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大家的意见,交通肇事至人死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7:44:23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婶婶在晚上散步时在村道上给一个无证的开摩托车的撞死了,根据当时在场的人的描述,肇事者当时开的摩托车没开大灯,车速很快,无牌。
今天晚上听母亲说判罚下来了,判了两年多一点不到三年,而且没有赔偿。我觉得判罚太轻了吧,一条人命就两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吗?
现在还有什么办法,上诉?如果没有办法的,我会告诉我堂弟我们应该无视一下法律。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婶婶在晚上散步时在村道上给一个无证的开摩托车的撞死了,根据当时在场的人的描述,肇事者当时开的摩托车没开大灯,车速很快,无牌。
今天晚上听母亲说判罚下来了,判了两年多一点不到三年,而且没有赔偿。我觉得判罚太轻了吧,一条人命就两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吗?
现在还有什么办法,上诉?如果没有办法的,我会告诉我堂弟我们应该无视一下法律。


可以诉讼要赔偿啊

不过村道啥样的啊, 你这什么样的村道啊, 要田埂那种,算不算公共交通道路啊 不知道啊 (不是路的话,不会是判过失杀人罪吧)
他被判的是交通肇事罪么?



可以诉讼要赔偿啊

不过村道啥样的啊, 你这什么样的村道啊, 要田埂那种,算不算公共交通道路啊 不知道啊 (不是路的话,不会是判过失杀人罪吧)
他被判的是交通肇事罪么?

有无逃逸,责任认定,是否获得受害人一方谅解。都会考虑的
itaskol 发表于 2014-2-26 21:15
可以诉讼要赔偿啊

不过村道啥样的啊, 你这什么样的村道啊, 要田埂那种,算不算公共交通道路啊 不知道 ...
水泥路,可以并排走两辆小车。
白开水BLZ 发表于 2014-2-26 21:24
有无逃逸,责任认定,是否获得受害人一方谅解。都会考虑的
想逃逸,当当场被抓住,算没有逃逸吧。肇事者全责,没有谅解,一分钱没赔哪来的谅解。
我觉得量刑真的太轻了,如果判个三年以上还可以解释,现在两年多一点,怎么个解释。
不是还有民事诉讼可以走么?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1:38
水泥路,可以并排走两辆小车。
他现在被判的啥罪, 是不是按交通肇事罪判的?
交通肇事罪 怎么都能搞到赔偿
itaskol 发表于 2014-2-26 21:54
他现在被判的啥罪, 是不是按交通肇事罪判的?
交通肇事罪 怎么都能搞到赔偿
应该是交通肇事罪吧,这个我不是很清楚,是听我母亲说是判了。没有听说赔了多少。
死亡一人,三年以上起刑的,要有逃逸情节;否则,要死亡两人、重伤五人才考虑,最高法有司法解释可以查。
你亲戚的情况,是按照“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的标准判的。

还有,你亲戚明显忘了提起附加民事赔偿诉讼。这情况也遇到过,被害人一个劲告要求赔钱,就是不提起诉讼,法官也郁闷“你倒是提起诉讼啊,判了我才好执行啊”。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2:01
死亡一人,三年以上起刑的,要有逃逸情节;否则,要死亡两人、重伤五人才考虑,最高法有司法解释可以查。
...
我去  那就亏大了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2:01
死亡一人,三年以上起刑的,要有逃逸情节;否则,要死亡两人、重伤五人才考虑,最高法有司法解释可以查。
...
明白了,多谢星爷的解释!!!!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1:59
应该是交通肇事罪吧,这个我不是很清楚,是听我母亲说是判了。没有听说赔了多少。
没听说赔多少 那就是你不知道啊, 说不定他已经赔了呢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一分不陪 不可能的事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2:01
死亡一人,三年以上起刑的,要有逃逸情节;否则,要死亡两人、重伤五人才考虑,最高法有司法解释可以查。
...
刚问了,没有提民事诉讼~~~~~~~~~~~~~
死一人

民事起诉了没


不可能不赔钱的


村里1人一年怎么搞都有3万打十年算都有钱赔


法规有时就是助涨犯罪的

死一人才判一两年

敢不敢再少点

怪不得花钱私了顶罪的多啊!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2:01
死亡一人,三年以上起刑的,要有逃逸情节;否则,要死亡两人、重伤五人才考虑,最高法有司法解释可以查。
...

村道 我朝有明确村道属于“道路么?好像没有吧。
光宽 也不一定是路啊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2:11
刚问了,没有提民事诉讼~~~~~~~~~~~~~
我猜就这样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但从心理上讲,过了索赔的最好时机。
我会告诉我堂弟我们应该无视一下法律。

我觉着你们还是应该尊重一下法律。
如果是交通肇事罪的话,判3年以下完全合理合法。
itaskol 发表于 2014-2-26 22:14
村道 我朝有明确村道属于“道路么?好像没有吧。
光宽 也不一定是路啊
道法所指的交通道路,包括用于不特定社会车辆通行使用的路段,不是特指等级公路,大约是这样讲的——原文我没记,当年看了后,记住大概意思就可以了,满足这样条件的,白猫他们的事儿,我不操心。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2:15
我猜就这样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但从心理上讲,过了索赔的最好时机。
单独提的话 可以多提个精神赔偿试试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itaskol 发表于 2014-2-26 22:21
单独提的话 可以多提个精神赔偿试试
现在才提的话应了我那里的一句话“咬他的头硬,咬他的屁股臭”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2:23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 ...


