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转帖』哗众取宠——秦桧不是卖国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0:15:08
昨儿有同事在读还珠楼主的《岳飞传》,俺与他谈到邓广铭先生的《岳飞传》,讲前者本是小说,后者才真是史书。于是顺手到网上一查,不想还真的找到了,嘿嘿。几年前俺曾在书店站了几小时看此书,当时没舍得花银子买下来,后来几次与人说岳飞时都有点悔,如今却不用花一文钱便找到了,真要感谢网络给咱们带来的方便呢。今天上午边看岳飞却边在想秦桧,看来看去越发觉得世人对秦桧有诸多强加之罪名,忍不住要为这万古罪人也说上几句,怕是又要讨得一片骂声,可话藏在心里更不舒服,那就顶个骂名讲出来吧。

早就觉得秦桧卖国一说颇有不当之处,想那秦桧在南宋也混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位置,他把宋卖了又能得几何?总不至于成为金的丞相吧,卖而无益呢。何况他自绍兴十一年杀了岳飞之后,还在南宋当了十几年独掌大权的丞相,直到绍兴二十五年才死掉,若说他卖国,那这十几年他卖了什么?南宋非旦没有灭亡,还立下了足,过起了半壁江山的好日子,你说有位高若秦桧而十数年卖国不亡的吗?嘿嘿。由此也可见强加于他身上的罪名是不实在的。

秦桧初年也是有名的爱国者,北宋徽钦二帝之时国事糜烂金人入侵,他在朝中有慷慨陈词,为立张邦昌之事还触怒了金人,一时赢得大家赞扬,就此被灭宋的金兵掳去北方。身陷金国之时,他被发给金国重臣完颜昌(挞懒)为奴仆,后逃回南宋。此一节常被人说成投降了挞懒,与之定下卖国阴谋,回来就是要卖国的。嘿嘿,可从史实上看秦桧回来虽主张议和,但这议和却根本称不上卖国呢。

绍兴七年挞懒在金国主政,八年秦桧在宋国主政,双方开始了议和谈判。条件是这样的:
1、宋向金称臣,许每岁银五十万两、绢五十万匹。
2、金将原属宋的河南、陕西等地交还给宋。(北宋亡后,金在其占领的河南、陕西等地立了个伪齐政权,挞懒将伪齐废除,给将其地交给宋)
3、金将宋徽宋的棺材,(此时已在北方死了)和钦宗、韦后(高宗生母)交给宋。
嘿嘿,以名义上的称臣和纳一些贡,换得老子尸体,老妈及兄弟回来,并收回一大片土地,这等和约若被说成是卖国,那便无话可说了。李世民还向突厥称过臣,刘邦亦给匈奴交过财物,原本金的势力就远强于宋,这称臣纳贡在中国历史上是小国需向大国必做的事,算不得奇怪。到是金国连地都让了,那才是大怪事。

这实际上是金宋双方主和派的一次胜利,挞懒和秦桧都看到了,自己一方并无实力去消灭对方,与其长期对抗,不如以土地、名号、财物换和平。可以说这是个基本公平的交易,甚至可以认为金的让步更大,毕竟土地不是钱和名可以随便换得来的。

绍兴九年初金国将和议中规定交还的土地移交给了南宋政府。南宋将收回的开封(原北宋首都)改为东京,将洛阳改为西京,均派人员驻扎。一时间和平占了上风,两国共享太平的局面似乎指日可待。当时虽有些人不满意和金化解世仇,却并无人对收回这么大的利益有什么不高兴。就是岳飞、刘?等人也是忙着派兵去“新复州县”搞接收,嘿嘿。

可事情就在此时发生了变化,变的不是南宋而是金。挞懒被完颜宗弼(兀术)推翻了,罪名就是挞懒是个卖国贼!嘿嘿,滑稽吧,世人说秦桧投降了挞懒卖宋国,金人却说挞懒卖金国呢。《金史》挞懒传中记载着:“宗弼察挞懒与宋人交通赂遗,遂以河南、陕西与宋,奏请诛挞懒,复旧疆。”“诏宗弼为太保,领行台尚书省,都元帅如故,往燕京诛挞懒。挞懒自燕京南走,将亡入于宋,追至祁州,杀之。”这事从另一个方面有力的证明了秦桧并未卖国呢,他最多是和挞懒一起共谋二国和平,换到今天这就是要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事。而且就因为秦桧谋得了一个颇为便宜的条件,金国的极端分子兀术就像杀拉宾一样杀掉了挞懒。

