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平度事件:公共利益岂可作挡箭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50:22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就山东“平度事件”做出回应:很多地方依法征地是主流,但不尊重农民意愿,强行征地的案例也存在。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各地征地出现的新问题,抓紧研究下一步如何完善法律条文。
  在平度土地纠纷事件中,我们注意到政府土地征收最初是拟作城市建设用地,但最终却变成了房地产开发用地。以“公共利益”作为“挡箭牌”,进行商业开发,是造成平度土地纠纷事件的原因之一。
  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都规定,土地征收征用的前提条件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如: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遗憾的是这些法律并没有对什么是“公共利益”作出界定,这就造成有的地方政府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公共利益”进行解释,征地决定权完全由政府说了算。
  现实中,借“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利益之实进行土地征用的事件,不光在平度,其它地区也屡有发生。据报载,某地征地拆迁时说是建学校,最后学校建成不到两年就被全拆,土地卖给开发商建别墅了。
  这些事件暴露出一个共性:商业开发一旦扛着“公共利益”的大旗,就可肆无忌惮地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尽管当初批地是以“公共利益”为名,只要最终没有把征来的土地用于公共利益建设的行为,就与我国宪法法律相违背,都应该将土地退还给被征收人。
  为了防止政府部门滥用征收权力,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利益”。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的梁慧星教授认为,所谓公共利益,是指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亊业、环境保护、文化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公共水源及引水排水用地、区域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
  由此可见,公共利益应当是与国计民生有着不可分割关系的利益,商业开发绝不是公共利益。
  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对公共利益都有明确的界定,一般包括两层含义:须有公共使用的性质;须有公共利益的用途。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尽快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同时明确,征收、征用不得以商业利益为目的。
  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类似“平度事件”的再次发生,才能让土地征收真正做到符合公共利益,才能更好地保护国家、集体、私有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从而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民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UN639) 原标题:“公共利益”岂可作“挡箭牌”http://star.news.sohu.com/20140402/n397620393.shtml3月26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就山东“平度事件”做出回应:很多地方依法征地是主流,但不尊重农民意愿,强行征地的案例也存在。有关部门正在根据各地征地出现的新问题,抓紧研究下一步如何完善法律条文。
  在平度土地纠纷事件中,我们注意到政府土地征收最初是拟作城市建设用地,但最终却变成了房地产开发用地。以“公共利益”作为“挡箭牌”,进行商业开发,是造成平度土地纠纷事件的原因之一。
  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都规定,土地征收征用的前提条件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如: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遗憾的是这些法律并没有对什么是“公共利益”作出界定,这就造成有的地方政府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公共利益”进行解释,征地决定权完全由政府说了算。
  现实中,借“公共利益”之名、行商业利益之实进行土地征用的事件,不光在平度,其它地区也屡有发生。据报载,某地征地拆迁时说是建学校,最后学校建成不到两年就被全拆,土地卖给开发商建别墅了。
  这些事件暴露出一个共性:商业开发一旦扛着“公共利益”的大旗,就可肆无忌惮地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尽管当初批地是以“公共利益”为名,只要最终没有把征来的土地用于公共利益建设的行为,就与我国宪法法律相违背,都应该将土地退还给被征收人。
  为了防止政府部门滥用征收权力,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利益”。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的梁慧星教授认为,所谓公共利益,是指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亊业、环境保护、文化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公共水源及引水排水用地、区域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
  由此可见,公共利益应当是与国计民生有着不可分割关系的利益,商业开发绝不是公共利益。
  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对公共利益都有明确的界定,一般包括两层含义:须有公共使用的性质;须有公共利益的用途。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尽快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同时明确,征收、征用不得以商业利益为目的。
  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类似“平度事件”的再次发生,才能让土地征收真正做到符合公共利益,才能更好地保护国家、集体、私有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从而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民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UN639) 原标题:“公共利益”岂可作“挡箭牌”http://star.news.sohu.com/20140402/n397620393.shtml
楼主是平度人!
洗涤的哪里去了?快来。考验水平的时候
King-Arthur 发表于 2014-4-3 13:24
洗涤的哪里去了?快来。考验水平的时候
他们是不是也不好意思了
他们是不是也不好意思了
人可不是一般人,不好意思是什么东西?
King-Arthur 发表于 2014-4-3 13:50
人可不是一般人,不好意思是什么东西?
也许他们也有最后的良知吧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4-3 13:51
也许他们也有最后的良知吧
太看得起他们了吧
人民日报终于找准要点了
King-Arthur 发表于 2014-4-3 13:24
洗涤的哪里去了?快来。考验水平的时候
我来吧

人民日报这说的都是屁话 税收都被国家拿走了 地方上不搞土地财政就要去喝西北风
人民日报这种衙门豢养的喉舌存在 养着数千人吃喝拉撒放嘴跑 其实就是喝民血
出来谈利益 不过是婊子立牌坊
我来吧

