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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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1922年的日本共产党(以下简称‘旧共”),迄今已有81年悠久历史。苏东剧变后,它已成为目前发达国家中最大的共产党组织,成为了日本第二大在野党、国会第四大在野党和拥有地方议员数最多的政党。一些分析观察家撰文指出,日共在苏东剧变后,不仅没有像西欧一些国家共产党那样受到巨大冲击,反而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有一套独特的理论模式。这一理论模式又主要体现在日共提出的‘旧本式社会主义”目标理论模式中,同时也是我们了解日共的主要依据和线索。

一、政治上的“工人阶级的政权”论

其基本内涵是经过反对“两大敌人”的“两个不间断革命阶段”,通过和平革命手段,赢得国会法定多数议席成为执政党,建立“工人阶级的政权”,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类自由的“共同社会”。
日共认为,日本革命要经过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当前处于民主革命阶段。在民主革命阶段,革命的对象是美帝国主义和日本垄断资产阶级这“两大敌人”,这是其他发达国家没有的。民主革命是不可跨越的,否则会给日本革命带来危害。但是,当民主革命完成后,还要过渡到社会主义阶段,这个革命必然从一个争取独立和民主的任务为中心的革命,不间断地发展成为一个社会主义革命。”这两个阶段革命之间有“不断革命”的必然联系,是“一个锁链的两个环节,或者是一个革命过程的两个阶段”。
两个阶段的革命以及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过渡都要走和平民主的道路,即通过议会选举获得国会多数席位的方法来建立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政权。这一和平革命思想主要体现在日共1970年十一大提出的“人民议会主义”道路或“多数人革命”论,以及2000年二十二大提出的“资本主义框架内的民主改革”论中。其要点是:
一是通过普选制,使日共在与其他政党进行争取选民的政策竞争中获胜。二是无论是在民主革命阶段,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日共都将承认多党制和政权交替制度的合法性。“要尊重国民通过大选所作的裁决,当万一失去多数国民的支持时,当然要交出政权,并作为在野党,再继续作出新的努力。”三是在日本革命的两个阶段,都要实行广泛的民主。“将保障一切政党,包括对政府持批判、反对态度的政党的活动自由,在制度上要保障在选举中获得国会多数的政党执掌政权”,但是对企图用非法暴力手段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势力,当然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裁。四是在建立了工人阶级政权的日本后,将继承和发展日本资本主义的“全部价值和成果”。五是“人民议会主义”不只是重视国会内的斗争,还要将议会外的群众斗争有机结合进来,这样才是工人阶级革命的社会主义。“我们重视真正民主的、进步的代议制度,努力把国会变成名符其实的国家最高国家机关。”六是“人民议会主义”实质上就是对资本主义进行改良,但真正要实现改良所提出的要求,还必须建立人民政权作为保证。
日共认为,在日本这样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革命政党利用现有的政治民主主义制度开展议会斗争和选举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在1 8 8 0年就对法国提出了关于把普选权“由向来是欺骗的工具”,变为工人阶级“解放的工具”的任务。他认为,在普选权和议会制有了发展、人阶级占人口多数,如19世纪的美国和英国等国,通过选举取得国会多数来实行变革是可能的。在日共看来,马克思、恩格斯这些思想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不管革命的形式如何,把通过多数人民的自觉的集结而进行的多数人革命当作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规律提到了首位。”因此,“只有这种类型的革命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本来形式”,也就是说“多数人革命”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来之义。
“多数人革命”就要求尊重“国民多数的民主选择”,就必须尊重广大人民的意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除了由主权者—人民本身的多数作出民主的选择以外,役有第二条道路。”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尊重大多数人民的意愿”,并“竭尽全力,敢于和善于探索用尽可能少的牺牲来进行社会变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为此,党不能将革命的愿望强加给广大人民群众。
通过民主革命阶段,以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为目标;而在社会主义阶段,则建立“工人阶级的政权”。“工人阶级的政权”是日共于1976年十三大上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进行否定后提出的一个新命题。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的" dictatura”的真正含义是掌握全部权力,就是掌握国家政权,并且是以多数人的民主和多数人的支持为基础的政权。因此“专政”或“执政”一词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哪个阶级或阶级联盟、阶级派别成为国家政权的“执掌者”。二是在日语中“专政”与“独裁”是同义语,国此这样的译法是不确切的,这不仅会让人产生误解,而且“我们也不能接受”把劳动人民的政权叫做“独裁”的概念。三是在马克思、恩格斯以后的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了把“无产阶级dictatura”的概念同暴力革命的必然性等结合起来的观点。这在其他国家与俄国式革命情况相似的条件下,这些观点仍然有效,但在像今天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日本,是不适用和不能采纳的。日共认为,“工人阶级的政权”或“工人阶级执政”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来意义,而不是“无产阶级专政”。
日共2000年召开二十二大前,将最终目标定位在“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但在二十二大上,日共删除了这一表述。新党章提出的是“实现没有人剥削人、没有压迫、没有战争,人与人之间关系真正平等的自由的共同社会”。在日共看来,删除这些术语不是否认“社会主义”及其革命。日共认为,“共同社会”包含了消灭人剥削人;不仅没有经济剥削,而且也没有政治等压迫和没有战争;真正平等的自由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三个方面内容,从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展望的本来意义。《共产党宣言》指出,未来社会是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因此,在日共看来,新党章关于“共同社会”这一规定就是指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一目标社会。“共同社会”的规定是基于科学社会主义市场上更适应日本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一种提法。
解放全人类的事业作为社会主义特征是社会主义第一的、原始的价值,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国民性”的特征。所以在日共看来,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也是广大国民的使命,工人阶级所要到达的最终目标也是广大国民所要达到的目标,“共同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提法并不矛盾,共产党当然也就是“国民的政党”。“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日共正是以这样的工人阶级历史使命作为自己的目标和实行门户开放政策的。