兀术既撕毁和约,就于绍兴十年分兵来夺交给南宋的土地。南宋军队还是那么无用,很快就丢了东西两京。直到刘?在顺昌(现在安徽阜阳,也是议和时由金交给南宋的)击退兀术才稳住了阵脚。此后岳飞、张俊等部也与金军接火,虽有部分胜仗,但总体看来宋仍然不占优势。后世对此时的局面分析多占在岳飞等一方,甚少考虑宋金二国间多次交战宋军都落下乘这一事实,更不愿推断宋兵继续作战有可能失败这一后果,嘿嘿,这也导致后来的再次议和又给秦桧加了更重的罪名。俺到以为从岳飞早在绍兴六年那次北伐结果看来,宋军再战并不见得有利。越到北方宋军补给越难,金军骑兵优势越大,二宋之时北胜南败多与此有关。宋高宗和秦桧见好就收未见得不是明智之举。另兀术处死挞懒,作为其政敌更不可能与秦桧有什么阴谋,若说他们最后能达成议和,那还是基于双方实力来谈的。兀术拿回了部分送还的地方,却也无力灭南宋。宋也没有本事再去收复东西二京,至于打到黄龙府那就仅是口号罢了。

于是双方在绍兴十一年再次议和,条件为:
1、宋向金称臣,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2、双方以淮河为界。
3、金交还宋徽宗的棺材和韦后。
可以看到兀术灭了金国的主和派挞懒以后,通过他的军事行动部分修改了前议。称臣未变,银子和绢却每年少要了一半。但拿回了部分上次和议中还给南宋的地盘,双方变成以淮河为界了。赵构的老子、老妈还了回来,兄弟却留着不给了。此一议双方各有所让,从财物损失看来宋是减少了,可土地却收回得少了。这么个协议总体看来仍然谈不上南宋被卖了多少,最基本的是南宋的地盘在二次协议之后并没有减少,而是扩大了些,只是后一次不如前一次得的大而已。嘿嘿,人们最不甘心的是称臣,最指望的是岳飞等能一扫黄龙府,但很难讲这些愿望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介于达不到理想愿望,很多人就把卖国罪名加给了秦桧,这又有多少道理呢?难讲。

末末了是很多人讲秦桧为了议和成功才听兀术之言杀了岳飞,其实这是经不起推敲的。一来如上所述秦桧和兀术不可能有什么关系,兀术杀了秦桧在金的志同道合者挞懒,他挥军南下破坏秦桧头一次建立的和议,这本身对秦是政治上的打击,若不是兀术遇到抵抗后又同意议和,那他们两在政治上就是对头,岂会合作?且最终的事实是绍兴十一年十一月议和成功,到了十二月岳飞才被杀。传言中先杀岳飞后议和并不能成立呢。

当然秦桧毕竟是杀了岳飞的,这又是为何呢?主战者也非岳飞一人,若说秦桧要杀战派,那韩世忠等人也是要杀的,奈何杀了一人就罢手?嘿嘿,其实俺觉得根本的原因是岳飞不光主战,而且他在自成一军、干预立太子、与文人结交、名声太好这些方面触动了皇帝的神经,自古以来不是皇帝杀功臣,就是大将拥兵谋反,这种故事太多了,谁也有防着的时候。岳飞在这些方面太过突出,最终令他不得不死。秦桧一是受高宗指示,二是自己也要摆平主战派,几方面原因合起来才干掉了岳。极难讲秦桧是为了金国去杀岳飞的。尽管杀了这么得民心军心,本无罪的岳将军的确是一条罪状,但这只能说是政治斗争手段毒辣,而不能说是卖国吧。

总的看来,秦桧其实在南宋搞得还是不错的,他并没有卖掉南宋什么玩意。杀岳是个污点,可从大局上看,那还是三分过七分功的。嘿嘿,评价历史人物不是都要几几开么,那也得给他几几开一下,免得有人说后人对秦大人不厚道呢。
http://jczsbbs1.sina.com.cn/cgi-bin/rview.cgi?gid=5&fid=34&thread=339268&date=20050614&page=3昨儿有同事在读还珠楼主的《岳飞传》,俺与他谈到邓广铭先生的《岳飞传》,讲前者本是小说,后者才真是史书。于是顺手到网上一查,不想还真的找到了,嘿嘿。几年前俺曾在书店站了几小时看此书,当时没舍得花银子买下来,后来几次与人说岳飞时都有点悔,如今却不用花一文钱便找到了,真要感谢网络给咱们带来的方便呢。今天上午边看岳飞却边在想秦桧,看来看去越发觉得世人对秦桧有诸多强加之罪名,忍不住要为这万古罪人也说上几句,怕是又要讨得一片骂声,可话藏在心里更不舒服,那就顶个骂名讲出来吧。

