画面最美的时候。
另外就是核电站的工人了。
最早的核电站应该都是配备的在编正式工吧?不知道现在的在运营核电站有没有外聘工?
不过未来的几十座核电站,应该不会有那么多正式工,不然国企养得起?
哦,你觉得以后可能是私企全权运营?哇!偶买葛!
m_sy 发表于 2015-10-14 19:52
如果建造是板上钉钉的事,晚建不如早建。武汉长江大桥就比南京长江大桥好,南京长江大桥就比九江大桥好。 ...
管他国营私营,谁想建放谁那,哪个政府或者部门审批的,就这核电站附近建个政府办公楼,给审批人办公。

干跌 发表于 2015-10-14 18:56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有资格和发达国家采用相同的安全标准吗?什么项目都前怕狼后怕虎的,还要不要发展?


现在中国人有钱了当然命也值钱了更怕死了呗,君不见为了吃的安全出国买奶粉的吗?为了呼吸新鲜空气移民国外的也大有人在啊。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民众当然更关心安全、健康、环境因素等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民生建设方面,社会进步了人的追求更高了不是吗?与安全、健康、环境相比起来内陆建核电真没么迫切也没那么重要。现在还能想象为了招商引资搞经济去毁坏耕地、污染水源、弄脏空气、破坏环境吗?
干跌 发表于 2015-10-14 18:56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有资格和发达国家采用相同的安全标准吗?什么项目都前怕狼后怕虎的,还要不要发展?


现在中国人有钱了当然命也值钱了更怕死了呗,君不见为了吃的安全出国买奶粉的吗?为了呼吸新鲜空气移民国外的也大有人在啊。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民众当然更关心安全、健康、环境因素等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民生建设方面,社会进步了人的追求更高了不是吗?与安全、健康、环境相比起来内陆建核电真没么迫切也没那么重要。现在还能想象为了招商引资搞经济去毁坏耕地、污染水源、弄脏空气、破坏环境吗?
北京的房山都有核反应堆了,谁敢对把 核电站 建在家门口说不?
争取西城区也建一个
安全第一,兼顾经济性,把核电建在人烟稀少的大西北内流河流域吧。
日本的很先进,福岛不也挂了?
核电可以建,但请建到西北戈壁滩。
应该建内陆核电站。要是没有个自己的切尔诺贝利,实在不好意思自称继承了共产主义衣钵接过了火炬。
中国的生产事故从来都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管理问题
m_sy 发表于 2015-10-14 18:59
北京的房山都有核反应堆了,谁敢对把 核电站 建在家门口说不?
帝都核反应堆三四个呢

digi0811 发表于 2015-10-14 23:56
帝都核反应堆三四个呢


是啊是啊,以后北京13环建成的时候,装机总容量估计有几千万千瓦。
digi0811 发表于 2015-10-14 23:56
帝都核反应堆三四个呢


是啊是啊,以后北京13环建成的时候,装机总容量估计有几千万千瓦。
叫地地不灵 发表于 2015-10-14 19:56
管他国营私营,谁想建放谁那,哪个政府或者部门审批的,就这核电站附近建个政府办公楼,给审批人办公。
做点更有建设性的讨论吧。
起码楼主的文章,从第二条开始,就很有力度。

至于您的说法~~
如果您这样的说法成立,
是不是可以不给您供电啊?