二、经济上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论

其基本内涵是对于日共将来执政后,是否要实行计划经济,要尊重广大国民的意见,即使实行了也只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少数大企业中实行,而对于一般的中小企业和农业、渔业则不实行国有化。实行国有化的大企业也不会是“苏联模式”的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而是建立“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的体制,这样才能发挥日本经济的“原动力”。
日共这一思想经过了两个发展阶段,从战后到苏东剧变前,虽然日共提出了无论是在日本民主革命阶段,还是在社会主义阶段都要利用商品、市场、价格、税收、财政和金融等经济手段来促进经济发展等思想,但总的来看,在这段时间,日共强调更多的还是计划经济的作用。对掌握国计民生的各种大企业都要收归国有,而中小企业、农业和渔业部门最终也将要“社会主义化”。
日共认为苏东剧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苏联在经济上违背经济规律,“推行约定俗成主义、指令性和强制性的统制经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基于社会生产经营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向社会所有制转化,今天在日本已成为现实,日本资本主义“生产也不能不具有社会的性质”。政府所具有的管理、控制职能等就为日本实现“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提供了现成的条件和“物质基础”,而事实上日本经济从中央到地方都实施了强有力的经济计划政策。于是,1991年党的领导人上田耕一郎明确提出了“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概念,二十大、二十一大、二十二大强调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的主张。
这一经济制度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农业非集体化。如果要对农业实行集体化,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即采取“集体化是基于自发性的协同合作方式”。二是中小企业非国有化,中小企业“应长期实行私有制和私人经营”。三是不实行官僚统制,不采取命令主义。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支柱的被国有化了的基础产业在内的各经济部门,也不实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统制经济”,而是要“确立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中发展的体制。”四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是抛弃了“国有化、集体化”这一形式,而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国有化”已不是最重要的了,重要的是维护广大国民的权益。在市场经济模式下,‘不采取统制价格和管理价格”,即“物价就是市场价格”。这样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才可能“发挥日本社会主义的原动力。”这样看来,日共所指的计划经济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计划经济,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对所有企业只具有软性的指导作用,而没有硬性的强制功能。
但是,日共同时认为,纯粹的市场经济也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只有与计划经济相结合,才能显现出它的特殊作用。“要是放任市场经济的话,市场经济就具有威胁国民生活的破坏性作用,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营中,‘市场的调节’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市场经济能与计划经济结合,那么市场经济就会成为开辟社会进步发展道路的要素。”“中国、越南的经济建设方针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有许多共通的要素。”不能说中国、越南等国导人的市场经济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化”,新经济政策与“混合经济”没有大的差别。

