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青年野外身首异处 疑点重重警方不予立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22:49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3_07_28_161642.shtml

     2012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抱龙山发现一具无头半身男尸,经现场身份证件确认为是硕士毕业、在拉萨工作的32岁青年曹中清。在勘验现场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以此事排除他杀为由,不予立案。曹中清家属认为曹死因蹊跷,连续四次申请西安警方立案,却都得到不予立案的回复。7月10日,曹中清家属正式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立案请求书,恳请检察院监督长安区警方立案侦察。目前尚未得到关于此事的进一步消息。

曹中清生前照片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下面是死者曹中清家乡江西万年县的万年新闻网就此事进行的报道
     万年新闻网讯 7月14日晚上20时,身心俱疲的曹皇成从陕西省西安市回到江西万年县汪家乡的家中,这已经是他第5次往返于万年县与西安市,为其已研究生毕业的儿子曹中清离奇客死异乡找说法。
     晴天霹雳,千里之外惊现儿子尸骨
     今年57岁的曹皇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曹中清1981年出生,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很多人眼里,这曾是值得艳羡的一家。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去年10月戛然而止,从未在陕西省西安市供职的曹中清,却离奇地客死西安市长安区。曹中清的离去让所有人都无法面对,却又不得不面对。
     2012年10月29日上午,汪家派出所干警突然来到东曹村曹皇成家,带来噩耗,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抱龙山上发现一具男尸,所携证件显示为其子曹中清,急需曹皇成家人前往现场辨认。惊闻此讯,曹皇成夫妇泣不成声,好好的一个儿子怎么突然就没了呢?悲痛万分的夫妻俩叫上两个亲戚火速乘机赶往西安,于当晚9点抵达长安区子午派出所。
     派出所干警告知了发现曹中清尸体的经过:10月22日,当地一位70多岁的采药老人在抱龙山中采草药时,偶然发现一具不完整的尸体,见尸体旁边的小包内有1000余元现金、手机、移动硬盘、各类证件(蹊跷的是唯独没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便把包内的现金、手机和移动硬盘带回了家,没有报案。一周后,倍受良心折磨的老人还是来到村长家,把带回的物品交到村长,并告诉了发现的情况,村长马上报警。警察现场勘察发现一具无头尸体,只看见腰腹以下尸骨,已严重腐烂。尸首边有两个包,大包里装着生活用品,小包装得各种证件,除了现金、手机、移动硬盘处,还有银行卡,毕业证书等物。警方将尸体稍加掩埋,根据证件信息,通知了万年县警方。
     曹皇成夫妇一宿无眠,30日一早,他们随子午派出所的两名干警钻山跨沟,沿着崎岖的山路,历时2个多小时来到抱龙山尸体发现现场。但他们怎么也不能相信,这草草掩埋的尸骨会是他们的孩子。但证件的确是儿子的,曹皇成夫妇俩悲痛欲绝,痛哭不已。忍住悲痛,曹皇成夫妇和随行的亲戚沿尸骨周围搜寻,绝不忍儿子成了无头之鬼。终于,在离尸骨发现15米左右的山凹处,找到了头颅骨,但身体上半部分尸骨还是没有找到。背着儿子的遗骨下山,曹皇成 夫妇又配合警方做了DNA亲子鉴定。
     警方称调查与鉴定都需要一定时间,便让曹皇成夫妇先回老家。
     奋发少年,多年寒窗苦读学业有成
     回家后,曹皇成夫妇一直处于悲痛之中,他们始终都不相信风华正茂的儿子就这样没了。曹中清是曹皇成长子,从小就非常懂事,孝敬长辈,学习刻苦。村里的长辈说起他时都啧啧称赞,然后叹息不已。
     曹中清1981年12月7日出生,9年苦读考入万年县重点中学万年中学,又经过三年拼搏,参加高考被东北林业大学录取。大学本科4年的学习增长了他的才干,拓宽了他的视野,他又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通过努力考上了本校研究生,三年后硕士毕业参加了工作。
     2006年,曹中清来到厦门,应聘成为厦门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员,从事会计工作。2010年4月,他跳槽到厦门市安能建设有限公司,依然从事会计工作,同年7月,被公司派往西藏拉萨分公司工作。
