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农建:解决民族问题从话语权入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0:05:39
解决民族问题应先从话语权入手。继天安门爆炸、昆明火车站恐怖袭击之后,4月29日,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又发生恐怖袭击爆炸,造成数十人死伤。在中国边疆地区,反恐问题实际上与民族问题纠结在一起。近年来,每当发生一起与民族分裂势力有关的暴力恐怖事件之后,总是会出现一种呼声,要求反省和调整现有的民族政策,借鉴当代各国普遍采用的民族融合模式,采用治本之策。然而,这类呼吁最后总是不了了之。当局的对策仍然不离老套的“软硬两手”的治标之策:要么严厉打击,要么经济安抚,跳不出宽严皆误的困局。


  中国现有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自治体制实际上是苏联模式的翻版,只是名称和细节不同而已。苏联的这套模式早已被证明是失败的,既偏离当代各国通行的民族融合模式这一世界主流选择,它在苏联和南斯拉夫所导致的国家分裂,也与其初创者一厢情愿的初衷南辕北辙。由于中国当年照搬了这一模式,故而今日也就面临了类似的民族分裂主义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前,尽管一直沿用这一模式,但由于存在严密的社会控制体制和采用以阶级斗争来转移和消解民族矛盾的策略,因而民族分离主义问题并不凸显。而随着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自由度的增大,原有的控制严密的社会体制逐渐瓦解,阶级斗争路线被取消,因而民族分离主义问题也就逐渐凸显,并变得日益严峻起来。

  在今日中国,象一些左愤所主张的那样,通过复辟改革开放前的社会控制体制和政治路线,来对付民族分离主义,显然并不现实。而作为治标之策的严打和安抚,也只有短期效应。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向前走,改革现有模式。然而,要改变现有模式,一直以来,却面临一个话语权的问题。

  多年来,尽管不断有人对这一蹩脚的苏式民族治理模式提出质疑,主张调整或彻底否定。然而要改变这一模式,却面临巨大的阻力。一方面,在中国由于六十年来的理论灌输和制度建设,这套系统已经成为了一种年深日久的现存体制和官方标准教条,并被一些既得利益者和既得利益族群极力加以维护。另一方面,由于这一体制,导致几十年来在民族问题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主体族群实际上是没有话语权的,他们被排除在有关民族问题的建言和咨询的“正常”程序和发声平台之外,其呼吁和建议难以进入有关民族问题的决策过程。

  这样说,可能会使人感到万分惊奇。一直以来,国家的最高决策者都是来自主体族群,怎么能说没有话语权呢?

  这是只看表面,而没有看到问题的深层。在中国,虽然具有最后拍板权的是最高决策者,但在民族问题上,具有话语权的,却是由自治区、民委、民族院校和民族文化研究机构等构成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当局而言,但凡要讨论民族问题,调整民族政策,第一步自然是按官方程序:请这些“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或方案。

  由于既得利益相关、自身的少数族裔身份和被灌输的苏式民族理论教条,建言者最后拿出的建议或方案,凡涉及大政调整,无非总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各个民族充分地行使当家作主权利”之类,即维持和强化现有模式。而凡是涉及恐怖暴力事件,则总是试图大事化小,并趁机要求经济安抚和政策倾斜,即维持和增加对某一族群的特殊照顾。

  至于那些程序外的呼吁和建议,自然难被采纳。它们即便被摆到桌面上讨论,在“征求各方意见”时,也会被程序内的铁三角,即具有参与权的“相关方面”(自治区、民委和民族文教研究机构的专家)否决。因为它们属于程序内的“职能部门”、“权威机构”和“民族问题的学术专家”,其意见自然具有更大的权重,即比起那些程序外的、“非相关部门”和“非相关人士”提出的、“民间的”、“非专业的”呼吁和建议,具有更大的话语权。