三、意识形态上的“无国家哲学”论

其基本观点是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表述,它是日共的指导思想,但是日共不会将它作为“国家哲学”或将它设为“特定世界观”,并强加给整个社会和全体国民。
在1976年十三大以前,日共明确认为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在十三大上,日共认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术语的表述欠妥,大会决定应删除这一术语,代之以“科学社会主义”。其主要理由: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称谓是与斯大林所下的“列宁主义”定义分不开的。这一定义存在着把马克思、恩格斯理论看成是帝国主义以前的和已过时的理论的意向。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提法,有仅仅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作用和贡献,否定现在和未来其他国家的党和人民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丰富和发展之嫌。三是“列宁主义”的提法还有一种把列宁领导的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当成是世界革命运动的普遍规律并强加给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指向。四是用科学社会主义这一称谓取代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提法不是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而是回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来立场。
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取得的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发展的理论等一切有价值的知识之集大成而诞生的”,它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阐明了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必然衰退和灭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规律,指明了工人阶级等广大劳动群众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历史使命,所以是日共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科学社会主义包括学说、运动和体制三个层面。但作为体制意义上的,即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地球上尚未实现。”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目前只能说是处于“成长期”或“生长期”阶段。虽然日共在二:「二一天上)在对党章的修改中删除了翻科学社会主义”这一提法,但二十二大报告仍然认为党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社会主义”.而且在党纲中也还保留着党的指导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这一传统提法。
科学社会主义不能作为全体国民和整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其主要原因:一是战后新宪法明确规定了国民的言论、信仰、出版、集会、结社、罢工、游行、示威等自由。虽然这部宪法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在总体上看,这是一部和平的、民主的宪法,同时也包含有广大国民的意愿,日共必须尊重和维护宪法的规定及其它的权威性。二是反共势力攻击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无产阶级专政和暴力革命是同义语,诬蔑说如果日共取得了政权,就会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强加给整个国家和全体国民,那时国民就会“失去自由”,国家也会因此“失去活力”,从而使日共在斗争运动中处于被动地位。三是不同的国民觉悟有高低之分,党应广泛地宣传科学社会主义生命力之所在,使普通国民在长期的受教育过程中自觉地相信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强制地使他们接受科学社会主义。因此,在十三大部分修改党纲和党章的报告中,日共指出,不承认“国家哲学”。在二十二大上,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再次强调,日共在未来社会不设“特定世界观”。

