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可以为文登定性了,求是和习大的发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9:02:01
7.22文登事件最近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事件起因于梁某团伙千里奔赴威海文登,对坚持爱国言论的青年进行暴力逼架,而当地警方在两天时间内就对该案进行了侦破、定性、结案。但看似高效率的案件处理,却让文登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巨大的社会争议,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那么,文登事件有哪些重要问题需要澄清呢?其中有哪些影响和启示值得我们关注呢?

    一、文登事件中几个需要澄清的重要问题
    1.“纳吧”是什么组织?
    “纳年纳兔纳些事”(以下简称纳吧)是一贯发布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爱国主义言论的网络贴吧,里面一些活跃分子长期宣扬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爱国主义言论,污蔑、丑化、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丑化人民军队和警察,对抗战、建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等历史进行歪曲抹黑,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对爱国青少年进行长期的攻击、谩骂、人肉、恐吓,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追踪围剿,威胁其家人亲友,制造暴力恐怖,手段恶劣,成为真正的网络黑恶势力。文登事件中的主谋梁某就是纳吧中的活跃分子,梁某等四人就是组织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网络暴力团伙。

    2.网络暴力团伙为何要长期骚扰、谩骂、恐吓侯聚森等青年?
    网络暴力团伙主谋梁某在网络上公开宣称自己的后台是日本防卫省,并得到不明资金的支持。梁某某在网络上,攻击党、国家和军队,丑化抹黑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而网络暴力团伙其他人员的政治观点则如出一辙。而侯聚森等青年则是对纳吧和梁某团伙的言论无法认同,同其展开辩论,发表了与暴力团伙立场相反的爱国言论,结果被暴力团伙视为 “反人类”,在网络上和现实中遭到攻击。

    3.暴力团伙如何非法获取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暴力团伙经过长时间对侯聚森进行网络骚扰、攻击、恐吓后,又非法获取侯聚森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对侯聚森进行更加严重的恐吓和欺压,甚至扬言威胁侯聚森的家人。文登事件恰恰是因为暴力团伙非法获取了侯聚森等四人的个人信息,对侯的家庭地址、学校地址等进行了精确定位,从而使得暴力恐怖得以实施。必须指出,被暴力团伙此行要对付的不止侯聚森,还包括其他三位被暴力团伙扬言要“干烂”的爱国青年,他们将这些爱国青年制成打击名单,计划予以定点清除。梁某宣称,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条子”提供,这让社会感到匪夷所思,本属于隐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是谁提供给暴力团伙的呢?这是文登警方需要认真调查和积极回应的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

    4.到底是“约架”还是“逼架”?
    文登警方和“纳吧”都把文登事件定性为“约架”,但暴力团伙长期在网络上对侯聚森进行极为恶劣的人身攻击、恶语谩骂、人肉搜索、精神恐吓,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步步相逼,扬言威胁侯聚森及其家人,暴力团伙经过精心组织和预谋,携带辣椒水、甩棍等凶器,从外地奔赴威海,要“干烂”侯聚森等四人。先是约架火车站,侯未答应,后去侯聚森家门口进行威胁堵截,最后在侯聚森学校门口,梁某团伙对侯聚森实施了暴力。因此,从主观动机,到暴力实施,暴力团伙对侯聚森一直在逼架,而非“约架”。

    5.侯聚森的粗话是被殴打的根本原因吗?
    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谩骂,也呼吁净化网络语言。但是,仅因为侯聚森的粗话就认定暴力团伙实施攻击的合法性,仅因为侯聚森的粗话就否定他的爱国主义立场,这显然是本末倒置。一些网络大V、意见领袖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完全忽视梁某团伙长期以来在网络上发布的反动言论,忽视梁某团伙在网络上对侯聚森进行的人身攻击、恶语谩骂、人肉搜索、精神恐吓等恶劣行为,对于这样无知或者别有用心的言论,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受到他们的影响。

    6.文登事件到底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规定:“第1款,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款,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禁止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电子出版物、网络信息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我国是高度重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国家,特别是对未成年公民的个人信息更加重视保护。而本案中梁某团伙非法获取侯聚森等青年的个人信息后,又非法将这些信息公布于开放的网络平台,并对侯等人进行追踪围堵,精确打击,给侯聚森等人及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影响恶劣。很显然,梁某等人其动机和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获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而本案中梁某团伙在网络上对侯聚森进行极为恶劣的攻击、谩骂、人肉、恐吓,继而非法获取侯的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公布,然后再根据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凶器辣椒水和甩棍等,有计划地对侯聚森进行围追堵截,最后在侯聚森所在学校这样的公共场所对侯进行群殴,造成俩人轻微伤,虽然侯及同学进行反抗,但是无法改变暴力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基本事实。

