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越辩越明:再论土地价格机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19:12
真理越辩越明,没有反驳者的反击,持论者的思考也不会如此深刻。碰撞产生火花呀!

就土地价格问题我很早就有文章讨论,最近因为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再次掀起讨论热潮。我的基本观点是从价格形成的最基本原理出发来思考土地价格的形成机制。但很多朋友可能对此理解的不透彻,所以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阐述同一个观点,今天我突然明白,其实是我没有讲清楚其中一些观点。所以这次我第三次讨论这个话题,希望把观点论述清楚,讲清楚为什么会产生一些争议。

1,
价格形成的普适性机制:供需关系决定价格(也可以说是买卖双方议定价格)。

一般而言,供给越多的商品则该商品价格越低,某商品需求越多则该商品价格越高。如果某商品价格越来越高,则可能刺激该商品生产,从而导致供给增加,最终让价格下移。同样,如果需求减少,哪怕供给同样减少,也会导致商品价格下移。当然如果深究还涉及成本等等,这里就不深入讨论了。

土地作为特殊商品,它的供给并不能因为价格上涨而产生!这点是我立论的核心。但请注意,这个供给不增加指的是“同样商品属性的特定地产”,而不是指总地产供给。

比如,上海有一块1000平方米土地卖出10万每平方米的价格。那么是否会刺激周边的土地买卖呢?答:很可能。很可能周边的土地会参与交易。那么后续交易是否“增加了土地供给”?这要看从哪个角度来看。总土地面积供给来看,土地供给面积在增加!但是,从特定商品属性土地来看,后续土地的供给不能替代最先开始的1000平方米。因为地段不同呀!上海市中心的1000平方米,跟上海郊区的1000平方米能一样吗?上海郊区的土地供给再多也跟市中心的毫无关系!


2,
那么看土地价格呢?就特定某个区域的土地价格而言,其他地方的土地供给增加对其价格影响小。这种影响力一般可以认为跟地理位置相关,相隔越远的土地之间的价格影响就越小。比如上海的房价不影响湖南农村的房价,但是相隔一条街之间的房价有较大的相互影响。当然这种影响关系实际上还涉及到公共服务等等干扰因素。后面后详细讨论。

从上面的讨论我们知道一点:由于土地的不可再复制关系,土地价格上涨不导致特定属性的土地供给增加。由此而导致一个结论:就某特定属性土地价格而言,由于没有供给增加来平衡,该特定属性的土地价格由购买者的购买力和欲望来决定。这点跟普通商品有很大不同。普通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导致供给增加,从而可以平抑价格。



3,
不过,某个特定属性土地价格上涨很可能带来周边土地供给增加。如果仅仅看面积而言,土地供给面积是可能增加的。如果由此导致计算土地均价时,则可能导致土地均价下降。但,这并不能导致原定价土地价格下降。因为原特定属性土地的供给没增加。下面用实例讨论。

假设一个地理区域而言,如果A包括B,而B包括C。由于经济发展,C的价格定价很高,于是整个B的土地都参与市场交易。如果按照“面积均价”来计算,由于土地供给面积增加导致计算均价时,根据B区域内的土地交易价格来计算,B区域内的“面积均价”可能比“C的面积均价”低。很多人由此得出一个结论,由于土地供给面积增加导致了土地均价下降。但请注意,这只是因为计算了包括B的土地的面积均价,但实际上并不会影响C区域内面积均价!

从某个角度来讲,大范围内的土地均价的变动不能反映实际特定区域的土地价格。这点跟一般商品是很不同的。

4,
其实很多商品都有其独特性。比如农产品,由于受季节和气候的关系,某个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并不能相对快的供给增加,这样就带来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由于农产品的必需性,于是带来很多社会问题。这点跟土地价格特殊性有所不同,但也是相对特殊商品。这是另话了。真理越辩越明,没有反驳者的反击,持论者的思考也不会如此深刻。碰撞产生火花呀!

就土地价格问题我很早就有文章讨论,最近因为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再次掀起讨论热潮。我的基本观点是从价格形成的最基本原理出发来思考土地价格的形成机制。但很多朋友可能对此理解的不透彻,所以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阐述同一个观点,今天我突然明白,其实是我没有讲清楚其中一些观点。所以这次我第三次讨论这个话题,希望把观点论述清楚,讲清楚为什么会产生一些争议。

1,
价格形成的普适性机制:供需关系决定价格(也可以说是买卖双方议定价格)。

一般而言,供给越多的商品则该商品价格越低,某商品需求越多则该商品价格越高。如果某商品价格越来越高,则可能刺激该商品生产,从而导致供给增加,最终让价格下移。同样,如果需求减少,哪怕供给同样减少,也会导致商品价格下移。当然如果深究还涉及成本等等,这里就不深入讨论了。

