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卖淫嫖娼应该非罪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8:59:03
http://news.ifeng.com/exclusive/ ... 11/33683553_0.shtml

2月9日,央视暗访东莞色情场所,称东莞一些休闲娱乐场所、酒店存在色情活动。10日,东莞派出6525名警察检查娱乐场所,查封12家。性,这一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对此,凤凰网连线知名性学家李银河。

李银河认为卖淫嫖娼应该非罪化,性服务完全是个人行为,政府不用管,相互之间是否给钱,也是出于自愿,“这实际上最符合人类性活动的基本逻辑”。李银河认为非罪化和合法化的区别在于,合法化是可以公开经营妓院或是公开允许注册的,国家可以收税;非罪化是指对于所有成年人之间的性交易不用去管,也不用罚款。

在李银河看来,现行卖淫嫖娼处理方法也有失公平,比如有的二奶获得房子被包养起来,这样来看其实也是长期性交易。“二奶”和“小姐”的逻辑关系,实际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而现在的法律是只惩罚零售,不处罚批发,这就会出现逻辑问题,因为你要惩罚的是性交易。另外惩罚卖淫嫖娼也不公平,过去往往将女性进行劳教,男的只是罚款,挺不公平,这种不公平说明整个卖淫嫖娼处罚还没有理顺。

李银河告诉凤凰网,禁止卖淫嫖娼的法律已经相当过时,从最近30年的实践来看,不但已经失效,而且起的是反面效果,促进了黑社会发展和警察腐败,“但凡这些法律有一点效果,各地扫黄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对话:边鹏  周东旭

卖淫嫖娼应非罪化

凤凰网资讯:你对卖淫嫖娼行为的态度是什么?  

李银河:我主张卖淫嫖娼非罪化。非罪化和合法化的区别在于,合法化是可以公开经营妓院或是公开允许注册的,国家可以收税;非罪化是指对于所有成年人之间的性交易不用去管,也不用罚款。

有的二奶获得房子被包养起来,这样来看其实也是长期性交易。“二奶”和“小姐”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实际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现在的法律是只惩罚零售,不处罚批发,慢慢就会出现逻辑问题。如果发生性交易就要惩罚,目前有很多“二奶”该被惩罚,但是按照法律,不能把“二奶”抓起来或者罚款。你要惩罚的是交易,而性交易是大量存在的,包括一些合法的婚姻,恩格斯说过,卖淫和通奸是资产阶级婚姻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

“二奶”和“小姐”的逻辑关系,实际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而现在的法律是只惩罚零售,不处罚批发,这就会出现逻辑问题,因为你要惩罚的是性交易。另外惩罚卖淫嫖娼也不公平,过去往往将女性进行劳教,男的只是罚款,挺不公平,这种不公平说明整个卖淫嫖娼处罚还没有理顺。

惩罚性交易从学理上是有问题的,但是要完全合法化可能也会造成一些问题,比如当地街区的居民抗议等。全世界的女权主义者,对于卖淫的态度基本都是非罪化。扫黄、“卖淫法”这些最早都是妇女运动呼吁出来的,卖淫是最古老的行业,在中国也是,都是合法的,后来有一些国家闹女权运动,卖淫才非法化。

女权主义在开妇女大会时都会吵起来,女权主义就退场,特别生气,因为妓女要求工作权利,既然出卖手和脑子的服务可以,那么这种服务为什么就不可以?为什么就没有工作的权利?她们还会组织工会,比如在法国的妓女也搞罢工,台湾的也有过游行,妓女也闹工人运动,还喊什么占领法国,占领妓院之类的,闹出好多事。

卖淫非罪化以后,比如东莞会所这些被抓的人,就没罪了,没有依据再抓人。合法化是政府来经营收税,使其成为正规行业;而非罪化是指性服务完全是个人行为,政府不用管,相互之间是否给钱,完全出于自愿,这实际上最符合人类性活动的基本逻辑,管人家给不给钱。

凤凰网资讯:目前的基本情况是,男人去嫖娼,也要被抓起来,你怎么看待?