    因此,如果无视案件的来龙去脉,仅仅以普通治安案件处理,对暴力团伙和被害人侯聚森各打五十大板,显然是值得商榷的,与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精神不相符。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文登事件在社会舆论中形成巨大争议,于法于理都让社会大众难以接受。

    7.侯聚森等爱国青年与暴力团伙之间仅仅是“不同言论”之争吗?
    事实证明,侯聚森等爱国青年与暴力团伙并没有个人恩怨,也不存在个人利益的冲突。他们之间是爱国言论与反动言论之争。我们反对任何以爱国为名义的违法行为,但是,爱国也不应该成为被打击的价值取向,这是社会公正和文明的底线。和平演变的策划者美国国务卿杜勒斯说过:“就是要让那些清醒的爱国者‘处于无能为力的地位,使他们成为大众嘲笑的对象,我们定能够找到诽谤和宣布他们为社会渣滓的方法’。”西方势力围堵分化瓦解中国的行动从未停止,打击和消解爱国主义的行动也正在持续,杜勒斯的话难道不足够引起我们的警醒吗?

    二、从文登事件看当前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势
    1.文登事件折射出一些党员干部对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对网络黑恶势力的政治倾向和反动言论的危害性缺乏判断,未能对前因后果进行充分调查分析,就将爱国言论与反动言论之争定性为“不同言论之争”,将爱国青年对暴力团伙的反抗定性为 “约架”。文登事件,就像一面镜子,充分暴露一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等问题上的认识缺陷。文登事件后,梁某便在网络上炫耀自己的“战绩”,而侯聚森和许多爱国者则对爱国的艰难表示难以理解,由此可能使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变得消极:爱国是危险的,是得不到保护的,而网络暴力分子却容易得到轻纵。这将消解社会正能量爱国爱党、维护网络安全的积极性,助长网络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2.文登事件说明,网络黑恶势力呈现出政治化、组织化、年轻化、暴力化倾向。“纳吧”聚集的网络暴力团伙,在政治上长期诋毁我们的国体和政体、否定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颠覆客观历史、美化侵华者,已经呈现出政治化的倾向。在组织上利用互联网的社会动员能力,用金钱资助资助、诱导、绑架一些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为他们的政治图谋服务,呈现出组织化、年轻化的倾向。其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围剿不愿屈服者,将暴力延伸到网下,对坚持正确立场的人员进行精确打击、定点清除,意图使爱国爱党者退缩畏惧,呈现出暴力化的倾向。

    3.文登事件说明,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已经呈现出白热化、线下化。网络黑恶势力将一些人组织起来,对爱国青年进行网上攻击、谩骂、恐吓,线下围追堵截、精确打击、定点清除。网络暴力事件屡屡发生,被欺压的爱国青年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纵观发生过颜色革命的国家,幕后推手就是通过网络对青少年进行收买、蛊惑、捆绑,使其政治化、组织化、暴力化后,沦为西方势力推动颜色革命的打手和干将。

    三、文登事件的四点启示
    1.必须把意识形态斗争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在严峻复杂的意识形态斗争中,一些党员干部不能辩证把握坚持依法治国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体现在对涉及意识形态斗争案件的执法中,能否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执法公正客观,使正义得到伸张,使邪恶得到惩处。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则有利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司法公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台阶。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员干部时时刻刻要站在党和国家的利益上考虑问题,对攻击党的领导的错误言行要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国家利益,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强大武器。

    2.必须大力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在文登事件中,警方的处理意见一经公布,国内一帮平时死磕政府、逢中必反的公知大V、意见领袖纷纷表态,对警方的处理结果表示支持、赞美,对爱国青年横加指责。这些点赞者,正是之前为警察被枪杀叫好的人。他们并非真正支持文登警方,而是给对网络黑恶势力的宽宥与纵容鼓掌,这些人此时的表态应该引起高度警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网络黑恶势力长期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爱国主义的立场和言行,无视暴力团伙有组织、有计划、又准备地对爱国青年的围追堵截、定点清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模糊、麻木不仁,对事件处理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因此,加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刻不容缓。