还是放在广东把,内地十八省泄露了,影响得多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干跌 发表于 2015-10-14 18:56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有资格和发达国家采用相同的安全标准吗?什么项目都前怕狼后怕虎的,还要不要发展?
核电项目是普通项目?万一出问题,整个长江流域都要受威胁,沿江几亿人口的用水就是没办法解决得问题(其他问题先放一边)。真出了问题谁能负责(TG整个党都负不了这个责任)
天龙八部 发表于 2015-10-14 22:26
核电可以建,但请建到西北戈壁滩。
你在西北戈壁弄出足够水源即可。
干跌 发表于 2015-10-14 18:56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有资格和发达国家采用相同的安全标准吗?什么项目都前怕狼后怕虎的,还要不要发展?
说的太好了,所以问题汽车欧美、日本必须召回,中国的刷层漆、搞点油就行了,你个发展中国家,凭啥需要和欧美一样安全标准?
核电项目是普通项目?万一出问题,整个长江流域都要受威胁,沿江几亿人口的用水就是没办法解决得问题(其 ...
出了问题cctv没报道成英勇抗核好人好事,该他负责。
王亦楠 哪路神仙啊
内陆压水堆危险性大,那就加紧研发搞危险性低高温气冷堆。
大胃王 发表于 2015-10-15 02:59
做点更有建设性的讨论吧。
起码楼主的文章,从第二条开始,就很有力度。
非要核电才能产生电吗?

核电站发的电,我不要!
叫地地不灵 发表于 2015-10-15 10:34
非要核电才能产生电吗?

核电站发的电,我不要!
对,水电站发的电我不要,火电站发的电我不要。

俺自己喷唾沫发电上网,安全吧?!
专家说中国的奶粉是世界上最安全的。
对,水电站发的电我不要,火电站发的电我不要。

俺自己喷唾沫发电上网,安全吧?!
人们没有比较谁比谁不安全,人们只是在比较灾难发生后谁比谁更安全。
可以放广东。。。最好就是广东的火电全停了,换核电。。。大亚湾就在深圳旁边。
大胃王 发表于 2015-10-15 10:46
对,水电站发的电我不要,火电站发的电我不要。

俺自己喷唾沫发电上网,安全吧?!
原来是喷唾沫发电上网的,怪不得
这篇文章很专业,不管认不认同,这个对核电论证的严谨态度值得赞赏,希望多出些这类文章
agsgs 发表于 2015-10-15 12:00
这篇文章很专业,不管认不认同,这个对核电论证的严谨态度值得赞赏,希望多出些这类文章
说不上专业,只能说比前几年有进步
Spokesman 发表于 2015-10-15 08:56
你在西北戈壁弄出足够水源即可。
那就等技术进化到基本不用水冷.

天龙八部 发表于 2015-10-15 13:04
那就等技术进化到基本不用水冷.


水主要是进行能量交换的,冷却不是主要目的。
天龙八部 发表于 2015-10-15 13:04
那就等技术进化到基本不用水冷.


水主要是进行能量交换的,冷却不是主要目的。


今天有闲,多扯几句。

首先声明,咱对内陆核电站没既定立场,只是对主题所述情况哼哼几句{:soso_e113:}

问题1:核电站如果要提高到能防战术核武器打击,那确实没建的必要了;至于核电站的保卫,搞清楚再说话比较合适;

问题2:拿着鸡毛当令箭和扣帽子的行为要不得,当时确实没有这个要求很奇怪么?除了AP1000国内还有其他的堆型,这么一棍子横扫一船人的做法确实很扯淡;

问题3和问题4:这个咱也有些看法,把内陆堆型限定在AP和CAP上值得商榷,必要的运行考验是必须的;
另外,说到安全标准,同样的情况下,中国比老美多备了更多的应急发电机组、储存了更多的用水,哪里看出中国标准比老美低了?

问题5:她还是不明白其中做了些什么工作,也不了解采用的方法,按照她这个逻辑只能走向不可知论;

问题6:罗列的情况说明不了问题,因为她的数据本身就是错误的,比如湖北咸宁核电站年平均风速是大于2米/秒的;至于美国什么什么的是个什么情况她并不了解,却强行代入作为支撑,显然不靠谱,核雾霾?{:soso_e113:}
咱不认为她对高斯模型有啥了解,也不认为她对核电厂放射性物质以及弥散有啥了解。

