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和两个城管都死于非命,要避免悲剧再发生,唯有以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8 20:13:28
若“迁就”夏不死,则暴力抗法者会否增多?维稳风险会否更大?这或是中国“法官”头痛的问题。现时代的困境是:社会不满情绪越弥漫,“专政”的力度就会越加收紧,直至两败俱伤。但社会要和谐进步,就必须设法找到解套的途径,走理性渐进的宪政制度建设道路(宪政优先于民主)。这种政治大智慧,谁有?若“迁就”夏不死,则暴力抗法者会否增多?维稳风险会否更大?这或是中国“法官”头痛的问题。现时代的困境是:社会不满情绪越弥漫,“专政”的力度就会越加收紧,直至两败俱伤。但社会要和谐进步,就必须设法找到解套的途径,走理性渐进的宪政制度建设道路(宪政优先于民主)。这种政治大智慧,谁有?
宪政了小贩就不随意摆摊了。
干宪政P事?
莫非啥都能编框?
以前是选票  现在是什么陷症

万能狗皮膏药
不要低估中国老百姓的胆量,有些事情,与宪政无关。
你坐电脑前就可以治国,牛x。
宪法到底有没有规定城管这个机构?火鸡网上说这个机构没有被宪法赋予执法权,地方上设立这个暴力执法机关根本就是违宪的?
北枫 发表于 2013-9-26 04:38
宪法到底有没有规定城管这个机构?火鸡网上说这个机构没有被宪法赋予执法权,地方上设立这个暴力执法机关根 ...
城管是由地方人大授权成立的执法机关,你说合法不合法?
夏俊峰怎么能用死于非命呢
楼主又出来调皮......
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宪政就是万灵单,可医百病。
楼主说了一堆其实啥都没说到
lightsun7 发表于 2013-9-26 06:59
宪政就是万灵单,可医百病。
戈尔巴乔夫也是这様认为,只要实行民主,就可以解决苏联的一切问题。
夏俊峰死于非命?他是罪有应得
还宪政,烧糊涂了吧!老弟这精神应该去皿猪滋油灯塔国去呼喊宪政,去为那些死于枪口下无辜生命去呐喊!最后送老弟一句话:你糊弄鬼呢
宪法到底有没有规定城管这个机构?火鸡网上说这个机构没有被宪法赋予执法权,地方上设立这个暴力执法机关根 ...
连城管的职能都不知道,还在这里奢谈执法权,真是书生气
莫非啥都能编框
杀了两个城管,那两个城管没有家庭孩子父母?那两个城凭什么可以任意被杀!这种逻辑下去就是民主的粉丝多的大V嫖娼不管,杀城管,官员,执法部门者合法?这是宪政还是变态!
杀人偿命不是宪政吗?难道只有杀人不偿命才是宪政?还是只有随地摆摊是宪政?那美国真不符合这标准!
为何要虚构美国小贩的“幸福生活”?

2013-06-26 17:01:54 [来源:华声论坛] [责编:潘晓慧]

  总的来说,美国对小贩的管理是按照有照经营的思路,隻是一般商业管理的延伸而已。小贩也要获得执照,达到卫生标准,与普通经营行业的规定是一致的。在报税方麵也有要求,摊主在申请登记时要出示身份证与报税卡,可见,美国对于小贩的准入和要求比中国高的多严得多,但这种严格主要并非着眼于对市容的需要,而是卫生、安全、依法登记和纳税。当然,这样的严格管理本身对小贩的数量也有一种限製作用。

  即便在美国,无照商贩还是大量存在的,单靠政府管不过来。因此美国除了多部门执法外,还重视商贩自治组织的作用。例如美国的小商贩如果要上曼哈顿的街头摆摊,要先向街头集市组织填表申请,并且交摊位费。价格根据摊位大小、所在位置、季节月份而定。一般一个10英尺见方的摊位收费80-300美元,提前一个月登记有10-20%的优惠。如果一口气登记20个摊位,价格更优惠。类似商品在一个街市中隻能有两个摊位,以防止过度竞争。提出申请约10天左右,会收到集市组织的批准信与摊位编号。申请人持批准信到纽约消费局领取临时摆摊许可证(30天有效)。出售饮料食品的还要到卫生局领取临时卫生许可证。每年的前四个月,摊主要主动向政府上报所得税,而执照费每季度要三四百美元。当然,如果年销售额达不到最低标准,会有减免。曼哈顿街道的街头集市一般由意大利人把持,他们每年都向政府预先申请主要街道的街头集市许可证。除曼哈顿外,还有由华人控製的皇后区、非洲人聚集区、荷兰人、拉美人的社区,文艺界有艺术街市,体育界有运动街市,出版界有书报音像街市……其实有些说得好听一点是自治组织,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准黑社会。纽约市街头集市组织会把摊位费收入的20%交给政府,政府用这笔钱来补贴加班维护秩序的警察。(算不算明收的保护费?)

