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刊文为狗定性:既是伴侣 也是食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09:36
原标题:从两件小事看玉林口水仗(民生观)
  知庸
  文明的解决方案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互相黑对方,而是对相反意见有一份温存
  玉林狗肉节,一座小城的舌尖上事,居然成了影响挺大的一个舆论热点,并且热度持久不退,让人多少有点始料不及。
  笔者并不想跳进这些口水漩涡,想先劝双方一句:咱们先把“文明/落后”“人权/狗权”这些宏大框架放一放,先来看两个故事,好不?
  头一件,是我小时候的事:舅舅家的大黄狗老死了,死于80年代中后期。那个时期的乡下,肉食匮乏,大人孩子都盼肉馋肉,但舅舅还是把狗埋了。这事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他的理由很朴素:养了十几年,狗是半拉人了。但他并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对狗肉贩子也没有歧视和厌恶,照样称兄道弟。
  第二件,发生在民国。著名的高僧弘一法师和学生丰子恺一起创作《护生画集》,用漫画和小故事结合的方式,宣传不杀生、不肉食的道理,影响很大。如今您去普陀山,在山道上还可以看到石刻的绘本。这种方法如清风扑面,不强加于人,体现了可贵的节制。
  爱狗派的种种判断和结论,和我舅舅埋狗不吃狗一样,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狗不是普通的牲畜。用流行话语叫“伴侣动物”,用我舅的话叫“半拉人”。但是,可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从中国现实看,无论法律,还是道德,尚没有共识,还没有赋予狗这种特殊地位。套用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的说法,狗目前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二象性和“半拉人”,出发前提不一样,有不同认知乃至观点冲突在所难免。
  可是,我爱及其类,并立志传播“狗是伴侣动物”理念,难道不行吗?行。但要注意路径。应该学习弘一法师和丰子恺,没见两位高贤堵过人家荤菜馆子。办爱狗基金会,收养流浪狗,多好啊;玉林办狗肉节,我们可以找地方办“不吃狗肉节”,各自主张嘛!莫小瞧平和坚韧的力量,假以时日,真的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禁食狗进入立法程序,也未可知。当然,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地方,比如不可虐杀、不可盗杀、不可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等等,该坚持的,要坚决坚持。
  公共事务是众人之事,众口向来难调。而文明的解决方案,决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你标榜“爱心”“文明”,他自居“权益”“人权”,彼此妖魔化,互相黑对方。不要调门那么高,不要绑架道德说事,而是彼此有商量,找共识,避免自我观点的神圣化。对相反意见,要有一份温存;对生态多样性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文明行为,您说呢?http://finance.cnr.cn/gundong/201406/t20140623_515706846.shtml原标题:从两件小事看玉林口水仗(民生观)
  知庸
  文明的解决方案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互相黑对方,而是对相反意见有一份温存
  玉林狗肉节,一座小城的舌尖上事,居然成了影响挺大的一个舆论热点,并且热度持久不退,让人多少有点始料不及。
  笔者并不想跳进这些口水漩涡,想先劝双方一句:咱们先把“文明/落后”“人权/狗权”这些宏大框架放一放,先来看两个故事,好不?
  头一件,是我小时候的事:舅舅家的大黄狗老死了,死于80年代中后期。那个时期的乡下,肉食匮乏,大人孩子都盼肉馋肉,但舅舅还是把狗埋了。这事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他的理由很朴素:养了十几年,狗是半拉人了。但他并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对狗肉贩子也没有歧视和厌恶,照样称兄道弟。
  第二件,发生在民国。著名的高僧弘一法师和学生丰子恺一起创作《护生画集》,用漫画和小故事结合的方式,宣传不杀生、不肉食的道理,影响很大。如今您去普陀山,在山道上还可以看到石刻的绘本。这种方法如清风扑面,不强加于人,体现了可贵的节制。
  爱狗派的种种判断和结论,和我舅舅埋狗不吃狗一样,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狗不是普通的牲畜。用流行话语叫“伴侣动物”,用我舅的话叫“半拉人”。但是,可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从中国现实看,无论法律,还是道德,尚没有共识,还没有赋予狗这种特殊地位。套用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的说法,狗目前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二象性和“半拉人”,出发前提不一样,有不同认知乃至观点冲突在所难免。
  可是,我爱及其类,并立志传播“狗是伴侣动物”理念,难道不行吗?行。但要注意路径。应该学习弘一法师和丰子恺,没见两位高贤堵过人家荤菜馆子。办爱狗基金会,收养流浪狗,多好啊;玉林办狗肉节,我们可以找地方办“不吃狗肉节”,各自主张嘛!莫小瞧平和坚韧的力量,假以时日,真的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禁食狗进入立法程序,也未可知。当然,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地方,比如不可虐杀、不可盗杀、不可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等等,该坚持的,要坚决坚持。
  公共事务是众人之事,众口向来难调。而文明的解决方案,决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你标榜“爱心”“文明”,他自居“权益”“人权”,彼此妖魔化,互相黑对方。不要调门那么高,不要绑架道德说事,而是彼此有商量,找共识,避免自我观点的神圣化。对相反意见,要有一份温存;对生态多样性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文明行为,您说呢?http://finance.cnr.cn/gundong/201406/t20140623_515706846.shtml
既是伴侣也是食材 ,有种很奇怪的敢脚
既是笔友,又是炮友
土共的实用主义表漏无疑
伴侣狗食材狗都是党的狗
既不能用前狗否定后狗
也不能用后狗否定前狗
既是伴侣也是食材 ,有种很奇怪的敢脚
又好吃又好用。跟黄瓜一样
虽然不反对吃狗肉~但是人民日报这样说....
好吧,以后离人民日报这帮人远点,今天还称兄道弟的转天就能把你宰了~
定性了那就严格执行啊,还让那些哈狗族一天到晚挑战法律吗?从高速公路迫停到现在的玉林,我只看到政府不断无视哈狗族无视法律的危险举动,哦,也是,养得起好狗,能有时间跑来跑去救狗的又有哪个不是有点身份和小钱钱的,和那些平头百姓如何能一概而论,呵呵
卡士 发表于 2014-6-23 09:21
既是伴侣也是食材 ,有种很奇怪的敢脚
放大点  不局限于犬科