李银河:如果说要惩罚卖淫嫖娼,当然嫖娼也要惩罚,哪能单独惩罚小姐?过去就是把女性劳教,男的只是罚款,挺不公平,女的失去自由,男的罚钱。要是惩罚,二者就都应该被劳教或者罚款,整个卖淫嫖娼政策还没有理顺。

凤凰网资讯:如果调整,男女都应非罪?

李银河:当然了,都应非罪,随他们爱怎么交易就怎么交易,就是个人性交行为,政府不用去调查也不去管。

凤凰网资讯:网络上也有很多人关注性服务者的权利,比如认为不应把她们在镜头下曝光出来。

李银河:她们应该有性工作的权利,有一个美好的称谓是工人阶级,她们也是工人,出卖自己身体,难道没有这种权利吗?所有人都有性工作的权利。“卖淫法”也存在这一问题,性工作的权利怎么保障,怎么实现,有一些妇女没有其他技能,但她还要养孩子养家,这是她谋生的手段,不能硬生生的就剥夺了。

卖淫非法反而促进黑社会发展和警察腐败

凤凰网资讯:社会上讨论色情业合法化的声音日益增多,目前没有合法化或非罪化的主要阻碍是什么?

李银河:性交易合法化的阻碍主要来自意识形态的僵化。自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取缔妓院,有一段时间卖淫嫖娼在中国确实基本被消灭。1964年,中国宣布消灭了性病,这像是一种历史的功勋,作为新中国的新气象,现行的卖淫法律就是从那个时候来的。1986年,新增了罚款5000和劳教半年到两年的惩罚,这是过去没有的,过去就是办学习班,帮助她们学一门技能,出来后去做工人、嫁人等。有人拿这些妇女游街,公安部还挺不高兴的,说她们不应该叫妓女,应叫失足妇女,应帮助她们,他们的想法还是解放初期的那个想法。后来就完全把她们当成罪犯一样,劳教、罚款5000,都是这样处置了。

事实上,关于卖淫的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卖淫嫖娼的处置是非常过时的,已经非常不现实。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没有卖淫嫖娼,出现一个就抓了,可是现在已经十万、百万计的情况下,还是这种做法,还是这些法律条文就很麻烦,结果就造成东莞这种情况,去报警,警察都不出警。有的记者怀疑警察是不是跟妓院分成,所以不出警,其实不见得,因为什么?警察很忙的,有各种刑事案件、诈骗、谋杀,这些东西都弄不过来,像这种事那么普遍,星级宾馆哪儿都是,他们怎么弄?

可以看出,这些法律已经相当过时,像鸵鸟一样,不看现实是什么样的。从最近30年的实践来看,也这些法律是一点效果都没有,而且起的是反面效果。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性交易行业肯定是有风险的,比如顾客嫖完不交钱,或者伤害妓女,这些妇女就一定要有人保护,卖淫非法以后,她们就只能去找黑社会,所以一旦打击卖淫,这些法律反而更容易促进黑社会发展和警察的腐败,但凡这些法律有一点效果,各地扫黄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卖淫遍地开花的规模,本身已经证明法律的失败,这些法律完全不切实际。老板不得不去打点官员,这是大片发生的。我也去见过一些有色情业的饭店老板,他们说要不然就彻底禁止,要不然就彻底放开,别像现在这样。现在整个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凤凰网资讯:如果想改变这一局面,需要从哪些方面展开?

李银河:前两年有人大代表迟夙生一直在关注卖淫合法化的事情,但好象并没有立案,反正就是意识形态的阻碍。意识形态的分化还是非常厉害的,因为有意识形态的宝剑在上面悬着,谁也不愿意正视这个问题,发展成什么样就什么样吧。如果真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正视,现在已经到了什么情况,没有人愿意正视这个问题。

我记得80年代就有一些地方干部提出来,要开红灯区,后来中央有人说,共产党员提红灯区就要先退出党,先退出党再提红灯区,这就是意识形态的障碍,绝不容忍卖淫的合法化或者说是非罪化,处于一种胶着状态。这个题完全解不开。所以,如果是负责任的态度,真想解决,首先要正视这个问题,正视以后,找专家来研讨最适合中国现阶段的法律或者政策,应该是什么样,怎么样缩小规模,怎样让这些妇女学习其它技能。我觉得现在的态度是很不负责的,有一种道德清高主义,不看底下的实际需求和实际状况,自己心里断定就行了。

中国色情产业存在的社会基础

凤凰网资讯:为何人们谈到与性有关的事很感兴趣?