早就觉得秦桧卖国一说颇有不当之处,想那秦桧在南宋也混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位置,他把宋卖了又能得几何?总不至于成为金的丞相吧,卖而无益呢。何况他自绍兴十一年杀了岳飞之后,还在南宋当了十几年独掌大权的丞相,直到绍兴二十五年才死掉,若说他卖国,那这十几年他卖了什么?南宋非旦没有灭亡,还立下了足,过起了半壁江山的好日子,你说有位高若秦桧而十数年卖国不亡的吗?嘿嘿。由此也可见强加于他身上的罪名是不实在的。

秦桧初年也是有名的爱国者,北宋徽钦二帝之时国事糜烂金人入侵,他在朝中有慷慨陈词,为立张邦昌之事还触怒了金人,一时赢得大家赞扬,就此被灭宋的金兵掳去北方。身陷金国之时,他被发给金国重臣完颜昌(挞懒)为奴仆,后逃回南宋。此一节常被人说成投降了挞懒,与之定下卖国阴谋,回来就是要卖国的。嘿嘿,可从史实上看秦桧回来虽主张议和,但这议和却根本称不上卖国呢。

绍兴七年挞懒在金国主政,八年秦桧在宋国主政,双方开始了议和谈判。条件是这样的:
1、宋向金称臣,许每岁银五十万两、绢五十万匹。
2、金将原属宋的河南、陕西等地交还给宋。(北宋亡后,金在其占领的河南、陕西等地立了个伪齐政权,挞懒将伪齐废除,给将其地交给宋)
3、金将宋徽宋的棺材,(此时已在北方死了)和钦宗、韦后(高宗生母)交给宋。
嘿嘿,以名义上的称臣和纳一些贡,换得老子尸体,老妈及兄弟回来,并收回一大片土地,这等和约若被说成是卖国,那便无话可说了。李世民还向突厥称过臣,刘邦亦给匈奴交过财物,原本金的势力就远强于宋,这称臣纳贡在中国历史上是小国需向大国必做的事,算不得奇怪。到是金国连地都让了,那才是大怪事。

这实际上是金宋双方主和派的一次胜利,挞懒和秦桧都看到了,自己一方并无实力去消灭对方,与其长期对抗,不如以土地、名号、财物换和平。可以说这是个基本公平的交易,甚至可以认为金的让步更大,毕竟土地不是钱和名可以随便换得来的。

绍兴九年初金国将和议中规定交还的土地移交给了南宋政府。南宋将收回的开封(原北宋首都)改为东京,将洛阳改为西京,均派人员驻扎。一时间和平占了上风,两国共享太平的局面似乎指日可待。当时虽有些人不满意和金化解世仇,却并无人对收回这么大的利益有什么不高兴。就是岳飞、刘?等人也是忙着派兵去“新复州县”搞接收,嘿嘿。

可事情就在此时发生了变化,变的不是南宋而是金。挞懒被完颜宗弼(兀术)推翻了,罪名就是挞懒是个卖国贼!嘿嘿,滑稽吧,世人说秦桧投降了挞懒卖宋国,金人却说挞懒卖金国呢。《金史》挞懒传中记载着:“宗弼察挞懒与宋人交通赂遗,遂以河南、陕西与宋,奏请诛挞懒,复旧疆。”“诏宗弼为太保,领行台尚书省,都元帅如故,往燕京诛挞懒。挞懒自燕京南走,将亡入于宋,追至祁州,杀之。”这事从另一个方面有力的证明了秦桧并未卖国呢,他最多是和挞懒一起共谋二国和平,换到今天这就是要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事。而且就因为秦桧谋得了一个颇为便宜的条件,金国的极端分子兀术就像杀拉宾一样杀掉了挞懒。

兀术既撕毁和约,就于绍兴十年分兵来夺交给南宋的土地。南宋军队还是那么无用,很快就丢了东西两京。直到刘?在顺昌(现在安徽阜阳,也是议和时由金交给南宋的)击退兀术才稳住了阵脚。此后岳飞、张俊等部也与金军接火,虽有部分胜仗,但总体看来宋仍然不占优势。后世对此时的局面分析多占在岳飞等一方,甚少考虑宋金二国间多次交战宋军都落下乘这一事实,更不愿推断宋兵继续作战有可能失败这一后果,嘿嘿,这也导致后来的再次议和又给秦桧加了更重的罪名。俺到以为从岳飞早在绍兴六年那次北伐结果看来,宋军再战并不见得有利。越到北方宋军补给越难,金军骑兵优势越大,二宋之时北胜南败多与此有关。宋高宗和秦桧见好就收未见得不是明智之举。另兀术处死挞懒,作为其政敌更不可能与秦桧有什么阴谋,若说他们最后能达成议和,那还是基于双方实力来谈的。兀术拿回了部分送还的地方,却也无力灭南宋。宋也没有本事再去收复东西二京,至于打到黄龙府那就仅是口号罢了。