     参加工作后,因为工作繁忙,路途遥远,曹中清一般只能一、两年回家一次。平时和家里的联系主要通过电话,每隔一段时间,他总会打个电话给父母报个平安。和家乡亲戚朋友,曹中清也一直保持着网络联系。
     2009年正月,曹中清奶奶八十岁生日,他便留在了家中,等为奶奶庆祝完了生日再走,庆祝生日时,全家所有亲人一起照了一张全家福。指着全家福照片中的曹中清,曹皇成沉痛不已,“哪里知道这竟成了中清留在家里的最后一张相片了。”曹皇成告诉记者,2011年6月和儿子通话后,之后儿子竟然联系不上了,家里人有些慌张,便通过各种途径设法与他联系,谁知再也联系不上。
     曹中清的弟弟曹中林告诉记者,在所有的亲戚中,他是和哥哥最后一个通电话的人,内容也是家长里短,没有什么特别内容。在QQ上给表弟最后一个留言只是简单的“我在玩游戏”,从此就石沉大海,再无消息。一年多的时光,家人始终在担心中度过,但也总安慰自己,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生活。哪料到儿子消息传来,却是个噩耗,一个晴天霹雳将全家人送入悲痛之中,80多岁的奶奶受此打击,卧床不起,不久也离开了人世。
     五上西安,为儿子离奇死亡讨说法
     逝者已逝,本该入土为安,但曹皇成心有不甘,“好好的一个儿子怎么就这样没了?谁杀了我的儿子,还让他尸骨不整,我一定要为儿鸣怨,替儿子寻一个公道。”曹皇成老人寄希望于长安警方,悲痛之余等待着案件的消息。
     2013年1月,长安警方DNA鉴定结果出来了,死者确证是曹中清,警方通知曹皇成再次赶赴西安。曹皇成告诉记者,在长安子午派出所,负责本案的干警李警官告诉他,“曹中清的死因,排除他杀。”对此,曹皇成及其随从亲戚不太认同,“那为何只有下半身?上半身去哪里了?”警官并没有给出合理的答复,只是强调排除他杀,并以此为由,让曹皇成签字结案,曹皇成拒绝签字,恳求警方立案侦察。曹皇成并没能将儿子残缺的尸骨及遗物领回,警方告诉他,只有签字结案才能领回遗物。曹皇成无奈之下,只能提出立案申请,再次返乡,等待消息。
     今年4月,长安子午派出所再次通知曹皇成去长安。到长安区后,警方驳回申请,仍然以排除他杀为由拒绝立案侦察,要求曹皇成签字结案。曹皇成对警官再次提出疑议,“野兽不可能从盆骨上方拖脱上半身。”曹皇成怀疑是他杀抛尸,但警方仍要求他签字结案。无奈之下,曹皇成只好来到长安区公安局信访办,事后该公安局领导让陈姓教导员接受此案,陈教导员称再做进一步调查。
     6月,曹皇成第四次来到长安区子午派出所,干警告诉他一两天后就会等到结果,谁知一等就是14天,曹皇成等到不是案子的侦破,而是一张不予立案的复议申请通知书。
     7月10日,曹皇成五上西安,正式向当地检察院提出监督立案请求书,恳请检察院监督长安区警方立案侦察。日前,还在等待裁决过程中。
     疑点重重,家人对排除他杀表异议
     如今在家中,曹皇成和老伴整日处在痛苦之中,小儿子曹中林也放弃了外出务工的机会,陪伴在父母身边。
     曹皇成告诉记者,五上西安,先后花费23000多元,却是如今这个结果?“谁能替我们主持公道啊!”曹皇成老泪纵横。指着手机上儿子的照片,曹皇成告诉记者,“好不容易养到这么大的崽,看的有点出息,本该成家立业,如今只剩半堆白骨,死不瞑目啊!”
     “人命关天,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凭什么排除他杀?儿子硕士毕业后先在厦门工作,后赴拉萨,又怎么会不明不白地死在西安?在尸体旁还发现有银行卡、学历证书等证件,既然排除他杀,自杀又怎么会跑到离市区几十公里外的地方,还带着所有证件?一个外地人,又怎么会跑到西安去自杀?疑点重重下,长安区警方既然拿不出自杀的证据,那为什么不立案侦察呢?”儿子离奇客死异乡,而西安警方却不予立案,曹皇成难以理解。
     曹皇成还告诉记者一个细节,在西安时,法医告诉他曹中清死亡时间在十个月左右,办案警官又告诉他,2012年5月23日,有人用曹中清的银行卡取过现金。“曹中清的尸体是2012年10月份发现的,如此明显的问题为什么都不加以调查?”
     “再难,我也要为儿子寻个公道!这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在我们农村家庭,培养一个研究生,你知道有多难?”面对记者的采访,曹皇成眼角始终噙着泪水,他还是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7月22日上午,记者在发稿前,与西安市长安区子午派出所联系,就稿件涉及内容进行核实,希望子午派出所提供传真号码并核实稿件内容真伪,子午派出所未予直接回应,叫记者联系长安区公安局。
     记者拨通长安区公安局电话后,对方提供该局法制科电话,记者遂与该局法制科取得联系,就稿件涉及内容真伪一事进行沟通,对方告知记者此事要与子午派出所联系。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3_07_28_161642.shtml