四、国际政策上的“独立自主”论

其基本观点是在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与所有国家的外交关系,把日本建成为一个“为世界和平作贡献的、独立的、无核、不结盟和中立的国家”;在党际关系上,主张在三原则基础上,发展与“国内外所有政党”之间的关系。
在二十二大上,日共提出了它关于党际关系的最新主张,改变过去以“社会主义”和共产党划线的做法,在新形势下主张在“独立自主、对等平等、不干涉内部事务”三原则基础上,开展与“国内外所有政党”之间的党际交流。。日共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坚持独立自主的路线和立场,主要体现在:一是反对大国主义和大党主义对日共和其他工人党的干涉。二是反对照搬外国经验和设立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心”。认为“在今天不能设置像共产国际那种民主集中制组织,不能以多数表决来决定事情,一定要采取协商一致的制度。”这是当今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团结的“最根本原则”。
在处理国与国的关系上。日共在二战后力主日本实行和平的外交政策。1973年,日共在《关于民主联合政府纲领的提案》中,较为完整地论述了日共主张的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政策,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自主、和平外交”作为日本外交政策。在日共所倡导的民主联合政府中,要“根据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不问社会制度的差别,将确保同世界一切国家、一切民族的和平关系,并发展同它们的友好关系。”在二十二大上,日共再次强调,在五项原则基础上,“使日本成为一个为世界和平作贡献的、独立的、无核、不结盟和中立的国家”。当前,日共在关于处理与美国的关系认识上出现了新的变化,以前是将美国视为日本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敌人,因此打倒美帝国主义是日共的一项重要任务,而现在提出要与美国建立“真正友好关系”。


五、理论模式建设上的经验教训

日共经过战后几十年的艰苦探索,取得了相当数量的理论建设成果,其中不乏有一定代表性,且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有一定影响的理论。这些理论是我们了解日共及其‘旧本式社会主义”的主要线索,也是日共立足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纵观日共的理论建设,也存在着不少的教训,尤其是理论路线上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化特征。
长期以来,日共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是一个较为典型的阶级政党。在这种理论纲领及其指导下制定的具体方针政策,与其他政党相比,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特征,即强烈的革命性,这无可厚非,但久而久之使理论路线失去弹性。同时,又由于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日共纲领路线受战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左”的路线影响,因此,日共在战后不同程度地将社会主义的政治理想与政治主张,提升为比较绝对的信仰,从而导致在实践中一定程度的左倾冒险主义和教条主义。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党的组织发展和扩大党的影响力、号召力等方面产生过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日共的长期发展带来了更多的负面影响,如引发了过多的对党的理论争论。
也直接源于此,使得日共的政策主张,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来自现实的要求,而是来自作为日共的意识形态本身,从而导致了日共在相当程度上对现实反映的迟钝和应变能力的欠缺,使现实斗争的战略和策略出现僵化。也正是发端于此,使日共面对新形势的政策转型,都必须基于理论的首先转型。因为理论是对现实和实践的认识、抽象和概括,是在实践有了充分的发展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具有滞后性的特征。在理论出现意识形态化和教条化的倾向下,要转变为具体的政策就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因为它需要持这种理论的人转变传统的认识,甚至引发具有新旧观念的人的直接交锋,并可能导致党的分裂。最终使整个党在应变能力上跟不上对现实的把握和对实践的认识,从而对党的理论本身和实践带来损害。
从总的来看,这些理论主张的形成,几乎都有一个从拿来—调整—僵化—再调整的发展过程。1958年七大以前,日共承续了战前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是通过拿来主义从苏共和共产国际那里移植的,所以这段时间其理论路线显得“左”倾和僵化,党势在战后的50年代初甚至出现了大倒退。60年代—70年代,由于日共对日本国情有一个比较客观的分析和认识,抛弃了“左”的理论路线,制定了能反映实际的新的理论路线,党势发展较快。80年代,由于种种原因其理论路线又陷人僵化,党势发展呈现出停滞不前的状况。90年代以来,日共根据国内外形势,对理论路线进行了调整,党势又出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可以说,日共81年来所取得的各种成就是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日本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走自己道路的结果;而日共在革命中的种种失误都是违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日本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走自己的路所造成的。
成立于1922年的日本共产党(以下简称‘旧共”),迄今已有81年悠久历史。苏东剧变后,它已成为目前发达国家中最大的共产党组织,成为了日本第二大在野党、国会第四大在野党和拥有地方议员数最多的政党。一些分析观察家撰文指出,日共在苏东剧变后,不仅没有像西欧一些国家共产党那样受到巨大冲击,反而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有一套独特的理论模式。这一理论模式又主要体现在日共提出的‘旧本式社会主义”目标理论模式中,同时也是我们了解日共的主要依据和线索。