李银河:在中国,之所以谈到妇女卖淫这个话题很兴奋,就是因为她们是非法的,牵涉到犯法的事大家都会很兴奋,尤其她们还专门做色情。人性中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个是吃,一个是性,这是人最感兴趣的事。

凤凰网资讯:近日媒体曝光东莞色情业,警方随即给与严厉打击,你如何看待中国色情产业存在的社会基础?

李银河:贫富分化可能是最远的一个社会基础了,一批人没有其它生存技能,然后就靠出卖肉体赚钱谋生。稍微近一点的社会基础就是性的需求,有一些人的性需求没有其它途径,或者说有其它途径但是觉得不够,所以就去购买性服务。这种需求中又分两群人,一些人根本没有老婆,找性服务是唯一的办法,这就形成一种刚性需求;另一部分人有老婆,但希望有超过平常夫妻之类的更多宣泄。

大概两年前,有一批艺术家到湘西的边远山区做调查,他们发现湘西适婚年龄男士中1/3的人没有老婆,不得不去找性服务,好象就是三十块钱一次,恐怕这就是性服务者的功能了,完全是解决起码生存的必需吧。虽然性没有像吃东西那么必须,没有性死不了人,但要大家活得生不如死也不行,是吧?东莞在星级酒店提供性服务,应该是第二种功能,他们想进一步的要点儿什么花样。

人天生就喜欢性,淫秽物品的需求也是天然的,而且大家过去有一个误解,认为淫秽品只有男的看,其实并不是,在美国我看到一个调查,淫秽品的交易市场,40%是女人。

http://news.ifeng.com/exclusive/ ... 11/33683553_0.shtml

2月9日,央视暗访东莞色情场所,称东莞一些休闲娱乐场所、酒店存在色情活动。10日,东莞派出6525名警察检查娱乐场所,查封12家。性,这一话题,再次引发热议。对此,凤凰网连线知名性学家李银河。

李银河认为卖淫嫖娼应该非罪化,性服务完全是个人行为,政府不用管,相互之间是否给钱,也是出于自愿,“这实际上最符合人类性活动的基本逻辑”。李银河认为非罪化和合法化的区别在于,合法化是可以公开经营妓院或是公开允许注册的,国家可以收税;非罪化是指对于所有成年人之间的性交易不用去管,也不用罚款。

在李银河看来,现行卖淫嫖娼处理方法也有失公平,比如有的二奶获得房子被包养起来,这样来看其实也是长期性交易。“二奶”和“小姐”的逻辑关系,实际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而现在的法律是只惩罚零售,不处罚批发,这就会出现逻辑问题,因为你要惩罚的是性交易。另外惩罚卖淫嫖娼也不公平,过去往往将女性进行劳教,男的只是罚款,挺不公平,这种不公平说明整个卖淫嫖娼处罚还没有理顺。

李银河告诉凤凰网,禁止卖淫嫖娼的法律已经相当过时,从最近30年的实践来看,不但已经失效,而且起的是反面效果,促进了黑社会发展和警察腐败,“但凡这些法律有一点效果,各地扫黄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对话:边鹏  周东旭

卖淫嫖娼应非罪化

凤凰网资讯:你对卖淫嫖娼行为的态度是什么?  

李银河:我主张卖淫嫖娼非罪化。非罪化和合法化的区别在于,合法化是可以公开经营妓院或是公开允许注册的,国家可以收税;非罪化是指对于所有成年人之间的性交易不用去管,也不用罚款。

有的二奶获得房子被包养起来,这样来看其实也是长期性交易。“二奶”和“小姐”的逻辑关系是什么?实际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现在的法律是只惩罚零售,不处罚批发,慢慢就会出现逻辑问题。如果发生性交易就要惩罚,目前有很多“二奶”该被惩罚,但是按照法律,不能把“二奶”抓起来或者罚款。你要惩罚的是交易,而性交易是大量存在的,包括一些合法的婚姻,恩格斯说过,卖淫和通奸是资产阶级婚姻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

