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抓贼猛砍其头三刀 伤者欲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34:46
http://news.sohu.com/20100417/n271568705.shtml

 水果店六旬老太激情抓贼

  追了条街,要回钱,再砍小偷三刀

  还误伤一见义勇为者,受伤小偷要追究老太责任

  昨天下午2点20分,一名男青年在南京迈皋桥老街一水果店里摸走了钱盒里的100多元钱,被看摊的年过六旬的刘老太发现,她提起一把甘蔗刀一路高喊抓小偷,追出100米后,将男青年截住,要回了被偷的钱。本来事情差不多可以了了,但不知道是钱被偷了很恼火,还是被自己勇追小偷的豪情感染,刘老太竟然用剁甘蔗的刀对男青年头上连砍三刀,顿时,男青年头部血流如注,继续逃命,但跑出几百米后,昏倒路边,被市民报警送往医院救治。

  小偷被老太砍三刀

  下午4点,记者赶到了迈皋桥老街的农贸市场门口时,这里围了不少市民。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就是附近路口那家水果店的刘老太,砍伤了一个偷钱的男青年,听说对方伤势蛮重的,被送到医院抢救去了。

  刘老太的水果店位于农贸市场北面100米,旁边小店的一位女子向记者还原了刘老太追小偷的场景:当时正在削甘蔗的刘老太发现有人打开钱盒偷钱,马上扔下削了一半的甘蔗,拿着刀追了出去。毕竟年纪大了,还是追不上那名年轻的小偷,等她追到100米外的农贸市场门口,发现人不见了。

  迈皋桥农贸市场和对面的小市场被老街隔开,老街是南北向。“偷钱的男青年从我眼前跑过去后,从农贸市场南门窜了进去,这时水果店老板娘提着一把甘蔗刀追过来,边追边喊抓小偷。”小市场旁边的奶茶店老板说:“不到1分钟,钻进农贸市场的男青年从北门出来了,恰好被追赶到这里的刘老太撞见,旁边手机店内一名穿白大褂的厨师听到喊声,冲过去抓住男青年,男青年把钱还给老太后,挨了砍。”男青年被砍后,继续往小市场里钻,然后从小市场东边的门逃窜到和燕路上。

  见义勇为的也被砍伤

  而目击者王先生则称看到了事情全过程。当时王先生在迈皋桥老街菜场逛街,突然听见有人大喊:“抓小偷!”循声望去,只见三名男子向菜市场方向跑去,其中一人慌不择路,跑进菜场被一名厨师抓住。小偷试图反抗,两人扭打在一起,而随后赶来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手提一把劈甘蔗的刀,不由分说,上前对准小偷脑袋就是3刀,纠缠中就连见义勇为抓住小偷的厨师臂膀也被老太太手中挥舞着的刀砍伤。“我让你下次还敢再偷东西!”老太太气愤地说完转身离开现场。“要不是亲眼所见,自己还真以为是在演电影,这么血淋淋的场面恐怕真要在电影里才能看见。”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看见被砍小偷头部涌出的鲜血就像喷泉一样向外冒,也许是怕警察赶来,小偷手捂脑袋向十字街方向走去。小偷看上去年纪不大,身高不到1.7米。

  记者随后了解到,见义勇为的厨师及家人随后找到老太太水果摊讨说法。老太太于是拨打“110”报警。几乎同时,“110”也接到报警称,一男子由于失血过多,在十字街一处公用电话亭旁昏倒,“120”赶到后将此人送到附近医院救治。据了解,此人正是刚才被老太太砍伤的小偷,警方随后将刘老太带至派出所处理。

  有当时在刘老太水果店附近的市民告诉记者,当时有三名男子来买甘蔗,趁老太削甘蔗皮,他们偷了老太钱箱里的钞票撒腿就跑。刘老太及时发现,提着甘蔗刀一路追赶。记者循着男青年逃跑的路线走了一圈,发现约有400米远。男青年是在十字街附近一店铺门口,支撑不住倒下的,被人发现后报警送至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救治。

  老太家人:“他是抢劫”

  记者又来到刘老太的水果店里。“我接到老伴的电话,说有人抢钱了,她要到派出所去接受调查,叫我来看摊。”刘老太的老伴告诉记者:“老伴在电话里说一名男子抢了她的钱,她追过去,把人砍伤了,不过,应该没有什么事,具体的情况,老伴并没有说清楚。”刘老太的丈夫还说:“肯定是抢劫,我老伴说的,应该没有错。”

