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网友如何批驳兰和律师的“帮忙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01: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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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兰和律师在其自媒体发表长篇博文,批驳GLOBAL夜半酒吧“帮忙说”。此文一出,鬼神皆惊。尤其在第五段,他对杨女士的被害人身份再次提出强烈质疑。对此,网友“喜欢看帖”“行侠仗义”,撰写博文——《杨女士受辱后的第一时间选择,着实考验兰和的智商》,予以批驳。原文如下:
今天,梦鸽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有着文绉绉标题的文章,叫做《诚如斯言 真假易辨——驳GLOBAL夜半酒吧“帮忙说”》。在该文中,兰和无比蛋疼地质疑道:“杨某某既然被5人轮奸,身心遭受如此摧残,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报警、不是向亲人哭诉,而是选择向素昧平生的酒吧服务员和老板汇报,选择向李家发短信去电话。既然为保护隐私,连家人至今都不让知道,却勇敢地选择向媒体公布,扩大事态。种种表现有悖常理人情,极端考验人类智商。”

看了这段文字,哥笑了,觉得让人深感蛋疼的不是杨女士受辱后的第一时间选择,而是兰和这个家庭法律顾问的智商。哥下午刚好有空,就来给兰和简单地说道说道。

且不论强奸案不像大街上发生交通事故那样需要立即报警,杨女士拖个两天报案完全不算晚且十分符合此类案件受害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单就她受辱后首先向酒吧方面反映而不是立即报警或向亲人哭诉而言,她的举动也是十分合理、丝毫不违背生活常情的。道理在于:

第一,中国女人遭受强奸后,受到社会非议、责难的往往是受辱女人而不是强奸犯,今天女性的社会地位确实有所改观,但几千年悲剧命运的心理积淀远未彻底根除,传统道德观念造成的心理负荷依然沉重,致使今天的多数女人在受辱后首先担心的就是自己名节受损,怕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所以她们的第一时间选择往往不是报警等容易扩大事态的做法,而是希望在影响尽可能小的前提下解决问题。

第二,强奸者的豪门权贵身份地位使得杨女士在事发之初对报警毫无信心,所以她在第一时间自然未选择报警,这在中国当下的现实情况下完全可以理解。可以这样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网络持续的关注和公众力量的推动,李少爷的这点屁事在他爹妈的私下运作下恐怕早就摆平了。

第三,向酒吧方面寻求帮助也很正常。一则这事同酒吧有关,酒吧认识他们双方,她对酒吧方面会有一定的信任感,在无助中希望求得酒吧的帮助;二则酒吧方面同她的个人生活又不是十分的密切,不属于无法摆脱的社会关系,这也便于事后翻过这一页,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第四,她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向亲人哭诉?甚至到今天还不让家人知道?哈哈,兰和你有乡下爹妈么?你对爹妈有孝心么?大凡来自农村的女孩,孤身一人在京城打拼,先不说每月是否应该寄多少钱回家,起码得做到让爹妈不至于太牵挂自己。可是在生活的重压下,一方面是极度思念远方的亲人,另一方面又时刻怕让亲人为自己担心,每次与亲人互通音讯时都会故作轻松表示自己一切安好,一转身夜半时分却不知要流下多少辛酸的泪水,这样的生活体验你兰和有过么?你懂么?你兰和装什么逼!

最后,我用兰和上述文字的同样句式向兰和提出如下质疑:

李天一等5人既然是“被嫖娼”更是被敲诈,名声遭受如此摧残,李家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报警、向警方提出正式控告,而是选择让李天一在看守所里忍受蚊叮虫咬高温酷暑达半年之久,选择在网上发帖同网民打嘴仗。半年之后你们才如梦方醒般向警方提出正式控告,警方尚未答复就迫不及待地选择向媒体公布,扩大事态。人家杨女士晚两天报警你兰和就大做文章认为极端考验人类智商,梦鸽晚半年报案在你看来却很正常,你和梦鸽的种种表现有悖常理人情,才是真正的极端考验人类智商。以上智商之惑,请兰和解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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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文正文。这里补充一点内容:

兰和如果看到以上正文的最后一段,也许会狡辩说,梦鸽三月份就向警方提出酒吧卖淫问题了。对此我的回答是:

第一,三月份并未提出正式控告,正式控告是半年以后才提的,这无可抵赖。

第二,三月份即使梦鸽曾经非正式向警方提出过,那也远远晚于杨女士在事发两天后的正式报案。试问,如果你真的觉得自己是“被嫖娼”更是被敲诈,却如此一拖再拖到三月份,在李天一被查强奸案并抓进多日后才非正式告诉警方,你兰和又有何资格质疑杨女士仅仅晚两天报案的合理性?究竟是谁的做法极端考验人类智商?究竟是谁的智商不正常?http://t.cn/zQHnGfi