     2012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抱龙山发现一具无头半身男尸,经现场身份证件确认为是硕士毕业、在拉萨工作的32岁青年曹中清。在勘验现场后,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以此事排除他杀为由,不予立案。曹中清家属认为曹死因蹊跷,连续四次申请西安警方立案,却都得到不予立案的回复。7月10日,曹中清家属正式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立案请求书,恳请检察院监督长安区警方立案侦察。目前尚未得到关于此事的进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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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清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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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下面是死者曹中清家乡江西万年县的万年新闻网就此事进行的报道
     万年新闻网讯 7月14日晚上20时,身心俱疲的曹皇成从陕西省西安市回到江西万年县汪家乡的家中,这已经是他第5次往返于万年县与西安市,为其已研究生毕业的儿子曹中清离奇客死异乡找说法。
     晴天霹雳,千里之外惊现儿子尸骨
     今年57岁的曹皇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曹中清1981年出生,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很多人眼里,这曾是值得艳羡的一家。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去年10月戛然而止,从未在陕西省西安市供职的曹中清,却离奇地客死西安市长安区。曹中清的离去让所有人都无法面对,却又不得不面对。
     2012年10月29日上午,汪家派出所干警突然来到东曹村曹皇成家,带来噩耗,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抱龙山上发现一具男尸,所携证件显示为其子曹中清,急需曹皇成家人前往现场辨认。惊闻此讯,曹皇成夫妇泣不成声,好好的一个儿子怎么突然就没了呢?悲痛万分的夫妻俩叫上两个亲戚火速乘机赶往西安,于当晚9点抵达长安区子午派出所。
     派出所干警告知了发现曹中清尸体的经过:10月22日,当地一位70多岁的采药老人在抱龙山中采草药时,偶然发现一具不完整的尸体,见尸体旁边的小包内有1000余元现金、手机、移动硬盘、各类证件(蹊跷的是唯独没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物,便把包内的现金、手机和移动硬盘带回了家,没有报案。一周后,倍受良心折磨的老人还是来到村长家,把带回的物品交到村长,并告诉了发现的情况,村长马上报警。警察现场勘察发现一具无头尸体,只看见腰腹以下尸骨,已严重腐烂。尸首边有两个包,大包里装着生活用品,小包装得各种证件,除了现金、手机、移动硬盘处,还有银行卡,毕业证书等物。警方将尸体稍加掩埋,根据证件信息,通知了万年县警方。
     曹皇成夫妇一宿无眠,30日一早,他们随子午派出所的两名干警钻山跨沟,沿着崎岖的山路,历时2个多小时来到抱龙山尸体发现现场。但他们怎么也不能相信,这草草掩埋的尸骨会是他们的孩子。但证件的确是儿子的,曹皇成夫妇俩悲痛欲绝,痛哭不已。忍住悲痛,曹皇成夫妇和随行的亲戚沿尸骨周围搜寻,绝不忍儿子成了无头之鬼。终于,在离尸骨发现15米左右的山凹处,找到了头颅骨,但身体上半部分尸骨还是没有找到。背着儿子的遗骨下山,曹皇成 夫妇又配合警方做了DNA亲子鉴定。
     警方称调查与鉴定都需要一定时间,便让曹皇成夫妇先回老家。
     奋发少年,多年寒窗苦读学业有成
     回家后,曹皇成夫妇一直处于悲痛之中,他们始终都不相信风华正茂的儿子就这样没了。曹中清是曹皇成长子,从小就非常懂事,孝敬长辈,学习刻苦。村里的长辈说起他时都啧啧称赞,然后叹息不已。
     曹中清1981年12月7日出生,9年苦读考入万年县重点中学万年中学,又经过三年拼搏,参加高考被东北林业大学录取。大学本科4年的学习增长了他的才干,拓宽了他的视野,他又继续攻读硕士学位,通过努力考上了本校研究生,三年后硕士毕业参加了工作。
     2006年,曹中清来到厦门,应聘成为厦门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员,从事会计工作。2010年4月,他跳槽到厦门市安能建设有限公司,依然从事会计工作,同年7月,被公司派往西藏拉萨分公司工作。
