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空识别圈在内政方面的意义难道没人讨论下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59:15
看了很多的评论,大家都是讨论在军事上面的意义,难道就没有人讨论在内政上面的意义吗?

关于内政方面的,俺不知道兔子有没有安排(照理说应该有考虑吧),内政方面应该借此大力宣传MD的民主和自由的嘴脸,让世界人民,尤其是国内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看一看,晒一晒MD的作风(GZJY除外),利用此机会团结民心,团结大多数群众,严厉打击所谓的GZJY。

把世界各国的防空识别区都拿出来讨论讨论,尤其是鬼子的。 让各位看看西方民主人士的作风和行为方式。

最近的很多事件,大家都觉得ZF为啥不处理?。。不严惩?。。 个人感觉可能有ZF让某些人和某些事情再晾一晾,晒一晒,因为后续还有很多的细节或暴露出来,让大家看一看 想一想。。 也好让某些势力偷鸡不成蚀把米。 等到时机成熟,一起收割。

@新侨联委员 看了很多的评论,大家都是讨论在军事上面的意义,难道就没有人讨论在内政上面的意义吗?

关于内政方面的,俺不知道兔子有没有安排(照理说应该有考虑吧),内政方面应该借此大力宣传MD的民主和自由的嘴脸,让世界人民,尤其是国内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看一看,晒一晒MD的作风(GZJY除外),利用此机会团结民心,团结大多数群众,严厉打击所谓的GZJY。

把世界各国的防空识别区都拿出来讨论讨论,尤其是鬼子的。 让各位看看西方民主人士的作风和行为方式。

最近的很多事件,大家都觉得ZF为啥不处理?。。不严惩?。。 个人感觉可能有ZF让某些人和某些事情再晾一晾,晒一晒,因为后续还有很多的细节或暴露出来,让大家看一看 想一想。。 也好让某些势力偷鸡不成蚀把米。 等到时机成熟,一起收割。

@新侨联委员
昨天又有某个大V进去了,诈骗500多万,判刑11年。
如果为了所谓理想跟美国人混那是傻,如果为了利益跟着没帝混那是奸
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都忙着找面子呢        你昨天才设立我今天就飞个轰炸机过来   满足不满足
广东的大海 发表于 2013-11-27 14:39
昨天又有某个大V进去了,诈骗500多万,判刑11年。
看见了,, 不是连 汪公子都转风向了么。。
蛋总 发表于 2013-11-27 14:49
看见了,, 不是连 汪公子都转风向了么。。
其实我很久前就说过,所谓大V就是靠各种吸引眼球给自己拉广告,最后就是为了赚钱,仅此而已。
增加粉丝数量,然后靠卖发言赚钱,说白了就是营销,现在微博差不多都快死掉了,微信已经崛起。
亲,我们讨论一下。昨天蛋总副本打了多少东西?
广东的大海 发表于 2013-11-27 14:50
其实我很久前就说过,所谓大V就是靠各种吸引眼球给自己拉广告,最后就是为了赚钱,仅此而已。
我赞同。。不过我想里面也混有不少正真的带路党。。 这个需要加以鉴别。。
我兔腹黑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广东的大海 发表于 2013-11-27 14:39
昨天又有某个大V进去了,诈骗500多万,判刑11年。
哪个??新闻好像报道不多,反正我没看到.....
AIADAN 发表于 2013-11-27 19:50
哪个??新闻好像报道不多,反正我没看到.....
这种新闻电视里就不指望会有了?也就门户上一个不显眼位置放个连接仅此而已
AIADAN 发表于 2013-11-27 19:50
哪个??新闻好像报道不多,反正我没看到.....
http://news.163.com/13/1126/13/9EK25QN900011229.html
这是连接,不过我金额好像搞错了,哈哈,是50多万,不是500万,但刑期是对的,估计500w就不是11年了,无期了。
蛋总 发表于 2013-11-27 14:53
我赞同。。不过我想里面也混有不少正真的带路党。。 这个需要加以鉴别。。
从法制社会的观点看,带路是个人的自由,只要没有触犯法律,不能因思想倾向定罪。


虽然很恶心人,但这是人权。
炎运宏开世界同 发表于 2013-11-28 09:19
从法制社会的观点看,带路是个人的自由,只要没有触犯法律,不能因思想倾向定罪。
思想不犯罪,但是如果煽动带路并以推翻ZF为目的搞一些活动,那就是犯罪了。

炎运宏开世界同 发表于 2013-11-28 09:19
从法制社会的观点看,带路是个人的自由,只要没有触犯法律,不能因思想倾向定罪。


我不知道您是怎么样理解民主和人权的,我的理解不是西方定义的民主和人权,

我觉得任何民主和人权都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民主和人权才有意义, 您的意思我理解是不带限制的。

为何我们就不能自己定义民主和人权呢? 难道是因为西方首先提出来的,我们就失去了定义的权利吗?

重新定义真正的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 民主和人权 才是我们国家该有的“人权”。

再补充说明一点:法制社会也一样,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不是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这个也需要我们自己来定义。
炎运宏开世界同 发表于 2013-11-28 09:19
从法制社会的观点看,带路是个人的自由,只要没有触犯法律,不能因思想倾向定罪。


我不知道您是怎么样理解民主和人权的,我的理解不是西方定义的民主和人权,

我觉得任何民主和人权都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民主和人权才有意义, 您的意思我理解是不带限制的。

为何我们就不能自己定义民主和人权呢? 难道是因为西方首先提出来的,我们就失去了定义的权利吗?

重新定义真正的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 民主和人权 才是我们国家该有的“人权”。

再补充说明一点:法制社会也一样,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不是西方所谓的法制社会。这个也需要我们自己来定义。
蛋总 发表于 2013-11-28 09:29
我不知道您是怎么样理解民主和人权的,我的理解不是西方定义的民主和人权,

我觉得任何民主和人权都 ...
我当然不会狭隘到以为世界只有一条出路,西方的道路就是完美的。

只是目前普遍的理解是触犯了法律才能判刑。而言论的边界在国内“主流”的认识还是模糊地带,处于互相试探底限的过程中。所以,虽然令很多人恶心,但是想靠目前的法律体系制止这种局面恐怕是无能为力。
炎运宏开世界同 发表于 2013-11-28 10:06
我当然不会狭隘到以为世界只有一条出路,西方的道路就是完美的。

只是目前普遍的理解是触犯了法律才能 ...
所以嘛, 目前法律还很不完善。

二来是大家还要有一段适应阶段,毕竟现在的国人比改革开放的国人的鉴别能力强多了,那个时候可是啥都是外国的好。。 所以才有后面的。。。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