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能算选择性执法不?@365赌王 好好来解释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0:42:10
http://lt.cjdby.net/thread-2084968-1-1.html

这个帖子 我投诉了ID 星の在り処

一共有三处违规

帖子放了一天 没有版主来解释 今天早上 一条消息告诉我 你分类为已解决 原因在于双方已和解

我真是笑了

疑问1: 星の在り処 在我列举的三处是不是违反了站规?

疑问2:违反了站规是否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

疑问3:如果是别的网友 违反了站规后 在后面说句软话 是否就能逃避处罚?

疑问4:是否星の在り処跟版主相熟 所以处罚也就跟普通网友不一致?

@365赌王http://lt.cjdby.net/thread-2084968-1-1.html

这个帖子 我投诉了ID 星の在り処

一共有三处违规

帖子放了一天 没有版主来解释 今天早上 一条消息告诉我 你分类为已解决 原因在于双方已和解

我真是笑了

疑问1: 星の在り処 在我列举的三处是不是违反了站规?

疑问2:违反了站规是否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

疑问3:如果是别的网友 违反了站规后 在后面说句软话 是否就能逃避处罚?

疑问4:是否星の在り処跟版主相熟 所以处罚也就跟普通网友不一致?

@365赌王
处理的目的是在于维护讨论的顺利进行,明白?
处理的目的是在于维护讨论的顺利进行,明白?
处理的目的 在于维护论坛秩序 明白?

如果换一个id这样发言 版主也不管?

好吧 以后违规了 跟贴说句软话 就算讨论顺利进行了 是吧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1 08:35
处理的目的 在于维护论坛秩序 明白?

如果换一个id这样发言 版主也不管?


与ID是哪个没一毛钱关系,倒是如果当事者提出来,那么马上就警告甚至更进一步处罚了。
这就好比在公路上路发生的一个小擦挂事件。你得看发展成什么个情况,如果很和谐的话,就没有必要狗尾续貂。反之亦然。不用或用最小的代价维护正常讨论环境,这是管理的艺术。。。
PS:真的没有必要以身试法,虽然我举刀从来不含糊,但是友情劝告一下为妥。。。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1 08:35
处理的目的 在于维护论坛秩序 明白?

如果换一个id这样发言 版主也不管?


与ID是哪个没一毛钱关系,倒是如果当事者提出来,那么马上就警告甚至更进一步处罚了。
这就好比在公路上路发生的一个小擦挂事件。你得看发展成什么个情况,如果很和谐的话,就没有必要狗尾续貂。反之亦然。不用或用最小的代价维护正常讨论环境,这是管理的艺术。。。
PS:真的没有必要以身试法,虽然我举刀从来不含糊,但是友情劝告一下为妥。。。
与ID是哪个没一毛钱关系,倒是如果当事者提出来,那么马上就警告甚至更进一步处罚了。
这就好比在公里上 ...
呵呵 管理的艺术?真够高大上

既然论坛有版规 那就按照版规执行就好 否则如何做到赏罚一致?这就不是管理的艺术了?

有错误就要受到一定的惩罚 可以问问该当事人 在他的日常工作中 这一条是否非常重要?

另外 你所谓的当事人提出立刻警告 这一条也站不住脚 你看看多少处罚 当事人还没说话 版主警告就来了 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

说白了 如果把当事id对换一下 处罚结果能一样?

我无意非要追求结果 过程结果放在这 让大家看是否存在选择性

ps 类似于baichi这种低级辩论词汇 我根本不屑于用 不用费心
狗尾续貂这个词用的非常好 非常恰当 这论坛里最爱干狗尾续貂的版主是哪个 不用我说吧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1 08:59
呵呵 管理的艺术?真够高大上

既然论坛有版规 那就按照版规执行就好 否则如何做到赏罚一致?这就不是 ...
如果你认为可以试一试,那么我不反对现场说法。。。
如果你认为可以试一试,那么我不反对现场说法。。。
试?我为什么要试?看到不公正自己就要同流合污?这种思维过于幼稚了一些吧

我只是要说这种选择性执法在版主中一直存在 我又不是贵宾熟人 我何必要试?

就你说的狗尾续貂的做法 随便翻翻站务里的疑问 自己去看有多少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1 09:11
试?我为什么要试?看到不公正自己就要同流合污?这种思维过于幼稚了一些吧

我只是要说这种选择性执法 ...
本来不想与你一般见识,不过既然你执意多次提出来熟人与执法的关系,那么我就麻烦你72个小时内那出相关证据来证明我与当事ID之间的关系。时间不少也不多,还是赶快行动吧。。。

365赌王 发表于 2015-10-11 09:30
本来不想与你一般见识,不过既然你执意多次提出来熟人与执法的关系,那么我就麻烦你72个小时内那出相关证 ...