    3.必须加强青少年意识形态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向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他说,一定不要让下一代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网络黑恶势力呈现出政治化、组织化、年轻化、暴力化倾向充分说明,在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青少年意识形态教育存在不足。因此,我们必须从教科书的编纂,从教育体制机制,从教育队伍建设,从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正面宣传等方面下功夫,使青少年在信息获取渠道越来越广泛、信息获取手段越来越丰富的今天,能够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国家之幸、民族之幸。

    4.必须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加强网络平台管理。互联网已经成为青年一代接收信息的主渠道,青少年的辨识能力和抗压能力是有限的。像“纳吧”等一些网络平台充斥谣言谎言,攻击党和政府,攻击社会主义体制,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鼓吹历史虚无主义和民族虚无主义,替侵略者美化,为卖国者点赞,使得一些青少年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上受到极为消极的影响,在政治观点、历史辨识上坚持了错误的立场,并且在行为方式上变得暴力和极端,走向了社会的反面。为了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安定,呵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加强网络平台管理,清理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爱国主义、暴力恐怖主义等反动信息,对于长期顽固地传播反动言论,毒害青少年,污染网络环境的网络平台应该依法勒令整改,甚至关闭。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平台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机制,对不作为甚至纵容反动信息传播的从业人员,应该予以警告,甚至依法取消从业资格。

    事物都是辩证的。任何事情都有两重性,一重是坏,一重是好。文登事件给社会造成了消极影响,但也从另一方面警醒了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网络是推动社会变革、扩大公众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维护网络的文明和谐,保护祖国的青少年,这是我们的神圣使命。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http://www.qstheory.cn/politics/2015-08/03/c_1116130341.htm?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url_type=39&object_type=webpage&pos=17.22文登事件最近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事件起因于梁某团伙千里奔赴威海文登,对坚持爱国言论的青年进行暴力逼架,而当地警方在两天时间内就对该案进行了侦破、定性、结案。但看似高效率的案件处理,却让文登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巨大的社会争议,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那么,文登事件有哪些重要问题需要澄清呢?其中有哪些影响和启示值得我们关注呢?

    一、文登事件中几个需要澄清的重要问题
    1.“纳吧”是什么组织?
    “纳年纳兔纳些事”(以下简称纳吧)是一贯发布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爱国主义言论的网络贴吧,里面一些活跃分子长期宣扬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爱国主义言论,污蔑、丑化、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丑化人民军队和警察,对抗战、建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等历史进行歪曲抹黑,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对爱国青少年进行长期的攻击、谩骂、人肉、恐吓,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追踪围剿,威胁其家人亲友,制造暴力恐怖,手段恶劣,成为真正的网络黑恶势力。文登事件中的主谋梁某就是纳吧中的活跃分子,梁某等四人就是组织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网络暴力团伙。

    2.网络暴力团伙为何要长期骚扰、谩骂、恐吓侯聚森等青年?
    网络暴力团伙主谋梁某在网络上公开宣称自己的后台是日本防卫省,并得到不明资金的支持。梁某某在网络上,攻击党、国家和军队,丑化抹黑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而网络暴力团伙其他人员的政治观点则如出一辙。而侯聚森等青年则是对纳吧和梁某团伙的言论无法认同,同其展开辩论,发表了与暴力团伙立场相反的爱国言论,结果被暴力团伙视为 “反人类”,在网络上和现实中遭到攻击。

    3.暴力团伙如何非法获取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暴力团伙经过长时间对侯聚森进行网络骚扰、攻击、恐吓后,又非法获取侯聚森的个人信息,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对侯聚森进行更加严重的恐吓和欺压,甚至扬言威胁侯聚森的家人。文登事件恰恰是因为暴力团伙非法获取了侯聚森等四人的个人信息,对侯的家庭地址、学校地址等进行了精确定位,从而使得暴力恐怖得以实施。必须指出,被暴力团伙此行要对付的不止侯聚森,还包括其他三位被暴力团伙扬言要“干烂”的爱国青年,他们将这些爱国青年制成打击名单,计划予以定点清除。梁某宣称,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条子”提供,这让社会感到匪夷所思,本属于隐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是谁提供给暴力团伙的呢?这是文登警方需要认真调查和积极回应的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