  至于说道美国城管没有暴力执法,要看怎麽说。对于违反规定或违法经营的小贩,一般的管理部门有处罚权,但没有执法权,执法一般由警察担任。相比于中国的城管甚至中国的警察,美国警察的执法权要大很多,也有着非常明确清晰的法律规定,其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不是行政自行赋权的中国城管可比的。美国的警察一般很有礼貌,小贩也比较自觉听话,特别不讲卫生、特别髒乱差的情况很少。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就是违法特别是暴力抗法的后果很严重。2009年12月,一位25岁的商贩在纽约时代广场非法兜售光盘,被一位便衣警察盘查,向他索取缴税证明,小贩见势不妙拔腿就跑,便衣在追赶过程中,以小贩持枪拒捕为由将其击毙。这样的桉例在美国决不是个例,美国法律规定警察执法过程中遭遇抵抗可以开枪,而且对遭遇抵抗的判断由警察作出,这导致警察滥用暴力的情形经常发生。但另一方麵,警察的权威性威慑力也就大了许多。出现中国那样小贩与城管厮打甚至暴打执法人员的场麵是难以想像的。对屡教不改者,美国政府部门的办法除了经常性的高额罚款,还有起诉。违法商贩会遇到官司缠身的情况,一般来说耗钱耗时,结果还有可能坐牢。

  为了与国内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形成对照,国内媒体有意无意地将谢云峰故事进行了加工处理,试图给人以 “美国小贩由于没有城管可以自由经营,过得无比幸福“的印象,但事实却远非如此,美国的小贩在中国媒体这里被幸福了。当然,作为发达国家,美国的商业水平和最低收入水平都远高于中国,因此美国街头的摊贩数量本来就没有那麽多,美国小贩的收入也比中国小贩高得多,这些都是事实,但他们的生活远非毫无约束,自由自在。美国虽然没有专门的城管部门,但是他们对小贩的管理有着十分严格细致的製度规定,早就有明确的立法,而且执法的力度更大更严格,对抗拒执法的打击更是毫不留情。

  中国城管的执法对象并非仅仅针对无照的摊贩,有照合法经营商户的违法行为、包括各类违反城市规划的私搭乱建、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等等都是他们的执法的重点。隻不过,相对来说无照摊贩的问题更多,矛盾更加突出而已。与美国城市中的小贩相比,中国城市的无照摊贩数量要大很多,而且情况更加複杂。如果说美国对小贩的管理主要是按照有照经营的思路,是因为大多数的美国小贩隻要努努劲跳一跳,勉强还可以达到卫生、环境、食品安全等相关的最低标准,偶尔不达标的还可以通过罚款等手段来矫正,而多数人对罚款损失也承受得起,不至于倾家荡产。就算承受不起,干不下去,还有一定的社会保障托底。而中国的小贩,基本上是社会最底层的穷苦人民,其中有一些是进城赚钱打拚的农民,有些是失业下岗的城市贫民,当然还有一些是利用业馀时间摆摊赚点零钱补贴家用的市民。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达到规范经营的最低标准,又由于大多数人的收入极其微薄,承受罚款的能力也极其低下。因此,在维持生计的压力之下,他们明知不合法也隻能天天如此。而在反複的劝告、警告手段无效,对象又无钱可罚的情况下,许多地方的城管便采取没收货物扣压经营工具这样有越权嫌疑的手段和扫荡式的执法,而与之相对小贩们则以游击战方式与之周旋,城管与小贩的猫鼠游戏成为生活的常态,其间城管施暴和暴力抗法的悲剧也时有发生。

  中国城管作为一个集中了多个管理部门的部分职能的综合性行政执法机构,其成立当然有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功用,但也存在许多先天性的製度缺陷。比如其职能过分集中了惩罚性的管理职能,而缺乏指导性、服务性的管理职能,导致城管“天生是恶人”的局麵。另外,国内至今没有关于城管的权威立法,导致执法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均不足。再加上它承担了原来由多个部门承担的管理责任,导致其执法队伍在专业性素质上难以胜任。

