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名初中男生遭男老师猥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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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颐中医医院为晓飞开出的诊断证明。

  16岁的男孩晓飞(化名),在张家口市宣化县第一中学上学3年间,多次被学校政教处老师李剑带回家中猥亵。

  昨天,在北京军颐中医医院,京华时报记者见到了晓飞的妈妈和爸爸李先生。拿着儿子的诊断书,李先生难掩悲愤,再次痛哭失声。由于晓飞被诊断为应激性精神障碍,排斥见任何陌生人,记者没有去打扰他。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儿子3年来噩梦般的屈辱遭遇。

   □梦魇开始

  初一军训即被变态老师选中

  2011年,13岁的晓飞即将从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小学毕业。当时,宣化县第一中学来到晓飞的学校招生。按照招生工作人员的宣传,宣化县第一中学是省级重点中学,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学校实行全封闭、全住宿、准军事化管理。学生不能出校门。每两周组织一次军训,学校是全市乃至全省管理最好的学校。被选拔进入宣化县第一中学,就是走上考取大学的成功之路。”望子成龙的李先生在当年7月将晓飞送进了这所全封闭、准军事化管理的住宿制学校就读。

  李先生说,开学后,学校组织初一学生进行为期10天的军训。主管军训的政教处老师李剑以管理者的身份,物色了包括晓飞在内的多名初一男童。“李剑以孩子违纪为由,用自己的汽车在晚上将晓飞从学校宿舍带回家中。”李先生说。

  李剑在距离学校20多公里外的宣化区有栋房子,就在那栋房子里,晓飞遭受了难以启齿的非人折磨。而且,这仅仅是梦魇的开始。

   □地狱三年

  老师威胁孩子必须随叫随到

  “晓飞后来告诉我们,那天晚上,李剑先让晓飞观看他曾经猥亵其他儿童的录像。”李先生回忆,看完不堪入目的录像之后,李剑强行将晓飞的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进行摧残。”李先生说到这,嘴唇和攥成拳头的双手不住地颤抖着。

  事后,李剑强迫晓飞与他签订保密协议。“就是约定以后每周至少到他家里2次。”李先生说,李剑还以自己当过兵、会武术,可以随时收拾孩子和家人为由恐吓晓飞。“孩子告诉我,李剑说,如果不签保密协议,他就把刚才的录像全部放到网上去。”李先生说,孩子被吓蒙了,被铐着在地上一直趴到了天亮。第二天,回到学校,晓飞下车时,李剑再次恐吓“昨晚的事情,你知我知。你要是敢说出去,你和你们全家人死定了!我哪天晚上喊你你就乖乖地跟我走!”

  就这样,此后每周晓飞都会被李剑拉走两到三次,进行摧残和折磨。到后来,白天的时候李剑也不放过孩子。李先生说,晓飞说李剑的电脑上存着李剑猥亵过的所有孩子的视频。“孩子说,电脑里视频非常多,有些孩子他认识,更多的孩子他不认识。”

  2012年升初二的时候,晓飞各门功课都很差,无奈留级了。

  谁能想到,孩子在这所自诩为省重点的学校里经历了地狱般的3年。

家长报警
  派出所领导称“又是这小子”

  “晓飞说,今年4月,他和另一位同学被李剑装入轿车后备厢,拉回位于宣化的家中施暴。”李先生说,4月26日,晓飞突然带着书包、行李回到家,说老师不让上学了。李先生便来到学校了解情况,晓飞的班主任说“孩子在学校表现不好,政教处不让上课了”。

  李先生说,那时,原本活泼开朗的晓飞精神已经出现异常,“目光呆滞,反应迟钝,精神也很恍惚,像个傻子一样。”他和妻子无心深究学校不让孩子上课的具体原因,抓紧为孩子看病。

  李先生夫妻俩带着晓飞来到张家口市沙岭子精神病医院进行检查,晓飞被确诊为精神抑郁症。在心理医生的干预下,孩子终于开口将近3年的屈辱遭遇说了出来。李先生说:“听着孩子的哭诉,他妈当时就晕倒了。”

  4月29日,李先生来到宣化县第一中学讨说法。校方负责人告诉他“李剑老师连一个手指头也没动过你家孩子!李剑就是和学生关系好。最多是变相的体罚。”