一、政治上的“工人阶级的政权”论

其基本内涵是经过反对“两大敌人”的“两个不间断革命阶段”,通过和平革命手段,赢得国会法定多数议席成为执政党,建立“工人阶级的政权”,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类自由的“共同社会”。
日共认为,日本革命要经过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当前处于民主革命阶段。在民主革命阶段,革命的对象是美帝国主义和日本垄断资产阶级这“两大敌人”,这是其他发达国家没有的。民主革命是不可跨越的,否则会给日本革命带来危害。但是,当民主革命完成后,还要过渡到社会主义阶段,这个革命必然从一个争取独立和民主的任务为中心的革命,不间断地发展成为一个社会主义革命。”这两个阶段革命之间有“不断革命”的必然联系,是“一个锁链的两个环节,或者是一个革命过程的两个阶段”。
两个阶段的革命以及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过渡都要走和平民主的道路,即通过议会选举获得国会多数席位的方法来建立民主政权和社会主义政权。这一和平革命思想主要体现在日共1970年十一大提出的“人民议会主义”道路或“多数人革命”论,以及2000年二十二大提出的“资本主义框架内的民主改革”论中。其要点是:
一是通过普选制,使日共在与其他政党进行争取选民的政策竞争中获胜。二是无论是在民主革命阶段,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日共都将承认多党制和政权交替制度的合法性。“要尊重国民通过大选所作的裁决,当万一失去多数国民的支持时,当然要交出政权,并作为在野党,再继续作出新的努力。”三是在日本革命的两个阶段,都要实行广泛的民主。“将保障一切政党,包括对政府持批判、反对态度的政党的活动自由,在制度上要保障在选举中获得国会多数的政党执掌政权”,但是对企图用非法暴力手段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势力,当然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裁。四是在建立了工人阶级政权的日本后,将继承和发展日本资本主义的“全部价值和成果”。五是“人民议会主义”不只是重视国会内的斗争,还要将议会外的群众斗争有机结合进来,这样才是工人阶级革命的社会主义。“我们重视真正民主的、进步的代议制度,努力把国会变成名符其实的国家最高国家机关。”六是“人民议会主义”实质上就是对资本主义进行改良,但真正要实现改良所提出的要求,还必须建立人民政权作为保证。
日共认为,在日本这样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革命政党利用现有的政治民主主义制度开展议会斗争和选举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在1 8 8 0年就对法国提出了关于把普选权“由向来是欺骗的工具”,变为工人阶级“解放的工具”的任务。他认为,在普选权和议会制有了发展、人阶级占人口多数,如19世纪的美国和英国等国,通过选举取得国会多数来实行变革是可能的。在日共看来,马克思、恩格斯这些思想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不管革命的形式如何,把通过多数人民的自觉的集结而进行的多数人革命当作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规律提到了首位。”因此,“只有这种类型的革命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本来形式”,也就是说“多数人革命”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来之义。
“多数人革命”就要求尊重“国民多数的民主选择”,就必须尊重广大人民的意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除了由主权者—人民本身的多数作出民主的选择以外,役有第二条道路。”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尊重大多数人民的意愿”,并“竭尽全力,敢于和善于探索用尽可能少的牺牲来进行社会变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为此,党不能将革命的愿望强加给广大人民群众。
通过民主革命阶段,以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为目标;而在社会主义阶段,则建立“工人阶级的政权”。“工人阶级的政权”是日共于1976年十三大上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进行否定后提出的一个新命题。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中的" dictatura”的真正含义是掌握全部权力,就是掌握国家政权,并且是以多数人的民主和多数人的支持为基础的政权。因此“专政”或“执政”一词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哪个阶级或阶级联盟、阶级派别成为国家政权的“执掌者”。二是在日语中“专政”与“独裁”是同义语,国此这样的译法是不确切的,这不仅会让人产生误解,而且“我们也不能接受”把劳动人民的政权叫做“独裁”的概念。三是在马克思、恩格斯以后的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了把“无产阶级dictatura”的概念同暴力革命的必然性等结合起来的观点。这在其他国家与俄国式革命情况相似的条件下,这些观点仍然有效,但在像今天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日本,是不适用和不能采纳的。日共认为,“工人阶级的政权”或“工人阶级执政”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来意义,而不是“无产阶级专政”。
日共2000年召开二十二大前,将最终目标定位在“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但在二十二大上,日共删除了这一表述。新党章提出的是“实现没有人剥削人、没有压迫、没有战争,人与人之间关系真正平等的自由的共同社会”。在日共看来,删除这些术语不是否认“社会主义”及其革命。日共认为,“共同社会”包含了消灭人剥削人;不仅没有经济剥削,而且也没有政治等压迫和没有战争;真正平等的自由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三个方面内容,从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展望的本来意义。《共产党宣言》指出,未来社会是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因此,在日共看来,新党章关于“共同社会”这一规定就是指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一目标社会。“共同社会”的规定是基于科学社会主义市场上更适应日本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一种提法。
解放全人类的事业作为社会主义特征是社会主义第一的、原始的价值,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国民性”的特征。所以在日共看来,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也是广大国民的使命,工人阶级所要到达的最终目标也是广大国民所要达到的目标,“共同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提法并不矛盾,共产党当然也就是“国民的政党”。“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日共正是以这样的工人阶级历史使命作为自己的目标和实行门户开放政策的。