于是双方在绍兴十一年再次议和,条件为:
1、宋向金称臣,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2、双方以淮河为界。
3、金交还宋徽宗的棺材和韦后。
可以看到兀术灭了金国的主和派挞懒以后,通过他的军事行动部分修改了前议。称臣未变,银子和绢却每年少要了一半。但拿回了部分上次和议中还给南宋的地盘,双方变成以淮河为界了。赵构的老子、老妈还了回来,兄弟却留着不给了。此一议双方各有所让,从财物损失看来宋是减少了,可土地却收回得少了。这么个协议总体看来仍然谈不上南宋被卖了多少,最基本的是南宋的地盘在二次协议之后并没有减少,而是扩大了些,只是后一次不如前一次得的大而已。嘿嘿,人们最不甘心的是称臣,最指望的是岳飞等能一扫黄龙府,但很难讲这些愿望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介于达不到理想愿望,很多人就把卖国罪名加给了秦桧,这又有多少道理呢?难讲。

末末了是很多人讲秦桧为了议和成功才听兀术之言杀了岳飞,其实这是经不起推敲的。一来如上所述秦桧和兀术不可能有什么关系,兀术杀了秦桧在金的志同道合者挞懒,他挥军南下破坏秦桧头一次建立的和议,这本身对秦是政治上的打击,若不是兀术遇到抵抗后又同意议和,那他们两在政治上就是对头,岂会合作?且最终的事实是绍兴十一年十一月议和成功,到了十二月岳飞才被杀。传言中先杀岳飞后议和并不能成立呢。

当然秦桧毕竟是杀了岳飞的,这又是为何呢?主战者也非岳飞一人,若说秦桧要杀战派,那韩世忠等人也是要杀的,奈何杀了一人就罢手?嘿嘿,其实俺觉得根本的原因是岳飞不光主战,而且他在自成一军、干预立太子、与文人结交、名声太好这些方面触动了皇帝的神经,自古以来不是皇帝杀功臣,就是大将拥兵谋反,这种故事太多了,谁也有防着的时候。岳飞在这些方面太过突出,最终令他不得不死。秦桧一是受高宗指示,二是自己也要摆平主战派,几方面原因合起来才干掉了岳。极难讲秦桧是为了金国去杀岳飞的。尽管杀了这么得民心军心,本无罪的岳将军的确是一条罪状,但这只能说是政治斗争手段毒辣,而不能说是卖国吧。

总的看来,秦桧其实在南宋搞得还是不错的,他并没有卖掉南宋什么玩意。杀岳是个污点,可从大局上看,那还是三分过七分功的。嘿嘿,评价历史人物不是都要几几开么,那也得给他几几开一下,免得有人说后人对秦大人不厚道呢。
http://jczsbbs1.sina.com.cn/cgi-bin/rview.cgi?gid=5&fid=34&thread=339268&date=20050614&page=3
恩恩~~~~~宋金一体,中华一脉,同室操戈,相煎何急.当此之时,蒙古北窥,常思虎踞,日倭东卧,每欲鲸吞.两者再战,实在是亲者痛,仇者快.宋金和议,是两国人民的共同呼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领土的损失,不过是从自己的左口袋到了又口袋;宋皇称臣,更是宋皇自己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高尚境界,充分体现了宋朝立皇为公,执政为民;至于赔款,区区小钱,我们在金钱上后退了一小步,却是朝民族团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进了一大步.因此,秦丞相是完全有功没有过的!!!!!
至于岳飞,罪恶滔天,罄竹难书.秦丞相说"莫须有",是给他留体面,实在是宽大为怀~~~~~~具体来说,岳飞的罪名至少有以下几条:
1."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只这两词,就体现了岳飞的灭绝人性,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是板上钉钉的事~~~
2.大肆鼓吹一宋一金,两个中国,扬言"直捣黄龙府",极力挑起内战,置宋金天下百姓的幸福不顾.分裂国家罪和散布恐怖主义罪也是确证!
3.大破拐子马,丧心病狂的岳飞将魔掌伸向可爱的马儿,专砍马腿,把马儿弄的不死不活的,手段残忍至极,激起了全世界保护动物协会和爱心人士的共同愤怒,据说清华的学生因为硫酸泼狗熊就有人提议要用硫酸泼还给他,以此论之,岳飞就是有象蜈蚣的脚也不够砍的,给他全尸实在是便宜了他~~~~
[B]以下是引用[I]aspman[/I]在2005-7-15 21:26:00的发言:[/B][BR]恩恩~~~~~宋金一体,中华一脉,同室操戈,相煎何急.当此之时,蒙古北窥,常思虎踞,日倭东卧,每欲鲸吞.两者再战,实在是亲者痛,仇者快.宋金和议,是两国人民的共同呼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领土的损失,不过是从自己的左口袋到了又口袋;宋皇称臣,更是宋皇自己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高尚境界,充分体现了宋朝立皇为公,执政为民;至于赔款,区区小钱,我们在金钱上后退了一小步,却是朝民族团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进了一大步.因此,秦丞相是完全有功没有过的!!!!!
至于岳飞,罪恶滔天,罄竹难书.秦丞相说"莫须有",是给他留体面,实在是宽大为怀~~~~~~具体来说,岳飞的罪名至少有以下几条:
1."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只这两词,就体现了岳飞的灭绝人性,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是板上钉钉的事~~~
2.大肆鼓吹一宋一金,两个中国,扬言"直捣黄龙府",极力挑起内战,置宋金天下百姓的幸福不顾.分裂国家罪和散布恐怖主义罪也是确证!
3.大破拐子马,丧心病狂的岳飞将魔掌伸向可爱的马儿,专砍马腿,把马儿弄的不死不活的,手段残忍至极,激起了全世界保护动物协会和爱心人士的共同愤怒,据说清华的学生因为硫酸泼狗熊就有人提议要用硫酸泼还给他,以此论之,岳飞就是有象蜈蚣的脚也不够砍的,给他全尸实在是便宜了他~~~~
还是秦丞相的路线正确!
[B]伟大的民族英雄秦桧万岁万岁万万岁[/B]!!!!
乱啦乱啦,俺的历史观和民族观就被楼上的几位给彻底推翻啦
[B]
疯了,疯了
[/B]
不管史实如何,俺们老百姓的感情还望各位专家尊重一下!!