  第二天,李先生来到宣化县文教局反映此事,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会调查,让李先生回去等结果。

  5月9日,仍未接到文教局回复的李先生来到宣化县公安局沙岭子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领导一听,说了句‘又是这小子’,就把案件移交给了宣化县刑警二中队。”李先生说,5月13日,警方先以李剑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让李先生怎么也想不通的是,这么多孩子被老师糟蹋了这么长时间,孩子没说出来,学校的老师、校长怎么可能会没发觉?在所谓的准军事化管理寄宿制学校里,学生被老师随便带走,竟然没人怀疑?“每天学校还有人查寝,不可能没人发现宿舍少了学生。”李先生气愤地说。

   □医院诊断

  孩子被诊断为应激精神障碍

  今年6月初,焦急的李先生和妻子把晓飞送到了北京军颐中医医院进行治疗。院方给出的诊断结果为“应激性精神障碍——抑郁状态”。李先生介绍,截至目前,晓飞虽有所好转,却始终都不能见任何陌生人。有时候带他到公园遛弯,他也随时可能情绪爆发。得了应激性精神障碍这个病,孩子变得易怒、多疑,甚至会有自杀自残倾向。有时候,朋友们打来电话问候,李先生不得不选择回避,只能尽量少让孩子生气。“我们两口子来到北京没照应,孩子出了这种事情,我们已经半个多月没正经吃饭了。”

  李先生称,医院估计,医疗费需要近30万。家里的经济条件一般,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而校方的冷漠,更是让他无力。“每次需要钱的时候,都像求他们一样,还得写个欠条,那是欠人家的,好像这事和学校没有关系一样。”目前,宣化县第一中学给李家送来3次医药费,约9万元。

  昨天下午,一名知情人告诉记者,宣化县第一中学政教处老师李剑的确因为涉嫌猥亵男童被刑事拘留。宣化县第一中学校长薛泰山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李剑已经被批捕了,具体情况让记者到县委宣传部了解。记者电话采访了宣化县公安局,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李剑此前曾被刑警二中队控制,但现在是否被移交到其他部门,她并不了解。

   □律师说法

  施暴者涉嫌猥亵儿童罪

  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旭峰介绍,我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所构成的犯罪,猥亵的手段包括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6岁以上不满14岁的为儿童。任旭峰说,根据晓飞的描述,2011年老师李剑将他带至家中猥亵。当时,受害人不满14周岁,李剑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2012年4月27日以后,晓飞年满14周岁,嫌疑人的罪名应以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准。

  刑法学意义上的“强奸罪”,专指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但对“男性对男性”、“女性对女性”甚至“女性对男性”的性侵犯,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上述3种性侵犯都不能以“强奸罪”论处,取而代之的是以猥亵罪、侮辱罪、伤害罪。比照起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力度,现有法律对“同性性侵害”中受害人的保护力度远远不够。

  任旭峰说,对男孩的性侵犯隐秘性较大,侵犯者多为男性,其往往利用医患关系、师生关系、师徒关系、职权关系等,采用威胁、恐吓或灌醉、麻醉等手段,违背被侵犯者意志对其猥亵。而受害人是儿童,对遭到性侵害没有戒备,在突然受到性侵害时惊恐万状、不知所措,事后又难于启齿,故案件的侦查有很多困难,往往使犯罪行为人不能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该规定,从家长反映的情况看,多名学生被老师从学校带走,而相关管理人员却不知道或放任不管,显然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http://yuqing.jschina.com.cn/system/2014/06/28/0212794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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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28 09:48 上传


北京军颐中医医院为晓飞开出的诊断证明。

  16岁的男孩晓飞(化名),在张家口市宣化县第一中学上学3年间,多次被学校政教处老师李剑带回家中猥亵。

  昨天,在北京军颐中医医院,京华时报记者见到了晓飞的妈妈和爸爸李先生。拿着儿子的诊断书,李先生难掩悲愤,再次痛哭失声。由于晓飞被诊断为应激性精神障碍,排斥见任何陌生人,记者没有去打扰他。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儿子3年来噩梦般的屈辱遭遇。

