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转帖』中华民族为何无权代表人类发现大熊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42:14
作者:马龙
据央视国际 2003年07月04日 09:16《发现大熊猫》(2003-69)(编导:张焰)播报,发现并给大熊猫命名的,是一个法国传教士,他的名字叫爱尔芒德·戴维。1862年,他远渡重洋来到中国,7年以后,他在四川西部的邛崃山脉一个叫穆坪的地方意外地发现了一种当地人管它叫“白熊”的动物。欣喜若狂的他通过研究确信,这一定是熊类中的一个新种,而且只有中国才有。他立即将这个动物的标本和描述报告寄给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并在该博物馆的公告中发表了自己的研究报告,按照习惯,这种动物被正式命名为“大熊猫(Giant panda)”,在拉丁文中,则把他的名字嵌了进去。
据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于2004年1月出版的《凶猛的猎手》(主编 李湘涛)一书介绍:1869年法国传教士大卫在宝兴发现了大熊猫,他的这一发现轰动了全世界,从而使人类(中华民族也是人类的一部分,不应该被排除在外——笔者注)首次结识了这种被誉为“活化石”的古老物种。(第63页14—16行)
笔者查了一下字典对“发现”的定义,发现:找出原先就存在而大家(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整个人类——笔者注)不知道的事物。根据这一定义,法国传教士爱尔芒德·戴维必须是找出原先就存在而大家(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整个人类——笔者注)不知道的一种动物,这样才能称之为发现了一种新的动物。但事实上,在爱尔芒德·戴维到达中国四川西部之前,当地人就已经知道并捕获过了一种叫做“白熊”的动物,难道长期生存在当地的各个民族在捕获了“白熊”的情况下,就没有权利“发现”一种叫“白熊”的动物?!而只是有权利“感觉”到一种叫做“白熊”的动物?!
世界各国在专利审查实践中,在什么是公开的科技资料的问题上,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即无论作者的国籍、种族、社会地位高低和宗教信仰是处于怎样的状态,也不考虑作者所使用的语言和文字种类,更不考虑包括权威们在内的他人是否实际看到公开出版物中登载的内容,该公开出版物中登载的内容自公开出版之日起,即视为人类公知。他人如果在公开出版物出版之后,再重复前人已经做出的同样的发现,则该发现将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根据世界各国在专利审查实践中的这一基本共识,只要他人在1869年之前的公开出版物中公开了大熊猫这种动物,则中国存在大熊猫就是人类公知的事物。
众所周知,早在二千多年前,大熊猫这种动物就已经出现在了我国的许多公开出版物当中。尽管爱尔芒德·戴维先生和其他白种人有可能没有看到过《山海经》、《尔雅·释兽》、《诗经》、《尚书》、《史记》、《说文》、《毛诗》、《本草纲目》等书籍中登载的关于大熊猫的内容,但这丝毫不影响大熊猫这种动物已经在人类的公开出版物中被公开的事实。在整个人类已经公知存在貔或称貘或称白豹或称白熊或称食铁兽等这种动物的情况下,爱尔芒德·戴维先生居然又发现了貔或称貘或称白豹或称白熊或称食铁兽,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在中华大地上长期生存的各个民族为何无权代表人类发现大熊猫呢?作者:马龙
据央视国际 2003年07月04日 09:16《发现大熊猫》(2003-69)(编导:张焰)播报,发现并给大熊猫命名的,是一个法国传教士,他的名字叫爱尔芒德·戴维。1862年,他远渡重洋来到中国,7年以后,他在四川西部的邛崃山脉一个叫穆坪的地方意外地发现了一种当地人管它叫“白熊”的动物。欣喜若狂的他通过研究确信,这一定是熊类中的一个新种,而且只有中国才有。他立即将这个动物的标本和描述报告寄给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并在该博物馆的公告中发表了自己的研究报告,按照习惯,这种动物被正式命名为“大熊猫(Giant panda)”,在拉丁文中,则把他的名字嵌了进去。
据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于2004年1月出版的《凶猛的猎手》(主编 李湘涛)一书介绍:1869年法国传教士大卫在宝兴发现了大熊猫,他的这一发现轰动了全世界,从而使人类(中华民族也是人类的一部分,不应该被排除在外——笔者注)首次结识了这种被誉为“活化石”的古老物种。(第63页14—16行)
笔者查了一下字典对“发现”的定义,发现:找出原先就存在而大家(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整个人类——笔者注)不知道的事物。根据这一定义,法国传教士爱尔芒德·戴维必须是找出原先就存在而大家(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整个人类——笔者注)不知道的一种动物,这样才能称之为发现了一种新的动物。但事实上,在爱尔芒德·戴维到达中国四川西部之前,当地人就已经知道并捕获过了一种叫做“白熊”的动物,难道长期生存在当地的各个民族在捕获了“白熊”的情况下,就没有权利“发现”一种叫“白熊”的动物?!而只是有权利“感觉”到一种叫做“白熊”的动物?!
世界各国在专利审查实践中,在什么是公开的科技资料的问题上,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即无论作者的国籍、种族、社会地位高低和宗教信仰是处于怎样的状态,也不考虑作者所使用的语言和文字种类,更不考虑包括权威们在内的他人是否实际看到公开出版物中登载的内容,该公开出版物中登载的内容自公开出版之日起,即视为人类公知。他人如果在公开出版物出版之后,再重复前人已经做出的同样的发现,则该发现将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根据世界各国在专利审查实践中的这一基本共识,只要他人在1869年之前的公开出版物中公开了大熊猫这种动物,则中国存在大熊猫就是人类公知的事物。
众所周知,早在二千多年前,大熊猫这种动物就已经出现在了我国的许多公开出版物当中。尽管爱尔芒德·戴维先生和其他白种人有可能没有看到过《山海经》、《尔雅·释兽》、《诗经》、《尚书》、《史记》、《说文》、《毛诗》、《本草纲目》等书籍中登载的关于大熊猫的内容,但这丝毫不影响大熊猫这种动物已经在人类的公开出版物中被公开的事实。在整个人类已经公知存在貔或称貘或称白豹或称白熊或称食铁兽等这种动物的情况下,爱尔芒德·戴维先生居然又发现了貔或称貘或称白豹或称白熊或称食铁兽,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在中华大地上长期生存的各个民族为何无权代表人类发现大熊猫呢?
笨笨~~~~是大猫熊啊~~~~~
猫熊科动物,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熊猫科~~~~~
这还不是当初新文学革命的问题,古代字从右往左念,现在是从左往右~~~~
现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文化脉络(特别是社会科学方面的)无疑是以西方为主体,既然价值体系和游戏规则是由人家制定的我们又有什么话好说呢?归根结底任何领域的话语权是由国家实力在背后做为支撑的,这种浅显的道理相信大家都是不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