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各位CDER可以最后努力一把反对本次刑法修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20:52:02
http://www.npc.gov.cn/COBRS_LFYJNEW/user/UserIndex.jsp?ID=6759835
修正案草案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再这么闹下去比十个纳吧要命多了http://www.npc.gov.cn/COBRS_LFYJNEW/user/UserIndex.jsp?ID=6759835
修正案草案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再这么闹下去比十个纳吧要命多了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这才是重点,卖国必备!!!


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纯属掩护!

大家进去提提意见,我反正 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建议最高处于死刑!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这才是重点,卖国必备!!!


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纯属掩护!

大家进去提提意见,我反正 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建议最高处于死刑!
这些罪一般人还真干不了,比如那个走私核的罪。难道又有二代们想卖核弹给外国了
请问撸主,怎么努力,有什么方式或者途径去阻止?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3 23:35
请问撸主,怎么努力,有什么方式或者途径去阻止?
既然允许发表意见起码就要努力过啊
这个努力是无效的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3 23:44
这个努力是无效的
那么就算真的日后红旗落地了起码自己对得起自己
那么就算真的日后红旗落地了起码自己对得起自己
这和红旗落地有毛线关系啊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3 23:47
这和红旗落地有毛线关系啊
你觉得着些罪名是老百姓能够犯的么?不要说老百姓,就算是普通罪犯想做都不够资格
有这功夫还不如多给纪委写信,反正以上罪名国情是先纪委后司法,再说了,党在怕啥?大不了再修正罪名嘛
你觉得着些罪名是老百姓能够犯的么?不要说老百姓,就算是普通罪犯想做都不够资格
刑罚的威严不在其严厉,而在其不可避免性。
中国之前已经取消了不少死刑,但相应的犯罪率并没有随着这些死刑的取消而明显增加(我没看到任何这方面的报道),如果你有相反的信息,请提供。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3 23:57
刑罚的威严不在其严厉,而在其不可避免性。
中国之前已经取消了不少死刑,但相应的犯罪率并没有随着这些 ...
话不投机那就请便吧
话不投机那就请便吧
你这意思是无力反驳我了?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4 00:03
你这意思是无力反驳我了?
随你怎么想呗我无所谓
你自己也说了,这些罪不是老百姓想犯就能犯的,要犯,也是「赵家人」或起码是「赵家的下人」才能犯的。那你再这里说有屁用,赵家人的事,不是赵家人还是别管了,到时候给你一句「你也配姓赵」,呵呵。况且,这点事还不至于红旗倒地,真红旗倒地了,你又不是赵家人,你管得了么?未来谁说的定?说不定红旗倒地后新政权对屁民还更好点呢。
iamgoust 发表于 2015-8-4 00:08
你自己也说了,这些罪不是老百姓想犯就能犯的,要犯,也是「赵家人」或起码是「赵家的下人」才能犯的。那你 ...
我只想着要是哪天姓赵的滚蛋了我好预先存点美钞黄金,瓜分蛋糕是轮不到我这种人啦,但是能吃点残羹剩饭也不错啊
我更关心的是死刑取消后,无期徒刑减一次就是二十年这个问题,应当把最高年限设立为三十年或以上,这样无期徒刑才有震慑力

这个没用的,在当时征求意见时我也去写了反对这几项取消死刑的意见。
我们是专政的的国家,专政还会在乎你的看法吗?不过是走过场罢了。
hqq123 发表于 2015-8-4 00:11
我只想着要是哪天姓赵的滚蛋了我好预先存点美钞黄金,瓜分蛋糕是轮不到我这种人啦,但是能吃点残羹剩饭也 ...
那不就得了,年纪越大,对指点江山的事越没兴趣,反正是赵家的江山,随他去折腾吧,还是自己赚钱是正经。。
iamgoust 发表于 2015-8-4 00:08
你自己也说了,这些罪不是老百姓想犯就能犯的,要犯,也是「赵家人」或起码是「赵家的下人」才能犯的。那你 ...
如果不是乌克兰那样的逗比上来,我不反对变天
超级大马甲 发表于 2015-8-4 00:20
如果不是乌克兰那样的逗比上来,我不反对变天
个人看法,如果有一天红旗倒地,很有可能是土共内部异化出来的反对力量「比如土共实在不得人心了,类似当年苏共的情况」但与俄国不同的是,我不觉得继任者会是类似乌克兰那帮人。中国太大,不是乌克兰那种小国易于操纵。而且中国自古就是权大于钱的国家,而且有苏联的历史教训在,我反倒觉得这个继任者继续这种类似土共的威权模式可能性较大。当然,具体政策可能会改弦更张,以凸显与前朝的不同。
刑罚的威严不在其严厉,而在其不可避免性。 中国之前已经取消了不少死刑,但相应的犯罪率并没有随着这些 ...
那么这些犯罪有明显减少吗,没有的话最好恢复死刑,看看效果
那么这些犯罪有明显减少吗,没有的话最好恢复死刑,看看效果
减少和取消死刑是世界文明大趋势,既然取消死刑并不明显增加犯罪率,那就应该逐渐减少死刑罪,直至最后消灭死刑。
取消死刑并不明显增加犯罪率