   □梦魇开始

  初一军训即被变态老师选中

  2011年,13岁的晓飞即将从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小学毕业。当时,宣化县第一中学来到晓飞的学校招生。按照招生工作人员的宣传,宣化县第一中学是省级重点中学,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学校实行全封闭、全住宿、准军事化管理。学生不能出校门。每两周组织一次军训,学校是全市乃至全省管理最好的学校。被选拔进入宣化县第一中学,就是走上考取大学的成功之路。”望子成龙的李先生在当年7月将晓飞送进了这所全封闭、准军事化管理的住宿制学校就读。

  李先生说,开学后,学校组织初一学生进行为期10天的军训。主管军训的政教处老师李剑以管理者的身份,物色了包括晓飞在内的多名初一男童。“李剑以孩子违纪为由,用自己的汽车在晚上将晓飞从学校宿舍带回家中。”李先生说。

  李剑在距离学校20多公里外的宣化区有栋房子,就在那栋房子里,晓飞遭受了难以启齿的非人折磨。而且,这仅仅是梦魇的开始。

   □地狱三年

  老师威胁孩子必须随叫随到

  “晓飞后来告诉我们,那天晚上,李剑先让晓飞观看他曾经猥亵其他儿童的录像。”李先生回忆,看完不堪入目的录像之后,李剑强行将晓飞的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进行摧残。”李先生说到这,嘴唇和攥成拳头的双手不住地颤抖着。

  事后,李剑强迫晓飞与他签订保密协议。“就是约定以后每周至少到他家里2次。”李先生说,李剑还以自己当过兵、会武术,可以随时收拾孩子和家人为由恐吓晓飞。“孩子告诉我,李剑说,如果不签保密协议,他就把刚才的录像全部放到网上去。”李先生说,孩子被吓蒙了,被铐着在地上一直趴到了天亮。第二天,回到学校,晓飞下车时,李剑再次恐吓“昨晚的事情,你知我知。你要是敢说出去,你和你们全家人死定了!我哪天晚上喊你你就乖乖地跟我走!”

  就这样,此后每周晓飞都会被李剑拉走两到三次,进行摧残和折磨。到后来,白天的时候李剑也不放过孩子。李先生说,晓飞说李剑的电脑上存着李剑猥亵过的所有孩子的视频。“孩子说,电脑里视频非常多,有些孩子他认识,更多的孩子他不认识。”

  2012年升初二的时候,晓飞各门功课都很差,无奈留级了。

  谁能想到,孩子在这所自诩为省重点的学校里经历了地狱般的3年。

家长报警
  派出所领导称“又是这小子”

  “晓飞说,今年4月,他和另一位同学被李剑装入轿车后备厢,拉回位于宣化的家中施暴。”李先生说,4月26日,晓飞突然带着书包、行李回到家,说老师不让上学了。李先生便来到学校了解情况,晓飞的班主任说“孩子在学校表现不好,政教处不让上课了”。

  李先生说,那时,原本活泼开朗的晓飞精神已经出现异常,“目光呆滞,反应迟钝,精神也很恍惚,像个傻子一样。”他和妻子无心深究学校不让孩子上课的具体原因,抓紧为孩子看病。

  李先生夫妻俩带着晓飞来到张家口市沙岭子精神病医院进行检查,晓飞被确诊为精神抑郁症。在心理医生的干预下,孩子终于开口将近3年的屈辱遭遇说了出来。李先生说:“听着孩子的哭诉,他妈当时就晕倒了。”

  4月29日,李先生来到宣化县第一中学讨说法。校方负责人告诉他“李剑老师连一个手指头也没动过你家孩子!李剑就是和学生关系好。最多是变相的体罚。”

  第二天,李先生来到宣化县文教局反映此事,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会调查,让李先生回去等结果。

  5月9日,仍未接到文教局回复的李先生来到宣化县公安局沙岭子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领导一听,说了句‘又是这小子’,就把案件移交给了宣化县刑警二中队。”李先生说,5月13日,警方先以李剑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让李先生怎么也想不通的是,这么多孩子被老师糟蹋了这么长时间,孩子没说出来,学校的老师、校长怎么可能会没发觉?在所谓的准军事化管理寄宿制学校里,学生被老师随便带走,竟然没人怀疑?“每天学校还有人查寝,不可能没人发现宿舍少了学生。”李先生气愤地说。