    4.到底是“约架”还是“逼架”?
    文登警方和“纳吧”都把文登事件定性为“约架”,但暴力团伙长期在网络上对侯聚森进行极为恶劣的人身攻击、恶语谩骂、人肉搜索、精神恐吓,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步步相逼,扬言威胁侯聚森及其家人,暴力团伙经过精心组织和预谋,携带辣椒水、甩棍等凶器,从外地奔赴威海,要“干烂”侯聚森等四人。先是约架火车站,侯未答应,后去侯聚森家门口进行威胁堵截,最后在侯聚森学校门口,梁某团伙对侯聚森实施了暴力。因此,从主观动机,到暴力实施,暴力团伙对侯聚森一直在逼架,而非“约架”。

    5.侯聚森的粗话是被殴打的根本原因吗?
    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谩骂,也呼吁净化网络语言。但是,仅因为侯聚森的粗话就认定暴力团伙实施攻击的合法性,仅因为侯聚森的粗话就否定他的爱国主义立场,这显然是本末倒置。一些网络大V、意见领袖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完全忽视梁某团伙长期以来在网络上发布的反动言论,忽视梁某团伙在网络上对侯聚森进行的人身攻击、恶语谩骂、人肉搜索、精神恐吓等恶劣行为,对于这样无知或者别有用心的言论,我们不能也不应该受到他们的影响。

    6.文登事件到底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规定:“第1款,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款,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禁止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电子出版物、网络信息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我国是高度重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国家,特别是对未成年公民的个人信息更加重视保护。而本案中梁某团伙非法获取侯聚森等青年的个人信息后,又非法将这些信息公布于开放的网络平台,并对侯等人进行追踪围堵,精确打击,给侯聚森等人及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影响恶劣。很显然,梁某等人其动机和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获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而本案中梁某团伙在网络上对侯聚森进行极为恶劣的攻击、谩骂、人肉、恐吓,继而非法获取侯的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公布,然后再根据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凶器辣椒水和甩棍等,有计划地对侯聚森进行围追堵截,最后在侯聚森所在学校这样的公共场所对侯进行群殴,造成俩人轻微伤,虽然侯及同学进行反抗,但是无法改变暴力团伙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基本事实。

    因此,如果无视案件的来龙去脉,仅仅以普通治安案件处理,对暴力团伙和被害人侯聚森各打五十大板,显然是值得商榷的,与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精神不相符。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文登事件在社会舆论中形成巨大争议,于法于理都让社会大众难以接受。

    7.侯聚森等爱国青年与暴力团伙之间仅仅是“不同言论”之争吗?
    事实证明,侯聚森等爱国青年与暴力团伙并没有个人恩怨,也不存在个人利益的冲突。他们之间是爱国言论与反动言论之争。我们反对任何以爱国为名义的违法行为,但是,爱国也不应该成为被打击的价值取向,这是社会公正和文明的底线。和平演变的策划者美国国务卿杜勒斯说过:“就是要让那些清醒的爱国者‘处于无能为力的地位,使他们成为大众嘲笑的对象,我们定能够找到诽谤和宣布他们为社会渣滓的方法’。”西方势力围堵分化瓦解中国的行动从未停止,打击和消解爱国主义的行动也正在持续,杜勒斯的话难道不足够引起我们的警醒吗?

    二、从文登事件看当前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势
    1.文登事件折射出一些党员干部对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对网络黑恶势力的政治倾向和反动言论的危害性缺乏判断,未能对前因后果进行充分调查分析,就将爱国言论与反动言论之争定性为“不同言论之争”,将爱国青年对暴力团伙的反抗定性为 “约架”。文登事件,就像一面镜子,充分暴露一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等问题上的认识缺陷。文登事件后,梁某便在网络上炫耀自己的“战绩”,而侯聚森和许多爱国者则对爱国的艰难表示难以理解,由此可能使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变得消极:爱国是危险的,是得不到保护的,而网络暴力分子却容易得到轻纵。这将消解社会正能量爱国爱党、维护网络安全的积极性,助长网络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2.文登事件说明,网络黑恶势力呈现出政治化、组织化、年轻化、暴力化倾向。“纳吧”聚集的网络暴力团伙,在政治上长期诋毁我们的国体和政体、否定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颠覆客观历史、美化侵华者,已经呈现出政治化的倾向。在组织上利用互联网的社会动员能力,用金钱资助资助、诱导、绑架一些心智尚不成熟的青少年为他们的政治图谋服务,呈现出组织化、年轻化的倾向。其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围剿不愿屈服者,将暴力延伸到网下,对坚持正确立场的人员进行精确打击、定点清除,意图使爱国爱党者退缩畏惧,呈现出暴力化的倾向。