“二奶”和“小姐”的逻辑关系,实际一个是批发一个是零售,而现在的法律是只惩罚零售,不处罚批发,这就会出现逻辑问题,因为你要惩罚的是性交易。另外惩罚卖淫嫖娼也不公平,过去往往将女性进行劳教,男的只是罚款,挺不公平,这种不公平说明整个卖淫嫖娼处罚还没有理顺。

惩罚性交易从学理上是有问题的,但是要完全合法化可能也会造成一些问题,比如当地街区的居民抗议等。全世界的女权主义者,对于卖淫的态度基本都是非罪化。扫黄、“卖淫法”这些最早都是妇女运动呼吁出来的,卖淫是最古老的行业,在中国也是,都是合法的,后来有一些国家闹女权运动,卖淫才非法化。

女权主义在开妇女大会时都会吵起来,女权主义就退场,特别生气,因为妓女要求工作权利,既然出卖手和脑子的服务可以,那么这种服务为什么就不可以?为什么就没有工作的权利?她们还会组织工会,比如在法国的妓女也搞罢工,台湾的也有过游行,妓女也闹工人运动,还喊什么占领法国,占领妓院之类的,闹出好多事。

卖淫非罪化以后,比如东莞会所这些被抓的人,就没罪了,没有依据再抓人。合法化是政府来经营收税,使其成为正规行业;而非罪化是指性服务完全是个人行为,政府不用管,相互之间是否给钱,完全出于自愿,这实际上最符合人类性活动的基本逻辑,管人家给不给钱。

凤凰网资讯:目前的基本情况是,男人去嫖娼,也要被抓起来,你怎么看待?

李银河:如果说要惩罚卖淫嫖娼,当然嫖娼也要惩罚,哪能单独惩罚小姐?过去就是把女性劳教,男的只是罚款,挺不公平,女的失去自由,男的罚钱。要是惩罚,二者就都应该被劳教或者罚款,整个卖淫嫖娼政策还没有理顺。

凤凰网资讯:如果调整,男女都应非罪?

李银河:当然了,都应非罪,随他们爱怎么交易就怎么交易,就是个人性交行为,政府不用去调查也不去管。

凤凰网资讯:网络上也有很多人关注性服务者的权利,比如认为不应把她们在镜头下曝光出来。

李银河:她们应该有性工作的权利,有一个美好的称谓是工人阶级,她们也是工人,出卖自己身体,难道没有这种权利吗?所有人都有性工作的权利。“卖淫法”也存在这一问题,性工作的权利怎么保障,怎么实现,有一些妇女没有其他技能,但她还要养孩子养家,这是她谋生的手段,不能硬生生的就剥夺了。

卖淫非法反而促进黑社会发展和警察腐败

凤凰网资讯:社会上讨论色情业合法化的声音日益增多,目前没有合法化或非罪化的主要阻碍是什么?

李银河:性交易合法化的阻碍主要来自意识形态的僵化。自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取缔妓院,有一段时间卖淫嫖娼在中国确实基本被消灭。1964年,中国宣布消灭了性病,这像是一种历史的功勋,作为新中国的新气象,现行的卖淫法律就是从那个时候来的。1986年,新增了罚款5000和劳教半年到两年的惩罚,这是过去没有的,过去就是办学习班,帮助她们学一门技能,出来后去做工人、嫁人等。有人拿这些妇女游街,公安部还挺不高兴的,说她们不应该叫妓女,应叫失足妇女,应帮助她们,他们的想法还是解放初期的那个想法。后来就完全把她们当成罪犯一样,劳教、罚款5000,都是这样处置了。

事实上,关于卖淫的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卖淫嫖娼的处置是非常过时的,已经非常不现实。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没有卖淫嫖娼,出现一个就抓了,可是现在已经十万、百万计的情况下,还是这种做法,还是这些法律条文就很麻烦,结果就造成东莞这种情况,去报警,警察都不出警。有的记者怀疑警察是不是跟妓院分成,所以不出警,其实不见得,因为什么?警察很忙的,有各种刑事案件、诈骗、谋杀,这些东西都弄不过来,像这种事那么普遍,星级宾馆哪儿都是,他们怎么弄?