  显然,这种话语权威的存在,并不是因为那些“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话语更正确,只不过因为其有体制权威和官方教条的背书,拥有垄断性的程序内话语优势罢了,对于那些老调重弹,常常是当局者茫然,而局外人习以为常,不去深究而已。譬如,每次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人们总是可以听到“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那一套自相矛盾的说法:一方面是急忙声称与族群无关,并非民族问题。另一方面,一谈到解决办法,却又变成民族问题,与族群有关,需要增大对某一族群的经济安抚和政策倾斜了。

  这是一种奇特的体制,它具有垄断和偏听的特征。本来,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关于这个国家的民族事务,理应由组成这个国家的所有族群共同决定。然而,由官方程序内的铁三角所构成的有关民族问题的话语平台,在人员构成上,实际上是被出身少数族群的人员垄断,多数族群被排除在这一平台之外。这种人员的垄断性就导致了一种扭曲的结果,即国家的民族事务机构本应是全民族的代言与协调机关,可是却成了为个别族群发声和为之争特殊待遇、争政策倾斜的部门。由于这种被垄断的发声平台具有官方的、程序内的、职能的、权威的性质,于是,被排除在这一平台之外的多数族群的声音就成为一种程序外的“噪音”,被看成是一种“民间的”情绪性发泄而被程序所屏蔽,充耳不闻。

  可见,在这一扭曲的体制中,表面看来,最高当局独断专行,“都是你们(汉人)说了算”。而一涉及具体的民族政策的制订和调整,按官式流程,都无形中落入这一自设而不自察的程序陷阱,因为一切建议或方案的提出,都是那些“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说了算。一切在这之外的要求变革的呼吁和建议,都被这一封闭的、族群自利的体系挡了回去。

  不仅如此。在体制之外,一些知识精英和政治异议人士,一方面由于他们在政治民主化方面的追求和抗争,使他们赢得了许多国人的敬重,占有了某种非官方的政治道德话语权,而另一方面他们在民族问题上与分离主义的政治结盟和与当局不合作的政治拆台主义的立场,又导致这些政治激进主义者在民族问题上所表达的声音,在客观上与体制内的守旧势力相呼应。

  另外,对于一个改革开放,向发达国家学习和寻求与世界接轨的国家来说,那些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声音,往往具有话语强势。而当代西方各国,在民族问题上往往采用双重标准,在国内,它们推行民族融合政策,而对外,却基于自身国家利益和冷战思维,支持一些国家的民族分离主义。英国前首相撒且尔夫人曾回忆,当年他们是如何利用苏联民族自治制度的宪法漏洞,来瓦解这个冷战对手的。由于这些国家在政治民主化方面的先行而积累的政治道德资源,导致它们针对非民主国家和冷战对手国家的民族问题所发出的声音,一方面被那些仍在追求实现政治民主化的这些国家内的许多知识精英,不加分辨地或出于政治拆台主义的立场而全盘接受;另一方面又因当代西方国家在国际上的话语强势,而往往又使这些政治后进国家的当局在关于自身民族问题上的任何改革,都因担心导致国际批评而畏首畏尾。

  于是我们就可以见到一种奇特的政治景观:体制内的铁三角、体制外的一些知识精英和政治异议人士,民族分离主义者和“境外势力”,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对苏式体制深恶痛绝、不遗余力地加以抨击,但对那种失败的、导致国家分裂的苏式民族自治体制,却情有独钟,所见略同,竟然众口一词,一致地要求“真正落实”它。

  曾有主张调整民族政策的学者呼吁,来一场关于民族问题的大讨论,以辩明是非,澄清认识。然而呼吁者没有想过,在没有解决话语权问题之前,在这种由年深日久的现存体制、顽固不化的体制内因循守旧势力、六十年来被这种苏式民族理论教条灌输洗脑的庞大群体,以及上述多方反对势力所构成的强大的话语围城面前,这种讨论是不会有积极结果的。

  可见,在今日中国,要解决民族问题,要改变或调整民族政策,首先要解决的还不是具体方案问题,不是辩明是非的问题,而是话语权问题。要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不是没有治本之策,不是没有人提出过治本之策,而是由于扭曲的话语体制的存在,所有这些对策和建议都被当作程序外的“噪音”而被屏蔽了。这就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的道理。“正名”就是有关拥有程序内的发言权问题。没有发言权,当然就言不顺了。而言不顺,当然就事不成,一切改革都无从谈起。