  据介绍,刘老太的老伴退休后,一直在家操持家务,接送孙女上学,这个水果摊主要由刘老太经营。今年62岁的刘老太,多年来就做过许多小生意,2002年盘下了这家小店面,做起了水果生意。谈到刘老太如此大的年纪,怎么这么冲动?其老伴称,可能是一直从事着体力劳动,身体素质好,脾气也刚烈,这才会出手重。

  偷钱青年要追究老太刑责

  下午5点多钟,记者在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部13楼见到了被砍男青年郑某。 郑某的头部裹了厚厚的一层纱布,纱布上还有血渗出,面颊上还留有血迹。右手食指也被划伤,包裹着纱布。装在塑料袋里的浅白色上衣,已染成了红色,一条浅色的裤子上也尽是鲜血,散发着血腥味。

  “我没有抢钱,我就是偷钱。”郑某倒是很坦白。郑某分析认为,“抢劫是刑事犯罪,我偷的钱不多,顶多也是治安处罚。”他说。此时,转了转身的郑某露出了背部,一条青龙文身露了出来。

  郑某告诉记者,水果店的老板娘当时在用刀削甘蔗,在转身时,他瞄准了机会,就钻进去打开箱盖了,抓了一把钱就跑。出来时被她发现了,他跑了不远,就被人抓住了,于是就发生了被砍的事。

  “我当时找到路边的一个小诊所,医生说砍得太深了,他缝不了,怕出事,叫我去大医院缝。我就继续往前跑,没跑多远就倒下了。醒来之后就躺在医院了。”据介绍,郑某今年31岁,是贵阳人,前天坐火车从老家来到南京,可暂时还没有工作,身上的钱不多,中午又喝了一点酒,结果犯了糊涂,想到了偷钱。

  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目前郑某并无生命危险,不过头部有两处长各约5厘米、7厘米的创口,清理后,发现深可见颅骨。

  “一码归一码,我偷钱,对方可以追究我责任,她砍伤我,我也要追究她的责任,若是构成轻伤,我也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郑某说。

  老太担何责警方在调查

  晚上6点钟,记者联系了栖霞区公安分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目前郑某是抢劫还是偷盗,仍在调查取证中,无法界定。而刘老太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也需要民警进行现场的目击走访调查,再进行确定。况且,目前郑某仍在进行治疗,其伤情鉴定也需要时间,不能确定。这名民警称,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具体的定性,还需要再进行细致的调查之后才能给媒体一个答复。

  本报记者 梅建明 任国勇 吴 胜http://news.sohu.com/20100417/n271568705.shtml

 水果店六旬老太激情抓贼

  追了条街,要回钱,再砍小偷三刀

  还误伤一见义勇为者,受伤小偷要追究老太责任

  昨天下午2点20分,一名男青年在南京迈皋桥老街一水果店里摸走了钱盒里的100多元钱,被看摊的年过六旬的刘老太发现,她提起一把甘蔗刀一路高喊抓小偷,追出100米后,将男青年截住,要回了被偷的钱。本来事情差不多可以了了,但不知道是钱被偷了很恼火,还是被自己勇追小偷的豪情感染,刘老太竟然用剁甘蔗的刀对男青年头上连砍三刀,顿时,男青年头部血流如注,继续逃命,但跑出几百米后,昏倒路边,被市民报警送往医院救治。

  小偷被老太砍三刀

  下午4点,记者赶到了迈皋桥老街的农贸市场门口时,这里围了不少市民。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就是附近路口那家水果店的刘老太,砍伤了一个偷钱的男青年,听说对方伤势蛮重的,被送到医院抢救去了。

  刘老太的水果店位于农贸市场北面100米,旁边小店的一位女子向记者还原了刘老太追小偷的场景:当时正在削甘蔗的刘老太发现有人打开钱盒偷钱,马上扔下削了一半的甘蔗,拿着刀追了出去。毕竟年纪大了,还是追不上那名年轻的小偷,等她追到100米外的农贸市场门口,发现人不见了。