     参加工作后,因为工作繁忙,路途遥远,曹中清一般只能一、两年回家一次。平时和家里的联系主要通过电话,每隔一段时间,他总会打个电话给父母报个平安。和家乡亲戚朋友,曹中清也一直保持着网络联系。
     2009年正月,曹中清奶奶八十岁生日,他便留在了家中,等为奶奶庆祝完了生日再走,庆祝生日时,全家所有亲人一起照了一张全家福。指着全家福照片中的曹中清,曹皇成沉痛不已,“哪里知道这竟成了中清留在家里的最后一张相片了。”曹皇成告诉记者,2011年6月和儿子通话后,之后儿子竟然联系不上了,家里人有些慌张,便通过各种途径设法与他联系,谁知再也联系不上。
     曹中清的弟弟曹中林告诉记者,在所有的亲戚中,他是和哥哥最后一个通电话的人,内容也是家长里短,没有什么特别内容。在QQ上给表弟最后一个留言只是简单的“我在玩游戏”,从此就石沉大海,再无消息。一年多的时光,家人始终在担心中度过,但也总安慰自己,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生活。哪料到儿子消息传来,却是个噩耗,一个晴天霹雳将全家人送入悲痛之中,80多岁的奶奶受此打击,卧床不起,不久也离开了人世。
     五上西安,为儿子离奇死亡讨说法
     逝者已逝,本该入土为安,但曹皇成心有不甘,“好好的一个儿子怎么就这样没了?谁杀了我的儿子,还让他尸骨不整,我一定要为儿鸣怨,替儿子寻一个公道。”曹皇成老人寄希望于长安警方,悲痛之余等待着案件的消息。
     2013年1月,长安警方DNA鉴定结果出来了,死者确证是曹中清,警方通知曹皇成再次赶赴西安。曹皇成告诉记者,在长安子午派出所,负责本案的干警李警官告诉他,“曹中清的死因,排除他杀。”对此,曹皇成及其随从亲戚不太认同,“那为何只有下半身?上半身去哪里了?”警官并没有给出合理的答复,只是强调排除他杀,并以此为由,让曹皇成签字结案,曹皇成拒绝签字,恳求警方立案侦察。曹皇成并没能将儿子残缺的尸骨及遗物领回,警方告诉他,只有签字结案才能领回遗物。曹皇成无奈之下,只能提出立案申请,再次返乡,等待消息。
     今年4月,长安子午派出所再次通知曹皇成去长安。到长安区后,警方驳回申请,仍然以排除他杀为由拒绝立案侦察,要求曹皇成签字结案。曹皇成对警官再次提出疑议,“野兽不可能从盆骨上方拖脱上半身。”曹皇成怀疑是他杀抛尸,但警方仍要求他签字结案。无奈之下,曹皇成只好来到长安区公安局信访办,事后该公安局领导让陈姓教导员接受此案,陈教导员称再做进一步调查。
     6月,曹皇成第四次来到长安区子午派出所,干警告诉他一两天后就会等到结果,谁知一等就是14天,曹皇成等到不是案子的侦破,而是一张不予立案的复议申请通知书。
     7月10日,曹皇成五上西安,正式向当地检察院提出监督立案请求书,恳请检察院监督长安区警方立案侦察。日前,还在等待裁决过程中。
     疑点重重,家人对排除他杀表异议
     如今在家中,曹皇成和老伴整日处在痛苦之中,小儿子曹中林也放弃了外出务工的机会,陪伴在父母身边。
     曹皇成告诉记者,五上西安,先后花费23000多元,却是如今这个结果?“谁能替我们主持公道啊!”曹皇成老泪纵横。指着手机上儿子的照片,曹皇成告诉记者,“好不容易养到这么大的崽,看的有点出息,本该成家立业,如今只剩半堆白骨,死不瞑目啊!”
     “人命关天,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方凭什么排除他杀?儿子硕士毕业后先在厦门工作,后赴拉萨,又怎么会不明不白地死在西安?在尸体旁还发现有银行卡、学历证书等证件,既然排除他杀,自杀又怎么会跑到离市区几十公里外的地方,还带着所有证件?一个外地人,又怎么会跑到西安去自杀?疑点重重下,长安区警方既然拿不出自杀的证据,那为什么不立案侦察呢?”儿子离奇客死异乡,而西安警方却不予立案,曹皇成难以理解。
     曹皇成还告诉记者一个细节,在西安时,法医告诉他曹中清死亡时间在十个月左右,办案警官又告诉他,2012年5月23日,有人用曹中清的银行卡取过现金。“曹中清的尸体是2012年10月份发现的,如此明显的问题为什么都不加以调查?”
     “再难,我也要为儿子寻个公道!这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在我们农村家庭,培养一个研究生,你知道有多难?”面对记者的采访,曹皇成眼角始终噙着泪水,他还是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7月22日上午,记者在发稿前,与西安市长安区子午派出所联系,就稿件涉及内容进行核实,希望子午派出所提供传真号码并核实稿件内容真伪,子午派出所未予直接回应,叫记者联系长安区公安局。
     记者拨通长安区公安局电话后,对方提供该局法制科电话,记者遂与该局法制科取得联系,就稿件涉及内容真伪一事进行沟通,对方告知记者此事要与子午派出所联系。
光看新闻稿,作为一个案件来说这当中不合情理的地方太多了。
这太夸张了吧,没有王法了吗!
有腐败得治
命案必破