  如何解决话语权问题?最佳的选择当然是采用当代世界通行的民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话语权的问题会以一种最简便、最合理和最自然的方式得到解决。这就是按民主原则,按人头计票,少数服从多数,占人口多数的声音,或者最有利于国家安定与社会和谐的主张,能够通过议会和选票而自然得到表达。其实,倘若中国真正采用了当代西方国家极力推销的,而被知识精英、政治异议者和分离主义者推崇的发达国家通行的制度,未必是一件坏事。因为按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民族融合政策,民族分离主义是不会有多大市场的。从这一点来看,一些当局中人极力维持苏式体制,是何其不智和费力不讨好。

  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要实现政治民主化,尚须努力。那么在现有体制下,是否有可能解决有关民族问题的话语权问题呢?办法也不是完全没有。虽然要解决体制外和境外的话语权问题,并非易事,但在体制内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况且体制内的话语权才是最为重要的。为此,至少可以考虑采用如下办法:

  首先,揭示并使人明暸前述程序缺陷。由于参与者的区域和人员的族裔构成,那种看似正常的有关民族问题的决策流程,实际上导致了一种扭曲的结果,即民族问题被当作仅仅只是一个少数族群问题,占人口多数的族群被排除在程序内有关民族问题的咨询和建议的话语权之外。

  其次,逐步消减旧模式的话语平台。不妨通过机构改革,将有关官办机构民办化;将民族事务民政化,如将民委归入民政部门;将民族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如通过教育改革,将民族院校并入或升格为常规院校,等等。

  第三,改变现有相关部门中不合理的人员族裔构成。目前要在与民族问题相关的行政区划和机构设置等方面作大的变动,可能会有很大的政治阻力。不过,即便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和机构设置不变的情况下,至少可以考虑以“掺沙子”的方式,改变原有话语平台的不正常、不合理的人员族裔构成,打破族群自利的封闭王国。即通过机构改革,确定这样的原则:凡涉及国家民族事务的机构和团体,或凡有关国家民族问题的重大决策,其常设或参与的人员构成应当大致体现国家各族群的人口比例,以防止出现出身少数族群的人员垄断程序内建议和咨询的话语权,左右国家的民族政策,而来自多数族群的声音被排除在程序外的怪现象。

  无论采用何种办法,目标应是消除现有的程序缺陷,使来自各族群的声音能够以一种自然的、公平的方式在程序内得到表达。

  当体制内的话语平台理顺之后,再来讨论有关民族问题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辩明是非、达成最大社会共识,找到并顺利推行实现民族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dlpl/szpl/2014/0505/article_105526.html




解决民族问题应先从话语权入手。继天安门爆炸、昆明火车站恐怖袭击之后,4月29日,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又发生恐怖袭击爆炸,造成数十人死伤。在中国边疆地区,反恐问题实际上与民族问题纠结在一起。近年来,每当发生一起与民族分裂势力有关的暴力恐怖事件之后,总是会出现一种呼声,要求反省和调整现有的民族政策,借鉴当代各国普遍采用的民族融合模式,采用治本之策。然而,这类呼吁最后总是不了了之。当局的对策仍然不离老套的“软硬两手”的治标之策:要么严厉打击,要么经济安抚,跳不出宽严皆误的困局。


  中国现有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自治体制实际上是苏联模式的翻版,只是名称和细节不同而已。苏联的这套模式早已被证明是失败的,既偏离当代各国通行的民族融合模式这一世界主流选择,它在苏联和南斯拉夫所导致的国家分裂,也与其初创者一厢情愿的初衷南辕北辙。由于中国当年照搬了这一模式,故而今日也就面临了类似的民族分裂主义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前,尽管一直沿用这一模式,但由于存在严密的社会控制体制和采用以阶级斗争来转移和消解民族矛盾的策略,因而民族分离主义问题并不凸显。而随着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自由度的增大,原有的控制严密的社会体制逐渐瓦解,阶级斗争路线被取消,因而民族分离主义问题也就逐渐凸显,并变得日益严峻起来。

