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奸,我们到底能怎么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58:06


    看了广州少女被强奸刺死强奸者而获刑四年的新闻,心里奔腾着十多万头草泥马,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万一碰到了强奸,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强奸有一个过程,即有强奸前,强奸中,和强奸完成后三个阶段,假如在强奸完成后攻击强奸者,那就是一种报复行为,此时的强奸犯完全处于法律保护中,你对他实施攻击性行为,就有相当大的可能性要承担以此造成的后果,但是在强奸案件中,也有很多先奸后杀,奸了又奸的情况,那么被侵害人,就得自行去判断强奸犯的接下来的行为。

    强奸犯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受害者拼死反抗,会有各种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比如把对方推倒,头撞到桌角,死了,或者成了植物人,或者一膝盖顶过去,正中对方的命根子,这种情况当属于正当防卫的过程,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触犯刑法,但是问题来了,致犯人死亡,或者瘫痪,或者失去生育能力,会不会被追民事赔偿,会不会因为在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对方身体伤残的情况下依然不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被强奸后还要赔偿一大笔钱呢?

    同样在强奸实施过程中,受害者拼死反抗,结果强奸犯恼羞成怒,掐死、闷死、捂死、打死、杀死了受害者,这种情况在强奸案中并不鲜见。

    还有种情况,在反抗过程中,受害者随时拿到什么东西,比如刀具,比如重物,对强奸者实施了攻击,造成了强奸者死亡,而且攻击过程并非一击而亡,而是多次攻击,或者是一击而亡之后又多次进行攻击,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又如何去判别,比如强奸者压在受害者身上,受害者摸到一把水果刀,一刀捅在身上人的致命部位,强奸者当时就失去了行动能力,但是人还是压在受害者身上,受害者在慌乱无措的情况下继续不停的捅下去,这种情况到底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度呢?

    从以上来看,强奸完成后,是不宜再进行攻击的,而强奸的过程中反抗的话,受害者有可能丢了性命,也有可能承担民事、刑事责任,总之不管如何选择,代价都非常非常大。
那面对强奸,到底能够怎么办呢,我能想到的,只有亲手给对方带上套子,然后说一句,爷,您慢用!

    不知道诸位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看了广州少女被强奸刺死强奸者而获刑四年的新闻,心里奔腾着十多万头草泥马,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万一碰到了强奸,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强奸有一个过程,即有强奸前,强奸中,和强奸完成后三个阶段,假如在强奸完成后攻击强奸者,那就是一种报复行为,此时的强奸犯完全处于法律保护中,你对他实施攻击性行为,就有相当大的可能性要承担以此造成的后果,但是在强奸案件中,也有很多先奸后杀,奸了又奸的情况,那么被侵害人,就得自行去判断强奸犯的接下来的行为。

    强奸犯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受害者拼死反抗,会有各种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比如把对方推倒,头撞到桌角,死了,或者成了植物人,或者一膝盖顶过去,正中对方的命根子,这种情况当属于正当防卫的过程,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触犯刑法,但是问题来了,致犯人死亡,或者瘫痪,或者失去生育能力,会不会被追民事赔偿,会不会因为在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对方身体伤残的情况下依然不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被强奸后还要赔偿一大笔钱呢?

    同样在强奸实施过程中,受害者拼死反抗,结果强奸犯恼羞成怒,掐死、闷死、捂死、打死、杀死了受害者,这种情况在强奸案中并不鲜见。

    还有种情况,在反抗过程中,受害者随时拿到什么东西,比如刀具,比如重物,对强奸者实施了攻击,造成了强奸者死亡,而且攻击过程并非一击而亡,而是多次攻击,或者是一击而亡之后又多次进行攻击,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又如何去判别,比如强奸者压在受害者身上,受害者摸到一把水果刀,一刀捅在身上人的致命部位,强奸者当时就失去了行动能力,但是人还是压在受害者身上,受害者在慌乱无措的情况下继续不停的捅下去,这种情况到底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度呢?

    从以上来看,强奸完成后,是不宜再进行攻击的,而强奸的过程中反抗的话,受害者有可能丢了性命,也有可能承担民事、刑事责任,总之不管如何选择,代价都非常非常大。
那面对强奸,到底能够怎么办呢,我能想到的,只有亲手给对方带上套子,然后说一句,爷,您慢用!

    不知道诸位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面对强奸反抗是正常的。30多年前强奸是要冒杀头风险。发生概率极低。
有什么怎么做的?!你都杀伤对方了,导致对方倒地了,你不是选择逃跑而是对着人脑袋刺……有啥冤枉的?!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4-12-20 17:08
有什么怎么做的?!你都杀伤对方了,导致对方倒地了,你不是选择逃跑而是对着人脑袋刺……有啥冤枉的?!
那是已经发生过的
现在要探讨有可能发生时候的应对手段


只能说这样的法律是保护罪犯的圣母。

强奸完了就不会杀人?强奸完了就不会再来一发?不会叫上朋友轮奸?不会锁起来当性奴?

