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1:57:19
京华时报讯 河南济源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因肇事女车主口出“我后台硬着呢”、“我钱多得是”等狂言而一夜之间备受关注。25日,济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公开回应此事,称已对该女车主作出处理:治安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
  24日傍晚,济源市宣化街西关小学门口,一女车主撞到小学生后,辱骂并殴打孩子母亲。据当地媒体透露,女车主扬言“知道我是谁吗,我后台硬着呢”。见围观市民上前声讨并要砸毁其车辆,又称“砸吧,我钱多得是!”附近市民将其驾驶的黑色本田汽车砸毁、掀翻。从当地媒体提供的现场照片上看,该车车牌号为豫R95668,后查证为套牌。
  25日中午,济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济源”发布消息称,已对肇事女车主毕娇进行处理:毕娇因涉嫌殴打他人,处以治安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目前,毕娇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毕娇违法使用车牌的情况,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调查,查清后将及时发布。(钟欣)京华时报讯 河南济源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因肇事女车主口出“我后台硬着呢”、“我钱多得是”等狂言而一夜之间备受关注。25日,济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公开回应此事,称已对该女车主作出处理:治安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
  24日傍晚,济源市宣化街西关小学门口,一女车主撞到小学生后,辱骂并殴打孩子母亲。据当地媒体透露,女车主扬言“知道我是谁吗,我后台硬着呢”。见围观市民上前声讨并要砸毁其车辆,又称“砸吧,我钱多得是!”附近市民将其驾驶的黑色本田汽车砸毁、掀翻。从当地媒体提供的现场照片上看,该车车牌号为豫R95668,后查证为套牌。
  25日中午,济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济源”发布消息称,已对肇事女车主毕娇进行处理:毕娇因涉嫌殴打他人,处以治安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目前,毕娇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毕娇违法使用车牌的情况,公安机关正在依法调查,查清后将及时发布。(钟欣)
目测LZ是警校。。。结果和普通网民一样的法律素质。。。负不负刑事责任要看被撞人受伤情况,和被打的人的受伤情况,如果都没受伤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倒是砸车的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6 11:47
倒是砸车的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不止砸车,已经构成放火罪了


"附近市民将其驾驶的黑色本田汽车砸毁、掀翻。"
这才是妥妥的要追究的。
只不过国内一般都是法不责众。。
哦,好像已经有放火烧车的被抓了

"附近市民将其驾驶的黑色本田汽车砸毁、掀翻。"
这才是妥妥的要追究的。
只不过国内一般都是法不责众。。
哦,好像已经有放火烧车的被抓了
"附近市民将其驾驶的黑色本田汽车砸毁、掀翻。"
这才是妥妥的要追究的。
只不过国内一般都是法不责众。。 ...
还是直接把打人的妇女打一顿~~正当防卫~~哦啦啦~~

kkyyhg 发表于 2013-5-26 11:49
不止砸车,已经构成放火罪了


这不应该怪他们,小时候看类似两把菜刀闹革命的故事太多了。嗨!刚刚学会了又说不对了,P民永远也不能与时俱进
kkyyhg 发表于 2013-5-26 11:49
不止砸车,已经构成放火罪了


这不应该怪他们,小时候看类似两把菜刀闹革命的故事太多了。嗨!刚刚学会了又说不对了,P民永远也不能与时俱进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5-26 14:17
还是直接把打人的妇女打一顿~~正当防卫~~哦啦啦~~
这方法不错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6 11:47
倒是砸车的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套牌车,会不会不同?
套牌车,会不会不同?
不会…………

套牌,扣十二分,罚一千块
a2free 发表于 2013-5-26 14:38
套牌车,会不会不同?
有网友通过号牌昨天就把肇事女司机人肉出来了,如果是套牌那就对不上号了。还有人人肉到她是该市副市长的儿媳,所以敢说后台硬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5-26 14:17
还是直接把打人的妇女打一顿~~正当防卫~~哦啦啦~~
人家瞎搞你也瞎闹?
还追究刑事责任?瞎子点灯白费蜡。
带头砸车烧车的可以考虑,其他不论。
发动机爱好者 发表于 2013-5-26 14:46
有网友通过号牌昨天就把肇事女司机人肉出来了,如果是套牌那就对不上号了。还有人人肉到她是该市副市长的 ...
不是未婚吗?怎么叫儿媳?

kkyyhg 发表于 2013-5-26 14:52
不是未婚吗?怎么叫儿媳?


少打了,是她姐姐毕娟是该市副市长的儿媳。哈哈,人肉力量大。我肯定他孩子有个姓毕的姥爷,不过还是不如爷爷厉害
kkyyhg 发表于 2013-5-26 14:52
不是未婚吗?怎么叫儿媳?


少打了,是她姐姐毕娟是该市副市长的儿媳。哈哈,人肉力量大。我肯定他孩子有个姓毕的姥爷,不过还是不如爷爷厉害
人家瞎搞你也瞎闹?
闹闹更健康~~
没链接时要扣分的,楼主赶快补上吧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5-26 14:59
闹闹更健康~~
最近怒气值很高啊    一直站高峰?
最近怒气值很高啊    一直站高峰?
连着几个晚班接早班,而且有些事情窝火…………

弄得我最近有些不规律,恐怕大姨夫都来了。
也就个破雅阁,我家P民一个还开个思铂睿呢,不算什么大牛
处理结果已经出来了:http://lt.cjdby.net/thread-1630298-1-1.html


  
中新网济源5月25日电(曹铮)河南济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肇事女车主称“钱多后台硬”引起广泛关注与热议。25日晚,济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称,已对涉及该事件的3人进行了处理。