(支持ASPMAN)
小秦只是个小卖国贼,真正的卖国贼是当时的皇帝。他只是个马前卒。
说秦桧不是卖国贼,那他害死岳飞得怎么论呢?卖国不卖国要看行为,岳飞就要收复失地了,以当时的情形,金人是挡不住岳飞的,而且,当时南宋经济是很发达的,完全有足够的后勤补给,为什么在有利的条件下还要称臣纳贡呢?
秦桧和洪承畴有多大的区别?问一下各位?

连洪承畴都有人平反了,那么都是投靠一个主子——女真人,为什么标准不同????
这个问题的确有争议.因为按照我们现在中华民族的观点来看,当时宋金两个政权之间的战争应当算是中华民族的内战,这与中华民族与外族的战争还是有区别的.
如果历史学家肯定秦桧算不上汉奸,那就说明历史学家是按照大中华的观念来看这个问题的.
如果按照大中华的观点来看这问题,秦桧算不上汉奸,但秦桧也应当算一个腐朽的封建王朝的腐朽的统治者的代表,秦桧也是一个为一己私利陷害忠良的不义的统治者代理人.
不过我认为从弘扬人民的爱国精神和民族精神的角度出发,肯定岳飞是民族英雄,认定秦桧是卖国贼的观点还是更可取一些的.
如果从维护民族团结的角度出发,那么就应当否认岳飞为民族英雄,也否认秦桧为卖国贼.
[B]以下是引用[I]化学天才[/I]在2005-7-22 20:51:00的发言:[/B][BR]不过我认为从弘扬人民的爱国精神和民族精神的角度出发,肯定岳飞是民族英雄,认定秦桧是卖国贼的观点还是更可取一些的.
如果从维护民族团结的角度出发,那么就应当否认岳飞为民族英雄,也否认秦桧为卖国贼.
  
  就是民族团结他也是卖国贼
[B]以下是引用[I]中国sunyan[/I]在2005-7-22 22:54:00的发言:[/B][BR].   
  就是民族团结他也是卖国贼

——那可难说:施琅怎么样?洪承畴怎么样?和秦桧投靠的是一个主子,为什么他们都可以翻案,而秦桧就不能?
现在有人嚷着要重新认定施琅、洪承畴的历史地位,我想为秦桧翻案的日子也不远了吧!
顺便说一下,宋皇对金称臣,使宋朝只有臣子,没有君主,彻底消灭了帝制,是民主政治的伟大胜利,从此宋朝人人都是臣子,可谓众生平等~~~~~~[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B]伟大的民族英雄秦桧万岁万岁万万岁[/B]!!!!
哼!再怎么样宋朝也是正统,金国只是外来政权。如果没有蒙鞑捣乱,金国到最后也一定会被经济科技高度发达的南宋吸收进去成为天朝的一部分。
[B]以下是引用[I]太极张三丰[/I]在2005-7-23 18:43:00的发言:[/B][BR]贼
——那可难说:施琅怎么样?洪承畴怎么样?和秦桧投靠的是一个主子,为什么他们都可以翻案,而秦桧就不能?
现在有人嚷着要重新认定施琅、洪承畴的历史地位,我想为秦桧翻案的日子也不远了吧!

