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超大公告为准还是版主为主~请一知版主来说明下删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28:35
自由市场”版块由于背离建设初衷,即日起中止运作,待总结经验教训后重新设计开放模式与时机。会员有零星非商业交流与转让需求的,暂请前往“军迷风采”版块。商业广告与销售合作请联系官方广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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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公告中的“非商业”!
你挂个【销售】,没把你当广告ID砍了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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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指点 ,之前询问新侨委员 让我转发下公告给版主 没理解  那标注转让 可否?还是就禁止发销售帖子
dwf21009 发表于 2013-7-31 01:03
多谢指点 ,之前询问新侨委员 让我转发下公告给版主 没理解  那标注转让 可否?还是就禁止发销售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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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那不属于转让性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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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