  在今日中国,象一些左愤所主张的那样,通过复辟改革开放前的社会控制体制和政治路线,来对付民族分离主义,显然并不现实。而作为治标之策的严打和安抚,也只有短期效应。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向前走,改革现有模式。然而,要改变现有模式,一直以来,却面临一个话语权的问题。

  多年来,尽管不断有人对这一蹩脚的苏式民族治理模式提出质疑,主张调整或彻底否定。然而要改变这一模式,却面临巨大的阻力。一方面,在中国由于六十年来的理论灌输和制度建设,这套系统已经成为了一种年深日久的现存体制和官方标准教条,并被一些既得利益者和既得利益族群极力加以维护。另一方面,由于这一体制,导致几十年来在民族问题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主体族群实际上是没有话语权的,他们被排除在有关民族问题的建言和咨询的“正常”程序和发声平台之外,其呼吁和建议难以进入有关民族问题的决策过程。

  这样说,可能会使人感到万分惊奇。一直以来,国家的最高决策者都是来自主体族群,怎么能说没有话语权呢?

  这是只看表面,而没有看到问题的深层。在中国,虽然具有最后拍板权的是最高决策者,但在民族问题上,具有话语权的,却是由自治区、民委、民族院校和民族文化研究机构等构成的“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当局而言,但凡要讨论民族问题,调整民族政策,第一步自然是按官方程序:请这些“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或方案。

  由于既得利益相关、自身的少数族裔身份和被灌输的苏式民族理论教条,建言者最后拿出的建议或方案,凡涉及大政调整,无非总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各个民族充分地行使当家作主权利”之类,即维持和强化现有模式。而凡是涉及恐怖暴力事件,则总是试图大事化小,并趁机要求经济安抚和政策倾斜,即维持和增加对某一族群的特殊照顾。

  至于那些程序外的呼吁和建议,自然难被采纳。它们即便被摆到桌面上讨论,在“征求各方意见”时,也会被程序内的铁三角,即具有参与权的“相关方面”(自治区、民委和民族文教研究机构的专家)否决。因为它们属于程序内的“职能部门”、“权威机构”和“民族问题的学术专家”,其意见自然具有更大的权重,即比起那些程序外的、“非相关部门”和“非相关人士”提出的、“民间的”、“非专业的”呼吁和建议,具有更大的话语权。

  显然,这种话语权威的存在,并不是因为那些“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话语更正确,只不过因为其有体制权威和官方教条的背书,拥有垄断性的程序内话语优势罢了,对于那些老调重弹,常常是当局者茫然,而局外人习以为常,不去深究而已。譬如,每次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人们总是可以听到“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那一套自相矛盾的说法:一方面是急忙声称与族群无关,并非民族问题。另一方面,一谈到解决办法,却又变成民族问题,与族群有关,需要增大对某一族群的经济安抚和政策倾斜了。

  这是一种奇特的体制,它具有垄断和偏听的特征。本来,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关于这个国家的民族事务,理应由组成这个国家的所有族群共同决定。然而,由官方程序内的铁三角所构成的有关民族问题的话语平台,在人员构成上,实际上是被出身少数族群的人员垄断,多数族群被排除在这一平台之外。这种人员的垄断性就导致了一种扭曲的结果,即国家的民族事务机构本应是全民族的代言与协调机关,可是却成了为个别族群发声和为之争特殊待遇、争政策倾斜的部门。由于这种被垄断的发声平台具有官方的、程序内的、职能的、权威的性质,于是,被排除在这一平台之外的多数族群的声音就成为一种程序外的“噪音”,被看成是一种“民间的”情绪性发泄而被程序所屏蔽,充耳不闻。

  可见,在这一扭曲的体制中,表面看来,最高当局独断专行,“都是你们(汉人)说了算”。而一涉及具体的民族政策的制订和调整,按官式流程,都无形中落入这一自设而不自察的程序陷阱,因为一切建议或方案的提出,都是那些“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说了算。一切在这之外的要求变革的呼吁和建议,都被这一封闭的、族群自利的体系挡了回去。

