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居正:要和平 喚醒國際法意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5:38:52
<P>反分裂法的通過,對於不諳國際事務的民進黨與被他們哄騙慣了的台灣人民來說,有如五雷轟頂,不知所以然。轟昏了無知者沒關係,但我們沉睡已久的國際法意識卻不能不被轟醒。在街頭嗆聲之後,後續做法更值得省思。 </P>
<P>    從國際法的角度看來,反分裂法確實是一著計算精密的好棋,它所欲營造的,是兼具廣泛宣示主權與鬆弛敵人神經的雙刀論證。它一方面藉由具體規畫「收復」領土的條件、手段與時間表,向預期會保持沉默的世界各國全面性地宣示並確認台灣為中國主權所及,一方面則利用明文列舉式的動武條件,讓台灣以及周邊國家心存反面解釋的臆想:「只要維持現狀,就可換取和平!」然而,由於反分裂法屬於中國的內國法,在主權絕對原則下,台灣究竟能否繼續以「中華民國」、抑或必須接受以「一國兩制」來維持現狀,其實是由反分裂法的「主管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操控著排他的最終解釋權。 </P>
     所以,我們大概可以說,透過這個中國版的台灣關係法,中國已經瓜分了美國對台灣的「準宗主國」地位。從今以後,台灣又多了一個新老闆!因為除了請示在台協會外,台灣現在還必須隨時謹慎戒懼,不能有任何讓中國認為是欲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發生。由反分裂法通過後,美國大方地表示仍鼓勵台灣與中國繼續溝通(孝敬!)以及世界各國對於中國的主權宣示默不作聲,只能虛弱地就「非和平方式」表達不滿,就不難理解台灣日後這種被兩大幫派聯合勒索、欲哭無淚與孤立無援的窘境。


<P>    更糟糕的是,在反分裂法所塑造的法理下,姑不論「台獨」正名或制憲派是否已經被繳械,就算台灣的各色政客願意自我潰縮回「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論述原點,其勢也將如同風中之燭。因為在反分裂法的既定時程表裡,「中華民國」已經不再是台灣國族認同的選項,而只是一個過渡到統一中國的看守政權而已,也就是說,「中華民國」連作為過去藍綠學者所自鳴得意的「政治實體」之地位都將不保。 </P>
<P>    然而在美中強權夾擊下,台灣執政者除上街發泄與展開兩頭孝敬外,難道就沒其他的用心棒了嗎? </P>
<P>    由於中國強力導入市場經濟,民主形式與資本主義體制,顯然將不再是台灣與中國區隔的利器。當台灣人民與政府的主權意識可能逐漸消磨在反分裂法的壓力下時,我們所能爭取的,只有藉由國民利益來逐步營造國族意識的時間。而由這次扁政府「耐心」等待所得的國際反應看來,「和平」似乎仍是為台灣爭取時間的唯一手段。不過,在和平權尚未成為國際法上的普遍性法則之前,光靠自制式的「和平反應」,並無法產生抑制他方武力行使的效果。 </P>
<P>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和平狀態的取得,除了憑恃著壓倒性的軍事霸權外,就是倚賴法律與外交智慧。前者對目前與未來的台灣來說,固然絕不可得,但後者卻是我們這種長期夾縫在強權板塊間小國的天然資源。台灣必須體認到,惟有以維護台灣海峽為主之區域和平的角色,周旋於周邊國家之間,才能為台灣持續但緩慢發展的主權意識,爭取必要的時間。這個角色,可能是一個中立國,也可能是一個人權的國際庇護所,它的確立,需要國際法的知識與協商智慧。而它的動態平衡身分,有賴國際法專家時時處於備戰狀態。 </P>
<P>    從今天開始,台灣的國際法專家應將反分裂法所引發的焦慮能量,調整方向,在籌建和平國家意識的藍圖下,賦予過去被感官政治所荒廢的基本言說能力與論題,包括仍然在發展中的人民自決權,另一波新的意義。這或許是台灣突破反分裂法法理與中美「兩人博弈」的一個機會。(作者為清華大學科法所助教授,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P><P>反分裂法的通過,對於不諳國際事務的民進黨與被他們哄騙慣了的台灣人民來說,有如五雷轟頂,不知所以然。轟昏了無知者沒關係,但我們沉睡已久的國際法意識卻不能不被轟醒。在街頭嗆聲之後,後續做法更值得省思。 </P>