这么天真幼稚的法律。

只能说这样的法律是保护罪犯的圣母。

强奸完了就不会杀人?强奸完了就不会再来一发?不会叫上朋友轮奸?不会锁起来当性奴?

这么天真幼稚的法律。
敢强奸就应该有被杀的觉悟
有什么怎么做的?!你都杀伤对方了,导致对方倒地了,你不是选择逃跑而是对着人脑袋刺……有啥冤枉的?!
你如何判断这个比你强壮很多的人是不是没有力量爬起来追你,你跑得了吗,再被抓住不是强奸的问题是要你命的问题了,你如何把握刺伤他让他失去行动力而又不刺死他,在那种情况下除非你是女侠,一般人估计早吓得失去判断力了,只求自保,就比方你碰到一头熊袭击你,你如果有刀,刺伤了它,你可能因为惊吓而不停的刺直到它不动为止,对于被强奸的女人来说,那个男的当时就不是人是野兽。
你如何判断这个比你强壮很多的人是不是没有力量爬起来追你,你跑得了吗,再被抓住不是强奸的问题是要你命 ...
又不是荒郊野外……其二,已经倒地,其三对脑袋招呼,你怎么说都改变不了犯罪终止被害人倒地,往头上刺这三点,怕他起来,可以刺身上,刺脑袋明显是要致对方死亡啊。
只能说这样的法律是保护罪犯的圣母。

强奸完了就不会杀人?强奸完了就不会再来一发?不会叫上朋友轮奸? ...
你说那么多不也是假想吗?!
那是已经发生过的
现在要探讨有可能发生时候的应对手段
都说了,刺倒对方后逃跑……或者尽快致死。最好的是不要刺激对方,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
如何证明死者胁迫过少女?始终觉得强奸是一件很难的事。
那是已经发生过的
现在要探讨有可能发生时候的应对手段
向广州这位女孩这么应对,但对方重伤倒地后就不要上去刺头了。
翡翠老虎 发表于 2014-12-20 17:40
如何证明死者胁迫过少女?始终觉得强奸是一件很难的事。
还是少男时期的时候,我觉得强奸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不再是少男的时候,我觉得正常情况下,强奸女人几乎不可能
非正常情况是什么情况呢,就是暴力,或者迷药,或者胁迫,或者要挟
这里所探讨的就是暴力
山人五四 发表于 2014-12-20 17:41
向广州这位女孩这么应对,但对方重伤倒地后就不要上去刺头了。
当然,这在最理性的情况,把对方弄到失去行为能力,然后逃跑报警
但是现实里,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很低很低
正当防卫必须是面对切实的威胁而不是想象中的,就本案来说,确实许多网友认为受害人是弱势方,因此为了确保安全继续行使暴力的行为合理的想法是合情合理的,但对于法律而言,却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如果允许对假想的威胁实施防卫,那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杀死小偷,因为谁知道这小偷被当场抓住后不恼羞成怒杀人呢?也可以杀死任何对自己不友好的人,因为在想象中不友好会化为恶意,恶意可能会化为行动……
法律不是万能的,不可能适应所有的情况,为了防止正当防卫被滥用,也必须规定的比较死。
翡翠老虎 发表于 2014-12-20 17:40
如何证明死者胁迫过少女?始终觉得强奸是一件很难的事。
很难?狠揍一顿,打的浑身瘫软,想干嘛干嘛。
山人五四 发表于 2014-12-20 17:41
向广州这位女孩这么应对,但对方重伤倒地后就不要上去刺头了。
如何判断对方倒地后是否有反抗能力?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4-12-20 17:37
又不是荒郊野外……其二,已经倒地,其三对脑袋招呼,你怎么说都改变不了犯罪终止被害人倒地,往头上刺这 ...
刀能插进头骨?或插进能轻易拔出?
除非准确瞄准眼球 耳洞 太阳穴, 否则能致命?
  【非常鲜见】是否误写?
官字两个口,看你怎么说。
最好的应对方式是家里有钱,请的起律师,否则请做好坐牢准备
董莹岩 发表于 2014-12-20 17:53
【非常鲜见】是否误写?
多谢提醒,的确误写,已更正
被强奸女孩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最终只能求助于宗教,神秘主义,复仇主义,甚至黑社会,对被强奸者的法律保护,远远比劳什子的废除死刑有意义的多。废除死刑主义者不是真的为了废除死刑,是为了争夺话语权,是为了冲击现行政治结构,是政客式的肮脏行为。
面对暴力犯罪时候。一个女孩子可以做出准确判断。就是一个平时接受严格训练的警察在第一次开枪杀人后也有好几天的心里创伤期。很多人都要接受心里治疗。
如何判断对方倒地后是否有反抗能力?
看伤情,看他伤哪里,伤的重就赶紧跑,他追不上。不确定他受了重伤就一直别停,连续刺。
山人五四 发表于 2014-12-20 18:02
看伤情,看他伤哪里,伤的重就赶紧跑,他追不上。不确定他受了重伤就一直别停,连续刺。
只能说法官完全站在强奸犯的立场断案。
山人五四 发表于 2014-12-20 18:02
看伤情,看他伤哪里,伤的重就赶紧跑,他追不上。不确定他受了重伤就一直别停,连续刺。
这个就是关键
首先,我们不能假设所有的受害者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足够的能力分辨伤者的伤情,比如一刀切在颈动脉处,血如喷泉,基本会挂,这个好分辨,但是人体还有很多非致命的地方,不是刀入就肯定挂或者肯定失去行动能力攻击能力,又假如不是用刀,而是一板砖砸头上,这有可能就砸死了,也有可能摇晃两下就没事,更有可能砸的犯罪者短暂失去意识,也许就三两秒钟。
其次,对于绝对多数被强奸者而言,她们是不可能受过类似于克格勃、摩萨德、CIA之类的特训的,遇到生死存亡的情况,一切都行动都出自于本能,在几秒钟的犹豫就有可能送命的情况下,慌乱绝望紧张无措的情况下,根本不会去冷静的思考,冷静的分析之后再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一个判断,别说是被强奸的女性,就算是我们男人,在生活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又有几个人会冷静的去分析然后再做出行动呢
只能说法官完全站在强奸犯的立场断案。
不,本案事实很清楚,就是对方倒地,且确定重伤,无力继续实施伤害后,又刺了对方头部,你太主观了。
不,本案事实很清楚,就是对方倒地,且确定重伤,无力继续实施伤害后,又刺了对方头部,你太主观了。
你怎么知道确定重伤的?你有透视眼?你是急救医生?