  不仅如此。在体制之外,一些知识精英和政治异议人士,一方面由于他们在政治民主化方面的追求和抗争,使他们赢得了许多国人的敬重,占有了某种非官方的政治道德话语权,而另一方面他们在民族问题上与分离主义的政治结盟和与当局不合作的政治拆台主义的立场,又导致这些政治激进主义者在民族问题上所表达的声音,在客观上与体制内的守旧势力相呼应。

  另外,对于一个改革开放,向发达国家学习和寻求与世界接轨的国家来说,那些来自西方发达国家的声音,往往具有话语强势。而当代西方各国,在民族问题上往往采用双重标准,在国内,它们推行民族融合政策,而对外,却基于自身国家利益和冷战思维,支持一些国家的民族分离主义。英国前首相撒且尔夫人曾回忆,当年他们是如何利用苏联民族自治制度的宪法漏洞,来瓦解这个冷战对手的。由于这些国家在政治民主化方面的先行而积累的政治道德资源,导致它们针对非民主国家和冷战对手国家的民族问题所发出的声音,一方面被那些仍在追求实现政治民主化的这些国家内的许多知识精英,不加分辨地或出于政治拆台主义的立场而全盘接受;另一方面又因当代西方国家在国际上的话语强势,而往往又使这些政治后进国家的当局在关于自身民族问题上的任何改革,都因担心导致国际批评而畏首畏尾。

  于是我们就可以见到一种奇特的政治景观:体制内的铁三角、体制外的一些知识精英和政治异议人士,民族分离主义者和“境外势力”,尽管他们中的许多人对苏式体制深恶痛绝、不遗余力地加以抨击,但对那种失败的、导致国家分裂的苏式民族自治体制,却情有独钟,所见略同,竟然众口一词,一致地要求“真正落实”它。

  曾有主张调整民族政策的学者呼吁,来一场关于民族问题的大讨论,以辩明是非,澄清认识。然而呼吁者没有想过,在没有解决话语权问题之前,在这种由年深日久的现存体制、顽固不化的体制内因循守旧势力、六十年来被这种苏式民族理论教条灌输洗脑的庞大群体,以及上述多方反对势力所构成的强大的话语围城面前,这种讨论是不会有积极结果的。

  可见,在今日中国,要解决民族问题,要改变或调整民族政策,首先要解决的还不是具体方案问题,不是辩明是非的问题,而是话语权问题。要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不是没有治本之策,不是没有人提出过治本之策,而是由于扭曲的话语体制的存在,所有这些对策和建议都被当作程序外的“噪音”而被屏蔽了。这就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的道理。“正名”就是有关拥有程序内的发言权问题。没有发言权,当然就言不顺了。而言不顺,当然就事不成,一切改革都无从谈起。

  如何解决话语权问题?最佳的选择当然是采用当代世界通行的民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话语权的问题会以一种最简便、最合理和最自然的方式得到解决。这就是按民主原则,按人头计票,少数服从多数,占人口多数的声音,或者最有利于国家安定与社会和谐的主张,能够通过议会和选票而自然得到表达。其实,倘若中国真正采用了当代西方国家极力推销的,而被知识精英、政治异议者和分离主义者推崇的发达国家通行的制度,未必是一件坏事。因为按这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民族融合政策,民族分离主义是不会有多大市场的。从这一点来看,一些当局中人极力维持苏式体制,是何其不智和费力不讨好。

  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要实现政治民主化,尚须努力。那么在现有体制下,是否有可能解决有关民族问题的话语权问题呢?办法也不是完全没有。虽然要解决体制外和境外的话语权问题,并非易事,但在体制内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况且体制内的话语权才是最为重要的。为此,至少可以考虑采用如下办法:

  首先,揭示并使人明暸前述程序缺陷。由于参与者的区域和人员的族裔构成,那种看似正常的有关民族问题的决策流程,实际上导致了一种扭曲的结果,即民族问题被当作仅仅只是一个少数族群问题,占人口多数的族群被排除在程序内有关民族问题的咨询和建议的话语权之外。