二、经济上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论

其基本内涵是对于日共将来执政后,是否要实行计划经济,要尊重广大国民的意见,即使实行了也只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少数大企业中实行,而对于一般的中小企业和农业、渔业则不实行国有化。实行国有化的大企业也不会是“苏联模式”的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而是建立“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的体制,这样才能发挥日本经济的“原动力”。
日共这一思想经过了两个发展阶段,从战后到苏东剧变前,虽然日共提出了无论是在日本民主革命阶段,还是在社会主义阶段都要利用商品、市场、价格、税收、财政和金融等经济手段来促进经济发展等思想,但总的来看,在这段时间,日共强调更多的还是计划经济的作用。对掌握国计民生的各种大企业都要收归国有,而中小企业、农业和渔业部门最终也将要“社会主义化”。
日共认为苏东剧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苏联在经济上违背经济规律,“推行约定俗成主义、指令性和强制性的统制经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基于社会生产经营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向社会所有制转化,今天在日本已成为现实,日本资本主义“生产也不能不具有社会的性质”。政府所具有的管理、控制职能等就为日本实现“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提供了现成的条件和“物质基础”,而事实上日本经济从中央到地方都实施了强有力的经济计划政策。于是,1991年党的领导人上田耕一郎明确提出了“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概念,二十大、二十一大、二十二大强调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的主张。
这一经济制度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农业非集体化。如果要对农业实行集体化,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即采取“集体化是基于自发性的协同合作方式”。二是中小企业非国有化,中小企业“应长期实行私有制和私人经营”。三是不实行官僚统制,不采取命令主义。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支柱的被国有化了的基础产业在内的各经济部门,也不实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统制经济”,而是要“确立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紧密结合中发展的体制。”四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是抛弃了“国有化、集体化”这一形式,而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国有化”已不是最重要的了,重要的是维护广大国民的权益。在市场经济模式下,‘不采取统制价格和管理价格”,即“物价就是市场价格”。这样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模式才可能“发挥日本社会主义的原动力。”这样看来,日共所指的计划经济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计划经济,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对所有企业只具有软性的指导作用,而没有硬性的强制功能。
但是,日共同时认为,纯粹的市场经济也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只有与计划经济相结合,才能显现出它的特殊作用。“要是放任市场经济的话,市场经济就具有威胁国民生活的破坏性作用,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营中,‘市场的调节’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市场经济能与计划经济结合,那么市场经济就会成为开辟社会进步发展道路的要素。”“中国、越南的经济建设方针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有许多共通的要素。”不能说中国、越南等国导人的市场经济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化”,新经济政策与“混合经济”没有大的差别。