看到两篇是这样的。。。。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1-06/03/content_72250.htm
建议立法明确村道属于“道路”

http://www.wuzhoudaily.cn/html/2009-05/13/content_76043.htm
村道行车撞死人
过失犯罪领缓刑

楼主还是先去问下  他是不是被判的交通肇事罪啊
村道比较特殊,交通肇事不一定是交通肇事罪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2:23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 ...


看到两篇是这样的。。。。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1-06/03/content_72250.htm
建议立法明确村道属于“道路”

http://www.wuzhoudaily.cn/html/2009-05/13/content_76043.htm
村道行车撞死人
过失犯罪领缓刑

楼主还是先去问下  他是不是被判的交通肇事罪啊
村道比较特殊,交通肇事不一定是交通肇事罪
itaskol 发表于 2014-2-26 22:27
看到两篇是这样的。。。。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1-06/03/content_72250.htm
建议立法 ...
这个不清楚,明天去问问。
itaskol 发表于 2014-2-26 22:27
看到两篇是这样的。。。。
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1-06/03/content_72250.htm
看到一篇是 ...
看了。
我还是比较赞同前者意见,从根子上阐明;后者么,总有种果子决定根子的感觉。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2:43
这个不清楚,明天去问问。
希望是他被判交通肇事罪, 再上诉多要赔偿方便些。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2:43
这个不清楚,明天去问问。
不如操心怎么再赔点钱。过失杀人、交通肇事都是过失犯,刑期的程度就那样。

分歧有存在。链接一说得很清晰,法院用这样的认识判也有道理,这种认识至少解决了凭什么认定村道是公路、纳入公共交通的问题;链接二的认识,反而没说清凭什么认定村道不是公路、不属于公共交通。

过失死亡一人,我还真想不到何种情节能判到三年以上上诉改罪,确实实际意义不大。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3:01
不如操心怎么再赔点钱。过失杀人、交通肇事都是过失犯,刑期的程度就那样。

分歧有存在。链接一说得很 ...
现在就希望能赔多一点是一点,人都没了,还能怎样。总不能让人不明不白的死掉吧~~~~~~~~~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3:06
现在就希望能赔多一点是一点,人都没了,还能怎样。总不能让人不明不白的死掉吧~~~~~~~~~
我同意上诉改罪是条路子(再搏一次的理由),但不看好结果,因为两个问题你亲属解决不了,被害人与加害人都是交通通行的参与者、双方是因为交通关系才有行为的因果关系;村道是不是公路,你至少没法否定,法院以类似链接一例举的内容说明判决理由你怎么驳?链接二没有提示你哪条明文是把村道排除在公路外的哦,这是最简单的有依据和没依据的分别。
方便的话,把判决书发来先看看,判决书内容是很丰富的。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3:17
我同意上诉改罪是条路子(再搏一次的理由),但不看好结果,因为两个问题你亲属解决不了,被害人与加害人 ...
如果能证明酒驾又怎么判?
最讨厌的情况还有,如果不幸以过失杀人判的,怎么能把刑期加到三年以上?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2-26 23:26
最讨厌的情况还有,如果不幸以过失杀人判的,怎么能把刑期加到三年以上?
问到了,判的交通肇事罪。如果现在能证明当时酒驾又如何?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3:29
问到了,判的交通肇事罪。如果现在能证明当时酒驾又如何?
你还是先大概了解下 那人个人有哪些财产。万一他是个欠一屁股债的。 他判都判了 不会再想办法凑钱 求你亲戚谅解了。
如果他有财产 有必要的话 称他没转移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准备打官司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3:23
如果能证明酒驾又怎么判?
危险驾驶罪比交通肇事罪更轻。危险驾驶罪只要求有醉酒行为,不要求有死亡、重伤后果。醉酒驾驶造成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重罪吸收危险驾驶罪轻罪,竞合了,而不是你认为的数罪并罚。。。。。。除非死亡N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才可能更重。

我的意思你没明白,无论是过失杀人还是交通肇事,三年以下刑期都是相对合理的,再期望追重刑期不现实;重点是在赔偿上,但你们可以以罪名有异议或者处罚偏轻的理由,要求提起上诉并附带民事诉讼,后者才是肉头。本来以为坐牢就完了,结果突然告诉你还可能变成杀人罪,你有压力不?想不想从轻、想从轻就赔钱拿点态度出来(要效果最好有2个条件,对方比较法盲,不清楚其实刑期没区别;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的)。
这其实是心理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是个法律问题——本来一审前时机是最好的。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3:29
问到了,判的交通肇事罪。如果现在能证明当时酒驾又如何?
两条路,直接提起民事赔偿;以处罚过轻,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刑事方面没折腾的实质空间了。
其他的,按33楼的办。
放弃醉酒的想法,这跟有条件控人家抢劫罪缺偏偏控人家盗窃罪一般不明智。
放弃醉酒的想法,这跟有条件控人家抢劫罪缺偏偏控人家盗窃罪一般不明智。
多谢星爷,真的万二分的感谢。我明天跟我堂弟说。
ACchen 发表于 2014-2-26 23:58
多谢星爷,真的万二分的感谢。我明天跟我堂弟说。
最好的时机错过,略尽人事而已。
最好的时机错过,略尽人事而已。
真的非常感谢你。早知道上来问问就不至于今天了。
看帖,又涨姿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