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WTO稀土争端背后:一开始中国就已输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45:14
http://military.china.com/important/11132797/20140404/18432402.html
中日稀土战争
    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起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这场败诉毫不突然,因为从两年前开始,关于这场稀土战争的结局预言便已被无数次重复。甚至内容基本完全一样的官司,我们在2009年已经输过一回,上次的结果,我们被迫开放铝土、焦炭等9种工业原材料出口。而这次,不知道我们利用上诉期争取的时间组建的五大稀土集团,是否可以亡羊补牢。不知道我们能否在入世第14年,成功说出我们不用再交学费了。
    “行为全线违规”
    稀土这场战役,两年前正式打响。
    2012年3月1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认为中国限制稀土、钨、钼三种原材料出口违反WTO相关规定,请求联合欧盟与美国,向WTO提起申诉。“从日本申诉的那一刻开始,中国政府就已经输定了,因为违规是既定事实。”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向重庆青年报记者表示,这场关于稀土的争议,从开始的那一刻就已经输了。
    为什么会输?早在2012年3月20日的《法制晚报》上,便刊登了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汤婧的分析文章。文章认为,本次申诉焦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第一,中国稀土材料出口限制的法律是否符合WTO规定GATT第20条(g)项(GATT不得妨碍成员方实施“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且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措施同时实施”);第二,中国出口关税是否符合例外情形。


    分析认为,由于中国在国内稀土开采和消费方面,尚未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因此该方面可能成为中国在该场诉讼中的软肋。在之后的抗辩中,应向WTO提交“证明采取了相应的国内限制生产或消费措施”的证据。而在出口税方面,如果需要WTO认可“特殊例外”,则中国必须满足程序性要件,如“与受影响的成员事先磋商”。但显然,中国也并未履行这些程序。最后,文章总结道:“在缺乏合作、沟通的前提下,独自提高关税的办法无疑在现行WTO框架下是不具有正当性的。”
    两年后,当WTO专家组报告发布后,其主要理由与结论与汤婧的分析文章惊人一致。
    当年,与汤婧一样用条例分析稀土争端的,还有《日本经济新闻》编委后藤康浩。虽然后藤在文章中也小篇幅用条款来分析“中国对稀土出口限制违规”,但其重点却落在了煽动民族情绪上。利用20世纪70年代日本遭遇的“油荒”影射稀土争端,将整个事件歪曲到“经济战争”的层面。
“交涉水平低下”
    有预言者解释规则,讲明条款,也有预言者难以克制个人情感。
    中国经济学家郎咸平在2012年3月21日,就发表了一条带有强烈个人情感的预言微博:“这个事件说明,我们有关单位的专家和官员对于WTO规则理解的水平之低下,让我感到震惊。我们只会在败诉后发表以民粹主义为主的声明,从而掩盖官员的失职。中国加入WTO后被起诉26次,全部败诉。主要原因就是主管官员和专家不懂WTO规则。WTO明文规定不准搞配额,我们却明目张胆给稀土搞配额。WTO规定政府不能补贴商业研发,欧盟美国给空客波音的补贴只敢以科学研究的名义藏着掖着,只有我们敲锣打鼓地昭告全世界,我们公然补贴国产大飞机498亿元,将来一旦出口就会被告。”


    郎咸平预言了稀土争端,还预测了未曾发生的“飞机被告”。日本企业文化研究所理事长胜又寿良则更倾向于预测“中国稀土的从出口到政策的全线失败”。
    2012年9月7日,胜又寿良发表分析文章列举8条理由认为“中国稀土争端必输”。其分析不仅涉及世贸条款和规则层面,还利用全球稀土开采变化、日本稀土类进口呈下降趋势、稀土替代技术革新发展等数据,奢望证明“中国稀土出口未来将面临重重困难”。
    暗示中国既会输官司,还会输掉经济,更会输掉政策,胜又寿良这篇文章可谓居心叵测。接力这种观点的,还有2012年5月11日的美国杂志《连线》和2012年6月21日的《福布斯》。“五年内中国稀土将完全失去优势。”文章援引美国矿业分析师约翰·凯瑟的预言,表示美国的军备制造虽然很依赖中国稀土,但随着新矿开采以及替代技术的出现,中国稀土将失去优势。
错误一犯再犯”
    随着WTO主持争议双方于2013年2月和6月展开口头辩论和听证会,各种关于败诉的“预言”开始加入“WTO预判”这个重要道具。
    抗辩之后的2013年10月10日,负责美国方面起诉的斯图尔特律师事务所首先扯出了WTO专家小组。其首先将该案件与2012年的“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违规”案件相联系,指出“当时,中国败诉后并未采取相关行动,也未调整其相关政策。所以中国如今的整体政策,依然不符合WTO专家小组审查出口限制的规定”。
    接着,又用数据逐条反驳中国提出的抗辩理由,强调“中国限制出口并非为了保护环境,而是为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损害外国生产商”。最后,针对中国提交的例外条款证明,斯图尔特律师事务所指出“中国提交的政策执行日期,并不具备早期指导性(可视为无效)”。
    在美方发表解读之后,众多日媒在2013年10月24日之后放风“WTO已经发表中期报告,中国被判'行为不当'的可能性较大”。日本大型新闻网站时事.com、发行量达1000万份的日本报纸《读卖新闻》、《日本经济新闻》先后炒作“中国败局已定”。