可以看出,这些法律已经相当过时,像鸵鸟一样,不看现实是什么样的。从最近30年的实践来看,也这些法律是一点效果都没有,而且起的是反面效果。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性交易行业肯定是有风险的,比如顾客嫖完不交钱,或者伤害妓女,这些妇女就一定要有人保护,卖淫非法以后,她们就只能去找黑社会,所以一旦打击卖淫,这些法律反而更容易促进黑社会发展和警察的腐败,但凡这些法律有一点效果,各地扫黄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卖淫遍地开花的规模,本身已经证明法律的失败,这些法律完全不切实际。老板不得不去打点官员,这是大片发生的。我也去见过一些有色情业的饭店老板,他们说要不然就彻底禁止,要不然就彻底放开,别像现在这样。现在整个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凤凰网资讯:如果想改变这一局面,需要从哪些方面展开?

李银河:前两年有人大代表迟夙生一直在关注卖淫合法化的事情,但好象并没有立案,反正就是意识形态的阻碍。意识形态的分化还是非常厉害的,因为有意识形态的宝剑在上面悬着,谁也不愿意正视这个问题,发展成什么样就什么样吧。如果真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正视,现在已经到了什么情况,没有人愿意正视这个问题。

我记得80年代就有一些地方干部提出来,要开红灯区,后来中央有人说,共产党员提红灯区就要先退出党,先退出党再提红灯区,这就是意识形态的障碍,绝不容忍卖淫的合法化或者说是非罪化,处于一种胶着状态。这个题完全解不开。所以,如果是负责任的态度,真想解决,首先要正视这个问题,正视以后,找专家来研讨最适合中国现阶段的法律或者政策,应该是什么样,怎么样缩小规模,怎样让这些妇女学习其它技能。我觉得现在的态度是很不负责的,有一种道德清高主义,不看底下的实际需求和实际状况,自己心里断定就行了。

中国色情产业存在的社会基础

凤凰网资讯:为何人们谈到与性有关的事很感兴趣?

李银河:在中国,之所以谈到妇女卖淫这个话题很兴奋,就是因为她们是非法的,牵涉到犯法的事大家都会很兴奋,尤其她们还专门做色情。人性中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个是吃,一个是性,这是人最感兴趣的事。

凤凰网资讯:近日媒体曝光东莞色情业,警方随即给与严厉打击,你如何看待中国色情产业存在的社会基础?

李银河:贫富分化可能是最远的一个社会基础了,一批人没有其它生存技能,然后就靠出卖肉体赚钱谋生。稍微近一点的社会基础就是性的需求,有一些人的性需求没有其它途径,或者说有其它途径但是觉得不够,所以就去购买性服务。这种需求中又分两群人,一些人根本没有老婆,找性服务是唯一的办法,这就形成一种刚性需求;另一部分人有老婆,但希望有超过平常夫妻之类的更多宣泄。

大概两年前,有一批艺术家到湘西的边远山区做调查,他们发现湘西适婚年龄男士中1/3的人没有老婆,不得不去找性服务,好象就是三十块钱一次,恐怕这就是性服务者的功能了,完全是解决起码生存的必需吧。虽然性没有像吃东西那么必须,没有性死不了人,但要大家活得生不如死也不行,是吧?东莞在星级酒店提供性服务,应该是第二种功能,他们想进一步的要点儿什么花样。

人天生就喜欢性,淫秽物品的需求也是天然的,而且大家过去有一个误解,认为淫秽品只有男的看,其实并不是,在美国我看到一个调查,淫秽品的交易市场,40%是女人。



有感于黄海波事件,http://lt.cjdby.net/thread-1844275-1-1.html 特此转帖中国著名性学专家李银河先生的雄文

有感于黄海波事件,http://lt.cjdby.net/thread-1844275-1-1.html 特此转帖中国著名性学专家李银河先生的雄文
李银河可以亲自上阵肉搏啊。有人会对她感兴趣吗?
安乐死,吸毒,赌博,约架,死亡决斗也是自愿的,要不要监管?
我大天朝哪来的色情业,最多就是服务行业而已。
东野翔1418 发表于 2014-5-17 15:30
我大天朝哪来的色情业,最多就是服务行业而已。
看兄弟你ID,就知道兄弟你也是性情中人,东野翔?西野翔乎?
不带感情色彩的称呼应该是性工作者,卖淫嫖娼太不文雅了。也不适合李银河为这个行业嫉呼
我一直好奇李银河自己的性观念是什么样?


