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參加連戰上海演講 盼能獲得國民待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40:11
中央社

     部分上海台商今天針對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所發表的兩岸經貿演講發表看法,上海台商協會常務理事陳志英表示,台商最重要的希望是得到國民待遇,希望能跟中國大陸境內人士一樣,在經營項目方面減少限制。
     連戰今天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與台商及當地工商界發表演講與餐敘,約有大陸八十六家台商協會、上海台協等代表二百多人以及五十多位大陸企業家參加。

      大陸台商在連戰演講結束後紛紛發表看法,上海台商天福茗茶總經理、上海台商協會常務理事陳志英表示,連戰的演講內容顯示出台灣具有與中國大陸互動的善意,他希望不管是台灣哪一個政黨,都可以本著這樣的善意,與中國共產黨互動,並化解兩岸六十多年來在互動上呈現的僵硬思維。
     針對連戰今天提出兩岸經貿機制、兩岸經貿論壇等議題,陳志英指出,有很多議題是台商所關心的,像是台商關心兩岸三通、國民待遇等問題。
     陳志英說,他來上海十一年,認為台商最重要的希望能夠得到國民待遇。過去在經濟上獲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這些都還是其次的需求。
     陳志英強調,台商希望和與中國大陸境內人士一樣,在開公司或經營項目上比較不受限制,這比投資優惠還更加重要。
     面對兩岸問題,他說,過去台商被當成夾心餅乾,在經商過程中確實造成很多不方便。希望現在能夠化解兩岸政治氛圍的僵硬,在兩岸共同市場的概念下,變成包括港、澳、台的大中華圈市場,共同發展中國人的市場。中央社

     部分上海台商今天針對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所發表的兩岸經貿演講發表看法,上海台商協會常務理事陳志英表示,台商最重要的希望是得到國民待遇,希望能跟中國大陸境內人士一樣,在經營項目方面減少限制。
     連戰今天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與台商及當地工商界發表演講與餐敘,約有大陸八十六家台商協會、上海台協等代表二百多人以及五十多位大陸企業家參加。

      大陸台商在連戰演講結束後紛紛發表看法,上海台商天福茗茶總經理、上海台商協會常務理事陳志英表示,連戰的演講內容顯示出台灣具有與中國大陸互動的善意,他希望不管是台灣哪一個政黨,都可以本著這樣的善意,與中國共產黨互動,並化解兩岸六十多年來在互動上呈現的僵硬思維。
     針對連戰今天提出兩岸經貿機制、兩岸經貿論壇等議題,陳志英指出,有很多議題是台商所關心的,像是台商關心兩岸三通、國民待遇等問題。
     陳志英說,他來上海十一年,認為台商最重要的希望能夠得到國民待遇。過去在經濟上獲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這些都還是其次的需求。
     陳志英強調,台商希望和與中國大陸境內人士一樣,在開公司或經營項目上比較不受限制,這比投資優惠還更加重要。
     面對兩岸問題,他說,過去台商被當成夾心餅乾,在經商過程中確實造成很多不方便。希望現在能夠化解兩岸政治氛圍的僵硬,在兩岸共同市場的概念下,變成包括港、澳、台的大中華圈市場,共同發展中國人的市場。
现在对台商是超级国民待遇吧?不但超过我们自己,甚至超过了对欧美商人的态度。我依稀记得当年王永庆在厦门搞六清项目,最后各种原因作罢后,厦门市政府表示这块地给台塑留着,什么住友,LG,杜邦,巴斯夫上门购地建厂一概不理,不知道现在这块地是否还荒废着
那是大厂商
台商大多数还是小企业的
[B]以下是引用[I]nebraska[/I]在2005-5-2 20:14:00的发言:[/B][BR]那是大厂商
台商大多数还是小企业的

你的回答文不对题。
我是说所谓的“超国民待遇”只有大厂商可以享受的到
大多数台商得到的待遇还是很平常的
如果运气不好碰到欺生的地方贪官
也和大陆本地民营企业家没什么两样的
我老师就曾见过
一向对奸诈势利为富不仁的台商没好感~~~台企形象较大陆民企都差~~~我说的是指多数~~~
台企的形象普遍较差,主要在于对员工都很抠门。
我们来学习一下什么是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最惠国待遇的有益补充。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的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正是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另一体现———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应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具体指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企业和商船民事权利方面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商船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即专指外国自然人、法人、商船等在民商事方面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它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加以规定,为各国普遍确认和接受。从理论上讲,依照规定赋予外国人和本国人之间在民商事权利方面地位上的平等,可以防止对外国人实行不公平的歧视性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赋予外国人在民事实体权利方面完全等同,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大致平等,其限制是极为严格的,也体现了对等互惠的原则。依条约、国内立法在对等互惠基础上给予的国民待遇,在许多国家间的贸易条约及国内立法中都有表现,例如1811年的《奥地利民法典》第13条规定:“外国人享有与国内人同样之权利,须经证明其本国亦准予奥国民享有同一之权利。”

    世贸组织及原关贸总协定正是以国际条约、协定的方式规定其缔约方之间彼此给予国民待遇的。世贸组织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及其他协议的相关条款中。
国民待遇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必须要对等,即双方互相给予对方的权益与义务是相同的,如果看现在的海峡两岸局势,肯定是不合理的。
现在有一个问题
台商要求给予的地位怎么定位
是在WTO框架下的互相开放
还是准CEPA性质的特殊待遇
这个还没有清楚
给“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