问题7:目前火电厂最高功率只有100万千瓦?那些3、4百万千瓦装机的火电厂让你吃了么?
美国内陆核电厂平均装机容量?能说明什么?去看看老美各个核电厂当年预留有多少个机位,再了解下为啥后来不建了,据此能否得出什么结论?回去查查资料不是那么难吧?
核电排放2/3和煤电排放3/5的废热差距有多大?别用什么大卡那么麻烦,直接说排放功率900万千瓦更好理解,再查查地表每平方米太阳光功率,看看折合多少平方千米的日照不就结了?结果很吓人么?{:soso_e113:}

问题8:这个论述没有逻辑,了解清楚意思再说话比较合适;

问题9:美国什么什么的且不说,国内核电站的应急方案也是齐备的,你不知道不等于没有;

问题10:核废料处理和核电站退役和什么内陆核电站关系有多大?举的鬼子的例子和这个有个鸟的关系?钚是什么你了解么?{:soso_e113:}

今天有闲,多扯几句。

首先声明,咱对内陆核电站没既定立场,只是对主题所述情况哼哼几句{:soso_e113:}

问题1:核电站如果要提高到能防战术核武器打击,那确实没建的必要了;至于核电站的保卫,搞清楚再说话比较合适;

问题2:拿着鸡毛当令箭和扣帽子的行为要不得,当时确实没有这个要求很奇怪么?除了AP1000国内还有其他的堆型,这么一棍子横扫一船人的做法确实很扯淡;

问题3和问题4:这个咱也有些看法,把内陆堆型限定在AP和CAP上值得商榷,必要的运行考验是必须的;
另外,说到安全标准,同样的情况下,中国比老美多备了更多的应急发电机组、储存了更多的用水,哪里看出中国标准比老美低了?

问题5:她还是不明白其中做了些什么工作,也不了解采用的方法,按照她这个逻辑只能走向不可知论;

问题6:罗列的情况说明不了问题,因为她的数据本身就是错误的,比如湖北咸宁核电站年平均风速是大于2米/秒的;至于美国什么什么的是个什么情况她并不了解,却强行代入作为支撑,显然不靠谱,核雾霾?{:soso_e113:}
咱不认为她对高斯模型有啥了解,也不认为她对核电厂放射性物质以及弥散有啥了解。

问题7:目前火电厂最高功率只有100万千瓦?那些3、4百万千瓦装机的火电厂让你吃了么?
美国内陆核电厂平均装机容量?能说明什么?去看看老美各个核电厂当年预留有多少个机位,再了解下为啥后来不建了,据此能否得出什么结论?回去查查资料不是那么难吧?
核电排放2/3和煤电排放3/5的废热差距有多大?别用什么大卡那么麻烦,直接说排放功率900万千瓦更好理解,再查查地表每平方米太阳光功率,看看折合多少平方千米的日照不就结了?结果很吓人么?{:soso_e113:}

问题8:这个论述没有逻辑,了解清楚意思再说话比较合适;

问题9:美国什么什么的且不说,国内核电站的应急方案也是齐备的,你不知道不等于没有;

问题10:核废料处理和核电站退役和什么内陆核电站关系有多大?举的鬼子的例子和这个有个鸟的关系?钚是什么你了解么?{:soso_e113:}
Spokesman 发表于 2015-10-15 13:06
水主要是进行能量交换的,冷却不是主要目的。
发生核灾时水就是用来冷却燃料棒的,所以核电的选址必须考虑这个,放长江边万一出问题(没有人敢保证一点问题没有),核污染的水泄露到长江怎么办。日本是排海里
那5点建议中,建议4基本就是废核的版本,那点核电源有和没有也差不多了,还要建立个鸟的核燃料循环体系;
至于国内国外铀资源什么的,她根本没概念;
建议5中的核产业链条,她也是七窍通了六窍,难为她了{:soso_e113:}
她一直念叨的可再生能源,能不能先睁大眼睛看看中国平均能耗产出,以及可承受的电价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