李银河应该说:合法化才是真正的人文关怀~

李银河应该说:合法化才是真正的人文关怀~
一派胡言!怎么非罪化?
不断把人类的道德水平向禽兽拉平,甚至更甚(禽兽只是发情期的自然生理表现),并美其名曰“人性自由”……

自己认同如此也就罢了,还公开宣传,蛊惑大众,更是罪孽深重……

可悲、可怜、可叹……

碧波小鲨鱼 发表于 2014-5-17 16:30
不断把人类的道德水平向禽兽拉平,甚至更甚(禽兽只是发情期的自然生理表现),并美其名曰“人性自由”…… ...
不要装的道貌岸然了,你确定你能时时刻刻管住自己的二弟?
卖淫嫖娼罪是对妓女最大的保护,这个李银河是想把妓女往火坑里推
大水中水小水 发表于 2014-5-17 15:29
安乐死,吸毒,赌博,约架,死亡决斗也是自愿的,要不要监管?
现在人性是至高无上

若是有人喜欢吃人 那也是人性 找个愿意被吃的 也要非罪化


若有人喜欢杀叫兽,叫兽也应该顺从 毕竟这个是顺应人性 政府也不应该管
C罗 发表于 2014-5-17 15:35
我一直好奇李银河自己的性观念是什么样?
悄悄滴告诉胸蒂,李教授暗恋C罗。。。
房价越调越高,扫黄越扫越黄。应合法化,合法地加以限制,而不是成为一些人剥削妓女的工具。
如果打飞机小保健都算的话估计得有多少成年男性得拘留呢?

非罪不好说,但是一定得低调
别像东莞那么猖狂就不好了
支持非罪化。。。
C罗 发表于 2014-5-17 15:35
我一直好奇李银河自己的性观念是什么样?
有点病态啊~反正看她写的都有点不舒服~个人观点
非罪和合法是一个概念套上不同马甲,无非为性交易提供方便罢了。
按照这个理论,吸毒的禁不了就应该非罪化
包二奶都不是罪

古代窑子被人不齿,通奸浸猪笼

我看不仅性交易要入罪,那些二奶三奶也要一概按重婚处理

Walter.Bishop 发表于 2014-5-18 01:05
包二奶都不是罪

古代窑子被人不齿,通奸浸猪笼


古代窑子被人不齿,通奸浸猪笼
————纠正您一个严重错误,古代嫖娼和通奸是性质根本不同的。古代嫖娼是合法的。
        中国古代妓女分为三类:官妓,私妓,军妓
        其中唐宋给高级官员配备政府开支供养的歌舞伎。
        即使到了明代,嫖妓尤其是和那些才艺双绝的妓女唱和,也是为人传诵的风流雅事。柳如是、李香君、陈圆圆等等。即使到了民国初年仍然不算丢人,清末赛金花、民初小凤仙。

        嫖妓变成丢人事,完全是27年以后炮党光头上来搞的,他自己年轻时就嫖,后来信了基督教,就开始让宣传部门抹黑性工作者,太可恶。

总之:
第一,古代嫖妓不犯罪,而且是风流雅事,胡林翼年轻时还经常嫖呢,大家都引为美谈
第二,明清两代,包二奶很正常,古人认为一个和谐的家庭最好是一妻一妾
第三,通奸是重罪。但通奸和嫖那是两码事

您信中医吗?如果你信中医,那么说明你相信古人的智慧。既然你相信古人的智慧,那古人嫖娼不犯法,古人认为一妻一妾大家庭最美满,你同意不?当然这个扯远了

但是世界上超过1/3的国家性交易是合法的。足以说明问题,很多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呢,李银河是性学研究的大家,一生致力于中国性科学研究,说话还是靠谱的。
Walter.Bishop 发表于 2014-5-18 01:05
包二奶都不是罪

