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方回应“房叔案庭审未提21套房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43:31
“房叔”蔡彬日前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半,没收非法所得335万元,但庭审未提及“网上揭发的21套房产”。检察机关回应:庭审中提及的两套房被认定为受贿,其余房产购房款来源无法认定,证据链不完整,按疑罪从无原则,暂认定为合法财产。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guangzhoufangshu/content-3/detail_2013_09/27/29955729_0.shtml

下面评论里的主要疑问是:房叔不是公职人员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适用他吗?

百度上房叔的工作经历:
2000年以前,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2000年初-2008年12月,任番禺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
2008年12月-2011年5月,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
2011年5月至今,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机构设置”中列出分工是:蔡彬协助局长管理全面工作,兼管组织人事科,协助局长管理装备财务科。他具体负责局的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财务工作、党务、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廉政建设及监督、接受群众检举投诉等工作“房叔”蔡彬日前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半,没收非法所得335万元,但庭审未提及“网上揭发的21套房产”。检察机关回应:庭审中提及的两套房被认定为受贿,其余房产购房款来源无法认定,证据链不完整,按疑罪从无原则,暂认定为合法财产。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guangzhoufangshu/content-3/detail_2013_09/27/29955729_0.shtml

下面评论里的主要疑问是:房叔不是公职人员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适用他吗?

百度上房叔的工作经历:
2000年以前,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2000年初-2008年12月,任番禺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
2008年12月-2011年5月,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
2011年5月至今,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机构设置”中列出分工是:蔡彬协助局长管理全面工作,兼管组织人事科,协助局长管理装备财务科。他具体负责局的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财务工作、党务、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廉政建设及监督、接受群众检举投诉等工作
非法的该判,合法也应该保护。
买房子可以洗钱
这则新闻不知道来源怎么样,现在网上新闻很多来源不正啊。
资本来到世上,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对于这种解释只能呵呵。房姐她不是公务员。没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可以理解。可是这个房叔可是公务员啊。他可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可以套用的啊。判个11年。就把几十套房子洗白了。真是无语。
还分管廉政建设呢,笑死人了
再说一遍:指望共产裆反腐,那是傻缺做中国梦。
自己对自己反腐,叫做与虎谋皮
不传谣不信谣
再说一遍:指望共产裆反腐,那是傻缺做中国梦。
就是。哪像某些国家,一边当官一边当商界人士,再来点政治献金多好。国内就该学习人家的腐败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