    3.文登事件说明,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已经呈现出白热化、线下化。网络黑恶势力将一些人组织起来,对爱国青年进行网上攻击、谩骂、恐吓,线下围追堵截、精确打击、定点清除。网络暴力事件屡屡发生,被欺压的爱国青年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纵观发生过颜色革命的国家,幕后推手就是通过网络对青少年进行收买、蛊惑、捆绑,使其政治化、组织化、暴力化后,沦为西方势力推动颜色革命的打手和干将。

    三、文登事件的四点启示
    1.必须把意识形态斗争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在严峻复杂的意识形态斗争中,一些党员干部不能辩证把握坚持依法治国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体现在对涉及意识形态斗争案件的执法中,能否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执法公正客观,使正义得到伸张,使邪恶得到惩处。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则有利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司法公正,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台阶。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员干部时时刻刻要站在党和国家的利益上考虑问题,对攻击党的领导的错误言行要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国家利益,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强大武器。

    2.必须大力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在文登事件中,警方的处理意见一经公布,国内一帮平时死磕政府、逢中必反的公知大V、意见领袖纷纷表态,对警方的处理结果表示支持、赞美,对爱国青年横加指责。这些点赞者,正是之前为警察被枪杀叫好的人。他们并非真正支持文登警方,而是给对网络黑恶势力的宽宥与纵容鼓掌,这些人此时的表态应该引起高度警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网络黑恶势力长期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爱国主义的立场和言行,无视暴力团伙有组织、有计划、又准备地对爱国青年的围追堵截、定点清除,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模糊、麻木不仁,对事件处理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因此,加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刻不容缓。

    3.必须加强青少年意识形态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向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他说,一定不要让下一代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网络黑恶势力呈现出政治化、组织化、年轻化、暴力化倾向充分说明,在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青少年意识形态教育存在不足。因此,我们必须从教科书的编纂,从教育体制机制,从教育队伍建设,从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正面宣传等方面下功夫,使青少年在信息获取渠道越来越广泛、信息获取手段越来越丰富的今天,能够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国家之幸、民族之幸。

    4.必须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加强网络平台管理。互联网已经成为青年一代接收信息的主渠道,青少年的辨识能力和抗压能力是有限的。像“纳吧”等一些网络平台充斥谣言谎言,攻击党和政府,攻击社会主义体制,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鼓吹历史虚无主义和民族虚无主义,替侵略者美化,为卖国者点赞,使得一些青少年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上受到极为消极的影响,在政治观点、历史辨识上坚持了错误的立场,并且在行为方式上变得暴力和极端,走向了社会的反面。为了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安定,呵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加强网络平台管理,清理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爱国主义、暴力恐怖主义等反动信息,对于长期顽固地传播反动言论,毒害青少年,污染网络环境的网络平台应该依法勒令整改,甚至关闭。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平台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机制,对不作为甚至纵容反动信息传播的从业人员,应该予以警告,甚至依法取消从业资格。

