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治社会有没有在进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9:46:03
以前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死者家属可以获准在道路上拦截车辆收费N天作为死者丧葬费。现在小区高空坠物砸到人,如果找不到凶手,整栋楼的住户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国外是无罪推定,中国是有罪推定。这么多年过去了,中国法制社会的进步了多少?以前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死者家属可以获准在道路上拦截车辆收费N天作为死者丧葬费。现在小区高空坠物砸到人,如果找不到凶手,整栋楼的住户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国外是无罪推定,中国是有罪推定。这么多年过去了,中国法制社会的进步了多少?
这个是转载某贴吧发的,并非本人提问
拦截无关车辆收费是无罪推定?

现在小区高空坠物砸到人,如果找不到凶手,整栋楼的住户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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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10多年前就有案例了。
民法与刑法不一样。民法是相关就算数。民法是民事责任,不是罪。标准不一样。
法治和人治,我觉得这主要体现在zz上。
谈到法治,更多的年轻人会觉得法律才是一个标杆和法则。法盲少了,懂法的人多了。
真的来说的话,个人觉得他主要体现在执行力,漏洞,大众的意愿。
法律就真的是公平的么?资本可以让法律屈服,这就像国外不断的把法律捧上神圣的殿堂,然而有人是可以操纵这些法律来为自己的行为找出合法解释。而这种解释又是公众的伦理道德不愿意接受的。
如果这事换到中国,腾讯,新浪,马上就开始这是谁的国?官官相护,如何如何.......大家是不会去思考法律如何,而是会参照伦理道德,但最终,大家都会选择建立在真相上的基础。
所以,真相大过于伦理道德,大过于僵化的法律。
所以我认为法律依然是神圣的,但就像老美普通人的看法一样,有钱人请得起律师,就可以用嘴炮打赢。哪怕大众无法接受,最终来一个,服从法律的判决....
根本上而言还是法律的不完善,他无法细致化的归纳到任何一处,所以他就会制造法律的漏洞,就会制造法律的不公,这个时候,大众就又起到了人治的作用,来弥补法律上的缺失。
所以法律越完善,越细致,越公平,那么人治就会逐渐减少其作用,人民也就越愿意捍卫法律的神圣性。

另外就是执行力了,这个东西吧,一个是关系网,但关系网是与人不人治无关的,他是起到干扰和阻碍执行力的作用。
一个就是政治的敏感性,比如两少一宽。问题又会出现在领导授意,施压等等。

以普通的民事来看,我觉得是在进步的,但是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我不清楚。普法,要普的地方是偏远地区,农村地区。经济发达,经济小康的地方,精神,文化进步了,法律意识也会跟上。毕竟中央台的新闻,大家是天天要看的。
大众的人治,主要体现在人肉和舆论上。很多贪官不是到了网络才现行的么?
现在跟那个拦公路收丧葬费的时代比,明显是进步了。
楼主已经预设立场,有罪推定是不法治的,无罪推定是法治的。
K小熊 发表于 2015-7-22 17:17
法治和人治,我觉得这主要体现在zz上。
谈到法治,更多的年轻人会觉得法律才是一个标杆和法则。法盲少了, ...
这个确实是这样的,老祖宗造字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更何况再组成词了,动态的说法律也没法涵盖一切,中国法制管理的历史又短,从根本宪法上都没法跟老美比,中国式建国后一些人代表全民来坐在桌子前大家谈,谈一个通过了那就加一条,而美国宪法是伴随着民众运动渐次产生到完善的,它首先是殖民地人民政治观念的表述。也就是说,建立在经验和理论基础之上的有限政府观念,然后放在民众上检验,大家一闹就要增改一条,然后把这条定下来,再随着民众意愿做出大小改动,从《五月花公约》、到《独立宣言》、再到《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最后是《合众国宪法》,充分反映了殖民地人民政治观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要不说被殖民统治也有被殖民统治的好处,政府特在意民众诉求,生怕管不好被从根儿上拔起,而一个独立的国家的暴力机关都已经完善了,就不怕民众了,制定出来的法律条款就由一批被赋予了所谓代表全民意愿的人来制定,而美国直到1789年,独立战争胜利后的6年,法定建国日的13年后,美国宪法的前一部分才被通过、美国政府才开始进行工作。
无罪推定那是刑事案件。你说的高空坠物是民事案件,法治发达国家也是这么规定的
民主法制的美国仅违章并线就抓人了,并且三天后死在了监狱里。
还是坛友懂得多,我在贴吧不知道怎么反驳
冷墨 发表于 2015-7-22 17:36
这个确实是这样的,老祖宗造字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更何况再组成词了,动态的说法律也没法涵盖一切,中国 ...
法律真的懂得不多,但是就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一样,我都不觉得那些是完全正确的。
法律的神圣性依然有人可以左右,而人治也会引起各种社会问题,甚至制造冤案。
所以不迷信法律,也不盲从人治。找到一个平衡点,逐渐完善法律。这个,其实对全世界都适用吧。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