破不了可以排除他杀

财物都在,基本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关键是他跑去西安是什么缘故?文中没有交代,排除他杀的依据是什么,也没有交代,不完整的信息,没法分析。

但是,头颅骨在15米外,尤其是上半身不见了...谁会对尸首的上半身感兴趣啊...如果是人干的想干扰侦查只要把头颅处理掉就行了,处理上半身干啥?所以...山区...中小型食腐动物..还是比较多的。.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8 16:15
财物都在,基本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关键是他跑去西安是什么缘故?文中没有交代,排除他杀的依据是什么,也 ...
光从这篇稿件看,有这么几个无法解释的疑点

1.按照文中所说,还随身带着毕业证书,这种架势像是要跳槽,再加上换洗衣物和1000元现金,说明其不管要做什么,都是要离开拉萨一段时间出个远门。而如果是打算在西安找新工作,那么家就在西安,为何不事先和家里联系,或者说与原本的公司是不是产生了什么矛盾,又不便与家里说,所以想新工作有着落了再联系家里,文中也没说家里和拉萨方面联系的回应。

2.这里是不是第一死亡现场无从得知。如果是被抛尸,那么随身物品证件会在同一地点就不合逻辑;如果是第一死亡现场,那么无法解释并非旅游者的死者为何要到这个地方来。

3.就是尸体的形态,下肢高度腐化,颅骨白骨化,还有不知去向的胸部和双臂。按照地图看,这里虽然是山区,但靠近西安市,所以有大型肉食野兽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小型食腐野兽,胸部不知去向就说不通。如果是分尸,那就更说不通——没见过把人断头、从腹腔一切二而不再进一步处理的分尸方法。
被野兽啃食还是很有可能的。野兽最喜欢啃食内脏。上半身消失就可以解释了。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8 17:05
光从这篇稿件看,有这么几个无法解释的疑点

1.按照文中所说,还随身带着毕业证书,这种架势像是要跳槽 ...