  据了解,24日傍晚,在济源市宣化街西关小学门口,一女司机撞到小学生后,对其辱骂并殴打孩子母亲,激起众怒,附近大量市民将其驾驶的黑色本田雅阁汽车掀翻,并进行砸、烧。从当地媒体提供的现场照片上看,该女车主年纪较轻;另一张照片则显示,该车车牌号为豫R95668,经查系套牌。

  据济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济源”发布内容:现查明,肇事女司机毕娇,1987年生,北海办事处人,未婚、无业,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经检测,事发当时,毕血液中未有酒精含量。因涉嫌殴打他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毕处以治安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

  此外,因毕娇涉嫌使用伪造车牌,未携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未各行其道等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3150元,驾驶证计12分。公安机关表示,这两项处罚分别予以执行。

  据查,毕娇驾驶的黑色本田轿车系从卢某处所借,其车牌豫R95668为套牌,系卢某非法购买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卢某涉嫌伪、变动机动车号牌,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3天,并处罚款3000元,没收伪造号牌,驾驶证计12分。

  据当地公安机关描述,在事发现场,张某站在被掀翻轿车车顶,持械对该车进行打砸并煽动群众,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引燃纸箱丢入车内企图烧车。经酒精检测,张某当时系醉酒状态。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羁押在当地看守所。

  25日下午,济源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到医院慰问受害的王某,并向其通报了对毕的处罚结果,王某对结果表示认可。

  据当地媒体透露,事发现场,毕娇拒不道歉,打骂他人,并口出“知道我是谁吗?我后台硬着呢?”“砸吧,我有的是钱!”等恶言,而引发围观情绪激动情绪。除以上结果外,公安机关正对其他参与打砸人员进行调查。(完)
相关新闻看了
说她家的社会关系是务农和工人而已
关键是网友跟帖
说她有个姐姐是府衙副市长的儿媳
还有网友说
不是务农就是工人,会这么嚣张吗
还有网友说
查查她的干爹或者情人吧等等
都是NC惹的祸,现在的年轻人啊难道不知道咬人的狗是不叫的吗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女的汽车撞人后又殴打他人,并且煽动他人打砸车辆,应该以寻衅滋事罪处置。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6 11:47
倒是砸车的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你对““砸吧,我钱多得是!”怎样认识?~

我看足够成立被害人承诺了~~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5-26 14:49
还追究刑事责任?瞎子点灯白费蜡。
带头砸车烧车的可以考虑,其他不论。
““砸吧,我钱多得是!”,成立被害人承诺,阻却犯罪~~

纵火的要追究~
少打了,是她姐姐毕娟是该市副市长的儿媳。哈哈,人肉力量大。我肯定他孩子有个姓毕的姥爷,不过还是不 ...
副市长的亲儿子也没这么嚣张啊....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5-26 22:59
““砸吧,我钱多得是!”,成立被害人承诺,阻却犯罪~~

纵火的要追究~


大哥,我说“带头的”。
说这个话的时候,我没你想得那么细,只是习惯成自然地想到这种社会面带头打、砸、抢、烧的,与事件无关唯恐天下不乱者概率极大。
只关心带头的。。。。。。人头,口水。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5-26 22:59
““砸吧,我钱多得是!”,成立被害人承诺,阻却犯罪~~

纵火的要追究~


大哥,我说“带头的”。
说这个话的时候,我没你想得那么细,只是习惯成自然地想到这种社会面带头打、砸、抢、烧的,与事件无关唯恐天下不乱者概率极大。
只关心带头的。。。。。。人头,口水。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5-26 14:59
闹闹更健康~~
这碗饭你还嫌端得不累啊。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5-26 14:17
还是直接把打人的妇女打一顿~~正当防卫~~哦啦啦~~
两码事
打人刑事不刑事要看伤情。所以要具体再看。
砸车+放火这个就定死了没什么好说的。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5-26 22:58
你对““砸吧,我钱多得是!”怎样认识?~

我看足够成立被害人承诺了~~
“有种拿刀来杀我啊”,怎么认识,我看足够成立被害人承诺了。
myson 发表于 2013-5-26 21:36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
寻衅滋事罪第一款,随意殴打他人,有时检察院要求是无因无果的挑事殴打他人,且要在公共场所,后果是损害的是公共秩序。其他三款倒好把握。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7 10:21
“有种拿刀来杀我啊”,怎么认识,我看足够成立被害人承诺了。
生命法益可以用来作承诺?~~

缺乏刑法基础知识啊~~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5-27 11:30
生命法益可以用来作承诺?~~

缺乏刑法基础知识啊~~
麻烦你把相关的法律条文列出来。
开个本田,还是套牌的,她的后台是汽修厂的伙计吧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7 10:21
“有种拿刀来杀我啊”,怎么认识,我看足够成立被害人承诺了。


生命权是明确排除的,这是个法理问题,不是法条问题。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7 10:21
“有种拿刀来杀我啊”,怎么认识,我看足够成立被害人承诺了。


生命权是明确排除的,这是个法理问题,不是法条问题。
myson 发表于 2013-5-26 21:36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 ...
寻衅滋事罪是口袋罪,在明确构成其他罪名的情况下不考虑。它的标准很模糊,不同的案情、经办人很难有统一的刚性标准。

就小泼妇,说她罪,她还不够。
处理结果已经出来了:http://lt.cjdby.net/thread-1630298-1-1.html   
围观群众,怎么不对那搞事的婊子动手。烧车顶毛用。一群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