  其次,逐步消减旧模式的话语平台。不妨通过机构改革,将有关官办机构民办化;将民族事务民政化,如将民委归入民政部门;将民族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如通过教育改革,将民族院校并入或升格为常规院校,等等。

  第三,改变现有相关部门中不合理的人员族裔构成。目前要在与民族问题相关的行政区划和机构设置等方面作大的变动,可能会有很大的政治阻力。不过,即便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和机构设置不变的情况下,至少可以考虑以“掺沙子”的方式,改变原有话语平台的不正常、不合理的人员族裔构成,打破族群自利的封闭王国。即通过机构改革,确定这样的原则:凡涉及国家民族事务的机构和团体,或凡有关国家民族问题的重大决策,其常设或参与的人员构成应当大致体现国家各族群的人口比例,以防止出现出身少数族群的人员垄断程序内建议和咨询的话语权,左右国家的民族政策,而来自多数族群的声音被排除在程序外的怪现象。

  无论采用何种办法,目标应是消除现有的程序缺陷,使来自各族群的声音能够以一种自然的、公平的方式在程序内得到表达。

  当体制内的话语平台理顺之后,再来讨论有关民族问题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辩明是非、达成最大社会共识,找到并顺利推行实现民族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dlpl/szpl/2014/0505/article_105526.html




这审核也太有效率了
这种知识分子才是真正的公知和良心!早就应该全面汉化,废除新疆之称,改建北庭和西域省
有道理,关键是平等,任何人都不应该特殊化,尤其是在今天的时代,根本没有照顾所谓的特殊人群(残疾人除外)。
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可以庙堂之上无人能有此魄力。
先从取消自治区开始……
算了吧,洗洗睡吧。
狂人杀手 发表于 2014-5-23 10:49
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可以庙堂之上无人能有此魄力。
用古代的话说现在的民族政策可是祖宗家法,许多人把它当大旗举起来,任何反对的声音都会被这些举大旗的人给淹没,一句民族团结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了
有深度,实行了少不了阵痛!
用古代的话说现在的民族政策可是祖宗家法,许多人把它当大旗举起来,任何反对的声音都会被这些举大旗的人 ...
所以就洗洗睡吧,别地沟油中海心了。尽量把一个美丽的新疆留在记忆中。只可惜在疆的汉人了,有门路尽量回迁吧。
狂人杀手 发表于 2014-5-23 11:30
所以就洗洗睡吧,别地沟油中海心了。尽量把一个美丽的新疆留在记忆中。只可惜在疆的汉人了,有门路尽量回 ...
唉,睡得着的话就好了
唉,睡得着的话就好了
按党妈妈的要求去做,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然后多看看ccav的新闻联播,就知道我们生活在一个千年一遇的和谐盛世里。你不就睡得着了。
主体民族被压制,真是千古奇葩!
按党妈妈的要求去做,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然后多看看ccav的新闻联播,就知道我们 ...
ccav还有这功能!
ccav还有这功能!
朋友,新闻联播你看的太少。
狂人杀手 发表于 2014-5-23 11:55
朋友,新闻联播你看的太少。
好像自己很懂一样,不要说太多,否则暴露了自己的肤浅。
说的好!!!!
完全支持。强烈呼吁解散民族委!!!!
好像自己很懂一样,不要说太多,否则暴露了自己的肤浅。
我很肤浅,我知道,我有自知之明。所以我不敢去指责别人的肤浅。对于不平也顶多是发发牢骚,从不敢指点迷津。相反,对社会危害最大的,往往是那些自认高深的赵括们。
居然还有说在这个国家汉族没有话语权的,真尼玛奇葩玩意。看看中南海大BOSS圆桌会就知道这种说法跟放P一样。一出事就全是这类别有用心的玩意跳出来,想干嘛?
立论就错!这不是什么“民族”问题,是邪教问题!
能说什么呢,我觉得那个通知也不算错。能回来尽量回来。减少摩擦,减少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