对,文章信息不全很多节点没有,没法猜。毕业证等各种证件都带了,估计是有找换工作的可能。身份证不

见了,也有各种可能,但确是一个疑点。胸部的问题,从《陕西省野生动物资源数据库》看,狐狸、马来

熊、大熊猫、紫貂、貂熊、熊狸等中小型野兽都是可以做到拖食的,特别是群居的,但是“动物拖食”说法

却一根躯干部分的零碎骨头都没有发现,我觉得不太可能。分尸也不可能,至少头颅在现场就说不过去。

手机应该会提供很多信息,可惜文中没提。也因为手机在,人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没有看到现勘结论、没有法医结论,死亡原因是啥子都可以随便说,反正都是废话。
家属的做法我个人很支持。
大毛猫眼 发表于 2013-7-28 17:11
被野兽啃食还是很有可能的。野兽最喜欢啃食内脏。上半身消失就可以解释了。
至少上半身的骨头应该能找的到,没道理只有腰腹下面存在啊如果是野兽的话那留下的应该有撕咬的痕迹,另外身份证哪儿去了也是问题,野兽不会对身份证感兴趣唯独身份证不见了很古怪
去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或者检察院控申、侦监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8 16:15
财物都在,基本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关键是他跑去西安是什么缘故?文中没有交代,排除他杀的依据是什么,也 ...
不一定,有个新闻中有几个专门抢劫妓女的严刑拷打逼出来银行卡密码如果弄死了只要银行卡不动身边财物,长时间作案都没有被发现。找工作去山区微乎其微,如果是风景名胜还可能是爬山坠落。
lxlx2001 发表于 2013-7-28 22:05
去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或者检察院控申、侦监


公安机关纪委督察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局。
00923 发表于 2013-7-28 21:51
至少上半身的骨头应该能找的到,没道理只有腰腹下面存在啊如果是野兽的话那留下的应该有撕咬的痕迹,另外 ...
知道银行卡号且有身份证可以去开户行补一张卡,文中也提到有人动过卡里钱。
银行卡,毕业证书等物。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8 22:34
尸首边有两个包,大包里装着生活用品,小包装得各种证件,除了现金、手机、移动硬盘处,还有银行卡,毕业 ...

有身份证就可以挂失补卡。
a2free 发表于 2013-7-28 22:32
知道银行卡号且有身份证可以去开户行补一张卡,文中也提到有人动过卡里钱。
办案警官又告诉他,2012年5月23日,有人用曹中清的银行卡取过现金。
----------------------------------------------------------------------------------------------------------
银行卡和现场遗留的卡是什么关系没交代,其他人是不是正常持有以曹某名义开户的卡,还是他的身份证又出现了?都没有交代。如果警方不调查,家属可以提出异议申诉。
为什么记者不写明五次不予立案的依据??依据肯定不是一句话:不是他杀。理由呢??    蛋疼的新闻!
报道属实的话,这确实有不少讲不清的地方,带齐了那么多证件,偏偏身份证却没了,这有点奇怪……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8 22:38
办案警官又告诉他,2012年5月23日,有人用曹中清的银行卡取过现金。
--------------------------------- ...
还有个情况,2011年6月与家人失去联系,法医推断死亡时间在2011年12月~2012年1月,一般人不会半年不与家人失去联系,除非进了转销窝点。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8 16:15
财物都在,基本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关键是他跑去西安是什么缘故?文中没有交代,排除他杀的依据是什么,也 ...
本地有个事情,就是老人在林中突然因病死亡,头被狗叼走了,到了30多米外,一度认为是分尸案,后来省厅的人在头骨上发现了犬齿痕迹,才确认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8 17:53
没有看到现勘结论、没有法医结论,死亡原因是啥子都可以随便说,反正都是废话。
家属的做法我个人很支持。
我也支持家属的做法,如果最后确系案件,杀子之仇有望可报,并且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即使最终不是案件,为人父母的求得了这份心安,别说五上,六上西安的经济开支也开支得合理。

感觉......如果排除案件的理由不充分,该做充分的工作未做,怕是...
a2free 发表于 2013-7-28 22:32
知道银行卡号且有身份证可以去开户行补一张卡,文中也提到有人动过卡里钱。
按照这个推测,暂时可以这样拼接这个七巧板:死者因某些原因决定辞职,但在此之前先返回西安找个新公司应聘,并决定暂时不告知家里人。在抵达西安后被罪犯绑架并逼问出银行密码,随后被罪犯驱车进入山区杀死或是杀死后抛尸山里,并且罪犯故布疑阵以干扰侦查;随后罪犯补办了银行卡并取走了钱;而死者因为某些不可知的原因导致呈现出奇怪的破碎状态。因此,这是一起谋财害命。

不过,由于现在资讯太少,这个行凶过程和犯罪动机中还是有太多漏洞补不上了。
a2free 发表于 2013-7-28 22:47
还有个情况,2011年6月与家人失去联系,法医推断死亡时间在2011年12月~2012年1月,一般人不会半年不与家 ...
手机在呢。
a2free 发表于 2013-7-28 22:36
有身份证就可以挂失补卡。
这个难说,但是调查应该进行。

你没发现通篇未提曹某的婚姻情况么?32岁的男人,未婚的话有没有女友?

