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区伯”获释后喊冤否认嫖娼称遭陷害,区伯律师:将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34:53
“广州区伯”获释后喊冤否认嫖娼称遭陷害

以监督公车私用闻名的“广州区伯”区少坤,因涉嫌嫖娼于3月26日在湖南长沙被处行政拘留5日。昨天凌晨,区少坤获释,由广州警方驾车护送回广州。他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否认嫖娼,并表示将通过法律方式维权。

因群众举报 在长沙扫黄行动中被抓

3月29日凌晨,长沙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通报,3月26日晚11时许,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在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虽然微博中称一嫌疑人为“区某”,但网络流传的《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区某”为区少坤,其以1200元的价格与赖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民警查获。

区少坤被称为“区伯”,因十年来坚持监督公车私用而出名,其微博账号“广州区伯”拥有粉丝超过12万。3月26日,区少坤发布最后一条微博称,到湖南两天监督到两辆广州公车涉嫌公车私用。

区少坤被抓引发热议,有网友猜测其被抓与监督公车有关。4月1日晚,长沙市警方回应,该案有群众举报、现场视频资料、区某某(区少坤)本人及其他涉案人陈述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据介绍,长沙市公安局自今年3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黄扫赌整治行动,该案是这次行动中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起普通治安案件。

不满处罚决定 将起诉长沙警方

华商报记者昨天下午5时许拨通区少坤的电话时,他说自己已回到广州,打算通过法律方式维权。他告诉华商报记者,他2日凌晨一点半离开长沙市拘留所,到现在一直没有吃饭和休息,“我觉得很困、很累,不想再接受采访了”。

区少坤的代理律师李海霞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区少坤将启动法律程序,起诉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司法性审查。“区伯已经说了很多次,这件事是陷害。我们也觉得警方在嫖娼事实认定方面有缺陷。”

区少坤的另一位代理律师隋牧青也表示,将起诉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对涉案的小王和陈老板进行信息公开,“然后对长沙市拘留所和公安局进行控告,前者是滥用职权,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后者是非法公布区伯的嫖娼信息。”华商报记者刘苗

>>专家答疑

区伯行为是否算嫖娼?

区少坤坚称自己冤枉,只承认与对方亲吻,没有付钱,否认嫖娼。那么,其行为是否算嫖娼?昨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宫志刚教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当事人双方谈好价钱,就可视为卖淫嫖娼,不论是否已经发生实质性行为”。宫志刚表示,即使本人不参与谈价,而由他人谈价或支付嫖资的,也算嫖娼。根据区少坤的自述,其行为确实已构成嫖娼。

华商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认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此外,《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规定,已商量好价钱或者已给付金钱、财物并着手实施,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属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华商报记者刘苗

>>区伯自述

“我受了很大的委屈”

昨日,区少坤接受媒体采访时泣诉:“我现在正对着电话哭,因为我现在就是一个受了很大委屈的小孩。”区少坤说,他认为整个事情是一个圈套,他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嫖娼,理由是“没有交易、性行为”,他说,不是只有百分百完美的人才能去监督政府,任何一个公民,就算犯了错,也有监督政府的权利,他会继续监督公车私用。

谈出游 应网友邀请到湖南游玩

我去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叫小王,他微博网名是“春桑”,后来又经他认识了一个湖南人小彭。小彭做装修的,去年我帮他追回了几万元欠款,他感激我,一直和小王建议去湖南玩一玩。小彭有一辆小轿车,3月24日就载着我和冼耀均、小王一起到湖南去玩。本来是商定3月28日回广州的。25日、26日我们游玩了很多地方,26日下午,小王说长沙有一个陈老板是他兄弟,这个老板要请大家吃饭。大概26日下午四点多,在长沙高速公路出口,这个老板派他秘书把我们接到了湘府国际大酒店。陈老板一见面就很热情,直接叫我坤哥。出去没一会儿就回来说,给你们四个人开好房间了。我当时就很奇怪,他没要身份证就给我们开好房间了。

他直接递给我们四个每人一张房卡,我提出来,四个男人两间房就够了。陈老板立即说,你们不用管了,一个人一个房间方便点。

谈被抓 陌生老板安排女子作陪

我们六点在三楼吃饭,大家一边吃饭,一边干杯,喝了不少。吃完饭陈老板提出去卡拉OK。陈老板买单后,我们去了四楼的卡拉OK。我叫服务员帮忙点了一首信天游,正唱着,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孩,走到陈老板身旁嘟噜了几句,出去不久就带回来几个女孩,这些女孩穿得很暴露。陈老板就说,“坤哥,挑一个女孩子,每人一个,陪唱歌”。我就随便选了一个。那个小女孩坐在沙发边,一下子搂住我的腰,我让她放开。后来我们一起点了首“在雨中”,我也和小女孩跳了一支交际舞。