笑死了 你这理解能力我也是服了 你不会认为我说的这个熟人是现实中的关系吧
cd只有你一个版主?这个id在警版跟警版的版主如何 不用我说 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对其违法版规的行为指出后迟迟没有人处理
我是否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你们选择性执法?
如果非要让我说这个id跟版主熟悉的证据 我没有
不妨叫警版的版主出来说说对这个ID熟悉不熟悉 这样可否?
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喜欢我这个id 那就拿去呗
觉得cd的id非常值钱?我不认为 对我来说再注册一个就好
多大的人了 辩论不过就以封号威胁 这就是你憋了这么久想的办法?

有容奶大 果真如此

呵呵呵呵
365赌王 发表于 2015-10-11 09:30
本来不想与你一般见识,不过既然你执意多次提出来熟人与执法的关系,那么我就麻烦你72个小时内那出相关证 ...


笑死了 你这理解能力我也是服了 你不会认为我说的这个熟人是现实中的关系吧
cd只有你一个版主?这个id在警版跟警版的版主如何 不用我说 你自己心里清楚
我对其违法版规的行为指出后迟迟没有人处理
我是否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你们选择性执法?
如果非要让我说这个id跟版主熟悉的证据 我没有
不妨叫警版的版主出来说说对这个ID熟悉不熟悉 这样可否?
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喜欢我这个id 那就拿去呗
觉得cd的id非常值钱?我不认为 对我来说再注册一个就好
多大的人了 辩论不过就以封号威胁 这就是你憋了这么久想的办法?

有容奶大 果真如此

呵呵呵呵
2015-10-11 18:28 上传



因为我处理了 星の在り処 的不文明发言引起。也许是这位楼主认为如果是我处理他这个投诉,或许结果不一样,结果你给处理了,他有些失望吧。或者他又看到了些别的什么吧。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1 11:31
笑死了 你这理解能力我也是服了 你不会认为我说的这个熟人是现实中的关系吧
cd只有你一个版主?这个i ...
那么明显的东西!你太执着了,太,太,太……!赌王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上论坛就是玩,好好玩吧!
杀之 发表于 2015-10-11 18:34
赌王,我想他说的是我吧,他这句“这个id在警版跟警版的版主如何 不用我说 你自己心里清楚”,还真让他说 ...
警版就你一个版主?cd就你一个版主?

有违规必处理 不是你的信条么?楼上给出了三个违规 怎么不处理了?
杀之 发表于 2015-10-11 18:34
赌王,我想他说的是我吧,他这句“这个id在警版跟警版的版主如何 不用我说 你自己心里清楚”,还真让他说 ...

72小时 给我出失望或者看到别的什么的证据

时间不多 也不少 赶快行动

否则 你这就是造谣哦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1 21:15
警版就你一个版主?cd就你一个版主?

有违规必处理 不是你的信条么?楼上给出了三个违规 怎么不处理了 ...
你自己投诉不规范,所以没有触发警务版版主的第一时间响应。

后来你的投诉帖被超版处理,我自然没有继续处理的权限。

警务版两个版主,你不是冲我就是冲上班族版主去的啦,哦,超大不止我和上班族两个版主,但具体到这件事,还只和我们两个相关,你不会连这个不知道吧?
杀之 发表于 2015-10-11 21:22
你自己投诉不规范,所以没有触发警务版版主的第一时间响应。

后来你的投诉帖被超版处理,我自然没有继 ...
投诉不规范?

http://lt.cjdby.net/thread-2084968-1-1.html

来来告诉我 什么叫投诉规范

另外 我想问的是 他的发言 究竟是否违反站规?
杀之 发表于 2015-10-11 21:22
你自己投诉不规范,所以没有触发警务版版主的第一时间响应。

后来你的投诉帖被超版处理,我自然没有继 ...
这样说吧

不扯东扯西了

就一个问题

如果是我 在警务版 说人家 白痴 键盘党 喷子

你如何处理?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1 21:25
这样说吧

不扯东扯西了
http://lt.cjdby.net/thread-1013627-1-1.html  

这是规范。

我处理当然是要根据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双方争执的烈度及对超大影响的力度来处理。

又:既然你口口声声说不会说出这种话,我看你也不必为了争一口气,非要把自己降到自己不齿的地步,何必呢?
http://lt.cjdby.net/thread-1013627-1-1.html  

这是规范。

规范里我貌似只有第二条有一些不符 不过 你自己好好读读你自己列出的版规 其中 有两个字 尽量

能搞清楚尽量的意思不?其他几条 我哪条不满足了?