三、意识形态上的“无国家哲学”论

其基本观点是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表述,它是日共的指导思想,但是日共不会将它作为“国家哲学”或将它设为“特定世界观”,并强加给整个社会和全体国民。
在1976年十三大以前,日共明确认为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在十三大上,日共认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术语的表述欠妥,大会决定应删除这一术语,代之以“科学社会主义”。其主要理由: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称谓是与斯大林所下的“列宁主义”定义分不开的。这一定义存在着把马克思、恩格斯理论看成是帝国主义以前的和已过时的理论的意向。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提法,有仅仅是指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作用和贡献,否定现在和未来其他国家的党和人民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丰富和发展之嫌。三是“列宁主义”的提法还有一种把列宁领导的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当成是世界革命运动的普遍规律并强加给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指向。四是用科学社会主义这一称谓取代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提法不是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而是回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来立场。
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取得的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发展的理论等一切有价值的知识之集大成而诞生的”,它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阐明了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必然衰退和灭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规律,指明了工人阶级等广大劳动群众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历史使命,所以是日共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科学社会主义包括学说、运动和体制三个层面。但作为体制意义上的,即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地球上尚未实现。”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目前只能说是处于“成长期”或“生长期”阶段。虽然日共在二:「二一天上)在对党章的修改中删除了翻科学社会主义”这一提法,但二十二大报告仍然认为党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社会主义”.而且在党纲中也还保留着党的指导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这一传统提法。
科学社会主义不能作为全体国民和整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其主要原因:一是战后新宪法明确规定了国民的言论、信仰、出版、集会、结社、罢工、游行、示威等自由。虽然这部宪法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在总体上看,这是一部和平的、民主的宪法,同时也包含有广大国民的意愿,日共必须尊重和维护宪法的规定及其它的权威性。二是反共势力攻击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无产阶级专政和暴力革命是同义语,诬蔑说如果日共取得了政权,就会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强加给整个国家和全体国民,那时国民就会“失去自由”,国家也会因此“失去活力”,从而使日共在斗争运动中处于被动地位。三是不同的国民觉悟有高低之分,党应广泛地宣传科学社会主义生命力之所在,使普通国民在长期的受教育过程中自觉地相信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强制地使他们接受科学社会主义。因此,在十三大部分修改党纲和党章的报告中,日共指出,不承认“国家哲学”。在二十二大上,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再次强调,日共在未来社会不设“特定世界观”。

四、国际政策上的“独立自主”论

其基本观点是在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与所有国家的外交关系,把日本建成为一个“为世界和平作贡献的、独立的、无核、不结盟和中立的国家”;在党际关系上,主张在三原则基础上,发展与“国内外所有政党”之间的关系。
在二十二大上,日共提出了它关于党际关系的最新主张,改变过去以“社会主义”和共产党划线的做法,在新形势下主张在“独立自主、对等平等、不干涉内部事务”三原则基础上,开展与“国内外所有政党”之间的党际交流。。日共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坚持独立自主的路线和立场,主要体现在:一是反对大国主义和大党主义对日共和其他工人党的干涉。二是反对照搬外国经验和设立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心”。认为“在今天不能设置像共产国际那种民主集中制组织,不能以多数表决来决定事情,一定要采取协商一致的制度。”这是当今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团结的“最根本原则”。
在处理国与国的关系上。日共在二战后力主日本实行和平的外交政策。1973年,日共在《关于民主联合政府纲领的提案》中,较为完整地论述了日共主张的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政策,明确提出了“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自主、和平外交”作为日本外交政策。在日共所倡导的民主联合政府中,要“根据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不问社会制度的差别,将确保同世界一切国家、一切民族的和平关系,并发展同它们的友好关系。”在二十二大上,日共再次强调,在五项原则基础上,“使日本成为一个为世界和平作贡献的、独立的、无核、不结盟和中立的国家”。当前,日共在关于处理与美国的关系认识上出现了新的变化,以前是将美国视为日本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敌人,因此打倒美帝国主义是日共的一项重要任务,而现在提出要与美国建立“真正友好关系”。


