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来最感动我的事,中国拟立法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16:43
看到新闻,心中汹涌澎湃。对中国未来意义无法估量,希望是个好的开局。最好能扩大到一省几位主管。
最高的几大委员最好能定期有国民讲话,直接面向全体公民,而不仅仅是大会报告和内部会议,减轻公民对国家的疏离感。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6-24/7363605.shtml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郭金超 马海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开始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中国拟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指出“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将宪法宣誓制度适用的范围予以扩大,将“一府两院”(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纳入进来。

但草案暂未将全部公务员纳入该制度的适用人员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按照现行公务员法适用范围,公务员还包括中共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机关工作人员。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性质、承担任务特别是履行职责方面有显著差别,全部纳入或者部分纳入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决定草案对宣誓活动的组织、基本规程、宣誓仪式场所等亦做出具体规定。例如,关于宣誓活动的组织,决定草案分三种情形作了规定,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民的宣誓仪式,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等负责组织的情形等。

根据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举行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决定草案还提出了65个字的誓词,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这65字誓词为:“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看到新闻,心中汹涌澎湃。对中国未来意义无法估量,希望是个好的开局。最好能扩大到一省几位主管。
最高的几大委员最好能定期有国民讲话,直接面向全体公民,而不仅仅是大会报告和内部会议,减轻公民对国家的疏离感。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6-24/7363605.shtml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郭金超 马海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4日开始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中国拟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并指出“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将宪法宣誓制度适用的范围予以扩大,将“一府两院”(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纳入进来。

但草案暂未将全部公务员纳入该制度的适用人员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按照现行公务员法适用范围,公务员还包括中共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机关工作人员。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性质、承担任务特别是履行职责方面有显著差别,全部纳入或者部分纳入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决定草案对宣誓活动的组织、基本规程、宣誓仪式场所等亦做出具体规定。例如,关于宣誓活动的组织,决定草案分三种情形作了规定,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民的宣誓仪式,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等负责组织的情形等。

根据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举行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决定草案还提出了65个字的誓词,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这65字誓词为:“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法治思维应当从小学开始,以宝宝们能理解的方式,滋润。如美国前几天发生的留学生事件及家长的行为都是最痛苦的案例。
优生,没能优育,才有今天的遗憾。但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这是好事。
从习李上台之后,在这方面是不断地在进行尝试和推行。只是有些东西并未在新闻上引起热议,所以几乎很多人都不知道。
中国是个大国,这么大的土地这么多人。有些制度不能随意决定。有些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其实很复杂。
看看这次的誓词,再联想到前几天大规模纪念的乔石说的那句话:“任何组织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总感觉有点意思
如果楼主因为这件事很高兴,那么我可以给你另一个未引起注意,但是也非常有意义的一个新闻:
最高法、司法部 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http://news.ifeng.com/a/20150521/43810219_0.shtml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10个省(区、市),各选5个法院开展为期2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这是好事。
从习李上台之后,在这方面是不断地在进行尝试和推行。只是有些东西并未在新闻上引起热议,所以几乎很多人都不知道。
中国是个大国,这么大的土地这么多人。有些制度不能随意决定。有些问题看似简单,背后其实很复杂。
看看这次的誓词,再联想到前几天大规模纪念的乔石说的那句话:“任何组织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总感觉有点意思
如果楼主因为这件事很高兴,那么我可以给你另一个未引起注意,但是也非常有意义的一个新闻:
最高法、司法部 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http://news.ifeng.com/a/20150521/43810219_0.shtml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10个省(区、市),各选5个法院开展为期2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先把违反宪法的政策废掉再说
然并卵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以及不能正确理解和表达意思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应当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人员,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增加选任的广泛性和随机性,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提高选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每五年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者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制作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册,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从审核过的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3-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名册,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对于可以实行陪审制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及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权利。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陪审员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

(三)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充分发扬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力。

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当事人、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可以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

(四)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改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合理确定每个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比例,防止“驻庭陪审、编外法官”等情形,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和效果。

探索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机制。健全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安排人民陪审员阅卷,为人民陪审员查阅案卷、参加审判活动提供便利。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依法行使权利,经审判长同意,人民陪审员有权参与案件共同调查、在庭审中直接发问、开展调解工作等。

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程序。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应当写入合议笔录,规范人民陪审员及合议庭其他成员发表意见顺序和表决程序,保障人民陪审员评议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合议庭笔录和裁判文书签名确认制度。

(五)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改革。开展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可度。

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议过程中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不再对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审判长应将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告知人民陪审员,引导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并对与事实认定有关的证据资格、证据证明力、诉讼程序等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说明,但不得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判断。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对案件事实认定负责,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意见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但是少数人意见应当写入笔录。如果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多数意见存在重大分歧,且认为人民陪审员多数意见对事实的认定违反了证据规则,可能导致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造成错案的,可以将案件提交院长决定是否由审判委员会讨论。

(六)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退出和惩戒机制。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明确公民陪审义务。

建立人民陪审员职责豁免机制,因年龄、职业、生活、疾病等因素导致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存在明显困难的可以免除其陪审义务。

公民经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陪审职责。建立对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陪审职责,有损害陪审公信或司法公正等行为的惩戒制度。明确人民陪审员退出情形,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

(七)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宣誓制度,制定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清单。