既然你明白争气 那就得了 齿与不齿 你的境界还真决定不了 有人违法版规 我举报 在你眼里这叫不齿?呵呵呵呵 我大概明白你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了

另外 你们版主打太极的水平如出一辙啊 就是不敢正面回答问题呗 扯动扯西

如果我在警务版骂人白痴 喷子 键盘党 你会如何处理?

这么简单的问题 真难为你们了




我处理当然是要根据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双方争执的烈度及对超大影响的力度来处理。

真是具有高管理水平的优秀版主

过去的事了 不提了 有认识就是好的 以后按这个方法严格要求自己吧(手动捂嘴)

我处理当然是要根据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双方争执的烈度及对超大影响的力度来处理。

真是具有高管理水平的优秀版主

过去的事了 不提了 有认识就是好的 以后按这个方法严格要求自己吧(手动捂嘴)
我处理当然是要根据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双方争执的烈度及对超大影响的力度来处理。

真是具有高管理水平 ...
看看这个就好了。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3 01:57
规范里我貌似只有第二条有一些不符 不过 你自己好好读读你自己列出的版规 其中 有两个字 尽量

能搞清 ...
要求写上版块,目的是让该版块版主见到后,尽快处理。

用你的话说,超大那么多版主,那么多版块,谁知道你投诉的哪个版块?110报警,首先就要问事发地是哪里,当然也有报警不说地址,让警察找了来,怪警察来的慢的。

另外,先提醒你一句,超大版主的管理是有一定的自由裁判权的,这一点可以参考法院的判例,这对于理解以往或者以后超大版主的管理可能会有益处。

最后提醒你一下,赌王给你的时间是七十二小时。
杀之 发表于 2015-10-13 08:22
要求写上版块,目的是让该版块版主见到后,尽快处理。

用你的话说,超大那么多版主,那么多版块,谁知 ...
你自己看看站务里 符合你所谓的要求的投诉有几个 版主都没有处理?

你给出的连接里 第二条 明确写着 尽量

还是不明白尽量两个字的意思?其他要求我违反了哪条?

承认超大版主有自由权就好 那就说明超大的各种处罚并不是严格按照版规执行的咯?

法院判案 法官的自由裁判权有多大 判例法和条文法的区别在哪 我无意给你科普 请自行百度

72小时?然后呢?封号?禁访?

你看我的ID 顺手打的东西 这玩意还值当着挂念?想要 随时拿去
wosainan123 发表于 2015-10-13 07:01
看看这个就好了。
人家这叫管理艺术 并且充分考虑了你这个发言的前因后果 来龙去脉以及对超大影响的力度

有人在版面连续违规 骂人 扣帽子 版主说 这叫管理艺术 所以不处理

我在这里质疑 结果就要被封号禁访

退一万步 我就算违规 如何就上升到了封号禁访的地步?

同样 杀之在这个贴里 也一样怀疑我 我也可以认为其造我的谣

会对其封号禁访?

还跟这扯什么法院判决的自由权呢 不懂就多看书

都靠法官自由裁决 要刑法干毛?

都靠版主自由裁决 要版规干毛?

直接说一句 超大不是版规治 完全是版主治 不就完了
杀之 发表于 2015-10-11 21:54
http://lt.cjdby.net/thread-1013627-1-1.html  

这是规范。
    你好。杀之版主,  麻烦你看下我这个投诉规范吗??谢谢。

投诉  陆军版  
发表于 2015-10-8 11:23 | 作者   tyg728
http://lt.cjdby.net/thread-2083503-4-1.html
      你怎么知道我要“通过否定个别渐渐上升到否定普遍”,谈论几次历史上的失利看你这小心脏这哆嗦的劲头,还“历史虚无主义乔装打扮”都抬出来了,上升的高度好高啊,         红卫兵小将           文攻武卫的把戏能吓唬谁啊!

陆军版里    这个 tyg728  乱扣帽子     攻击别人是红卫兵小将,请给与处理,谢谢。
365赌王 发表于 2015-10-11 09:30
本来不想与你一般见识,不过既然你执意多次提出来熟人与执法的关系,那么我就麻烦你72个小时内那出相关证 ...
    陆军版里  
发表于 2015-10-8 11:23 | 作者   tyg728
http://lt.cjdby.net/thread-2083503-4-1.html
      你怎么知道我要“通过否定个别渐渐上升到否定普遍”,谈论几次历史上的失利看你这小心脏这哆嗦的劲头,还“历史虚无主义乔装打扮”都抬出来了,上升的高度好高啊,         红卫兵小将           文攻武卫的把戏能吓唬谁啊!

陆军版里    这个 tyg728  乱扣帽子     攻击别人是红卫兵小将,请给与处理,谢谢。

这都投诉几天了,  超大管理员们  还有人管事吗??  
你自己看看站务里 符合你所谓的要求的投诉有几个 版主都没有处理?