古代窑子被人不齿,通奸浸猪笼


古代窑子被人不齿,通奸浸猪笼
————纠正您一个严重错误,古代嫖娼和通奸是性质根本不同的。古代嫖娼是合法的。
        中国古代妓女分为三类:官妓,私妓,军妓
        其中唐宋给高级官员配备政府开支供养的歌舞伎。
        即使到了明代,嫖妓尤其是和那些才艺双绝的妓女唱和,也是为人传诵的风流雅事。柳如是、李香君、陈圆圆等等。即使到了民国初年仍然不算丢人,清末赛金花、民初小凤仙。

        嫖妓变成丢人事,完全是27年以后炮党光头上来搞的,他自己年轻时就嫖,后来信了基督教,就开始让宣传部门抹黑性工作者,太可恶。

总之:
第一,古代嫖妓不犯罪,而且是风流雅事,胡林翼年轻时还经常嫖呢,大家都引为美谈
第二,明清两代,包二奶很正常,古人认为一个和谐的家庭最好是一妻一妾
第三,通奸是重罪。但通奸和嫖那是两码事

您信中医吗?如果你信中医,那么说明你相信古人的智慧。既然你相信古人的智慧,那古人嫖娼不犯法,古人认为一妻一妾大家庭最美满,你同意不?当然这个扯远了

但是世界上超过1/3的国家性交易是合法的。足以说明问题,很多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呢,李银河是性学研究的大家,一生致力于中国性科学研究,说话还是靠谱的。
自由交易——一派胡言,哪个服务生可以挑嫖客?
weichaoda 发表于 2014-5-18 01:31
自由交易——一派胡言,哪个服务生可以挑嫖客?
学习西方国家经验嘛。

双向选择,如果小姐没看上嫖客,嫖客就不能嫖,否则就是强奸。很简单

qidaxue 发表于 2014-5-18 01:17
古代窑子被人不齿,通奸浸猪笼
————纠正您一个严重错误,古代嫖娼和通奸是性质根本不同的。古代嫖 ...


卖身到底贱不贱,看看罪臣女眷被发配到哪里就知道了。罚为官妓都是刑罚的一种。
秦淮八艳到底是卖艺还是卖身呢?总之我是查不到卖身的证据。就算是卖了可见人家也没有把这当光彩记下来。而且人家如此才艺绝代还想着找个人家从良

包二奶三奶相当于啥呢?中国古代是一妻多妾,妾室也是有合理合法的,二奶三奶完全不合法也不合现在的理,《尚书》上就说“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从秦到冥国,没有一朝不是违法的。

李银河唯一靠谱的是同性婚姻。首先中国古代对此比西方容忍的多,玻璃百合历朝不究;其次用法律认可和规范,让想组建家庭的去组建家庭,这样有利于减少骗婚,有利于减少到处乱搞导致的性病传播
qidaxue 发表于 2014-5-18 01:17
古代窑子被人不齿,通奸浸猪笼
————纠正您一个严重错误,古代嫖娼和通奸是性质根本不同的。古代嫖 ...


卖身到底贱不贱,看看罪臣女眷被发配到哪里就知道了。罚为官妓都是刑罚的一种。
秦淮八艳到底是卖艺还是卖身呢?总之我是查不到卖身的证据。就算是卖了可见人家也没有把这当光彩记下来。而且人家如此才艺绝代还想着找个人家从良

包二奶三奶相当于啥呢?中国古代是一妻多妾,妾室也是有合理合法的,二奶三奶完全不合法也不合现在的理,《尚书》上就说“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从秦到冥国,没有一朝不是违法的。

李银河唯一靠谱的是同性婚姻。首先中国古代对此比西方容忍的多,玻璃百合历朝不究;其次用法律认可和规范,让想组建家庭的去组建家庭,这样有利于减少骗婚,有利于减少到处乱搞导致的性病传播
看得出李老师正在虎狼之年,实在寂寞难耐,所以才会屡屡挑起这种话题。哪位兄弟器大活好,有机会去安慰安慰她?
李淫荡先生其实想说聚众银乱和开性派队都是合法且是成年人行为不应该入罪
自由交易——一派胡言,哪个服务生可以挑嫖客?
等你合法了,把双方可以拒绝对方写进法律里,不就可以了?
行贿受贿也是你情我愿,也符合人类的本性,李女士怎么看?
李女士这一把年纪了,还要竞争上岗吗?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4-5-17 17:07
如果打飞机小保健都算的话估计得有多少成年男性得拘留呢?