土地作为特殊商品,它的供给并不能因为价格上涨而产生!这点是我立论的核心。但请注意,这个供给不增加指的是“同样商品属性的特定地产”,而不是指总地产供给。

比如,上海有一块1000平方米土地卖出10万每平方米的价格。那么是否会刺激周边的土地买卖呢?答:很可能。很可能周边的土地会参与交易。那么后续交易是否“增加了土地供给”?这要看从哪个角度来看。总土地面积供给来看,土地供给面积在增加!但是,从特定商品属性土地来看,后续土地的供给不能替代最先开始的1000平方米。因为地段不同呀!上海市中心的1000平方米,跟上海郊区的1000平方米能一样吗?上海郊区的土地供给再多也跟市中心的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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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看土地价格呢?就特定某个区域的土地价格而言,其他地方的土地供给增加对其价格影响小。这种影响力一般可以认为跟地理位置相关,相隔越远的土地之间的价格影响就越小。比如上海的房价不影响湖南农村的房价,但是相隔一条街之间的房价有较大的相互影响。当然这种影响关系实际上还涉及到公共服务等等干扰因素。后面后详细讨论。

从上面的讨论我们知道一点:由于土地的不可再复制关系,土地价格上涨不导致特定属性的土地供给增加。由此而导致一个结论:就某特定属性土地价格而言,由于没有供给增加来平衡,该特定属性的土地价格由购买者的购买力和欲望来决定。这点跟普通商品有很大不同。普通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导致供给增加,从而可以平抑价格。



3,
不过,某个特定属性土地价格上涨很可能带来周边土地供给增加。如果仅仅看面积而言,土地供给面积是可能增加的。如果由此导致计算土地均价时,则可能导致土地均价下降。但,这并不能导致原定价土地价格下降。因为原特定属性土地的供给没增加。下面用实例讨论。

假设一个地理区域而言,如果A包括B,而B包括C。由于经济发展,C的价格定价很高,于是整个B的土地都参与市场交易。如果按照“面积均价”来计算,由于土地供给面积增加导致计算均价时,根据B区域内的土地交易价格来计算,B区域内的“面积均价”可能比“C的面积均价”低。很多人由此得出一个结论,由于土地供给面积增加导致了土地均价下降。但请注意,这只是因为计算了包括B的土地的面积均价,但实际上并不会影响C区域内面积均价!

从某个角度来讲,大范围内的土地均价的变动不能反映实际特定区域的土地价格。这点跟一般商品是很不同的。

4,
其实很多商品都有其独特性。比如农产品,由于受季节和气候的关系,某个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并不能相对快的供给增加,这样就带来农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由于农产品的必需性,于是带来很多社会问题。这点跟土地价格特殊性有所不同,但也是相对特殊商品。这是另话了。
结论? ~~~~~~~~~~~
谁告诉你辩论结果和真理有关。
土地作为不动产,是有别于一般可自由竞争的消费品的。
供需关系只是影响价格的一个很小因素。
真理越辨越明?新时代大字报红卫兵?
真理需要证据,实事求是,
mmmmmmm 发表于 2014-10-24 17:16
土地作为不动产,是有别于一般可自由竞争的消费品的。
供需关系只是影响价格的一个很小因素。
供需关系还是定价之根本。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悠长假期 wrote:
一个政府是需要财政收入的,问题是合理的预算应该是多少,如果政府加大开支,钱从哪里出?提高什么税的税率?中央政府给地方财政的分配太少,地方政府如果没有合理的收入,确实维持不下去,还记得90年代末国地税分开,义务教育和**有过70%发薪水 的时候,后来地产热救了地方财政。

其实就是拿有钱人的钱为所有人-----包括穷人服务。
悠长假期 wrote:
最佳状态是这样,这也是美国为什么捐赠可以减税,国内理论上也可以,但是只能捐给红会。税收是一次合法的打劫。税收有几种用途,一方面养活政府维持政府运转,一方面维护国家的国防等开支基本国家功能,一方面转移支付,就是你说的把把富人的钱给穷人花,但是目前国内转移支付的比例远低于国际水平和同等发达程度国家

对,我这个说法是一个理想状态。但实际上的操作却未必必然如此。
但我也还是要解释下你讲的“国内转移支付的比例”低于国际水平和同等发达程度国家。
1,国际上的转移支付的统计方式什么?
2,国内有很多地产商在拿到土地的同时还要负责免费建设公共场地,比如公园等等(是真正的全民公园),这样是否统计入转移支付里面去?
中国政府负有的公共基础建设任务较大,这些如何计算也是个问题。
实际上每块土地都可以说书是独一无二的。
money wrote:
请问为啥房价稍微一跌政府就从上倒下慌不择路的大搞救市?甚至连自己的脸都打(一开始上台的时候大张旗鼓的说自己不刺激)都在所不惜?别一天到晚扯你自己的犊子了,你的说法及其荒谬和可笑。
1,中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采取的行政命令是干预来压低价格。比如限购政策。这其实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平等、自由原则。

2,对房地产市场的人为压低政策严重的伤害了中国经济发展,导致了近年来的许多中国经济问题。


而最近废除限购政策其实是回归正常市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