后来我唱不动了,就听歌,这时候陈老板多次对陪我唱歌的姑娘说,“小林,陪坤哥到房间休息一下”。我一听就拒绝了。后来小王和陈老板又多次叫我上去休息,我就回房间关上门抽烟刷微博。十分钟后,我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是小林,小林说陈老板让陪我聊聊天。我觉得没啥,就让她进了,她随手把门带上了,挨着我坐在床边。

后来姑娘说借用下洗手间洗澡,她说唱歌出了不少汗。我说你去洗吧。她关门洗澡,我继续上网。大概五分钟,她走过来,身上包着浴巾。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抱着我,亲吻我,我也扭住她的腰,开始亲她。一个男人,面对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守这个底线就很难了。但是我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大概亲吻了五分钟左右房门就砰的一声开了,进来了五六个警察。把我们两个带走了。据《新京报》“广州区伯”获释后喊冤否认嫖娼称遭陷害

以监督公车私用闻名的“广州区伯”区少坤,因涉嫌嫖娼于3月26日在湖南长沙被处行政拘留5日。昨天凌晨,区少坤获释,由广州警方驾车护送回广州。他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否认嫖娼,并表示将通过法律方式维权。

因群众举报 在长沙扫黄行动中被抓

3月29日凌晨,长沙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通报,3月26日晚11时许,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在辖区竹塘路某酒店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对违法嫌疑人。虽然微博中称一嫌疑人为“区某”,但网络流传的《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区某”为区少坤,其以1200元的价格与赖某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被民警查获。

区少坤被称为“区伯”,因十年来坚持监督公车私用而出名,其微博账号“广州区伯”拥有粉丝超过12万。3月26日,区少坤发布最后一条微博称,到湖南两天监督到两辆广州公车涉嫌公车私用。

区少坤被抓引发热议,有网友猜测其被抓与监督公车有关。4月1日晚,长沙市警方回应,该案有群众举报、现场视频资料、区某某(区少坤)本人及其他涉案人陈述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据介绍,长沙市公安局自今年3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黄扫赌整治行动,该案是这次行动中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起普通治安案件。

不满处罚决定 将起诉长沙警方

华商报记者昨天下午5时许拨通区少坤的电话时,他说自己已回到广州,打算通过法律方式维权。他告诉华商报记者,他2日凌晨一点半离开长沙市拘留所,到现在一直没有吃饭和休息,“我觉得很困、很累,不想再接受采访了”。

区少坤的代理律师李海霞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区少坤将启动法律程序,起诉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要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司法性审查。“区伯已经说了很多次,这件事是陷害。我们也觉得警方在嫖娼事实认定方面有缺陷。”

区少坤的另一位代理律师隋牧青也表示,将起诉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对涉案的小王和陈老板进行信息公开,“然后对长沙市拘留所和公安局进行控告,前者是滥用职权,非法拒绝律师会见,后者是非法公布区伯的嫖娼信息。”华商报记者刘苗

>>专家答疑

区伯行为是否算嫖娼?

区少坤坚称自己冤枉,只承认与对方亲吻,没有付钱,否认嫖娼。那么,其行为是否算嫖娼?昨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宫志刚教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当事人双方谈好价钱,就可视为卖淫嫖娼,不论是否已经发生实质性行为”。宫志刚表示,即使本人不参与谈价,而由他人谈价或支付嫖资的,也算嫖娼。根据区少坤的自述,其行为确实已构成嫖娼。

华商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认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此外,《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规定,已商量好价钱或者已给付金钱、财物并着手实施,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属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华商报记者刘苗

>>区伯自述

“我受了很大的委屈”

昨日,区少坤接受媒体采访时泣诉:“我现在正对着电话哭,因为我现在就是一个受了很大委屈的小孩。”区少坤说,他认为整个事情是一个圈套,他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嫖娼,理由是“没有交易、性行为”,他说,不是只有百分百完美的人才能去监督政府,任何一个公民,就算犯了错,也有监督政府的权利,他会继续监督公车私用。

谈出游 应网友邀请到湖南游玩

我去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叫小王,他微博网名是“春桑”,后来又经他认识了一个湖南人小彭。小彭做装修的,去年我帮他追回了几万元欠款,他感激我,一直和小王建议去湖南玩一玩。小彭有一辆小轿车,3月24日就载着我和冼耀均、小王一起到湖南去玩。本来是商定3月28日回广州的。25日、26日我们游玩了很多地方,26日下午,小王说长沙有一个陈老板是他兄弟,这个老板要请大家吃饭。大概26日下午四点多,在长沙高速公路出口,这个老板派他秘书把我们接到了湘府国际大酒店。陈老板一见面就很热情,直接叫我坤哥。出去没一会儿就回来说,给你们四个人开好房间了。我当时就很奇怪,他没要身份证就给我们开好房间了。