    事物都是辩证的。任何事情都有两重性,一重是坏,一重是好。文登事件给社会造成了消极影响,但也从另一方面警醒了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网络是推动社会变革、扩大公众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维护网络的文明和谐,保护祖国的青少年,这是我们的神圣使命。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http://www.qstheory.cn/politics/2015-08/03/c_1116130341.htm?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url_type=39&object_type=webpage&pos=1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有发文,手机上网就不发照片和链接了
@不会飞的猫 发表于 2015-8-4 09:12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任副组长
这事都惊动党中央了
也许是一个契机,一个转折点
希望不要发发文就了事,关键要看后续动作,能不能打击这些反动分子的嚣张气焰
以红色恐怖来应对白色恐怖
依法解决该案中的流氓,以及泄密的败类警察。
我来看习大的发文。
习大的文在哪儿呢撸主?
主席的发文在什么地方?你把主席的发文也想得太不值钱了吧!
原来是致侯和他同学两人轻微伤啊,那妥妥的寻衅滋事,就算不考虑纳吧成员其他行为,光这一条,绝对寻衅滋事够罪。文登警方居然没有以寻衅滋事立案,太不可思议了。
而且文登警方根本没有充分考虑本案的因果关系。
再有,假如按本文证据推论,侯如果没有提供学校地址,那么他的行为不是约架。
http://www.cac.gov.cn/2015-08/04/c_1116132664.htm
请撸主尽快把习大的文指出来,否则将难逃造谣的嫌疑。
造谁的谣不好,敢造习的,撸主吃了豹子胆了?
关键是把泄露个人信息的内鬼找出来
老王是好人 发表于 2015-8-4 14:11
http://www.cac.gov.cn/2015-08/04/c_1116132664.htm
请尽快把习大的文指出来,否则将难逃造谣的嫌疑。
造谁的谣不好,敢造习的,撸主你吃了豹子胆了?
发了,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就那几个成员
网络暴力受害者口述:越不理会他们手段越残酷
2015年08月04日 08:30:26 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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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山东文登“7.22”事件舆论的持续发酵,网络暴力这个词再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与以往出现的网络暴力情形有所不同,这次一些青年遭受谩骂、攻击、污蔑、人肉搜索甚至线下人身攻击、追踪围剿,原因是他们在互联网上发表爱国言论。日前,中国青年网独家专访了几位因发表爱国言论而遭受网络暴力的青年,听他们讲述自己的经历。
    对话人:@狙擊-紅龍
    中国青年网: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上网,能不能简单说一下经历?
    @狙擊-紅龍:我初中的时候开始上网。因为在网上经常浏览一些政治、军事上的新闻,后来就开始成为军迷,并且发布一些正能量的帖子。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做一名公民有责任去维护祖国的声誉,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
    后来,我发布的帖子在QQ空间里得到了一些转发和评论,然后慢慢地开始认识了很多人。有时候是一些人看了帖子后主动加我好友,偶尔也有我加别人的时候。
    中国青年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遭受网络攻击的?对方是怎么攻击你的?
    @狙擊-紅龍:我遭受攻击的时间大概有一年了。从2014年秋天,他们开始在我的QQ空间里攻击我,在我发布的一些信息下面进行谩骂和侮辱。当时他们还不知道我的个人信息,我就没有理会。但是没多久我发现,我的名字、照片、学校等个人信息被挂到了一个名为“纳年纳兔纳些事”的贴吧上面。并且对方还@我,让我过去参与“互动”。
    当时我觉得这种攻击眼不见心不烦,不去理会是最好的应对方式。但是没想到一两个月后,我的户籍信息又被他们挂到了网上,同时我的照片也被他们盗用并且修改成了各种恶毒不堪的图片。我的曾用名叫梁文韬,他们还用这个名字对别人进行侮辱。他们在攻击别人的时候冒充我,这也等于是对我的一种攻击。而且,他们还会把在网上发生的一些恶性案件主谋说成是我。
    我发现,我越不予理会,他们对我的攻击手段就越残酷。之前,他们多次声称要在暑假去找几位网友“面谈”,我就位列其中。
    后来,他们还列出了一份打人名单,并且最终在网上被披露。我发现自己是排在侯聚森后面的第二位。就这样,他们对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的实际威胁。

