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认可三无周转房 法官:有本事去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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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法院认可三无周转房 法官:有本事去翻案


2014年03月01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如果拆迁人没有按照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是,在北京,有数十位居民这两天就遭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儿。

  最近,这些市民拨打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说:他们在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28号院的房子被西城区法院执行强拆,而根据西城区住建委裁决给他们的周转房则是"查无此地",而以后又更改成"违法建设"。而这些所谓的周转房,都有相关房屋安全鉴定站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没有这些周转房,居民们该何处安家?

  原来家住北京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28号院的居民李先生说,小区实施危房改造进行拆迁,是从五六年前开始的,负责实施拆迁工程的是北京富饶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因为对于拆迁的合法性以及拆迁协议等存在异议与纠纷,大约有近30户居民并没有如期与开发商达成协议。2010年,富饶公司向西城区住建委就拆迁纠纷申请裁决。在区住建委审理出具的《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中,认可了开发商的建设拆迁,裁决所涉及居民"如果逾期不履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出示关于周转房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这些分别被安置在丰台区花乡纪家庙华业大院、鸭场大院、花神庙苗圃大院等周转房的居民很快发现,这些被写入区住建委裁决书中的周转房,其实就是不存在的"空中楼阁"。

  居民:当时去找这个地,当地人都不知道有这个地。丰台区这四个地都没有。后来我们就去丰台区规划局查,给我出了一个没有规划许可证。我又退一步讲,有没有房子啊?他又给我们出了一个,没有建筑。

  无奈之下,这些居民将西城区住建委告上法庭,认为其所作裁决违法,并出示了相关证据。2011年8月,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居民的诉讼请求,认为西城区住建委裁决无违法之处。两个月后,这些居民收到了西城区法院的拆迁公告时发现,其中关于周转房的地址与此前的行政判决书不同,变更为朝阳区十八里店。而这一次,居民们发现这些周转房竟然是违法建设。

  居民:当时去看那个房子,正在盖着呢。规划局说这个地没有任何规划。

  魏女士说,虽然当时也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住建委和法院,同时也提出了执行异议,但是法院并没有采纳。他们的房子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被西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经过西城区住建委裁定,西城区法院执行的周转房,竟然是违法建设。这让居民们想不明白?同时大家还想不明白,为什么违法建设会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相关部门为什么会认可这样的"三无"周转房,并执行裁定呢?

  为何居民的周转房位置会发生变更,与法院的判决书不符呢?根据2011年9月西城区住建委向西城区法院递交的一份关于这些居民周转用房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因新农村改造,将强制执行的周转房调整为条件更好的朝阳区十八里店西直河村建华大院。"经我委审查,新周转房有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安全鉴定站的鉴定报告,符合周转居住条件"。那么,朝阳区房屋安全鉴定站又是如何给这些违法建设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呢?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申请鉴定,交钱就能做。

  居民: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涉不涉及产权问题?

  工作人员:村里的房子都没有产权证。

  记者:就是只要交钱就能鉴定是吗?

  工作人员:嗯,可以这么说吧。

  是否当年西城区住建委,就是仅凭着这一纸《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就审查并通过这些本来是"违法建设"的周转房呢?如今负责此事的西城区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如果有问题,得去找法院。

  工作人员:法院既然是审核完了,盖法院公章的,说明法院认可了房管局的这个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所以他才会同意执行。你可以去问法院。

  那么,当年负责审理、执行此案的西城区法院为什么认可了区住建委将违法建设作为周转房的裁定呢?面对相关质疑,此案的审判长李振这样表示:

  李振:我们不认为这个错了,我作为承办法官,我也直接说,我目前我不认为这是错的。有本事,找检察院、市检去,把这个判决书给翻了。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认为:法院在此案的判决中最大的问题是存在事实不清,在执行程序过程中也存在违法,并且法院有和行政部门"串通一气"的嫌疑。这些都损伤了司法的权威和民众对政府的信任。行政机关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更改周转用房的时候,法院就应该进行审查,换句话说,法院在这里存在严重的失职。第二如果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执行的内容涉及到违法。法院更不应该执法并违法。因为这个法定的错误,是由法院造成的,法院是有责任的。所以,我觉得在这里它是明显无视法律最基本的要求。(记者马文佳)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4/03-01/5898727.shtml北京西城法院认可三无周转房 法官:有本事去翻案


2014年03月01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如果拆迁人没有按照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但是,在北京,有数十位居民这两天就遭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儿。

  最近,这些市民拨打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说:他们在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28号院的房子被西城区法院执行强拆,而根据西城区住建委裁决给他们的周转房则是"查无此地",而以后又更改成"违法建设"。而这些所谓的周转房,都有相关房屋安全鉴定站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没有这些周转房,居民们该何处安家?