他直接递给我们四个每人一张房卡,我提出来,四个男人两间房就够了。陈老板立即说,你们不用管了,一个人一个房间方便点。

谈被抓 陌生老板安排女子作陪

我们六点在三楼吃饭,大家一边吃饭,一边干杯,喝了不少。吃完饭陈老板提出去卡拉OK。陈老板买单后,我们去了四楼的卡拉OK。我叫服务员帮忙点了一首信天游,正唱着,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孩,走到陈老板身旁嘟噜了几句,出去不久就带回来几个女孩,这些女孩穿得很暴露。陈老板就说,“坤哥,挑一个女孩子,每人一个,陪唱歌”。我就随便选了一个。那个小女孩坐在沙发边,一下子搂住我的腰,我让她放开。后来我们一起点了首“在雨中”,我也和小女孩跳了一支交际舞。

后来我唱不动了,就听歌,这时候陈老板多次对陪我唱歌的姑娘说,“小林,陪坤哥到房间休息一下”。我一听就拒绝了。后来小王和陈老板又多次叫我上去休息,我就回房间关上门抽烟刷微博。十分钟后,我听到敲门声,开门一看是小林,小林说陈老板让陪我聊聊天。我觉得没啥,就让她进了,她随手把门带上了,挨着我坐在床边。

后来姑娘说借用下洗手间洗澡,她说唱歌出了不少汗。我说你去洗吧。她关门洗澡,我继续上网。大概五分钟,她走过来,身上包着浴巾。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抱着我,亲吻我,我也扭住她的腰,开始亲她。一个男人,面对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守这个底线就很难了。但是我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大概亲吻了五分钟左右房门就砰的一声开了,进来了五六个警察。把我们两个带走了。据《新京报》
一天到晚,就知道从这方面收拾人、、、
不知法律意义上,嫖娼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是不是被下套另说,但嫖娼基本无疑。
嫖就嫖呗,又不是花公家的钱,屁大的事。
哈哈,支持警方公布现场视频!

让大家判断是不是在嫖娼。

大胃王 发表于 2015-4-3 15:01
是不是被下套另说,但嫖娼基本无疑。
嫖就嫖呗,又不是花公家的钱,屁大的事。
此人就靠胡搅蛮缠搏出名的,逮着机会了当然希望闹得越久越好。
cutter 发表于 2015-4-3 15:04
此人就靠胡搅蛮缠搏出名的,逮着机会了当然希望闹得越久越好。
我看咱坛子里有标题说这老哥被鉴定过精神分裂,不知道真假。
律师免费打官司,一起出名了
嫖娼是肯定的,是不是被人设局就不好说了。。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认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
区伯是行为主体吗??如果区伯是行为主体,没有和小姐商量价钱,也不知道有人给钱,这算嫖娼?
东亚重工 发表于 2015-4-3 15:14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认定:行为主体之间 ...
他说没有就没有?

长沙警方手里有各方证人的证言证词。
这是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曝光的典型了。
东亚重工 发表于 2015-4-3 15:14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认定:行为主体之间 ...
干脆前面骗低保,假离婚,也一起查吧,反正屁股屎多了
东亚重工 发表于 2015-4-3 15:14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认定:行为主体之间 ...
都说是做局,似是而非的“证据”都能关你几天,不管如何,先把你搞臭了再说。
舔了五分钟……
脱裤证明自己是太监就解決了。
东亚重工 发表于 2015-4-3 15:14
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认定:行为主体之间 ...

你想说这是真爱么?
就算是套,上了套也算是晚节不保
只想问下,在一陌生的地方和一陌生的裸体女人搂在一起,除了强奸和嫖娼,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其他行为
真爱啊,   
只想问下,在一陌生的地方和一陌生的裸体女人搂在一起,除了强奸和嫖娼,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其他行为
约炮啊                     
脱裤证明自己是太监就解決了。
金风玉露一相逢,遍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是朝朝暮暮!夷?怎么多了几个字?
我看咱坛子里有标题说这老哥被鉴定过精神分裂,不知道真假。
是啊坛子里 之前有主帖爆料  知道的哥们补个链接吧
两个凡是 发表于 2015-4-3 16:29
舔了五分钟……
领导:“一群笨蛋!我问你们,行为发生了吗?证据充分吗?现在叫我怎么办?十足的废物!谁踹的门?”一
个穿着制服的干部颤抖着往前迈一步,小心翼翼地答,“领导,是我的错,门确实踹早了。但谁能想到,那老头光接吻就那么长时间,要知道,有的人12秒就完事了。”“闭嘴!滚!都给我滚!”领导咆哮道
out慢 发表于 2015-4-3 17:17
就算是套,上了套也算是晚节不保
传刚刚区伯被有关部门以维稳为由带走,目的地不明,知道铁拳的厉害了吧
支持良心区伯。。。。。
领导:“一群笨蛋!我问你们,行为发生了吗?证据充分吗?现在叫我怎么办?十足的废物!谁踹的门?”一
...
班娃娃太小看坤哥的情调了
两个凡是 发表于 2015-4-3 20:13
班娃娃太小看坤哥的情调了
不过小姐不是不接吻吗?
不过小姐不是不接吻吗?
要看人滴……对倾心男人就主动献舌
要看人滴……对倾心男人就主动献舌
对那老头子有什么可倾心的,难道是组织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