这就是个糊涂新闻,留下万种可能.....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8 16:15
财物都在,基本排除谋财害命的可能,关键是他跑去西安是什么缘故?文中没有交代,排除他杀的依据是什么,也 ...
死后被动物吞食了一部呗。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8 22:53
按照这个推测,暂时可以这样拼接这个七巧板:死者因某些原因决定辞职,但在此之前先返回西安找个新公司应 ...
也不一定,也有可能只是爬山意外,以前有小偷盗用曹某身份证开户办的卡一直在用。但是带大包小包爬什么山又不是驴友装备?
冰冰冷有点苦 发表于 2013-7-28 22:59
死后被动物吞食了一部呗。
在首先掏走肠子后,不会有动物还文质彬彬的只挑胸部和双臂啃的……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8 23:02
在首先掏走肠子后,不会有动物还文质彬彬的只挑胸部和双臂啃的……
这个你看非洲 食肉动物进食你就明白了。手腿很容易被动物叼走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8 22:53
按照这个推测,暂时可以这样拼接这个七巧板:死者因某些原因决定辞职,但在此之前先返回西安找个新公司应 ...
.....有现成的银行卡不拿,要拿身份证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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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元现金不要啊?手机啥的也不要啊,丢下头颅又拿走上半身躯干...这谋财,不科学啊。
a2free 发表于 2013-7-28 23:01
也不一定,也有可能只是爬山意外,以前有小偷盗用曹某身份证开户办的卡一直在用。但是带大包小包爬什么山 ...
如果只是驴友,没道理回了西安不回家就先去爬山的道理,而且不会带着毕业证书这些东西上山;而随身物品中也没有驴友要准备的相机,帐篷,睡袋,汽灯,绳索,水壶,脱水食品这类东西。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8 22:51
我也支持家属的做法,如果最后确系案件,杀子之仇有望可报,并且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即使最终不是案件 ...
没有证据,我现在只肯定当地公安一个地方绝对错了——太丢人,看图片,不予立案通知书落款错了、文书无效,不予立案的决定落款机关必须是长安分局,他们居然落款派出所。。。。。。落款和公章不一致,章用对了也是废的。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没有错,最不该出错的地方反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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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野外放置很久了,是不是第一现场也不知道,按照文中说法,如果技术上不能很硬支持,就要从2011年6月的轨迹查走,大家就别费劲瞎猜了。让当地自己忙吧。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8 23:06
如果只是驴友,没道理回了西安不回家就先去爬山的道理,而且不会带着毕业证书这些东西上山;而随身物品中 ...
对啊!又不是驴友自己去山里只能是自杀,没有装备饿也要饿死。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8 23:06
.....有现成的银行卡不拿,要拿身份证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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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元现金不要啊?手机啥的也不要啊,丢下头颅又拿 ...
是的,现在有太多事情说不通,而且作为一个工作十年左右的保险销售人员也不会有太多积蓄,这个犯罪成本和所得似乎不成比例。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8 23:08
没有证据,我现在只肯定当地公安一个地方绝对错了——太丢人,看图片,不予立案通知书落款错了、文书无效 ...


居然文书打印出来时就错了落款,那肯定是派出所制作的......

看这么细.....嘿嘿~兄逮是法制部门的?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8 23:08
没有证据,我现在只肯定当地公安一个地方绝对错了——太丢人,看图片,不予立案通知书落款错了、文书无效 ...


居然文书打印出来时就错了落款,那肯定是派出所制作的......

看这么细.....嘿嘿~兄逮是法制部门的?
冰冰冷有点苦 发表于 2013-7-28 23:05
这个你看非洲 食肉动物进食你就明白了。手腿很容易被动物叼走
所以此案中腹部以下身体部分和一大一小两个随身背包在一起,没有被扯碎或拖走,上半身却不翼而飞,这就很难用食腐动物来解释。
你们都义务“福尔摩斯”嗦?
自己都没看到原始材料,靠新闻里的来定性?当真批错方向不需要自己负责?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8 23:09
是的,现在有太多事情说不通,而且作为一个工作十年左右的保险销售人员也不会有太多积蓄,这个犯罪成本和 ...
是会计不是保险销售人员,会计的工资比起保险销售要稳定,而且外派上高原工资要比华东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