非罪不好说,但是一定得低调
小保健就是学校门口那些口暴连锁店?
qidaxue 发表于 2014-5-18 01:17
古代窑子被人不齿,通奸浸猪笼
————纠正您一个严重错误,古代嫖娼和通奸是性质根本不同的。古代嫖 ...
人家是把档次混淆了来忽悠大家,你还信了

很多所谓合法的国家,都是很严格国家监管,按照中国国情你可以理解成为古代的官娼,但是绝对不是现实东莞那样;还有大半的是不禁止个人性交易,就是你可以当楼凤,但是出现一个拉皮条的就是违法,剩下的2/3的国家都是完全非法的,像人家日本警察还不是整天以抓中年大叔PC为乐趣?
很难定的事情。非罪对百姓尚可,官员如果嫖娼不管,那还了得?


良好监管,什么都是可以的。问题现在的秩序控制水平,一旦放松,那就会是巨大的灾难了,特别对妇女,合法化的国家很多妇女被黑社会控制沦为性奴,这些企业和个人还可以有法律的保护符,不合法至少可以让这些人不可以那么明目张胆

很多社会管理非常到位的国家仍不敢非罪就是这个道理

良好监管,什么都是可以的。问题现在的秩序控制水平,一旦放松,那就会是巨大的灾难了,特别对妇女,合法化的国家很多妇女被黑社会控制沦为性奴,这些企业和个人还可以有法律的保护符,不合法至少可以让这些人不可以那么明目张胆

很多社会管理非常到位的国家仍不敢非罪就是这个道理
即便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没几个承认卖淫是合法的!李老湿你省省吧!
我记得80年代就有一些地方干部提出来,要开红灯区,后来中央有人说,共产党员提红灯区就要先退出党,先退出党再提红灯区————乃们明明水平不够,看李科长在广西咋说的,夜总会也可以搞吗,要搞成中国特色的夜总会。。。
交配与繁殖可以说是人类生存的生物学意义所在。交配权和吃饭睡觉一样,都是最基本的人身权利。群居动物中高地位雄性为保持生殖垄断,对低地位雌性进行交配限制和交配惩罚也是很普遍的行为。从这个角度看,现行法规对女性公民交配权的限制,基本上发扬的还是兽性,而不是人性。可以看做是一种封建或者野蛮时代的残余。
对女性来说,独立的交配权既是独立经济权和独立人格的基础,也是其体现,说得更直白一点,既然固定资产可以随身带,那么零售给小白脸就行了,何必批发给又老又丑的土豪呢?
那些说什么干嘛不自己去卖的人,其实跟那些说支持同性恋婚姻,干嘛不自己去出柜;支持教训越南,干嘛不自己参军上前线的人一样,思想和现实,观念和行为分不清,属于妄想型分裂症,应该抓紧看医生。


卖淫嫖娼应该非罪化??
卖淫嫖娼根本就没有入罪,何来非罪化。
入罪的是强迫卖淫 组织卖淫 和 容留卖淫,什么时候卖淫入罪了?真是胡扯。
嫖娼一样没有入罪,黄到现在也就是治安拘留。

卖淫嫖娼应该非罪化??
卖淫嫖娼根本就没有入罪,何来非罪化。
入罪的是强迫卖淫 组织卖淫 和 容留卖淫,什么时候卖淫入罪了?真是胡扯。
嫖娼一样没有入罪,黄到现在也就是治安拘留。


普通卖淫嫖娼本来就不能算是犯罪,但却违法(只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犯罪是要受到刑罚制裁的。

普通卖淫嫖娼本来就不能算是犯罪,但却违法(只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犯罪是要受到刑罚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