施琅倒没有什么,但洪和秦不可能。
施琅维护了国家领土的完整 应该是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
秦桧是什么,得先看当时(宋*金)是什么关系,不能因为现在满汉一家了就改变性质.阿骨打是英雄,岳飞是英雄,那秦桧----肯定不是东西.
[B]以下是引用[I]贝勒爷[/I]在2005-7-23 23:47:00的发言:[/B][BR]!
施琅倒没有什么,但洪和秦不可能。

——谁说洪不可能?现在呼吁为洪承畴平反的不在少数!
[B]以下是引用[I]太极张三丰[/I]在2005-7-23 18:43:00的发言:[/B][BR]贼
——那可难说:施琅怎么样?洪承畴怎么样?和秦桧投靠的是一个主子,为什么他们都可以翻案,而秦桧就不能?
现在有人嚷着要重新认定施琅、洪承畴的历史地位,我想为秦桧翻案的日子也不远了吧!

施琅是中华民族的伟大英雄!因为施琅完成了祖国的统一!这是我们值得高度赞扬的,尤其是现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时候,更是值得高度赞扬的!
你们就看施琅背明投清,就说他是什么"卖国贼",我只能说这本质上是一种封建主义的思想!封建统治者正是用这种思想禁锢当时的人士,使他们成为某个王朝某个帝王的忠实奴仆!
明朝是个封建王朝,清朝同样是一个封建王朝.背叛一个封建王朝投向另一个封建王朝,根本就不是背叛整个中华民族!如果这种"背叛"有利于民族的统一,有益于民族的兴盛,那么做出这种"背叛"的人还是中华民族的进步人士,或者伟人!
具体看施琅,当时清朝已经占据了整个中国大陆,而郑氏集团却仍然守住一个孤岛,做着"复辟明朝"的美梦!郑氏小朝廷当时已是阻碍中国统一的力量(虽然郑成功早年收复台湾是对中华民族的一个杰出贡献),施琅顺应了中华民族要统一要强大这一历史趋势,帮助清朝一举收复了台湾,统一了中国,施琅实际上是对中华民族有突击贡献的伟人!
[face=黑体]秦桧是中华民族的伟大英雄!因为秦桧从事的是祖国的统一和民族融合的伟大而艰巨的任务!这是我们值得高度赞扬的,尤其是现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时候,尤其是我们再讲民族大团结的时候。这种高尚的行为更是值得高度赞扬的!
你们就看秦桧背宋投金,就说他是什么“卖国贼”卖国贼,我只能说这本质上是一种封建主义的思想!封建统治者正是用这种思想禁锢当时的人士,使他们成为某个王朝某个帝王的忠实奴仆!
宋朝是个封建王朝,金朝同样是一个封建王朝。汉人是中华民族,女真人,是我们伟大祖国满人的前身,自然也属于中华民族!背叛一个封建王朝投向另一个封建王朝,根本就不是背叛整个中华民族!如果这种“背叛”有利于民族的统一,有益于民族的兴盛,那么做出这种“背叛”的人还是中华民族的进步人士,或者伟人!显然,在当时,宋朝是不具备统一全国的实力的,金国国力强盛,正是顺应了统一的历史潮流,而岳飞等分裂祖国的分子,公然抗拒大金兵,逆历史潮流而动,因此应该否定的。而秦桧则顺应历史的发展,为促进民族融和做出了伟大贡献~~
具体看秦桧,当时金朝已经占据了整个北部中国,实力如日中天,正是统一全国的大好时机!南宋偏安一隅,无资格代表中国!岳飞等民族分裂分子,做着“收复中原”的美梦!在当时已是阻碍中国统一的力量(岳飞更是喜欢搞窝里斗,出兵攻打金国,煽动女真和汉人之间的民族矛盾。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民族团结的宗旨!)。秦桧顺应了中华民族要统一要强大,中华民族是不断的融合着的这一必然历史趋势,积极配合大金国,给宋金两国带来了和平,为民族融合再添佳话!虽然在岳飞等不识时务的人的阻挠下,金国并没有统一中国,但是,自有后来人!在后面,贾似道、刘整等人,善于与时俱进,克服了民族分裂分子——文天祥等人的阻挠,积极促进了蒙古对全中国统一,建立了伟大的民族融合的朝代——元。
因此,秦桧、贾似道实际上是对中华民族有突击贡献的伟人[/face]。
好久没来历史区,改元为金啦。
还是这丫头片子厉害,细嗓门“嗯嗯~~~”一下,张三丰都高呼“秦桧万岁万万岁”了。
[B]以下是引用[I]伶洲鸠[/I]在2005-7-24 15:30:00的发言:[/B][BR]好久没来历史区,改元为金啦。
还是这丫头片子厉害,细嗓门“嗯嗯~~~”一下,张三丰都高呼“秦桧万岁万万岁”了。

