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阳规定行人闯红灯需“接力站岗”引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0:23:38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强制站岗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疑,属于不懂法的小聪明。”
    近日,武汉汉阳城管出台针对“闯红灯”不文明行为的新措施,行人被发现过马路闯红灯之后,要在原地接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措施实行一周以来,闯红灯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但是这种“新法子”也在网络上引发不小争议。一些观点认为,强制站岗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属于不懂法的“小聪明”。
    纵横点评:“接力站岗”并不是武汉的首创,但“疗效”依旧很猛,降火五成,然而,这剂“药方”的开出从一开始就必然饱受争议。“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不说,倘若其他部门群起效仿:让小商贩管理街道,让黑车司机去治理黑车,让黄牛去清理倒票,岂不是本末倒置?陋习难以根治,难脱执法者执法不严,违法者违法成本低、从众心理作祟等原因。如何根治还得从问题的症结入手,还是那句老话,加大违法成本,触痛神经。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06/03/c_1110958768.htm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强制站岗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疑,属于不懂法的小聪明。”
    近日,武汉汉阳城管出台针对“闯红灯”不文明行为的新措施,行人被发现过马路闯红灯之后,要在原地接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措施实行一周以来,闯红灯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但是这种“新法子”也在网络上引发不小争议。一些观点认为,强制站岗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属于不懂法的“小聪明”。
    纵横点评:“接力站岗”并不是武汉的首创,但“疗效”依旧很猛,降火五成,然而,这剂“药方”的开出从一开始就必然饱受争议。“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不说,倘若其他部门群起效仿:让小商贩管理街道,让黑车司机去治理黑车,让黄牛去清理倒票,岂不是本末倒置?陋习难以根治,难脱执法者执法不严,违法者违法成本低、从众心理作祟等原因。如何根治还得从问题的症结入手,还是那句老话,加大违法成本,触痛神经。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06/03/c_1110958768.htm
明显限制人身自由
以前不都是这样子干的吗?
大黄蜂 发表于 2014-6-3 15:44
以前不都是这样子干的吗?
以后贪官被抓,也不用坐牢,只要其供出另一位贪官就可回家。
直接治安拘留我相信就不会有人说违法了
还不如整“行人闯红灯,撞死白撞”效果好
这需要弄清楚谁不懂法。作为行政处罚,是可以短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而这个站岗属于在执法或行政人员监督下义工性质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问题。
dearfu 发表于 2014-6-3 17:00
这需要弄清楚谁不懂法。作为行政处罚,是可以短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而这个站岗属于在执法或行政人员监督下义 ...
这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人大通过了吗?
以后贪官被抓,也不用坐牢,只要其供出另一位贪官就可回家。
你以前没有见过这种接力站岗?
其实,违反交规应该罚款,只是执行太难啊。
让老百姓斗老百姓。。。。犊子招
网上的SB们现在知道法律了?公务员违法的时侯一个个的叫嚣着枪毙,杀全家!那时绝口不提法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这招不错,不过不应该由城管部门来执行,建议尽快入法
大黄蜂 发表于 2014-6-3 18:21
你以前没有见过这种接力站岗?
以前见过,就是对滴天天有官员包小三的事,那这也是对滴
绝对高招。
还不如整“行人闯红灯,撞死白撞”效果好
这个提法不错
以前见过,就是对滴天天有官员包小三的事,那这也是对滴
我的意思是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为什么到今天才有所谓的争议?
大黄蜂 发表于 2014-6-3 23:27
我的意思是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为什么到今天才有所谓的争议?
时代不同了
waffenss1939 发表于 2014-6-3 21:36
这个提法不错
以前这么干过,不走人行横道线过马路撞死白撞,后来这么执行下去,发现不行,才又重新制定了新交规的,你倒好,就搞起复辟来了。
还有人把闯红灯和贪污定为一个性质的偷换概念的功夫太厉害了
这挺好的 应该推广

不过首先应该罚款  不愿意交钱的就站街
鉴于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严重不遵守交规
个人支持这个方法,希望全国推广持之以恒
su-37 发表于 2014-6-3 16:46
还不如整“行人闯红灯,撞死白撞”效果好
还要赔修车的钱
行人闯红灯,撞死一个,交强险面交一年。


把安全法改了在罚钱上限上再添个拘留XX天,然后圈一块地起个简易拘留所,执行个把月,全老实了
就算只是拘留一天,我看效果也是刚刚的,当然,交了罚款可以走,罚款力度也该提到最低50元

把安全法改了在罚钱上限上再添个拘留XX天,然后圈一块地起个简易拘留所,执行个把月,全老实了
就算只是拘留一天,我看效果也是刚刚的,当然,交了罚款可以走,罚款力度也该提到最低50元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好的办法就应该进行试验推广,不合法的就让它合法起来
难得一见的好贴,支持
r626 发表于 2014-6-4 09:15
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好的办法就应该进行试验推广,不合法的就让它合法起来
不喜欢的就马上立个法让它成为非法比如说500条,当然 公开财产是另一回事
削足适履。
尼玛我十几年前就被人抓过当垫背的,然后花了四十分钟终于找着一个垫背的我才脱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