人民日报这说的都是屁话 税收都被国家拿走了 地方上不搞土地财政就要去喝西北风

你这不是洗涤,你这是高级一条龙黑
zhepro 发表于 2014-4-4 11:06
我来吧

人民日报这说的都是屁话 税收都被国家拿走了 地方上不搞土地财政就要去喝西北风
厉害。你这个水平,不是一般的。有职称吗?
动不动说别人洗地的,是想抢占道德高地么?难道别人发表一下不同意见都不行?
就这个文章来说,首先,发改委的回应并没有对平度事件做表态,不过是打个哈哈而已。其次,从文中可以看出,王记者对平度事件的了解,仅限于其他媒体的报道,他自己没有去现场深入采访过。他写这文章,不过是借这个新鲜热辣的事件为由头,抛出“公共利益不可做私利的挡箭牌”这么个论点而已。而实际上,这次的平度事件,真如他说的那样,是商业开发打着公共利益的挡箭牌而导致出事的么?
不是说要看看不同意见吗?那就看看不一样的视角吧:
《平度征地纵火案与一个村庄的内战》
http://www.guancha.cn/WuZhiYuan/2014_04_03_219259_3.shtml
文章比较长,我就不贴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最后拉出了村书记还是村长来顶缸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4-4-4 11:15
你这不是洗涤,你这是高级一条龙黑
还真不是。事实就是如此。

去年开始搞得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又一次国家把地方的钱袋子挖到自己手里。地方不卖地从哪里搞钱?
Walter.Bishop 发表于 2014-4-4 10:51
太看得起他们了吧
你这话一说,又会让人盯上滴,你懂滴
压榨的太厉害了
肉孜 发表于 2014-4-4 13:13
压榨的太厉害了
吃相太难看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4-4 13:17
吃相太难看
每个毛孔里都渗着血
肉孜 发表于 2014-4-4 13:20
每个毛孔里都渗着血
不是他们的,他们只关心官道
动不动说别人洗地的,是想抢占道德高地么?难道别人发表一下不同意见都不行?
就这个文章来说,首先,发改 ...
没这么个洗地法。

文章文字粗鄙不像刊物不说,思路摆明是搅混水。

就两个问题~
一~报了多少地,实际开发多少?
二~为什么事后第二日警方就宣布这不是刑事案件?

这软文要点不回答,尽找没边细节。
人民日报再怎么谈也没有用,因为没实际的行动,地方官员才不鸟你,天高皇帝远!
ybds99 发表于 2014-4-4 11:32
动不动说别人洗地的,是想抢占道德高地么?难道别人发表一下不同意见都不行?
就这个文章来说,首先,发改 ...
虽然这个版面来的少,但是也知道讨论畅谈一般就是这样。
一段时间是有时候西方的负面消息出来了,有人喊着XXX快出来洗X。
然后楼下几楼出来说,XXX经费不够,没人了,或者其他接腔。
一段时间是有时候我国的负面消息出来了,有人喊着XXX快出来洗X。
然后楼下几楼出来说,XXX后台倒了,没人了,或者其他接腔。
习惯就好。
瓦肯奥巴马 发表于 2014-4-4 13:31
没这么个洗地法。

文章文字粗鄙不像刊物不说,思路摆明是搅混水。
第一个问题 有一个侧面的信息 就是当年征地时候的村干部 和现在根本不是一拨人
但是 都和那个出头的李荣茂不对付 李荣茂想让自己的儿子上台
pcshou 发表于 2014-4-4 12:09
最后拉出了村书记还是村长来顶缸
我还是相信警方的刑事调查的

杜群山作为村主任 拍板把工程交给了亲戚 最后工程受阻 赚钱无门而面临巨亏 难免出下策
红星121 发表于 2014-4-3 12:07
楼主是平度人!
不是,天下人关心天下事
瓦肯奥巴马 发表于 2014-4-4 13:31
没这么个洗地法。

文章文字粗鄙不像刊物不说,思路摆明是搅混水。
首先,这是观察者网上的文章,不是刊物,我也没说过这是刊物上的,至于说文字粗鄙,我就只能呵呵了。
其次,你的这两个所谓问题,在3月22日超大上就有相关介绍:
http://lt.cjdby.net/thread-1808292-1-1.html
1、出事的村庄总共耕地只有300多亩,被征用的是138亩,而“开元诚”项目总占地4100亩,可见,出事村庄的138亩地只占“开元诚”总用地的3.37%,你这个“报多少地、实际开发多少地”根本就与这次事件无甚关系。
2、事实是事后第二日警方就宣布这事件有人为纵火嫌疑,正组织力量侦破,不知你这个“事后第二日警方就宣布这不是刑事案件”有何依据?
360截图20140405002128689.jpg

说别人深入调查后写出来的文章是软文,你得有过硬的证据,而不是牵强附会的“报多少、实际开发多少”,更不能是杜撰的“事后第二日警方就宣布这不是刑事案件”
公共利益作挡箭牌!是谁给了他们这挡箭牌,真是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