——是呀,别人都说俺大汉族主义,实际上是大汉族主义是要不得的。中国不仅仅包括汉族,还包括其他各少数民族。所以,宋金之战是内战,而秦桧的举动是为了促进民族融和……
俺真地发现冤枉人家了。
因此必须平反!
[B]伟大的民族英雄秦桧万岁万岁万万岁[/B]!!!!

[/face]万碎万碎万万碎!!!!!
楼上的,你要照顾到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么。
你不应该攻击秦丞相的。
[B]以下是引用[I]太极张三丰[/I]在2005-7-25 8:33:00的发言:[/B][BR]。
——是呀,别人都说俺大汉族主义,实际上是大汉族主义是要不得的。中国不仅仅包括汉族,还包括其他各少数民族。所以,宋金之战是内战,而秦桧的举动是为了促进民族融和……
俺真地发现冤枉人家了。
因此必须平反!

我属于中间偏右一点,你比我再右一点,极右都没到,反话就别多讲了,人家嗯嗯~还是挺好玩的。
说秦丞相是卖国贼,我想主要原因还是他对岳将军的所作所为。

再说深一层,就是人品问题
算不算汉奸,这要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看,当时,金人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吗?到了清朝,满族,也就是金人的后代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同时,汉族人也把他们当中国人看了,所以根据施琅平台湾他可以算民族英雄。另外两位能算吗?
[B]以下是引用[I]外星人洞洞幺[/I]在2005-7-25 19:51:00的发言:[/B][BR]算不算汉奸,这要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看,当时,金人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吗?到了清朝,满族,也就是金人的后代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同时,汉族人也把他们当中国人看了,所以根据施琅平台湾他可以算民族英雄。另外两位能算吗?

  金国认为自己是中国 并且不承认南宋是中国 参看从文明起源到现代化一书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无论南宋还是金的中国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
大家先帮我确定一下 卖主求荣和 弃暗投明 的区别.
看来有必要先探讨某历史人物在(当时环境)中, 是出于什么真实目地而有所作为的 ,并对(当时社会)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不能因为现今社会变化,而改变其历史评判(至少是在品格上).          ---否则不公平,也不利于道德观的准则.
我是以此为标准的:                                                    屈原(反统),伍子胥(叛国),要离(弑亲),项燕(逆流),霍去病(屠杀),岳飞(镇压农运)---都是英雄.
靳尚,黄皓,安禄山,秦桧,严嵩,吴三桂,袁士凯,汪精卫等---很反感!
施琅也就算了,那洪承畴??--呸!!!
[B]以下是引用[I]伶洲鸠[/I]在2005-7-25 11:51:00的发言:[/B][BR]!
我属于中间偏右一点,你比我再右一点,极右都没到,反话就别多讲了,人家嗯嗯~还是挺好玩的。

——哈哈哈哈,确实如此,俺直到今天才发现秦丞相的远见。人家才是有先见之明呀!
[B]以下是引用[I]外星人洞洞幺[/I]在2005-7-25 19:51:00的发言:[/B][BR]算不算汉奸,这要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看,当时,金人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吗?到了清朝,满族,也就是金人的后代认为自己是中国人,同时,汉族人也把他们当中国人看了,所以根据施琅平台湾他可以算民族英雄。另外两位能算吗?