  原来家住北京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28号院的居民李先生说,小区实施危房改造进行拆迁,是从五六年前开始的,负责实施拆迁工程的是北京富饶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因为对于拆迁的合法性以及拆迁协议等存在异议与纠纷,大约有近30户居民并没有如期与开发商达成协议。2010年,富饶公司向西城区住建委就拆迁纠纷申请裁决。在区住建委审理出具的《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中,认可了开发商的建设拆迁,裁决所涉及居民"如果逾期不履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出示关于周转房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这些分别被安置在丰台区花乡纪家庙华业大院、鸭场大院、花神庙苗圃大院等周转房的居民很快发现,这些被写入区住建委裁决书中的周转房,其实就是不存在的"空中楼阁"。

  居民:当时去找这个地,当地人都不知道有这个地。丰台区这四个地都没有。后来我们就去丰台区规划局查,给我出了一个没有规划许可证。我又退一步讲,有没有房子啊?他又给我们出了一个,没有建筑。

  无奈之下,这些居民将西城区住建委告上法庭,认为其所作裁决违法,并出示了相关证据。2011年8月,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居民的诉讼请求,认为西城区住建委裁决无违法之处。两个月后,这些居民收到了西城区法院的拆迁公告时发现,其中关于周转房的地址与此前的行政判决书不同,变更为朝阳区十八里店。而这一次,居民们发现这些周转房竟然是违法建设。

  居民:当时去看那个房子,正在盖着呢。规划局说这个地没有任何规划。

  魏女士说,虽然当时也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住建委和法院,同时也提出了执行异议,但是法院并没有采纳。他们的房子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被西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经过西城区住建委裁定,西城区法院执行的周转房,竟然是违法建设。这让居民们想不明白?同时大家还想不明白,为什么违法建设会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相关部门为什么会认可这样的"三无"周转房,并执行裁定呢?

  为何居民的周转房位置会发生变更,与法院的判决书不符呢?根据2011年9月西城区住建委向西城区法院递交的一份关于这些居民周转用房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因新农村改造,将强制执行的周转房调整为条件更好的朝阳区十八里店西直河村建华大院。"经我委审查,新周转房有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安全鉴定站的鉴定报告,符合周转居住条件"。那么,朝阳区房屋安全鉴定站又是如何给这些违法建设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呢?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申请鉴定,交钱就能做。

  居民: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涉不涉及产权问题?

  工作人员:村里的房子都没有产权证。

  记者:就是只要交钱就能鉴定是吗?

  工作人员:嗯,可以这么说吧。

  是否当年西城区住建委,就是仅凭着这一纸《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就审查并通过这些本来是"违法建设"的周转房呢?如今负责此事的西城区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如果有问题,得去找法院。

  工作人员:法院既然是审核完了,盖法院公章的,说明法院认可了房管局的这个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所以他才会同意执行。你可以去问法院。

  那么,当年负责审理、执行此案的西城区法院为什么认可了区住建委将违法建设作为周转房的裁定呢?面对相关质疑,此案的审判长李振这样表示:

  李振:我们不认为这个错了,我作为承办法官,我也直接说,我目前我不认为这是错的。有本事,找检察院、市检去,把这个判决书给翻了。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认为:法院在此案的判决中最大的问题是存在事实不清,在执行程序过程中也存在违法,并且法院有和行政部门"串通一气"的嫌疑。这些都损伤了司法的权威和民众对政府的信任。行政机关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更改周转用房的时候,法院就应该进行审查,换句话说,法院在这里存在严重的失职。第二如果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执行的内容涉及到违法。法院更不应该执法并违法。因为这个法定的错误,是由法院造成的,法院是有责任的。所以,我觉得在这里它是明显无视法律最基本的要求。(记者马文佳)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4/03-01/5898727.shtml
有理没地方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