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黑龙江游客三亚打警察被判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02:46
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3-07/13/content_1768926.htm


发生在去年12月的三亚大东海夏日百货停车场“黑龙江游客打警察案件”,12日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翁志刚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岳丹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建林有期徒刑2年;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宋连涛有期徒刑2年。法院宣判后,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要上诉。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此次事件致协警员蔡洁清右手第五掌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协警员肖海川头皮血肿、左眼挫伤(经鉴定,伤势为轻微伤),干警王著佩枪的枪纲被扯断,特警罗卫东的作训服被扯破。
    法院认为,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宋连涛等人的行为造成众多群众围观,严重影响三亚大东海旅游区的正常社会秩序及三亚的旅游形象。为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经合议庭评议并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合议庭审判长作出一审判决。
事件回放
    据了解,2012年12月19日晚22时30分左右,三亚市夏日百货商场门前停车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2013年2月12日,一则经过编改的视频《三亚旅游悲惨遭遇》在网上流传,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2013年2月13日,相关部门针对此事作出回应,并提供了事发现场视频和调查结果通报。
    案发后,翁志刚等4人被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刑拘。 2013年1月24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决定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5月16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新华社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3-07/13/content_1768926.htm


发生在去年12月的三亚大东海夏日百货停车场“黑龙江游客打警察案件”,12日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翁志刚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岳丹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建林有期徒刑2年;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宋连涛有期徒刑2年。法院宣判后,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要上诉。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此次事件致协警员蔡洁清右手第五掌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协警员肖海川头皮血肿、左眼挫伤(经鉴定,伤势为轻微伤),干警王著佩枪的枪纲被扯断,特警罗卫东的作训服被扯破。
    法院认为,被告人翁志刚、岳丹、李建林、宋连涛等人的行为造成众多群众围观,严重影响三亚大东海旅游区的正常社会秩序及三亚的旅游形象。为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经合议庭评议并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合议庭审判长作出一审判决。
事件回放
    据了解,2012年12月19日晚22时30分左右,三亚市夏日百货商场门前停车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2013年2月12日,一则经过编改的视频《三亚旅游悲惨遭遇》在网上流传,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2013年2月13日,相关部门针对此事作出回应,并提供了事发现场视频和调查结果通报。
    案发后,翁志刚等4人被三亚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刑拘。 2013年1月24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决定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 5月16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新华社
前几天去三亚待了几天,很少看到警察啊!
上诉好,二审取消缓刑!
判得太轻了点吧
东北人都是活雷政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