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规定:家属不在场 严禁交接新生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9:02:29
原标题:《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发布

家属不在场 严禁交接新生儿

本报讯(记者 段晓宁)日前,陕西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了《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其中规定,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中的产房工作制度一项中提到,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进行早接触、早吸吮。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接产后,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分娩经过和新生儿评分情况;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严禁产房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交接环节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严禁产科工作人员接收弃婴。无主弃婴应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12/16/32145368_0.shtml原标题:《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发布

家属不在场 严禁交接新生儿

本报讯(记者 段晓宁)日前,陕西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了《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其中规定,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中的产房工作制度一项中提到,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进行早接触、早吸吮。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接产后,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分娩经过和新生儿评分情况;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严禁产房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交接环节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严禁产科工作人员接收弃婴。无主弃婴应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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