  在中国这样的一个人口规模的国家建设现代化的发达富裕社会,世界上还没有成功的先例。很多时候,外国的成功经验放在中国未必会取得成功。当然中国向外国学习是必要的,但前提是要首先搞清楚真正需要学习的是什麽?严密的立法、严格的执法,这是美国式城管的精华所在,也是中国最需要学习的。与此同时,美国的情况与中国差别较大,反倒是新加坡等亚洲城市的经验对中国更有借鉴意义。新加坡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也麵临大量街头无照小贩的管理难题,李光耀回忆当时无论政府如何严厉执法,始终无法减少小贩的数量,街道垃圾成堆,腐烂的食物散发出恶臭,四处污秽不堪,市区许多角落变成贫民窟。直到后来,新加坡经济起飞,所提供的体麵收入的职位增加,小贩数量才逐渐减少。新加坡的做法之一是开辟若干严格设计,上下水设施和垃圾处置係统完备的市场,把小贩们从人行道和马路上移到这里,到80年代中,所有小贩都获得安置,新加坡街头再看不见随处叫卖的小贩。

  因此,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来看,彻底取缔无照小贩是不大可能成功的,但是就此认为城管无必要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对无照小贩是放任不管的,否则城市将变成垃圾堆和破烂市场。但试图用虚构的美国小贩的幸福,否定中国城管的存在必要,实在是用心良苦又让人啼笑皆非。

  李玉昆


http://dsj.big5.voc.com.cn/artic ... 261701548160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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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关跑这里来了
释义:非命:横死。在意外的灾祸中死亡。

夏xx也能叫这个?意外?灾祸?不对。
那叫伏法。
不准随地摆摊、引导无业人员就业、合理管理和规范安置摊位的问题,居然也能扯到宪政上...
体制问题是个筐,啥啥都能往里装
想象力碉堡了
宪政是啥玩意啊?  PS 楼主是盖楼缺板砖,
读书读傻了
自从宪政了,牙不疼,腿不酸,连饭都多吃几碗。
小贩并非弱势群体.....
明显的马甲,不多说了。
看到一群反宪政的,我想到了这次不厚审判,左派网站破口大骂,从程序上来证明不厚是无辜的。但是他们恰恰忘记了,不厚当年打黑的时候,当有人质疑程序不公正,左派又破口大骂说什么不用点“非常手段”怎么打黑,我当时回,现在知道,程序和法治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当你用不公正达到你的目标,有可能下一次不公正就落在了你的头上。

宪政,或者说法治,确实不完美,有很多漏洞,但是至少法律会是一个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的途径,当以后中国人遇到事情,淡然跟对方说,我们法庭上见,或者说请跟我的律师讲的时候,而不是选择暴力,上街,围堵医院政府甚至自焚的时候,中国社会解决矛盾的成本会大大减少。

所以我说,民主是扯蛋的东西,但是宪政是必须的。宪政,顾名思义按照宪法治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词被弄成洪水猛兽。
台湾有宪政,还不是一样有强拆、一样有钉子户被打死
美国有宪政,还不是一样有海军总部枪杀惨案
宪政说到底,只不过是目前公知们拿在手上的造反旗帜罢了
真要落实宪政,公知们就应该支持夏被判死
ussniper 发表于 2013-9-26 08:46
看到一群反宪政的,我想到了这次不厚审判,左派网站破口大骂,从程序上来证明不厚是无辜的。但是他们恰恰忘 ...
"当以后中国人遇到事情,淡然跟对方说,我们法庭上见,或者说请跟我的律师讲的时候"
你这话说得很文明又似乎很遥远  但是其实我们经常可以遇到
你这话翻译成我们日常语言就是 "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啊" 或者 "你爱到哪告就去哪告"

问题在于 我们是否能负担打官司的成本 包括金钱和精力的投入


还是约法三章比较靠谱。
ussniper 发表于 2013-9-26 08:46
看到一群反宪政的,我想到了这次不厚审判,左派网站破口大骂,从程序上来证明不厚是无辜的。但是他们恰恰忘 ...
因为人们不会相信歪嘴和尚能念出正经来!
怎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了非宪政国家了?我穿越了吗?
zhepro 发表于 2013-9-26 08:59
"当以后中国人遇到事情,淡然跟对方说,我们法庭上见,或者说请跟我的律师讲的时候"
你这话说得很文明又 ...
打官司的成本,绝对比你上街,去闹,甚至自焚的成本要低得多。
Aivy 发表于 2013-9-26 08:50
台湾有宪政,还不是一样有强拆、一样有钉子户被打死
美国有宪政,还不是一样有海军总部枪杀惨案
宪政说到 ...
美国拆迁案例:

  案例一、1954年的伯曼帕克争论(Berman v. Parker)
  194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哥伦比亚特区的一个开发法案,该法案要重新开发哥伦比亚
  特区的大片的衰落的贫民区,为此要征收大片的土地,然后卖给开发商进行重开发。法案
  通过后,一家百货公司的所有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他认为百货公司本身并没有衰落,不
  需要重建,重建不能称为“为了公共利益”,他还提出,把他的土地征收后卖给开发商,
  就是征收一个私人的财产使另一个私人受益,违反了法律原先的规定。联邦最高法院为了
  推动当时的城镇改造,最后宣判政府胜诉。法官解释说,公共利益也包括公共的金钱利益
  (monetary benefits)。

  案例二、密歇根州波兰镇社区拆迁案(Poletown,Detroit)
  大约二十多年前,底特律城计划迁走波兰镇社区的所有居民,把土地转让给通用
  汽车公司作为工厂,政府声称工厂能创造就业、增加税收。居民上诉法院,指责建立工厂
  并不是“公共利益”,而是一项“私人利益”。密歇根州最高法院当时判决底特律城胜诉
  ,强迁了当地居民。波兰镇社区的强迁案子在美国影响极大,之后类似的涉及商业开发的
  拆迁案例大多以政府胜诉结局。从此,地方政府滥用国家征用权的现象在全美泛滥。

  案例三、2005年克罗状告新伦敦镇案(Kelo v. New London)
  在美国康州新伦敦镇上,因为一个军事基地被关闭,当地经济迅速萧条。政府为了
  振兴小镇经济,规划一个包括州立公园的整体开发项目,其中有一部分商业区,指望以此
  刺激经济,救活小镇。但是在征地时却遇到了麻烦,当地有居民(Kelo女士)质疑政府征
  地的目的是否真正“为了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几级法院再三确认,其中无违
  法的私人利益。并且因为以经济开发为征地目的的情况极为罕见,诉讼进入了联邦最高法
  院。最后,9个大法官以谨慎的“ 5:4 ”裁决驳回动迁户的上诉,支持当地政府强制性拆
  迁。

  案例四、美国警察用电枪对付“钉子户”

  15名抗议者被捕,9人受伤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上百名民众20日在市议会大楼前抗议,与当地警察发生肢体冲突,其中多人遭到警方的化学喷雾剂以及泰瑟枪(电枪)的“伺候”。当时这些人在市议会大楼门前示威,抗议当地政府拆除4000多套供中低收入家庭租用的公共房屋。
  成千上万黑人无家可归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议会20日批准铲平4500套公共住房(廉租房),这一决定引发上百名抗议者与警方激烈冲突,多人被捕,数人受伤。

  新奥尔良市议会当天全票赞成铲平4个公共住房社区约4500套住房。这些社区的原居住者大多为黑人低收入人群。这些社区在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中受灾严重,目前大部分住房处于空置状态。

  根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规划,新奥尔良将建起新社区,取代这些几十年的老建筑。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称,新规划包括建设与飓风来袭前数量相等的廉价住房。新奥尔良市则承诺监理改建项目,确保低收入阶层有房可住。

  强制拆迁是冲突根源

  但反对这一规划者并不买账。一些抗议者当天冲击市议会大楼,要求议员否决这项规划。抗议者试图推开大楼铁门,新奥尔良警方随后动用化学喷剂和泰瑟枪(电枪)加以驱散。约70名抗议者与几十名执法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当地警方说,15名抗议者因殴打、妨害治安等指控遭逮捕,4人被送入医院,另有5名伤者在冲突现场得到医治。

  反对者认为,新规划将导致新奥尔良市的低收入黑人居民失去急切需要的住房;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应修缮这些住房,而非将它们铲平。他们批评新奥尔良市政府与住房和城市发展部达成的妥协损害了部分居民的利益。

  据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统计,约3000户曾住在新奥尔良公共住房的家庭如今散落在美国各地。美联社说,当地无家可归者已上升至1.2万人。


http://bbs.tianya.cn/post-free-286277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