    但根据WTO规则,专家委员会听证会内容和阶段性结论是禁止公开的。因此当时英国《金融时报》、美国《国际财经时报》、《纽约时报》等媒体均辟谣称“WTO尚未得出评论,世贸组织拒绝评论日本声称的临时报告存在与否”。但在这些文章中,总是暗藏诸如“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WTO研究结果应该是对美日欧有利”等消息来源不明的导向性暗示。
    更有杞人忧天者,在导向性暗示之后“奉劝”中国尽快为败诉做好准备。
    全球市场研究机构TrendForce、日本金属研究局均引用“匿名业内人士”的观点,建议中国尽快加强稀土采伐管制。因为“中国败诉之后,配额一旦放开,滥采、走私等问题将日趋严重。届时中国在调整出口政策同时,将迎来管理稀土企业的高峰。”
    文/重青记者王静爽http://military.china.com/important/11132797/20140404/18432402.html
中日稀土战争
    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起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这场败诉毫不突然,因为从两年前开始,关于这场稀土战争的结局预言便已被无数次重复。甚至内容基本完全一样的官司,我们在2009年已经输过一回,上次的结果,我们被迫开放铝土、焦炭等9种工业原材料出口。而这次,不知道我们利用上诉期争取的时间组建的五大稀土集团,是否可以亡羊补牢。不知道我们能否在入世第14年,成功说出我们不用再交学费了。
    “行为全线违规”
    稀土这场战役,两年前正式打响。
    2012年3月1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认为中国限制稀土、钨、钼三种原材料出口违反WTO相关规定,请求联合欧盟与美国,向WTO提起申诉。“从日本申诉的那一刻开始,中国政府就已经输定了,因为违规是既定事实。”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向重庆青年报记者表示,这场关于稀土的争议,从开始的那一刻就已经输了。
    为什么会输?早在2012年3月20日的《法制晚报》上,便刊登了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汤婧的分析文章。文章认为,本次申诉焦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第一,中国稀土材料出口限制的法律是否符合WTO规定GATT第20条(g)项(GATT不得妨碍成员方实施“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且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措施同时实施”);第二,中国出口关税是否符合例外情形。


    分析认为,由于中国在国内稀土开采和消费方面,尚未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因此该方面可能成为中国在该场诉讼中的软肋。在之后的抗辩中,应向WTO提交“证明采取了相应的国内限制生产或消费措施”的证据。而在出口税方面,如果需要WTO认可“特殊例外”,则中国必须满足程序性要件,如“与受影响的成员事先磋商”。但显然,中国也并未履行这些程序。最后,文章总结道:“在缺乏合作、沟通的前提下,独自提高关税的办法无疑在现行WTO框架下是不具有正当性的。”
    两年后,当WTO专家组报告发布后,其主要理由与结论与汤婧的分析文章惊人一致。
    当年,与汤婧一样用条例分析稀土争端的,还有《日本经济新闻》编委后藤康浩。虽然后藤在文章中也小篇幅用条款来分析“中国对稀土出口限制违规”,但其重点却落在了煽动民族情绪上。利用20世纪70年代日本遭遇的“油荒”影射稀土争端,将整个事件歪曲到“经济战争”的层面。
“交涉水平低下”
    有预言者解释规则,讲明条款,也有预言者难以克制个人情感。
    中国经济学家郎咸平在2012年3月21日,就发表了一条带有强烈个人情感的预言微博:“这个事件说明,我们有关单位的专家和官员对于WTO规则理解的水平之低下,让我感到震惊。我们只会在败诉后发表以民粹主义为主的声明,从而掩盖官员的失职。中国加入WTO后被起诉26次,全部败诉。主要原因就是主管官员和专家不懂WTO规则。WTO明文规定不准搞配额,我们却明目张胆给稀土搞配额。WTO规定政府不能补贴商业研发,欧盟美国给空客波音的补贴只敢以科学研究的名义藏着掖着,只有我们敲锣打鼓地昭告全世界,我们公然补贴国产大飞机498亿元,将来一旦出口就会被告。”