   □医院诊断

  孩子被诊断为应激精神障碍

  今年6月初,焦急的李先生和妻子把晓飞送到了北京军颐中医医院进行治疗。院方给出的诊断结果为“应激性精神障碍——抑郁状态”。李先生介绍,截至目前,晓飞虽有所好转,却始终都不能见任何陌生人。有时候带他到公园遛弯,他也随时可能情绪爆发。得了应激性精神障碍这个病,孩子变得易怒、多疑,甚至会有自杀自残倾向。有时候,朋友们打来电话问候,李先生不得不选择回避,只能尽量少让孩子生气。“我们两口子来到北京没照应,孩子出了这种事情,我们已经半个多月没正经吃饭了。”

  李先生称,医院估计,医疗费需要近30万。家里的经济条件一般,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而校方的冷漠,更是让他无力。“每次需要钱的时候,都像求他们一样,还得写个欠条,那是欠人家的,好像这事和学校没有关系一样。”目前,宣化县第一中学给李家送来3次医药费,约9万元。

  昨天下午,一名知情人告诉记者,宣化县第一中学政教处老师李剑的确因为涉嫌猥亵男童被刑事拘留。宣化县第一中学校长薛泰山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李剑已经被批捕了,具体情况让记者到县委宣传部了解。记者电话采访了宣化县公安局,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称,李剑此前曾被刑警二中队控制,但现在是否被移交到其他部门,她并不了解。

   □律师说法

  施暴者涉嫌猥亵儿童罪

  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旭峰介绍,我国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所构成的犯罪,猥亵的手段包括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6岁以上不满14岁的为儿童。任旭峰说,根据晓飞的描述,2011年老师李剑将他带至家中猥亵。当时,受害人不满14周岁,李剑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2012年4月27日以后,晓飞年满14周岁,嫌疑人的罪名应以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准。

  刑法学意义上的“强奸罪”,专指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但对“男性对男性”、“女性对女性”甚至“女性对男性”的性侵犯,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上述3种性侵犯都不能以“强奸罪”论处,取而代之的是以猥亵罪、侮辱罪、伤害罪。比照起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力度,现有法律对“同性性侵害”中受害人的保护力度远远不够。

  任旭峰说,对男孩的性侵犯隐秘性较大,侵犯者多为男性,其往往利用医患关系、师生关系、师徒关系、职权关系等,采用威胁、恐吓或灌醉、麻醉等手段,违背被侵犯者意志对其猥亵。而受害人是儿童,对遭到性侵害没有戒备,在突然受到性侵害时惊恐万状、不知所措,事后又难于启齿,故案件的侦查有很多困难,往往使犯罪行为人不能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该规定,从家长反映的情况看,多名学生被老师从学校带走,而相关管理人员却不知道或放任不管,显然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希望在监狱里能有正义的狱友教这个老师怎么做人
@纸飞机   阿触快来。
这种经理对孩子心灵打击是有很大的
我靠这老师真是禽兽不如
  不做评论
进了监狱它就爽了。。
boby123 发表于 2014-6-28 11:48
我靠这老师真是禽兽不如
  人大法工委集体禽兽不如。因为人大没有立法惩处同性强奸,所以对于同性强奸的处罚一直缺乏法律支持。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4-6-28 18:49
  人大法工委集体禽兽不如。因为人大没有立法惩处同性强奸,所以对于同性强奸的处罚一直缺乏法律支持。
顶委员!这些孩子太无辜了!
xpaladinz 发表于 2014-6-28 18:55
顶委员!这些孩子太无辜了!
  请看本案,孩子如果是加害者,人大法工委跳出来保护未成年犯罪分子。如果是受害者,人大法工委,你们这些教授拿着人民给你的工资,你们在做些什么呢?同性强奸这么严重侵犯人权的案件,你们都不立法惩罚?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4-6-28 18:49
  人大法工委集体禽兽不如。因为人大没有立法惩处同性强奸,所以对于同性强奸的处罚一直缺乏法律支持。
这个工作非常复杂,中国强奸主要是妇女方有利,一般情况只要女方提出强奸,而且确实有男方痕迹,要脱罪相当难。