    网络施暴者在其QQ中商讨如何攻击包括@狙擊-紅龍在内的其他网友的聊天截图。 @狙擊-紅龍 供图
  中国青年网:你怎么看待对方对你的攻击?
  @狙擊-紅龍:在被攻击的时候,我首先是震惊,不明白在网上发帖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攻击。其次,也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不去与他们对骂或者参与过激的行为。
  我觉得这种事情很可怕,因为网络上意见不合就发展到对他人进行威胁,很不可思议。有些人因为争论气急败坏骂我几句不是不能理解,我只能说他们的涵养有待提高。但是,我很难理解他们把这种对观点的不认同和网上的辱骂发展成为现实中的侮辱、侵权乃至人身威胁。
  我当时和一些网上的好友说了这个事情,结果发现不止一个人受到了这样的攻击。我们中间的很多人开始都是不予理会,结果事情越闹越严重,直到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我并不能确定他们背后有没有组织支持。但是我知道他们还有一个群,并且会在群里有组织地讨论要人肉谁,怎么人肉之类的。
  中国青年网:你是否就这件事进行报案,结果如何?
  @狙擊-紅龍:我一共报案了两次。第一次是在几个月前,通过打110向公安局进行报案。第二次是二十多天前,在我父亲的带领下,到徐州市泉山区永安派出所报的案。
  警察告诉我,对方是在网上活动的,而在网上仅凭QQ号找一个人,他们表示有难度。警察还建议我尽量去屏蔽他们,说一旦有什么新进展会随时通知我。
  中国青年网:你能不能再详细地说一说他们当时攻击你的手段有哪些?
  @狙擊-紅龍:第一种,是在QQ空间、贴吧以及任何他们能@到我的地方对我进行侮辱性谩骂,通过恶俗不堪的语言对我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并且,他们还歧视我们的学历,称呼我们为低学历、废物之类的。他们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学历低就没有权利说话。
  第二是辱骂我们的家人或者同学。当他们得知我们身边人的信息后,会把这些信息公布出来,并且指名道姓辱骂。有些网友的父母、女朋友、同学在信息泄露后都曾被不断骚扰。
  第三是侵犯肖像权,对我的照片进行修改。他们盗用我的照片,PS以后在网上传播,并在图片下谩骂。
  第四种是公布户籍信息。
  第五种是通过捏造事实诽谤我们。
  中国青年网:你觉得面对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解决?
  @狙擊-紅龍:其实他们进行活动的思路很简单,就是去寻找各种发布爱国正能量言论的人。只要这些网友被他们知道,就会被攻击。
  所以,我觉得首先我们的态度是绝对不妥协。其次,在整个过程中我觉得没必要怕他们,因为我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也相信我们的权益是可以得到保护的。
  后来当我知道他们的下一个攻击目标就是我的时候,我就只能把这种事情公布在阳光下,震慑他们,让他们不敢再有所行动。
  中国青年网:“7·22”事件发生后,网上对“爱国青年”这个说法有争议,你怎么看?
  @狙擊-紅龍:热爱国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青年难道不应该热爱自己的国家吗?热爱国家,维护国家利益,这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也是社会道德的要求,更应该是自己的无悔选择。
  称呼一个热爱自己国家的青年叫“爱国青年”自然是没什么错。青年热爱国家,是一个有朝气的青年应该表现出来的面貌--如果青年都不爱国了,这个国家还有未来吗?
  我认为,“爱国青年”仅仅是一个直接的称呼,不应当作为被热炒的焦点,也不应作为罩在少数人头上的光环。我们应当用最平和的目光去看待爱国这种最朴素的大众情感,而不是把爱国的青年另类化,对其另眼相看,也不应把“爱国青年”这个标签推上神坛。毕竟,爱国这应当是一个有良知的人都要具备的、再平常不过的情感了,没有这种情感,才是不正常的。
  中国青年网:有网友不认可“爱国青年”在网上与持不同意见者争辩,认为年轻人的主要精力应该搞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对此你怎么看?
  @狙擊-紅龍: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一个人通过网络途径来抒发自己热爱国家的情感,这是否与他进行脚踏实地的努力矛盾呢?我想这并不矛盾--每个人都有使用网络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每个公民都可以在网络上发布自己认同的东西,抒发自己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生活,都有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使用网络只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
  一个人利用网络发声,难道就说明他在现实中就搞不好学习和生活,他这个人就只会“空谈”吗?我想这是站不住脚的。一个热爱祖国的人,我想他在网上抒发对祖国的热情,和他在现实中勤勤恳恳的工作是完全可以同时存在的。在网上发出爱国的声音只不过是爱国的一种途径,为何要受到非议?
  同时,在网络中发现了抹黑祖国的内容,我想有良知的网民都会进行反对的,反驳这种消极的声音难道是可耻的吗?如果抹黑祖国的声音可以在网上肆意横行而没人谴责,我想这才是让人悲哀的事情。(记者 李拓 张炎良)
虽然是转的文,但是态度摆在那呢
请尽快把习大的文指出来,否则将难逃造谣的嫌疑。
造谁的谣不好,敢造习的,撸主你吃了豹子胆了?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任副组长    就这几个成员,以这办公室名义发文难道不代表组长的意思
真是神了!这也叫发文啊!你见过发文吗!!

还态度?什么态度?你这文章不是中青报的吗?中青报第二版,经常会在相临的位置刊登两篇对同一事件态度截然相反的文章。你说哪篇文章是中青报的态度?

