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几年前的旧闻看月球未来的资源开发(基于某些人对上月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23:45
2001年和2011年,我国先后获得了公海两块海底矿区的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开采权,总面积达到8.5万平方公里

这是什么道理呢?为什么我们可以去公海开矿呢?

联合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1、 国际海底及其资源,任何国家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任何国家也不能自由开发,而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2、 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实行国际管理,联合国在1994年《公约》生效时专门成立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管理权,总部设在牙买加。

        关于“区域”内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公约》规定,这项活动应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的组织和控制下进行,一方面,由管理局的开发机构企业部直接从事勘探和开发;另一方面,缔约国及其国有企业、或在缔约国担保之下的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与管理局协作的方式进行。

        这种平行开发制度的具体做法是:在一海底区域被勘探后,开发申请者要向管理局提供两块具有同等价值的矿址。管理局选择其中一块作为保留区,留待自己直接开发;另一块由申请者开发(每年交纳固定的开采费)。申请者还要转让技术,在经营中取得的利润还要提成,把利润提成和国际海底管理局自己开发取得的利润分给全体《公约》的成员国。

        当然,专属勘探权是有时间限制的。

        话说到这里,CDer应该要反应过来了吧,海底资源属于全人类,但是但是,你有能力的话,你就可以去勘探开采,因为你也是人类的一员

        最后:月球资源属于全人类,勘探开采属于有能力的……2001年和2011年,我国先后获得了公海两块海底矿区的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开采权,总面积达到8.5万平方公里

这是什么道理呢?为什么我们可以去公海开矿呢?

联合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1、 国际海底及其资源,任何国家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任何国家也不能自由开发,而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2、 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实行国际管理,联合国在1994年《公约》生效时专门成立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管理权,总部设在牙买加。

        关于“区域”内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公约》规定,这项活动应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的组织和控制下进行,一方面,由管理局的开发机构企业部直接从事勘探和开发;另一方面,缔约国及其国有企业、或在缔约国担保之下的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与管理局协作的方式进行。

        这种平行开发制度的具体做法是:在一海底区域被勘探后,开发申请者要向管理局提供两块具有同等价值的矿址。管理局选择其中一块作为保留区,留待自己直接开发;另一块由申请者开发(每年交纳固定的开采费)。申请者还要转让技术,在经营中取得的利润还要提成,把利润提成和国际海底管理局自己开发取得的利润分给全体《公约》的成员国。

        当然,专属勘探权是有时间限制的。

        话说到这里,CDer应该要反应过来了吧,海底资源属于全人类,但是但是,你有能力的话,你就可以去勘探开采,因为你也是人类的一员

        最后:月球资源属于全人类,勘探开采属于有能力的……


可见,未来对月球资源的分配,也会基于这样一种妥协化的原则


自己的帖子咋找不着了?

可见,未来对月球资源的分配,也会基于这样一种妥协化的原则


自己的帖子咋找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