改成哺乳动物 既是伴侣也是食材 还奇怪么?
这就是所谓的中庸之道了。不过有些很认同,不可虐杀动物包括狗,让动物安乐死,要检疫,等等,这些立法势在必行!
sgfj12345 发表于 2014-6-23 09:45
又好吃又好用。跟黄瓜一样
神解读
sgfj12345 发表于 2014-6-23 09:45
又好吃又好用。跟黄瓜一样
神解读啊
你可以吃狗肉,公开的吃都没问题,前提是你吃的狗肉必须来源合法-----------是食材

再定一个特殊法,偷狗的按照拐卖,吃狗的按照销脏,一条线上的一个都不许放过,不许缓刑

根本是捣糨糊和稀泥。发这种文章一点意义都没有。
孔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先贤为啥不说己所欲之必施于人?
少有的支持人民日报,双方应合理合法,不要搞感情攻势,更不能违法
又好吃又好用。跟黄瓜一样
你应该上二楼的
又好吃又好用。跟黄瓜一样
精辟!!非常形象的比喻!
又好吃又好用。跟黄瓜一样
精辟!!非常形象的比喻!
ilex 发表于 2014-6-23 10:03
你可以吃狗肉,公开的吃都没问题,前提是你吃的狗肉必须来源合法-----------是食材

再定一个特殊法,偷 ...
  还要补充一条,出门不拴狗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
ilex 发表于 2014-6-23 10:03
你可以吃狗肉,公开的吃都没问题,前提是你吃的狗肉必须来源合法-----------是食材

再定一个特殊法,偷 ...
前面说的对,后面不对,狗算来算去在法律上就是财产,按拐卖儿童罪论,那狗在法律上和人就权利相同了
夜寝倭酋皮 发表于 2014-6-23 10:47
还要补充一条,出门不拴狗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
也对!
这一条个人也支持
给狗粉指条明路:打击偷猎者。即使用暴力,我也是支持狗粉的。