但是同性强奸这么搞就要乱套,所以要把同性强奸入罪,这个判决方式就要改
swsky 发表于 2014-6-28 19:00
这个工作非常复杂,中国强奸主要是妇女方有利,一般情况只要女方提出强奸,而且确实有男方痕迹,要脱罪相 ...
  疑罪从无原则,就会让现代刑事审判更加趋于严谨。但是如果立法上没有同性强奸,本身就是侵犯人权。
不知道从哪看来的调查报告,男童收侵犯的比例要比女童高得多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4-6-28 18:49
  人大法工委集体禽兽不如。因为人大没有立法惩处同性强奸,所以对于同性强奸的处罚一直缺乏法律支持。
男性的性自由权现在在中国很难被立法确认的吧。不过可以用故意伤害罪进行兜底,但是适用法律时又不对精神伤害结果进行扩大解释。等这种案件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产生了新的法益需要保护了。
李老师忽然可恶,校方领导也应负有连带责任。一锅端了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尼马,男孩也不安全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男孩子你不知道未成年保护法吗?让这个坏人永远消失吧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4-6-28 18:49
  人大法工委集体禽兽不如。因为人大没有立法惩处同性强奸,所以对于同性强奸的处罚一直缺乏法律支持。
是的,说的好!
那种对学生进行军事化管理的做法是很不正确的,扼杀了孩子的天性,把他们培养成考试机器,除了会做题那些学生将什么都学不到,失去个性,没有其他爱好,自己也过得不开心。
以后生了儿子,要从小把他培养成为辣党,适当的喝点酒
以后生了儿子,要从小把他培养成为辣党,适当的喝点酒
你的回复和新闻有什么关系吗
  请看本案,孩子如果是加害者,人大法工委跳出来保护未成年犯罪分子。如果是受害者,人大法工委,你们 ...
目前的法律下,如果是女童,即便她是主动的(或者你所谓的“加害者”),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成年人也要以强奸罪论处。因为其没有尽阻止的义务,属于不作为的犯罪。

因为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性的处分上尚未有足够的自主权。

目前对男性性自主权的保护上确实存在问题。
这老师某非是信基教的?
lzm2855 发表于 2014-6-30 01:30
碰上变态老师了,居然猥亵男童。其实不能算猥亵,应该以强奸论处。定猥亵罪太轻,不利于保护学生和未成年人 ...
是的,这种学校只会培养出智商不错,情商为负数木头人一样的二货逗比
要追究学校的责任
读初中的儿子告诉爸爸,今天我和老师做爱了。爸爸显得很高兴,他对儿子说,当年我上高中的时候才学会做爱,你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啊。 然后跑出去给儿子买了一辆自行车送给儿子。儿子死活不肯骑,看到爸爸很奇怪,儿子解释说,今天先不骑,因为屁股还在生疼。
swymy 发表于 2014-6-30 00:04
李老师忽然可恶,校方领导也应负有连带责任。一锅端了吧
学校不对教师个人的刑事犯罪负责。

徽谰 发表于 2014-6-30 10:42
要追究学校的责任


教师的犯罪行为不是学校的行政行为,学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学校不是警察局,也没有侦查的权力,学生也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是长期受到猥亵的原因。
徽谰 发表于 2014-6-30 10:42
要追究学校的责任


教师的犯罪行为不是学校的行政行为,学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学校不是警察局,也没有侦查的权力,学生也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是长期受到猥亵的原因。
村长他爹的爹 发表于 2014-6-30 09:51
你的回复和新闻有什么关系吗
这样就容易得痔疮了,这是法宝
今日的教育到底是怎么了,不是校长就是老师,再不就是同学
滑跃起飞2012 发表于 2014-6-30 11:15
学校不对教师个人的刑事犯罪负责。
隐瞒、包庇。
要是不满14岁未成年孩子的话,可以让这些孩子用铁锤砸死这个老师,可以不付刑事责任。我们这里就有十几个熊孩子砸石头,砸死一个路人,屁事没有。
momoranshi 发表于 2014-6-28 10:47
@纸飞机   阿触快来。
不用召唤了,触叔已经被侵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