日常斗殴伤人,是轻微伤还是重伤,也是法律鉴定之后才能确认。你现场看一眼就能确定?你才是太主观了。
这个就是关键
首先,我们不能假设所有的受害者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足够的能力分辨伤者的伤情,比如一刀 ...
在他倒地前,不知道他伤得怎样,你连续刺他几刀,拍他几砖头,都是合法的正当防卫,最多防卫过当。
你怎么知道确定重伤的?你有透视眼?你是急救医生?

日常斗殴伤人,是轻微伤还是重伤,也是法律鉴定之 ...
你不确定他是不是重伤,就可以立即继续攻击,本案是他腹部被刺倒地,停顿若干秒后,她又上去刺他的头部。
倒地就不能爬起来伤人?重伤就不能爬起来伤人?

传说解放军肠子流出来还坚持战斗一定是骗人的。请法官把造谣的抓起来。
如何证明死者胁迫过少女?始终觉得强奸是一件很难的事。
使劲揍,比如连续朝脸上扇耳光,打的对方眼冒金星,鼻青脸肿,直到丧失反抗的勇气,然后想干嘛干嘛。大多数的强奸案都是伴随着暴力或暴力胁迫的。
你不确定他是不是重伤,就可以立即继续攻击,本案是他腹部被刺倒地,停顿若干秒后,她又上去刺他的头部。
若干秒是多少秒。

多少秒之内算连续攻击,多少秒之外算间断攻击?

受害者必须在多少秒之内判断对方是不是还有危险性?


这样的法律,不是法律,是愚昧。

保护罪犯的圣母主义都应该去反恐一线,和恐怖分子讲法律。
使劲揍,比如连续朝脸上扇耳光,打的对方眼冒金星,鼻青脸肿,直到丧失反抗的勇气,然后想干嘛干嘛。大多 ...
全世界一年多少强奸案,说强奸不容易,是坐家里脑补的天真烂漫无邪的好少年吧。
想起前几年,广州女警击毙劫持人质的罪犯时,连开数枪的事了。
看标题我第一反应还以为是美国售弯弯武器的事情呢
我看楼上有的圣母是不被爆菊不舒服斯基啊,站着说话不腰疼啊。事后你说什么都行啊,可现实案件搏斗当中哪来的所谓适度啊。
想起前几年,广州女警击毙劫持人质的罪犯时,连开数枪的事了。
那个女警应该判四年啊,一定是公检法枉法了。
想起前几年,广州女警击毙劫持人质的罪犯时,连开数枪的事了。
别说女警了,美D的牛高马大的白皮警不也是经常子弹打完,他们干嘛不开两枪,然后手拷上?
土共就是精神分裂。还要大家见义勇为,天大的笑话。见义搞不好就把自己搞到牢里去了。连自卫都要在脑子里高速的想一下是用太极拳还是用八卦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