偷宠物,不但损害他人财物,更伤害别人感情。杀贼自古以来就是正义的,狗粉干这个,那就没错。
打击违法,不干涉合法。
老牛为人类服务,辛辛苦苦,从现在起,抗议西方国家吃牛肉……
ilex 发表于 2014-6-23 10:03
你可以吃狗肉,公开的吃都没问题,前提是你吃的狗肉必须来源合法-----------是食材

再定一个特殊法,偷 ...
吃狗的按照销脏 食客可没有必须监督的义务  
本人养猫也养过狗

本人认为,你不喜欢可以不吃,但是不能强迫别人不吃,就好像我不喜欢看韩剧,但是我不能去强迫别人不看韩剧。

这是人与人之间必要的尊重。也是素质的体现。

是伴侣也是食材。。。想想很恐怖啊。。。好像哪部恐怖片的主题。。。。
就一点,无论是对待家畜还是野生动物,绝不允许虐待虐杀!也不应该私屠滥宰!
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完善,执法者也责无旁贷
这就是所谓的中庸之道了。不过有些很认同,不可虐杀动物包括狗,让动物安乐死,要检疫,等等,这些立法势在 ...
那以后正宗北京烤鸭就消失了,今后只能吃死鱼,血肠,血豆腐没有了,什么时候人类这样跟自己过不去了
又好吃又好用。跟黄瓜一样
给你抢先一步

很讨厌超大 发表于 2014-6-23 11:18
那以后正宗北京烤鸭就消失了,今后只能吃死鱼,血肠,血豆腐没有了,什么时候人类这样跟自己过不去了


以前还有开水烫驼峰等等极残忍的“正宗”做法,难道还要恢复?
人道文明就是人类跟自己的私欲过不去!
很讨厌超大 发表于 2014-6-23 11:18
那以后正宗北京烤鸭就消失了,今后只能吃死鱼,血肠,血豆腐没有了,什么时候人类这样跟自己过不去了


以前还有开水烫驼峰等等极残忍的“正宗”做法,难道还要恢复?
人道文明就是人类跟自己的私欲过不去!
典型的和稀泥,没什么意义。这明着就是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集体暴力,为什么不说?商户经营违反哪条法律?食客花钱消费违反哪条法律?就算违法法律轮得到一群逗逼来执法?逗逼们骚扰威胁打人甚至自导自演伪造视频恶意抹黑种种侵权行为又为什么不说?当地政府也二,想玩一把无为,又是关店又是遮盖狗字,却对另一边贱踏法律放任不管。
以前还有开水烫驼峰等等极残忍的“正宗”做法,难道也要恢复?
关于什么叫虐杀动物应有准确定义的范围,不然中国人也吃了几百年北京烤鸭血肠血豆腐等传统食物,突然间就变成残忍族群了。说起残忍和仁慈,我觉得中国人比老外仁慈得多
说句看法,吃狗肉没问题,问题是现在很多偷狗的,我周围就发生过很多偷狗的

当然你可以说,狗被偷了是你没看好
日人民报为女人定性:既是爱侣,也是性交用具
你可以吃狗肉,公开的吃都没问题,前提是你吃的狗肉必须来源合法-----------是食材

再定一个特殊法,偷 ...
吃顿赃狗,你就想给人家判刑? 呵呵!
zvezda 发表于 2014-6-23 11:31
日人民报为女人定性:既是爱侣,也是性交用具
应该这么说:人民日报为人类定性:既是爱侣,也是性交工具。

男女平等万岁!
董莹岩 发表于 2014-6-23 11:33
吃顿赃狗,你就想给人家判刑? 呵呵!
呵呵,不合法的东西你吃了,干嘛不承担相应责任

至少你鼓励了买卖赃物
本人养猫也养过狗

本人认为,你不喜欢可以不吃,但是不能强迫别人不吃,就好像我不喜欢看韩剧,但是我不 ...
强烈同意你的看法,另外,狗粉应当要求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狗,严厉打击商家不进行检验检疫,而不是把火撒在食客身上
呵呵,不合法的东西你吃了,干嘛不承担相应责任

至少你鼓励了买卖赃物
你吃注水肉,瘦肉精,毒大米,毒馒头,也应该承担责任吧,没事装啥外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