    郎咸平预言了稀土争端,还预测了未曾发生的“飞机被告”。日本企业文化研究所理事长胜又寿良则更倾向于预测“中国稀土的从出口到政策的全线失败”。
    2012年9月7日,胜又寿良发表分析文章列举8条理由认为“中国稀土争端必输”。其分析不仅涉及世贸条款和规则层面,还利用全球稀土开采变化、日本稀土类进口呈下降趋势、稀土替代技术革新发展等数据,奢望证明“中国稀土出口未来将面临重重困难”。
    暗示中国既会输官司,还会输掉经济,更会输掉政策,胜又寿良这篇文章可谓居心叵测。接力这种观点的,还有2012年5月11日的美国杂志《连线》和2012年6月21日的《福布斯》。“五年内中国稀土将完全失去优势。”文章援引美国矿业分析师约翰·凯瑟的预言,表示美国的军备制造虽然很依赖中国稀土,但随着新矿开采以及替代技术的出现,中国稀土将失去优势。
错误一犯再犯”
    随着WTO主持争议双方于2013年2月和6月展开口头辩论和听证会,各种关于败诉的“预言”开始加入“WTO预判”这个重要道具。
    抗辩之后的2013年10月10日,负责美国方面起诉的斯图尔特律师事务所首先扯出了WTO专家小组。其首先将该案件与2012年的“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违规”案件相联系,指出“当时,中国败诉后并未采取相关行动,也未调整其相关政策。所以中国如今的整体政策,依然不符合WTO专家小组审查出口限制的规定”。
    接着,又用数据逐条反驳中国提出的抗辩理由,强调“中国限制出口并非为了保护环境,而是为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损害外国生产商”。最后,针对中国提交的例外条款证明,斯图尔特律师事务所指出“中国提交的政策执行日期,并不具备早期指导性(可视为无效)”。
    在美方发表解读之后,众多日媒在2013年10月24日之后放风“WTO已经发表中期报告,中国被判'行为不当'的可能性较大”。日本大型新闻网站时事.com、发行量达1000万份的日本报纸《读卖新闻》、《日本经济新闻》先后炒作“中国败局已定”。


    但根据WTO规则,专家委员会听证会内容和阶段性结论是禁止公开的。因此当时英国《金融时报》、美国《国际财经时报》、《纽约时报》等媒体均辟谣称“WTO尚未得出评论,世贸组织拒绝评论日本声称的临时报告存在与否”。但在这些文章中,总是暗藏诸如“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WTO研究结果应该是对美日欧有利”等消息来源不明的导向性暗示。
    更有杞人忧天者,在导向性暗示之后“奉劝”中国尽快为败诉做好准备。
    全球市场研究机构TrendForce、日本金属研究局均引用“匿名业内人士”的观点,建议中国尽快加强稀土采伐管制。因为“中国败诉之后,配额一旦放开,滥采、走私等问题将日趋严重。届时中国在调整出口政策同时,将迎来管理稀土企业的高峰。”
    文/重青记者王静爽
本来就应该全面禁止国内稀土开采,进行保护。前老总时期受到既得利益的各大家族和派系的掣肘,现在只有寄望于习大。让中国成为稀土零出口国,纯进口国
这场贸易官司已经达到了拖时间的目的了。胜负已经不重要了。打官司的这几年已经把稀土价格炒上去了。再想回到之前的行情已经不大可能了。有些品种的行情涨了十倍以上。不过稀土的用量很少,而且全球本来就有56%的稀土是中国自己消费的。西方国家对付稀土价格上涨的最主要方法是跳过初级的原矿,直接进口成品。中国本来就有稀土的定价权。过去的定价只是为了挤垮硕果仅存的非中国稀土矿企业而已。中国一直掌握90%以上的稀土产量和56%的直接需求。地球上的稀土市场基本上就是一个中国企业自家人之间交易的市场。卖主的97%和买主的56%都是中国企业,您说中国有没有定价权?-------------L叔语
芝麻水煎包 发表于 2014-4-4 19:45
这场贸易官司已经达到了拖时间的目的了。胜负已经不重要了。打官司的这几年已经把稀土价格炒上去了。再想回 ...
10倍太少,全部上涨100倍还差不多,才能平衡于稀土的价值
如果真的还要廉价出口稀土,那中国还是没有站起来。
其实要控制稀土办法也很多,比如增加环保税,提高各种门槛,矿区封存用作它用,比如包给农民搞养殖,或搞成停车场仓库等占着地就是不动.
不给西方国家还有日本提供廉价稀土,西方国家会不高兴的,万一在经济上对中国群起攻击进行报复会打断中国的战略机遇期的。所以应该敞开供应廉价稀土,才能避免被国际社会孤立,才能保住战略机遇期


胜下负、赢与输,反应在国际政治斗争中,远不是几个字能简单概括滴。

胜下负、赢与输,反应在国际政治斗争中,远不是几个字能简单概括滴。
SAM-10 发表于 2014-4-4 21:49
不给西方国家还有日本提供廉价稀土,西方国家会不高兴的,万一在经济上对中国群起攻击进行报复会打断中国的战略机遇期的。所以应该敞开供应廉价稀土,才能避免被国际社会孤立,才能保住战略机遇期...
你是在卖萌吗?来自: iPhone客户端
这倒是,龙永图、朱镕基那时候,一开始就输了。

现在冒这些烂文出来,在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