你给出的连接里 第二条 明确写着  ...
没有完全按照要求投诉的帖子基本上都处理了,正说明超大版主的尽职尽责。  但是,不按要求投诉,影响了投诉的处理时效,这个责任肯定是你自己负。
你的投诉贴最后赌王不也是处理了吗?
只是处理的结果不如你所愿罢了。
至于自由裁判权,你确定中国的法律里没有?
你好。杀之版主,  麻烦你看下我这个投诉规范吗??谢谢。

投诉  陆军版  

对不起,陆版不是我的辖区。

只能等陆版版主或超版处理了。
杀之 发表于 2015-10-14 19:07
对不起,陆版不是我的辖区。

只能等陆版版主或超版处理了。
谢谢你。祝你工作愉快。
365赌王 发表于 2015-10-11 09:30
本来不想与你一般见识,不过既然你执意多次提出来熟人与执法的关系,那么我就麻烦你72个小时内那出相关证 ...
赌王,这个帖子已经不光是楼主与你之间的关系了,看他后来发言,已经扯上我和其他更多版主了。

如果楼主证明不了版主当中的腐败,就必须要有人来保护版主的清白。
qqweee的马甲4 发表于 2015-10-11 21:15
警版就你一个版主?cd就你一个版主?

有违规必处理 不是你的信条么?楼上给出了三个违规 怎么不处理了 ...
警版俩版主,杀之和上班族,上班族自9月12日起就没登录,所以显然不可能看见你的投诉进行处理或不进行处理,他和星星是不是熟识,与你的举报无关。

那么,只剩一个杀之版主了,呵呵呵呵,请举证杀之是因为跟星星熟识所以不处理吧。
警版俩版主,杀之和上班族,上班族自9月12日起就没登录,所以显然不可能看见你的投诉进行处理或不进行处 ...
那个帖子二楼明显骂人,却没有处理,说不过去吧。
那个帖子二楼明显骂人,却没有处理,说不过去吧。
我回的贴显然不涉及该不该处理的问题,而是举报人自以为是的“未受到处理的原因分析”。
我回的贴显然不涉及该不该处理的问题,而是举报人自以为是的“未受到处理的原因分析”。
既然举报了,却没有处理,心里有疑问是正常的。楼主可能偏激了,不应该胡乱揣测。但是问题还是没解决,骂人的话还是在那个帖子,还是没被处理。这楼里好几个版主,为什么不能先处理一下。
哦,能在这险恶的社会生存下去真是蛮难的
种种反应思维是不算成熟嘛。

至于道歉放软话,还不是见人家自承“打脸”,面子大家给啦。彼此会做人也是错?
举报我这点小心思还是正面讨论玩不过嘛,要玩就要玩得起。

PS,谁告诉你刑罚没有自由裁量权的,你真该多看看书。
没有完全按照要求投诉的帖子基本上都处理了,正说明超大版主的尽职尽责。  但是,不按要求投诉,影响了投 ...
1 处理的结果就是没有处理 这叫处理?
2 自由裁决 是有上下限度的 这也需要我给你科普?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10-16 20:42
哦,能在这险恶的社会生存下去真是蛮难的
种种反应思维是不算成熟嘛。



呃 跟你声明一点 举报你 不是什么正面跟你玩不过所以什么什么之类的原因
你在那个帖子里跟人讨论的内容我基本没关注 只是看你违反了版规而版主不处理 所以就投诉了
明白?

多纠正你一点 我不是说你会做人是错误 我指出你的错误是用白痴这样的语言攻击别人 这是两码事 请不要曲解我的原意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10-16 20:42
哦,能在这险恶的社会生存下去真是蛮难的
种种反应思维是不算成熟嘛。



呃 跟你声明一点 举报你 不是什么正面跟你玩不过所以什么什么之类的原因
你在那个帖子里跟人讨论的内容我基本没关注 只是看你违反了版规而版主不处理 所以就投诉了
明白?

多纠正你一点 我不是说你会做人是错误 我指出你的错误是用白痴这样的语言攻击别人 这是两码事 请不要曲解我的原意
哦,能在这险恶的社会生存下去真是蛮难的
种种反应思维是不算成熟嘛。


另外 关于裁量权 这个总有上限下限 是否?

一样的行为 可不同的法官会有一定的差异

可是处罚与不处罚 这种本质上的差异

这用裁量权能解释的通?

你违反了版规 接受处罚 应当不应当?

赌王,这个帖子已经不光是楼主与你之间的关系了,看他后来发言,已经扯上我和其他更多版主了。

如果楼 ...
哟哟哟哟 腐败都扯上来了

别整这么大帽子成不

我就是说你们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

多说了一句贵宾熟人 连腐败都整出来了

这是网络 这是虚拟世界 别在这活的那么现实

某版主的例子 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