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证实“广州区伯”因嫖娼被拘 系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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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警方证实“广州区伯”因嫖娼被拘 系群众举报



2015年03月29日  来源:新华网   


  就28日晚间网络流传的“‘广州区伯’因嫖娼在长沙被抓”一事,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9日向记者证实,26日确有一名广州籍区姓男子因嫖娼被抓获并被行政拘留。
  据天心公安分局民警介绍,3月26日晚23时许,该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天心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嫌疑人。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广州市人,47岁)对当晚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4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知情人士透露,区某既系网络名人“广州区伯”,其微博认证信息为“广州草根明星”“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记者刘良恒)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5/03-29/7167239.shtml长沙警方证实“广州区伯”因嫖娼被拘 系群众举报



2015年03月29日  来源:新华网   


  就28日晚间网络流传的“‘广州区伯’因嫖娼在长沙被抓”一事,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9日向记者证实,26日确有一名广州籍区姓男子因嫖娼被抓获并被行政拘留。
  据天心公安分局民警介绍,3月26日晚23时许,该分局新开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天心区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民警迅速到现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违法嫌疑人。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区某(男,62岁,广州市人)、冼某(男,广州市人,47岁)对当晚在该酒店720、722房间内分别与赖某(女,江西省人,28岁)、孙某(女,湖北省人,25岁)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4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知情人士透露,区某既系网络名人“广州区伯”,其微博认证信息为“广州草根明星”“广州公车私用监督达人”。(记者刘良恒)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5/03-29/7167239.shtml
开两个房间多浪费啊
群众又出来了,什么都瞒不过群众哈哈
作风问题遇上群众举报真是招招致命
最流弊的反腐大法:群众举报!嘿嘿
不会是钓鱼吧?
群众举报  哪个不是群众举报
楼上的诸位还真别对群众举报有多少惊异,老夫当年在110时举报这类嫖娼、赌博什么的几乎天天都有,当然有些是真实的有些是报假警,其举报人有生意竞争对手,有家属、有好事的人,有人举报不管是否属实警方都要出警查看,当然如果确信是假警也可以不去!
对于区伯还是引用媒体的一句话来概括的好!“莫以私德否定公义”
他是不是自愿接受性服务的?是的话,怎么洗也没有用。
铅笔头 发表于 2015-3-29 18:05
开两个房间多浪费啊
铅笔,
如果一间房 就要坐牢了,
这2位大叔,明显是经过 普法教育的
其实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就是老年人的性生活该如何解决,扩大一点,分居的夫妻如何解决?简单的靠道德约束和法律制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