你可别告诉我你没看过中青报以这种方式刊登的文章!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李克强 ...
你这是承认造谣了?
好吧,我承认我标题党,你认为我造谣也可以,愿意举报也就举报封号吧,反正最近越发觉得网络没意思,开始转向药丸,无论是外网还是五院内网都是开始信奉酱油最高。这个号封了也就顺便下定决心了。
老王是好人 发表于 2015-8-4 14:27
好吧,我承认我标题党,你认为我造谣也可以,愿意举报也就举报封号吧,反正最近越发觉得网络没意思,开始转 ...
不要捡轻的说,你这就是造谣,造谣内容是:习就文登事件发文。@杀之
已举报,理由是涉嫌造国家领导人的谣。{:soso_e116:}
这拉大旗,扯虎皮,不抬出龙王爷还就没法说话了? 问题龙王爷的文字在那里啊,我用电子显微镜看了,一个点阵都没看到!难道打着爱国的旗号,什么都能合理、合法? 包括楼主,说两句~
举报吧,反正也破罐破摔
举报吧,反正也破罐破摔
造国家领导人的谣被揭穿还不服气,我晕。。。挺候者也是候那个痞样?
破罐子破摔……就要造习主席的谣言?说,那头的!
让我们小老百姓消停几天不行啊?
akuto 发表于 2015-8-4 13:57
以红色恐怖来应对白色恐怖
那对于所有人都很恐怖。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4 14:36
造国家领导人的谣被揭穿还不服气,我晕。。。挺候者也是候那个痞样?


痞样也是你下的?这个办公室是不是习当组长?习可不可以说是办公室主任?这个站队时候发这个文是不是表态?这个文不经过首肯能发?这是我在此帖最后一次回复,最近负面消息比较多,比较感慨,转为药丸,细思我工作十年,也早就应该过了,网络上激情奋发的年纪。最后说一句,我就是转为药丸,我也会继续努力工作,虽然航天口收入低,工作辛苦,也会继续尽我的本心,安心扎根。但是你呢?到现在还看不清局势吗?也许国安查背后资金流动时候就查到你了。话已说完,安心潜水,五院内网观点版还是外网都不在发自干五贴,立贴在此,欢迎打脸。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4 14:36
造国家领导人的谣被揭穿还不服气,我晕。。。挺候者也是候那个痞样?


痞样也是你下的?这个办公室是不是习当组长?习可不可以说是办公室主任?这个站队时候发这个文是不是表态?这个文不经过首肯能发?这是我在此帖最后一次回复,最近负面消息比较多,比较感慨,转为药丸,细思我工作十年,也早就应该过了,网络上激情奋发的年纪。最后说一句,我就是转为药丸,我也会继续努力工作,虽然航天口收入低,工作辛苦,也会继续尽我的本心,安心扎根。但是你呢?到现在还看不清局势吗?也许国安查背后资金流动时候就查到你了。话已说完,安心潜水,五院内网观点版还是外网都不在发自干五贴,立贴在此,欢迎打脸。
痞样也是你下的?这个办公室是不是习当组长?习可不可以说是办公室主任?这个站队时候发这个文是不是表 ...
安心工作就是在五院内网发这种帖子?
痞样也是你下的?这个办公室是不是习当组长?习可不可以说是办公室主任?这个站队时候发这个文是不是表 ...
玩转进?你看错人了,我不会跟你的节奏走。
习当组长的单位转文就是习发文?你这不仅痞,还赖。
不管撸主你是猪队友还是神对手,我都是按字面意思去理解去反驳。
痞样也是你下的?这个办公室是不是习当组长?习可不可以说是办公室主任?这个站队时候发这个文是不是表 ...
再三请你指出习发文的位置,你一直闪烁其辞,到现在我个人可以做判断了:你在造谣。
至于其他,不过是你转进的老套手法,不回应。
我觉得这文的来源有点奇怪。
团微博我记得还用了这样的描述,反华,反社会,反民族。
不是单纯的反党,反社会,反爱国主义。不然这样有自黑的嫌疑。
我举个例子,舆论上,人家可以这样来抹黑,在大众不清楚纳吧和日本之家的情况下,他们会把反党和反爱国主义当作反对tg的洗脑,来进行宣传,懂么?

反华,反社会,反民族,反党......团微博说的就差不多这么多。
反民族不能等于反爱国主义,这样又给了别人以口实。   人家不是叫嚣爱不爱国了。人家是逆向纳粹。
玩转进?你看错人了,我不会跟你的节奏走。
习当组长的单位转文就是习发文?你这不仅痞,还赖。
好自为之,cder还没有沦落到其他论坛jy横行的地方。你们那一套在这里就是被围观的角色。
如果这是习的意思,我照样反对,连他一起反。

坐等各路表演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有发文,手机上网就不发照片和链接了
楼主,你题目中的习的发文在哪里?提供原文和链接。下面已经有网友反复提醒你了。
如果没有,你这就是造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