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三年偷逃税款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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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2005-05-16 14:58:55
财政部调查初步结果 古井贡三年偷逃税款1.5亿

  通过违规汇总纳税,2002-2003年两年,古井贡偷逃税款9921.83万元。而根据古井贡4月12日的公告,其2004年度“需要补提”所得税5433.6万元。这样算起来,2002年—2004年三年间,古井贡偷逃企业所得税款达到了1.5亿元。
    
  本报记者 余乐蕤 合肥、亳州报道
  
  “按照公司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今年上市公司肯定会继续亏损。”古井集团一位高层担忧地说,“这样一来,古井贡将会被勒令退市。”
   
  随着财政部的调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古井贡,000596、200596)偷逃税款的问题渐渐明朗。
  
  3年偷逃税款1.5亿元
  5月1日,古井贡被深交所停牌,至今仍未复牌。
  按照古井贡4月29日所发布的公告,其停牌原因是,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安徽专员办”)对公司税收情况的调查,影响了公司2004年年报的审计。
  据透露,财政部安徽专员办重点调查的是古井贡与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古井贡的全资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对古井贡的调查始于3月16日。在对该公司进行连续8天的调查后,调查组发现古井贡存在着严重的偷逃所得税款行为。
  那么,财政部安徽专员办为何要对古井贡展开调查呢?
  这得从国家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昆明特派办”)的一份《简报》说起。
  2004年下半年,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在审计古井贡历年公布的财务报表时发现,该公司公布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存有蹊跷。
  于是,2004年年底,一份由昆明特派办起草的《简报》被紧急送到了审计署。该《简报》中的主体内容是《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汇总纳税造成企业所得税款流失》。紧接着,该《简报》又被紧急转到了财政部。财政部随即展开有关调查。
  如《简报》所言,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发现,古井贡与古井销售公司确实存在着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而且问题相当严重。
  “古井贡的这种纳税方法没有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批准。”亳州当地一位律师表示,其与国家税务总局此前颁布的《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在安徽省政府不久前报送给财政部的一份材料中透露,经查,2002年—2003年度,仅两年的时间内,古井贡利用这种纳税方法,抵减销售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9921.83万元。其中,2002年度为3996.35万元;2003年度为5925.4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12日,古井贡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中说,预计该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将产生1.9亿元左右的亏损。亏损主要原因之一是,根据财政部安徽专员办的检查结果判断认为,该公司与销售公司从2004年起可能会分开缴纳所得税,因此销售公司需要补提2004年度应缴所得税5433.6万元。
  这样算起来,2002年—2004年三年间,古井贡偷逃企业所得税款达到了1.5亿元。
  但财政部安徽专员办为何仅仅调查了古井贡2002年与200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古井贡董秘助理马军伟对本报解释,2002年以前,地方所属企业所得税全部交到地方财政,2002年以后则是国家与地方各分成50%。
  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一位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对古井贡的调查“还没有正式结束”,“还没有定论”。
  
  偷逃税款迫于无奈?
  古井贡4月29日的公告,让业界深为焦虑。
  公告中说,财政部的检查结果将会对公司200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并决定了公司是否对2002年、2003年年度报告部分事项进行追溯调整,报告追溯调整后可能会出现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从2005年起,古井贡将不得不与销售公司分开缴纳所得税的方法,这将使得原来利润率就比较低的古井贡雪上加霜。因此,古井贡2005年一季度净利润预计为亏损。
  “按照公司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今年上市公司肯定会继续亏损。”古井集团一位高层担忧地说,“这样一来,古井将会被勒令退市。”
  一个知名上市公司,为何会走上偷逃国家税款的路子?古井似乎有自己的苦衷。
  1996年,古井贡于深交所上市。当时,为了推动企业上市,国家允许地方财政对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地方政府再返还给纳税企业18%,剩下15%进入地方财政。据悉,全国所有白酒类上市公司都按此优惠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
  尽管古井贡自上市以来,一直按3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由于亳州市地方财力不足,很难做到税收返还,所以造成该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而为了缓解企业所得税税赋与同业相比偏高的压力,古井贡就在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情况下,采取了与销售公司合并纳税的方法。
  “其实我们早就知道这个问题。”上述亳州市地税局官员透露,“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了照顾地方利益,所以一直没下狠心(要求企业整改)。”
  而在去年,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大,亳州市地税机关才向古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古井销售公司先行申报预缴了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而在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到亳州检查之前,该公司又补缴了432.57万元企业所得税。
  亳州市地税局官员进一步分析,以往,地方政府迁就古井贡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该公司拥有员工6000多人,是亳州市的财政支柱,上缴税收占市本级财政收入的55%以上。
  “不能再继续违法。”亳州市地税局官员说,“缴不缴税是企业的事。”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也语气相当坚定地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肯定会依法行政”。
  但是,由于古井贡对亳州市地方财政收入、就业和社会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一旦公司遭遇退市或不能持续经营,就会给当地带来极大的经济和社会负担。
  而且,目前古井集团的改制工作正处在重要关口,而古井贡一旦因偷税问题被查处,“集团的改制工作可能会更遥远”。
  古井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5-05-16 14:58:55
财政部调查初步结果 古井贡三年偷逃税款1.5亿