<P>    從國際法的角度看來,反分裂法確實是一著計算精密的好棋,它所欲營造的,是兼具廣泛宣示主權與鬆弛敵人神經的雙刀論證。它一方面藉由具體規畫「收復」領土的條件、手段與時間表,向預期會保持沉默的世界各國全面性地宣示並確認台灣為中國主權所及,一方面則利用明文列舉式的動武條件,讓台灣以及周邊國家心存反面解釋的臆想:「只要維持現狀,就可換取和平!」然而,由於反分裂法屬於中國的內國法,在主權絕對原則下,台灣究竟能否繼續以「中華民國」、抑或必須接受以「一國兩制」來維持現狀,其實是由反分裂法的「主管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操控著排他的最終解釋權。 </P>
     所以,我們大概可以說,透過這個中國版的台灣關係法,中國已經瓜分了美國對台灣的「準宗主國」地位。從今以後,台灣又多了一個新老闆!因為除了請示在台協會外,台灣現在還必須隨時謹慎戒懼,不能有任何讓中國認為是欲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發生。由反分裂法通過後,美國大方地表示仍鼓勵台灣與中國繼續溝通(孝敬!)以及世界各國對於中國的主權宣示默不作聲,只能虛弱地就「非和平方式」表達不滿,就不難理解台灣日後這種被兩大幫派聯合勒索、欲哭無淚與孤立無援的窘境。


<P>    更糟糕的是,在反分裂法所塑造的法理下,姑不論「台獨」正名或制憲派是否已經被繳械,就算台灣的各色政客願意自我潰縮回「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論述原點,其勢也將如同風中之燭。因為在反分裂法的既定時程表裡,「中華民國」已經不再是台灣國族認同的選項,而只是一個過渡到統一中國的看守政權而已,也就是說,「中華民國」連作為過去藍綠學者所自鳴得意的「政治實體」之地位都將不保。 </P>
<P>    然而在美中強權夾擊下,台灣執政者除上街發泄與展開兩頭孝敬外,難道就沒其他的用心棒了嗎? </P>
<P>    由於中國強力導入市場經濟,民主形式與資本主義體制,顯然將不再是台灣與中國區隔的利器。當台灣人民與政府的主權意識可能逐漸消磨在反分裂法的壓力下時,我們所能爭取的,只有藉由國民利益來逐步營造國族意識的時間。而由這次扁政府「耐心」等待所得的國際反應看來,「和平」似乎仍是為台灣爭取時間的唯一手段。不過,在和平權尚未成為國際法上的普遍性法則之前,光靠自制式的「和平反應」,並無法產生抑制他方武力行使的效果。 </P>
<P>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和平狀態的取得,除了憑恃著壓倒性的軍事霸權外,就是倚賴法律與外交智慧。前者對目前與未來的台灣來說,固然絕不可得,但後者卻是我們這種長期夾縫在強權板塊間小國的天然資源。台灣必須體認到,惟有以維護台灣海峽為主之區域和平的角色,周旋於周邊國家之間,才能為台灣持續但緩慢發展的主權意識,爭取必要的時間。這個角色,可能是一個中立國,也可能是一個人權的國際庇護所,它的確立,需要國際法的知識與協商智慧。而它的動態平衡身分,有賴國際法專家時時處於備戰狀態。 </P>
<P>    從今天開始,台灣的國際法專家應將反分裂法所引發的焦慮能量,調整方向,在籌建和平國家意識的藍圖下,賦予過去被感官政治所荒廢的基本言說能力與論題,包括仍然在發展中的人民自決權,另一波新的意義。這或許是台灣突破反分裂法法理與中美「兩人博弈」的一個機會。(作者為清華大學科法所助教授,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P>
<P>都是短线操作</P><P>不见长期战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