放在当时,施琅行为属于卖主求荣!还不如洪承畴呢!
还有,在当时投靠满清和投靠荷兰人,没有本质区别!因为都是夷!
[B]以下是引用[I]中国sunyan[/I]在2005-7-25 23:31:00的发言:[/B][BR]?  
  金国认为自己是中国 并且不承认南宋是中国 参看从文明起源到现代化一书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无论南宋还是金的中国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

——既然如此,都是中国,那么秦桧就算不上卖国了!只能得出这种结论!而且,按照民族融和的角度,恐怕秦桧应该有功劳吧!
一边在讲着“民族大融合”,一边却又在抨击秦桧卖国!这是不是有些矛盾?
[B]以下是引用[I]不战屈人[/I]在2005-7-26 6:02:00的发言:[/B][BR]大家先帮我确定一下 卖主求荣和 弃暗投明 的区别.
看来有必要先探讨某历史人物在(当时环境)中, 是出于什么真实目地而有所作为的 ,并对(当时社会)所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不能因为现今社会变化,而改变其历史评判(至少是在品格上).          ---否则不公平,也不利于道德观的准则.
我是以此为标准的:                                                    屈原(反统),伍子胥(叛国),要离(弑亲),项燕(逆流),霍去病(屠杀),岳飞(镇压农运)---都是英雄.
靳尚,黄皓,安禄山,秦桧,严嵩,吴三桂,袁士凯,汪精卫等---很反感!
施琅也就算了,那洪承畴??--呸!!!

有人论证,说洪承畴也不算是汉奸。
看来,汉奸都得都逐渐的得到承认了。我看下一步给秦桧翻案的日子不远了。
我也去做汉奸,等500年说不定还给我平反,变成民族英雄了![em02]
秦桧在我眼里 顶多是个权臣而已 宋朝的根子烂在太祖太宗
把历史当婊子的人,小心在历史中成为婊子.
[quote][B]以下是引用[I]太极张三丰[/I]在2005-7-25 8:33:00的发言:[/B][BR]。
——是呀,别人都说俺大汉族主义,实际上是大汉族主义是要不得的。中国不仅仅包括汉族,还包括其他各少数民族。所以,宋金之战是内战,而秦桧的举动是为了促进民族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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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族主义又怎么拉??  ------         也有人这么说我.是,我就是!

没有民族主义, 哪来的爱国主义?          藐视自己民族的人, 也会背叛祖国的, 今天可以利用 (大中华)  思想,   明天就要来个 (全人类)  主义,  当年日寇的 (大东亚) 主义是否比 (大中华) 主义更进步呢?!

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 这不可否认, 也没必要谦逊虚伪.  ------   无论什么国家必需要有一个强势民族, 而且得是唯一的.      否则稍有平衡匀势, 那必生动乱.    没有哪一族会心甘情愿受外族统治, 而真正实现大一统的只有靠强权!

祖国,   有祖有国!       奉劝随意乱扣 (大汉族主义) 帽子的朋友, 强加罪之前先扪心自问---    你是汉族你要自信!    你不是汉族你得自强!

中华民族(汉满蒙回藏维等)     相当于   日耳曼民族(哥特维金萨克森等)    和古闪民族(希伯来菲尼基等)     和斯拉夫民族(俄罗斯乌克兰塞尔维亚等)    ---------是广义的大族, 有许多分支, 既有不同又有大同,  立场取决于参照范围.

如果有人为川岛芳子(又名金碧辉)平反,  说她不是汉奸? (从大东亚民族的高度来认定)    ----- 那她也是满奸 !!!

历史是非的判定是得有标准原则的, 由不得某些汉奸们利用时间空间的变化来混淆!

支持太极张三丰, 支持汉奸捧给我们的大汉族主义.
施琅,
反对郑氏(舍水就陆), 私斩清降曾德后遁逃, 郑氏斩其父弟, 后降清任福建水师提督, 力主复台.
平反理论有 :  1 郑氏已无力复明 , 只求独立 , 对清底线是 ( 照琉球例称臣纳贡 ) .  而施琅要求收台并设官制理 , 客观上防止国家分裂 .  2 攻台时言断不报仇 , 郑家肯降亦不杀. 说明其收台为公不为私 .
有联曰 : 平台千古 , 复台千古 ; 郑氏一人 , 施氏一人 .
不同意见有  :  1 其主观不同于客观 .  2 不为私仇何必单降清 .  3 为国之大义何不收琉球而独力收台湾 .
-----   郑氏说他卖主求荣 , 爱新觉罗氏说他弃暗投明 , 反清组织说他是汉奸 , 现今有人说他是维护了国家统一 .
可怜施琅 , 自己也搞不清自己是什么东西了   .........
要是照楼主的逻辑,那么历史上的卖国贼都不是卖国贼,等中国统一了世界,近代的卖国贼也不是卖国贼,人家是为了促进民族大融合嘛!
我个人的观点:
     是否评为卖国贼汉奸,要看当时中国人的认同观。如果当时大多数中国人不认为某个民族是中国人,或是少数民族当时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那时,出卖国家利益的人就是卖国贼。到了后来,大家彼此认同了,都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了,这时候,出卖汉族统治集团利益的人就不应该算是卖国贼。
根据我的观点,洪承畴就是一个卖国贼。而朱元璋徐达根本就不是民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