  迈皋桥农贸市场和对面的小市场被老街隔开,老街是南北向。“偷钱的男青年从我眼前跑过去后,从农贸市场南门窜了进去,这时水果店老板娘提着一把甘蔗刀追过来,边追边喊抓小偷。”小市场旁边的奶茶店老板说:“不到1分钟,钻进农贸市场的男青年从北门出来了,恰好被追赶到这里的刘老太撞见,旁边手机店内一名穿白大褂的厨师听到喊声,冲过去抓住男青年,男青年把钱还给老太后,挨了砍。”男青年被砍后,继续往小市场里钻,然后从小市场东边的门逃窜到和燕路上。

  见义勇为的也被砍伤

  而目击者王先生则称看到了事情全过程。当时王先生在迈皋桥老街菜场逛街,突然听见有人大喊:“抓小偷!”循声望去,只见三名男子向菜市场方向跑去,其中一人慌不择路,跑进菜场被一名厨师抓住。小偷试图反抗,两人扭打在一起,而随后赶来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手提一把劈甘蔗的刀,不由分说,上前对准小偷脑袋就是3刀,纠缠中就连见义勇为抓住小偷的厨师臂膀也被老太太手中挥舞着的刀砍伤。“我让你下次还敢再偷东西!”老太太气愤地说完转身离开现场。“要不是亲眼所见,自己还真以为是在演电影,这么血淋淋的场面恐怕真要在电影里才能看见。”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看见被砍小偷头部涌出的鲜血就像喷泉一样向外冒,也许是怕警察赶来,小偷手捂脑袋向十字街方向走去。小偷看上去年纪不大,身高不到1.7米。

  记者随后了解到,见义勇为的厨师及家人随后找到老太太水果摊讨说法。老太太于是拨打“110”报警。几乎同时,“110”也接到报警称,一男子由于失血过多,在十字街一处公用电话亭旁昏倒,“120”赶到后将此人送到附近医院救治。据了解,此人正是刚才被老太太砍伤的小偷,警方随后将刘老太带至派出所处理。

  有当时在刘老太水果店附近的市民告诉记者,当时有三名男子来买甘蔗,趁老太削甘蔗皮,他们偷了老太钱箱里的钞票撒腿就跑。刘老太及时发现,提着甘蔗刀一路追赶。记者循着男青年逃跑的路线走了一圈,发现约有400米远。男青年是在十字街附近一店铺门口,支撑不住倒下的,被人发现后报警送至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救治。

  老太家人:“他是抢劫”

  记者又来到刘老太的水果店里。“我接到老伴的电话,说有人抢钱了,她要到派出所去接受调查,叫我来看摊。”刘老太的老伴告诉记者:“老伴在电话里说一名男子抢了她的钱,她追过去,把人砍伤了,不过,应该没有什么事,具体的情况,老伴并没有说清楚。”刘老太的丈夫还说:“肯定是抢劫,我老伴说的,应该没有错。”

  据介绍,刘老太的老伴退休后,一直在家操持家务,接送孙女上学,这个水果摊主要由刘老太经营。今年62岁的刘老太,多年来就做过许多小生意,2002年盘下了这家小店面,做起了水果生意。谈到刘老太如此大的年纪,怎么这么冲动?其老伴称,可能是一直从事着体力劳动,身体素质好,脾气也刚烈,这才会出手重。

  偷钱青年要追究老太刑责

  下午5点多钟,记者在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部13楼见到了被砍男青年郑某。 郑某的头部裹了厚厚的一层纱布,纱布上还有血渗出,面颊上还留有血迹。右手食指也被划伤,包裹着纱布。装在塑料袋里的浅白色上衣,已染成了红色,一条浅色的裤子上也尽是鲜血,散发着血腥味。

  “我没有抢钱,我就是偷钱。”郑某倒是很坦白。郑某分析认为,“抢劫是刑事犯罪,我偷的钱不多,顶多也是治安处罚。”他说。此时,转了转身的郑某露出了背部,一条青龙文身露了出来。

  郑某告诉记者,水果店的老板娘当时在用刀削甘蔗,在转身时,他瞄准了机会,就钻进去打开箱盖了,抓了一把钱就跑。出来时被她发现了,他跑了不远,就被人抓住了,于是就发生了被砍的事。

  “我当时找到路边的一个小诊所,医生说砍得太深了,他缝不了,怕出事,叫我去大医院缝。我就继续往前跑,没跑多远就倒下了。醒来之后就躺在医院了。”据介绍,郑某今年31岁,是贵阳人,前天坐火车从老家来到南京,可暂时还没有工作,身上的钱不多,中午又喝了一点酒,结果犯了糊涂,想到了偷钱。