加强对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的法律保护,对危害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行为建立相应的处罚规则,维护人民陪审制度权威性。

人民法院及各相关单位应当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人民法院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提高履职实效性。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不得因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而对其实施解雇以及减少工资或薪酬待遇等不利措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所需经费列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费预算予以保障。

http://news.ifeng.com/a/20150521/43810219_0.shtml
参考马克思教科书杀死自己的绳子都可以卖,几句话算个什么!犯法的事情做的讲几句话就能解决?太天真了吧!
这个誓言还不如财产公开来得实在。

达到一定级别的政务员,把家里的财产公开,不愿意公开的就不要到那个位置去好了。
对于很多人来说,宣誓只不过就是个形式以及门内门外的通行证而已。
说到不如做到
中国宪法的精神,其实那么简单直白。可是现在根本不可能去实现,宪法规定的统治阶级根本就是被剥削者,而让宪法限定的被限制阶级去宣誓效忠宪法,这个怎么看怎么不对劲。所以只能说,并没有什么软用
有些人说这些都是形式,我要说,这些看起来是形式,却是一种可以提高宪法权威的形式。
说一百不如做一个
执行政策还是执行宪法???
O(∩_∩)O哈哈哈~,我除了哈哈大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有些人说这些都是形式,我要说,这些看起来是形式,却是一种可以提高宪法权威的形式。
同感!!!!好多网上评论说是个形式,但是不尽然
入党也要宣誓的,但是架不住某些优秀党员们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要维持宪法的尊严,最根本的还是要有宪法大过天的觉悟,任何人、任何机关机构都不能违反宪法
可是在现实里,“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一天恐怕都没有得到贯彻
好现象!慢慢来!      
入党都是宣誓的呢
看看我们的党员
看香港还是特区,特首还不如美国一州长,就知宪法就是一个屁。
咋没有“拥护党的领导”?
就算是形式也是必须要做的,提升宪法的地位
跟入党宣誓一样的效果
咦,宪法是什么东西,好吃吗?人民共和国变成宪法共和国好了。重要的不是对宪法宣誓,而是对人民宣誓。宪法大不过人民。
淮军铭字营 发表于 2015-6-24 22:35
同感!!!!好多网上评论说是个形式,但是不尽然
很多人还是太急了
拿美国举例子,美国的政治制度是独立战争之后就立刻成熟建立的吗?如果不是经历百多年的时间哪会有现在这么成熟,期间还有无数撕逼呢。
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我还是觉得有信心的。
咋没有“拥护党的领导”?
我也注意到了,
今天看新闻 以后部分公务员入职宣誓 里面内容已经变成  忠于人民,忠于祖国  删掉了哪三个字?

主流媒体消息……
只是形式,但可以起到形式的作用
连党都入了,还怕念个誓词吗
很多人还是太急了
拿美国举例子,美国的政治制度是独立战争之后就立刻成熟建立的吗?如果不是经历百多年 ...
改开以来,劳动人民从国家的主人沦落为老百姓,不明真相的群众。连国家的主人都不尊重,却要人民尊重几张破纸。扯淡吗不是。这几张破纸他们自己也不尊重,只是装着尊重,诱惑强迫人民尊重。劳动人民才不上这个当,只是看他们耍猴戏。
这个誓言还不如财产公开来得实在。

达到一定级别的政务员,把家里的财产公开,不愿意公开的就不要到那个 ...
没有用的,会转移的。

俄罗斯就是这样,公开也没有用。

或者你是希望像西方那样干几年就离职去关系户上班吗?
现在广东那边已经有了。。。
hbhunter1 发表于 2015-6-24 23:00
改开以来,劳动人民从国家的主人沦落为老百姓,不明真相的群众。连国家的主人都不尊重,却要人民尊重几张 ...
改开以来中国才算是正常的国家。看你的调调,是从乌有之乡来的吗?
你认为是猴戏那是你的事情,请别代表别人,这是很严肃的事情。
张雨延 发表于 2015-6-24 21:56
这是好事。
从习李上台之后,在这方面是不断地在进行尝试和推行。只是有些东西并未在新闻上引起热议,所以 ...
中国改革试点(包括政治改革)多了去,很多主流媒体根本就注意不到这点。反倒是专业领域的报刊才略有提及。
别说没用的,敢公布自己及直系亲属财产并说明来源才让人感动
挟剑长游 发表于 2015-6-24 23:10
没有用的,会转移的。

俄罗斯就是这样,公开也没有用。
官员的财产申报普遍实行了吗?

没有,只有少部分地区遮遮掩掩的所谓“试点”。总在等所谓的条件成熟再施行。

我并不是说财产申报是灵丹妙药,对比这种发誓,财产申报绝对比发誓有效。
矛盾啊,党大还是国大?忠于宪法还是忠于党章?是党国还是宪法国?先搞清楚再叫好。统治国家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还谈啥宪法宣誓?
    向党旗宣誓的多了,结果呢。。。。。。
流星雪 发表于 2015-6-24 22:37
入党也要宣誓的,但是架不住某些优秀党员们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要维持宪法的尊严,最根本的还是要有宪法大过 ...
法不如管~除非中央能直接控制地方的所有需求~不如还是天高皇帝远~
温水煮青蛙,哈哈哈,还要向富二代宣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