五、理论模式建设上的经验教训

日共经过战后几十年的艰苦探索,取得了相当数量的理论建设成果,其中不乏有一定代表性,且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有一定影响的理论。这些理论是我们了解日共及其‘旧本式社会主义”的主要线索,也是日共立足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纵观日共的理论建设,也存在着不少的教训,尤其是理论路线上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化特征。
长期以来,日共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是一个较为典型的阶级政党。在这种理论纲领及其指导下制定的具体方针政策,与其他政党相比,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特征,即强烈的革命性,这无可厚非,但久而久之使理论路线失去弹性。同时,又由于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日共纲领路线受战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左”的路线影响,因此,日共在战后不同程度地将社会主义的政治理想与政治主张,提升为比较绝对的信仰,从而导致在实践中一定程度的左倾冒险主义和教条主义。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党的组织发展和扩大党的影响力、号召力等方面产生过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日共的长期发展带来了更多的负面影响,如引发了过多的对党的理论争论。
也直接源于此,使得日共的政策主张,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来自现实的要求,而是来自作为日共的意识形态本身,从而导致了日共在相当程度上对现实反映的迟钝和应变能力的欠缺,使现实斗争的战略和策略出现僵化。也正是发端于此,使日共面对新形势的政策转型,都必须基于理论的首先转型。因为理论是对现实和实践的认识、抽象和概括,是在实践有了充分的发展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具有滞后性的特征。在理论出现意识形态化和教条化的倾向下,要转变为具体的政策就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因为它需要持这种理论的人转变传统的认识,甚至引发具有新旧观念的人的直接交锋,并可能导致党的分裂。最终使整个党在应变能力上跟不上对现实的把握和对实践的认识,从而对党的理论本身和实践带来损害。
从总的来看,这些理论主张的形成,几乎都有一个从拿来—调整—僵化—再调整的发展过程。1958年七大以前,日共承续了战前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是通过拿来主义从苏共和共产国际那里移植的,所以这段时间其理论路线显得“左”倾和僵化,党势在战后的50年代初甚至出现了大倒退。60年代—70年代,由于日共对日本国情有一个比较客观的分析和认识,抛弃了“左”的理论路线,制定了能反映实际的新的理论路线,党势发展较快。80年代,由于种种原因其理论路线又陷人僵化,党势发展呈现出停滞不前的状况。90年代以来,日共根据国内外形势,对理论路线进行了调整,党势又出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可以说,日共81年来所取得的各种成就是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日本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走自己道路的结果;而日共在革命中的种种失误都是违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日本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不走自己的路所造成的。
党者,党同而伐异
日本共产党,首先是日本。
想起一句经典的台词了
反清复明,就和阿弥陀佛一样不过是句口号。
为了无数的银两和女人。。。。
不知道他们对中共的看法是什么样的?
第一次见这样的帖子
长见识~~~~~~~~
真是长见识,但是,在下十分怀疑共产党在资本主义国家通过选举而执政的可能性
本人母亲和舅舅就是四十年代参加日共的琉球人,后来受右翼迫害,逃到中国福建,然后又参加了中共,并在50年代又参加抗美援朝!


打击日本人必须要用日本人的方式!!!
倭奴族里面的另类,扶不起的阿斗,难成气候。。。说得再多,也是猪。。。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