  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目前郑某并无生命危险,不过头部有两处长各约5厘米、7厘米的创口,清理后,发现深可见颅骨。

  “一码归一码,我偷钱,对方可以追究我责任,她砍伤我,我也要追究她的责任,若是构成轻伤,我也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郑某说。

  老太担何责警方在调查

  晚上6点钟,记者联系了栖霞区公安分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目前郑某是抢劫还是偷盗,仍在调查取证中,无法界定。而刘老太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也需要民警进行现场的目击走访调查,再进行确定。况且,目前郑某仍在进行治疗,其伤情鉴定也需要时间,不能确定。这名民警称,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具体的定性,还需要再进行细致的调查之后才能给媒体一个答复。

  本报记者 梅建明 任国勇 吴 胜
老太厉害,年过六旬倒要看看法院怎么判
这样的垃圾砍死拉倒,好倒打一耙,现在中国的环境别的不学这个去学西方,真是服了那帮法律"精蝇""砖家"
就此报道内容,个人以为老太婆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缓刑。
南京的脑残法官估计又会判出让我们大跌眼镜的结果来。
追上小偷,揪住小偷,小偷主动返还钱款,老太却补了三刀,接着把来帮忙的在给一刀。老太的行为钱三个阶段是完美的,是受人尊敬和赞赏的,可第四部就错误了,既然小偷没反抗,你给他三刀就已经超出了范畴了。
老太强悍。小概率事件:L
这个真是故意伤害了....没说的
有点过了

其实这个打一顿或就算了
拿刀砍,确实过了

得理不饶人的思想
下手还真狠啊
下手要狠
回复 6# 东风强劲
老太太不算过分啊,按道理应该直接取此贼项上人头的!
这个有点过了。小偷已经停止侵害行为,老太还砍他就不对了。
哈哈,又是南京,
南京就是个杯具,逼迫中国人丢掉良心的罪魁祸首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0-4-17 08:11
砍三刀显然有点太少了
wwww130 发表于 2010-4-17 12:59


    呵呵!美其名曰——“除暴安良!南京刀手是老太”
这太婆很彪悍啊
爱军习武 发表于 2010-4-17 09:30
這就是03年ID的水平??
整天TM說土共不法治
現在又吼著要人治
不知道這貼裡跟他想法一樣的都是個什麼水平
要什么水平
我们这里抓贼都是先扁一顿 然后送局子,从没哪个小贼还敢告的,其实告也没用,有次有个贼是被打死在街上
我可没说过什么法治,什么人治
我只是对贼不满而已,莫非某楼有亲属干那个被砍了?
现在的这些做贼的年轻人为了钱什么都敢干,你不拿刀追,说不定就反被砍

喝了点小酒激动了下,呵呵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暴力镇压暴合理不合法,但很解任气,可是误伤了见义勇为的,这个必须赔偿
爱军习武 发表于 2010-4-17 21:14


    不知羞耻
azuremoon 发表于 2010-4-18 10:30


    哦,做贼不羞耻:D强大的逻辑
丫怎么不告公安部门 未及时制止老太伤害行为,丫可以去告公安‘不作为’ 去吧
屁话,老太婆应该反诉小偷,是由于小偷的行为导致老太太气急以至情绪失控,造成了对见义勇为者的误伤。所以老太婆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外加对见义勇为者的意外伤害赔偿。
另外,小偷逃跑过程中受到惊吓的民众都应该对小偷提出精神损失赔偿,因为受到惊吓而产生的误班误点损失也应该一并算进来。
e8098 发表于 2010-4-18 16:07


    噢 我明白了,狗咬你一口 你不是找他主人 你是跟他對咬 直到咬死他

以後別J8說土共沒法治

你不配享受法治
这个老太怎么说也是过火了,应该判
这街上是出来小偷了才人人敢打,这街上出来个文强手下(文强在的时候)当街杀人看谁敢见义勇为?欺软怕硬罢了。
文强当官在南京,肾好肾强大
后面的行为过了,如果法院按本宣科,可以判的啊。关注后继报道
南京老太是不可战胜的[:a4:]
azuremoon 发表于 2010-4-18 19:56


    话说您还真强大。。。连行为主体都没搞清楚就把小偷和狗做比较;P
    照您这么说,还真找不找这贼的毛病,应该找贼的父母。。。其实呢,俺看您的意思啊,应该是找社会,最终是找TG。。。不得不说您的逻辑实在是太强大了: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