这是要先实行试一试吗?如果显著增加呢?这有些罪,出现一次就是大事件了
取消死刑并不明显增加犯罪率

这是要先实行试一试吗?如果显著增加呢?这有些罪,出现一次就是大事件了
中国修改刑法 取消13个死刑罪名
2011年02月25日 15: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12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中新社记者 任晨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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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周兆军 郭金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5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中国的刑罚结构总体上能够适应当前惩治犯罪、教育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需要,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等问题。此前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共68个,可以适当减少。根据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中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

  修改后的刑法还对一些特殊人群的犯罪作了具体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完)
取消死刑并不明显增加犯罪率

这是要先实行试一试吗?如果显著增加呢?这有些罪,出现一次就是大事件了
西方国家在取消死刑方面已经做了小白鼠,中国远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4 00:56
减少和取消死刑是世界文明大趋势,既然取消死刑并不明显增加犯罪率,那就应该逐渐减少死刑罪,直至最后消 ...
取消死刑还不够。应该取消一切刑法,才符合人权。

应该把一切违反人权的机构全部取消,无军队、无警察、无法院。才符合自由、人权的真谛。


SB
取消死刑还不够。应该取消一切刑法,才符合人权。

应该把一切违反人权的机构全部取消,无军队、无警察 ...
无限引申,你是在自我批评。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4 02:04
无限引申,你是在自我批评。
无地主、无资本家、无首领、无官吏、无代表、无家长、无军队、无监狱、无警察、无裁判厅、无法律、无宗教、无婚姻制度

这是无政府主义的十三无。
宣传无死刑,和无政府主义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4 00:56
减少和取消死刑是世界文明大趋势,既然取消死刑并不明显增加犯罪率,那就应该逐渐减少死刑罪,直至最后消 ...
美国最高法院取消死刑后又恢复死刑,你的意思是美国在逆“世界文明大趋势”而动?
https: //en. wikipedia. org/wiki/Capital_punishment_in_the_United_States
我去投了一下,我就投了几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其他的我觉得判死刑太严格了,逐步减少死刑是大势所趋。
拿战时造谣惑众罪来说,如果是本国民众出于被欺骗或者不同政见者而造谣,那么最高无期我觉得就行了,如果是他国买通他进行这种罪名,那就是间谍罪了,间谍罪最高可判死刑。
我怎么数出来你写了十条罪名?
人在做天在看 发表于 2015-8-3 23:28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这才 ...
  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太短,尤其是一些重大的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年轻力壮的暴力犯罪者,二十五年以后还有犯罪能力,对社会构成严重的威胁,此款建议修改为“减为四十年有期徒刑”。
人在做天在看 发表于 2015-8-3 23:28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这才 ...
  三、   将刑法第五十三条修改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这款建议修改为:缴纳确实有困难的,记录进入信用档案,永久追偿,避免穷人犯罪就可以耍赖不缴纳。
人在做天在看 发表于 2015-8-3 23:28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这才 ...
  五、   将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为:“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建议修改为:“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参加恐怖组织就说明他的思想被改造成为反社会反人类,这类思想不容易回复到正常范围,建议起点刑罚十年,建议组织领导者二十年起点刑罚。
  参加恐怖组织的判刑太轻,就会危害举报的群众,提供线索的线人,和办案的司法人员。
hqq123 发表于 2015-8-3 23:45
那么就算真的日后红旗落地了起码自己对得起自己
  没有努力过,就对不起国家和人民。努力过了,即使最后未能阻止法律修改,也可以无愧地面对历史。
平流层2.11 发表于 2015-8-3 23:57
刑罚的威严不在其严厉,而在其不可避免性。
中国之前已经取消了不少死刑,但相应的犯罪率并没有随着这些 ...
  法律的威严,要依靠严厉和不可避免两个因素。如果只有不可避免,那么重罪轻罚算不算不可避免呢?
  实际上,很多发展中国家取消了死刑,都造成了严重的悲剧。
hqq123 发表于 2015-8-4 00:02
话不投机那就请便吧
  支持死刑的人得抓住一个关键:发展中国家在犯罪率未下降情况下废除死刑,结果是悲惨的。你可以举例:哥伦比亚、墨西哥、巴西等国废除了法律上的死刑,结果毒贩子进入监狱以后依旧对警察执行死刑。司法上的死刑废除了,但是毒贩子却单方面掌握着死刑。
楼主定是高官之人啊
我更关心的是死刑取消后,无期徒刑减一次就是二十年这个问题,应当把最高年限设立为三十年或以上,这样无期 ...
我对无期约等于20年,也怨念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