  通过违规汇总纳税,2002-2003年两年,古井贡偷逃税款9921.83万元。而根据古井贡4月12日的公告,其2004年度“需要补提”所得税5433.6万元。这样算起来,2002年—2004年三年间,古井贡偷逃企业所得税款达到了1.5亿元。
    
  本报记者 余乐蕤 合肥、亳州报道
  
  “按照公司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今年上市公司肯定会继续亏损。”古井集团一位高层担忧地说,“这样一来,古井贡将会被勒令退市。”
   
  随着财政部的调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古井贡,000596、200596)偷逃税款的问题渐渐明朗。
  
  3年偷逃税款1.5亿元
  5月1日,古井贡被深交所停牌,至今仍未复牌。
  按照古井贡4月29日所发布的公告,其停牌原因是,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安徽专员办”)对公司税收情况的调查,影响了公司2004年年报的审计。
  据透露,财政部安徽专员办重点调查的是古井贡与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古井贡的全资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对古井贡的调查始于3月16日。在对该公司进行连续8天的调查后,调查组发现古井贡存在着严重的偷逃所得税款行为。
  那么,财政部安徽专员办为何要对古井贡展开调查呢?
  这得从国家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昆明特派办”)的一份《简报》说起。
  2004年下半年,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在审计古井贡历年公布的财务报表时发现,该公司公布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存有蹊跷。
  于是,2004年年底,一份由昆明特派办起草的《简报》被紧急送到了审计署。该《简报》中的主体内容是《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汇总纳税造成企业所得税款流失》。紧接着,该《简报》又被紧急转到了财政部。财政部随即展开有关调查。
  如《简报》所言,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发现,古井贡与古井销售公司确实存在着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而且问题相当严重。
  “古井贡的这种纳税方法没有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审核批准。”亳州当地一位律师表示,其与国家税务总局此前颁布的《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在安徽省政府不久前报送给财政部的一份材料中透露,经查,2002年—2003年度,仅两年的时间内,古井贡利用这种纳税方法,抵减销售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9921.83万元。其中,2002年度为3996.35万元;2003年度为5925.4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12日,古井贡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中说,预计该公司2004年度净利润将产生1.9亿元左右的亏损。亏损主要原因之一是,根据财政部安徽专员办的检查结果判断认为,该公司与销售公司从2004年起可能会分开缴纳所得税,因此销售公司需要补提2004年度应缴所得税5433.6万元。
  这样算起来,2002年—2004年三年间,古井贡偷逃企业所得税款达到了1.5亿元。
  但财政部安徽专员办为何仅仅调查了古井贡2002年与200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古井贡董秘助理马军伟对本报解释,2002年以前,地方所属企业所得税全部交到地方财政,2002年以后则是国家与地方各分成50%。
  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一位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对古井贡的调查“还没有正式结束”,“还没有定论”。
  
  偷逃税款迫于无奈?
  古井贡4月29日的公告,让业界深为焦虑。
  公告中说,财政部的检查结果将会对公司200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并决定了公司是否对2002年、2003年年度报告部分事项进行追溯调整,报告追溯调整后可能会出现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从2005年起,古井贡将不得不与销售公司分开缴纳所得税的方法,这将使得原来利润率就比较低的古井贡雪上加霜。因此,古井贡2005年一季度净利润预计为亏损。
  “按照公司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今年上市公司肯定会继续亏损。”古井集团一位高层担忧地说,“这样一来,古井将会被勒令退市。”
  一个知名上市公司,为何会走上偷逃国家税款的路子?古井似乎有自己的苦衷。
  1996年,古井贡于深交所上市。当时,为了推动企业上市,国家允许地方财政对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地方政府再返还给纳税企业18%,剩下15%进入地方财政。据悉,全国所有白酒类上市公司都按此优惠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
  尽管古井贡自上市以来,一直按33%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由于亳州市地方财力不足,很难做到税收返还,所以造成该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而为了缓解企业所得税税赋与同业相比偏高的压力,古井贡就在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情况下,采取了与销售公司合并纳税的方法。
  “其实我们早就知道这个问题。”上述亳州市地税局官员透露,“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了照顾地方利益,所以一直没下狠心(要求企业整改)。”
  而在去年,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大,亳州市地税机关才向古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古井销售公司先行申报预缴了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而在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到亳州检查之前,该公司又补缴了432.57万元企业所得税。
  亳州市地税局官员进一步分析,以往,地方政府迁就古井贡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该公司拥有员工6000多人,是亳州市的财政支柱,上缴税收占市本级财政收入的55%以上。
  “不能再继续违法。”亳州市地税局官员说,“缴不缴税是企业的事。”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也语气相当坚定地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肯定会依法行政”。
  但是,由于古井贡对亳州市地方财政收入、就业和社会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一旦公司遭遇退市或不能持续经营,就会给当地带来极大的经济和社会负担。
  而且,目前古井集团的改制工作正处在重要关口,而古井贡一旦因偷税问题被查处,“集团的改制工作可能会更遥远”。
  古井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是不是还当过央视的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