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逼13岁女生陪其玩耍遭拒 刺伤对方性侵致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0:44:17
成都商报讯(李永忠 记者 邓成满) 1月9日上午8时许,南部县某小学一名13岁女生在上学途中失踪。南部警方当即组织城区5个派出所民警全力查找,其亲人、学校师生也四处找寻。很快,警方发现该名女生遗失的书包。1月11日,南部警方在县城嘉陵路卧牛山发现失踪女生遗体,法医勘验表明,其受到暴力侵害。

  南充、南部两级警方立即组织近百人的专案组展开调查。1月13日,少年蒲某被警方控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蒲某现年17岁,无业,南部城郊人,2010年因涉嫌盗窃被少管一年。1月9日早晨8时许,死者在上学途中遇见蒲某被挟持。蒲某胁迫死者陪其玩耍,遭拒后持刀狂刺,死者身中十余刀。在割伤受害人腕部大动脉致其彻底失去反抗力之后,蒲某对其实施了性侵犯。

(原标题:暴力侵害少女致其身亡17岁少年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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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4-01-15/035029244422.shtml成都商报讯(李永忠 记者 邓成满) 1月9日上午8时许,南部县某小学一名13岁女生在上学途中失踪。南部警方当即组织城区5个派出所民警全力查找,其亲人、学校师生也四处找寻。很快,警方发现该名女生遗失的书包。1月11日,南部警方在县城嘉陵路卧牛山发现失踪女生遗体,法医勘验表明,其受到暴力侵害。

  南充、南部两级警方立即组织近百人的专案组展开调查。1月13日,少年蒲某被警方控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蒲某现年17岁,无业,南部城郊人,2010年因涉嫌盗窃被少管一年。1月9日早晨8时许,死者在上学途中遇见蒲某被挟持。蒲某胁迫死者陪其玩耍,遭拒后持刀狂刺,死者身中十余刀。在割伤受害人腕部大动脉致其彻底失去反抗力之后,蒲某对其实施了性侵犯。

(原标题:暴力侵害少女致其身亡17岁少年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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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4-01-15/035029244422.shtml
妥妥崩了                     
看到血了还能实施那什么,真是BT


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要起作用了,而且是起坏作用,17岁的未成年人恶人要保护,13岁的未成年人少女么,其实与20岁,30岁,40岁的被害人没有区别。如果人家父母心也坏,一分钱都别想赔。

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要起作用了,而且是起坏作用,17岁的未成年人恶人要保护,13岁的未成年人少女么,其实与20岁,30岁,40岁的被害人没有区别。如果人家父母心也坏,一分钱都别想赔。
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要起作用了,而且是起坏作用,17岁的未成年人恶人要保护,13岁的未成年人少女么,其实与20 ...
科普一下,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乃是刑法中的条款。
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个躺枪的。
也有可能是交友不慎嘛,这样说会挨打吗?
lxjcad2012 发表于 2014-1-15 16:07
也有可能是交友不慎嘛,这样说会挨打吗?
这两个人不一定认识吧。
你在死者家属面前说一定会挨打。
我们这里有个17岁少年,凌晨一点多去敲女同学家门,是班花,正好她家父母去拜访亲戚。
女同学单纯就来了门。
少年性侵了然后勒死了她,一把火把整个家烧了。
他回去正常上学,警察调查问话,还在QQ空间留言说自己一肚子得委屈,被冤枉~

然后警察第二天就把他抓进去了~
再过两天就是他18岁生日,最后不知道怎么判的~

杀了吧  土鳖未成年不判死的法律已经奇葩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