昨日,兰和律师在其自媒体发表长篇博文,批驳GLOBAL夜半酒吧“帮忙说”。此文一出,鬼神皆惊。尤其在第五段,他对杨女士的被害人身份再次提出强烈质疑。对此,网友“喜欢看帖”“行侠仗义”,撰写博文——《杨女士受辱后的第一时间选择,着实考验兰和的智商》,予以批驳。原文如下:
今天,梦鸽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有着文绉绉标题的文章,叫做《诚如斯言 真假易辨——驳GLOBAL夜半酒吧“帮忙说”》。在该文中,兰和无比蛋疼地质疑道:“杨某某既然被5人轮奸,身心遭受如此摧残,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报警、不是向亲人哭诉,而是选择向素昧平生的酒吧服务员和老板汇报,选择向李家发短信去电话。既然为保护隐私,连家人至今都不让知道,却勇敢地选择向媒体公布,扩大事态。种种表现有悖常理人情,极端考验人类智商。”

看了这段文字,哥笑了,觉得让人深感蛋疼的不是杨女士受辱后的第一时间选择,而是兰和这个家庭法律顾问的智商。哥下午刚好有空,就来给兰和简单地说道说道。

且不论强奸案不像大街上发生交通事故那样需要立即报警,杨女士拖个两天报案完全不算晚且十分符合此类案件受害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单就她受辱后首先向酒吧方面反映而不是立即报警或向亲人哭诉而言,她的举动也是十分合理、丝毫不违背生活常情的。道理在于:

第一,中国女人遭受强奸后,受到社会非议、责难的往往是受辱女人而不是强奸犯,今天女性的社会地位确实有所改观,但几千年悲剧命运的心理积淀远未彻底根除,传统道德观念造成的心理负荷依然沉重,致使今天的多数女人在受辱后首先担心的就是自己名节受损,怕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所以她们的第一时间选择往往不是报警等容易扩大事态的做法,而是希望在影响尽可能小的前提下解决问题。

第二,强奸者的豪门权贵身份地位使得杨女士在事发之初对报警毫无信心,所以她在第一时间自然未选择报警,这在中国当下的现实情况下完全可以理解。可以这样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网络持续的关注和公众力量的推动,李少爷的这点屁事在他爹妈的私下运作下恐怕早就摆平了。

第三,向酒吧方面寻求帮助也很正常。一则这事同酒吧有关,酒吧认识他们双方,她对酒吧方面会有一定的信任感,在无助中希望求得酒吧的帮助;二则酒吧方面同她的个人生活又不是十分的密切,不属于无法摆脱的社会关系,这也便于事后翻过这一页,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第四,她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向亲人哭诉?甚至到今天还不让家人知道?哈哈,兰和你有乡下爹妈么?你对爹妈有孝心么?大凡来自农村的女孩,孤身一人在京城打拼,先不说每月是否应该寄多少钱回家,起码得做到让爹妈不至于太牵挂自己。可是在生活的重压下,一方面是极度思念远方的亲人,另一方面又时刻怕让亲人为自己担心,每次与亲人互通音讯时都会故作轻松表示自己一切安好,一转身夜半时分却不知要流下多少辛酸的泪水,这样的生活体验你兰和有过么?你懂么?你兰和装什么逼!

最后,我用兰和上述文字的同样句式向兰和提出如下质疑:

李天一等5人既然是“被嫖娼”更是被敲诈,名声遭受如此摧残,李家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报警、向警方提出正式控告,而是选择让李天一在看守所里忍受蚊叮虫咬高温酷暑达半年之久,选择在网上发帖同网民打嘴仗。半年之后你们才如梦方醒般向警方提出正式控告,警方尚未答复就迫不及待地选择向媒体公布,扩大事态。人家杨女士晚两天报警你兰和就大做文章认为极端考验人类智商,梦鸽晚半年报案在你看来却很正常,你和梦鸽的种种表现有悖常理人情,才是真正的极端考验人类智商。以上智商之惑,请兰和解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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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文正文。这里补充一点内容:

兰和如果看到以上正文的最后一段,也许会狡辩说,梦鸽三月份就向警方提出酒吧卖淫问题了。对此我的回答是:

第一,三月份并未提出正式控告,正式控告是半年以后才提的,这无可抵赖。

第二,三月份即使梦鸽曾经非正式向警方提出过,那也远远晚于杨女士在事发两天后的正式报案。试问,如果你真的觉得自己是“被嫖娼”更是被敲诈,却如此一拖再拖到三月份,在李天一被查强奸案并抓进多日后才非正式告诉警方,你兰和又有何资格质疑杨女士仅仅晚两天报案的合理性?究竟是谁的做法极端考验人类智商?究竟是谁的智商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