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赖在病房11年 不给500万不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30:19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05-13/4809732.shtml

天津集中清理长期无理强占病房者

  赖院不出 医患双输(民生调查)

  该出院的不出院,成了天津市公安部门一个月来集中精力试图解决的难题。据统计,截至4月2日,天津市三级医院共有长期无理占用病房(床)情况44例。经过清理,已有23例离院或与医院达成继续治疗协议,2人被行政拘留。

  短期的清理已见成效,但是“老赖”长期强占病房的深层原因何在?根治赖院不出又该如何着手?

  最长赖在病房里11年

  谁能想到,医院病房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竟然赖着四十几个长期不出院的“病人”。

  在天津市环湖医院,记者见到了刘文海。他已经在这家以神经内、外科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里赖了近5年。

  这5年间医院的病床始终紧张,但刘文海抱定了一句话:“不给500万我不走!”

  2008年底刘文海因椎管占位住院治疗,手术后却丧失行走能力。虽然说医院已经在手术前提示了手术风险,但刘文海还是不能接受瘫痪的事实。

  几年过去了,刘文海仍拒绝出院。他在病房安家,有时自己做饭。虽然5年来并未交过医药费,不舒服时叫医生用药也理直气壮,“是你们给我治坏了,你们就得管”。

  还是在环湖医院里,一位老人却在默默等着出院的那一天。

  70岁的林路(化名)躺在病床上已经两年了。2011年11月,林路因头外伤后意识不清住院治疗,被确诊为急性闭合性特重型颅脑损伤。治疗后,林路不能清楚表达意思,也不能行走,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

  林路无儿无女,住院前住在天津南开区的一个老年公寓里,住院后,唯一的弟弟送来两万元住院费后就没了下文,林路还拖欠医药费等8.5万多元。医院也和林路的弟弟林伟(化名)联系过,但林伟说自己没有固定收入,两万元已经是东拼西凑,而且家里还有其他病人要照顾,实在没法接林路出院了。就这样,两年间,医院给林路提供基本用药,林路平时吃的东西则是医生护士以及好心的病友家属轮流送来的。

  据统计,像刘文海和林路这样长期占用病床的44人分布在天津中医一附院、眼科医院、环湖医院等10家三级医院,最多的天津医院有7人,最少的医大二院、肿瘤医院各1人,占用病房时间最长的达11年,最短的也有1年。44人中,1人因认为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不公,长期上访并滞留医院;23人是治疗后无自理能力而无人接走;20人则出于医患纠纷拒绝出院。

  这份统计报告,在4月2日召开的天津建设“平安医院”座谈会上,交到了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手上。随后公安机关开始了集中清理行动。

  60万赔偿闹成100万

  除了赖院不出,医疗纠纷难道没有合法途径解决吗?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认为,目前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途径:和解、诉讼和调解。和解指医院和患者达成和解协议,诉讼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则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或医调委解决。

  长期占用病房的人并非没用其他的途径解决过。马子莲(化名)曾经把医院起诉到法院,而快两年过去了,迟迟没有判决的消息,失去耐心的她选择了继续和医院闹。

  而更多人抱着“什么法院、医调委,谁能替咱们说话,不都得向着医院吗”的思想,没有选择法律途径,只是通过不出院和不交费来表达不满。

  许峰(化名)患有传染病,需要进一步住院治疗。因不满治疗结果,他两年不再缴任何费用,而且强占了病房一间。

  更极端的例子是王牧(化名),不仅滞留病房,甚至控制护工,请护工的家属必须给他抽红,否则就要受到恐吓威胁,最后被行政拘留。

  “患者不愿意选择诉讼途径,有他们合理的顾虑”,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说。在他看来,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加上复杂的鉴定程序,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多年是常事,患者往往身心俱疲,连律师们都不愿意打类似官司。即使勉强胜诉,执行也是问题。

  潘强曾经接触过一例医方存在过错的医疗纠纷的案子,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患方家属顶多拿到60万元的赔偿,而经过“闹”,拿到了100万元的赔偿。

  为了寻找更有效率的方式避免患者陷入漫长的司法程序,医疗调解被引入解决医患纠纷。

  天津医调委主任欧阳澍介绍,天津医调委成立起至今年3月,天津市医调委共受理1661件医疗纠纷,调解成功1426件。到现场处理群众体育事件96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7件,制止自杀10人。

  医疗调解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据宋华琳分析,医患纠纷一旦发生,患者一方和医院的积怨很深,很难一开始就达成和解,而且患者总认为医院处于强势一方,不熟悉或不信赖行政司法解决的方式,有的患者更愿意选择“医闹”。医院惮于“医闹”行为对自己名声的影响,极有可能会向患者妥协而支付高额赔偿费用,在这样的成本收益模式下,患者往往会采取最快、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闹。

  民警弄不清医患是非

  对于长期强占病房的“老赖”,治理起来也有不同的路径。

  对那些治疗后无自理能力或无人接走的人,宋华琳认为,我国刑法规定了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情节恶劣要负刑事责任。对于被留在医院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院方也不能驱逐或遗弃。另外,对于确实没有抚养能力的,有关部门应该帮助申请社会救助。

  对那些恶意赖院的人,宋华琳认为,如果主观恶意较大且事实上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可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对其进行处罚,让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也能产生积极社会效应,有效消弭类似行为。

  在处理赖院患者的过程中,医院方面希望警方态度强硬,然而民警们却不免困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介绍,医患纠纷,民警们也弄不清谁是谁非,只能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医患纠纷有时很多人来闹,当事人情绪激动,稍不注意,现场容易失控,搞不好成为涉警上访,所以民警一般以调解为主。

  宋华琳也认为,清理应该依法进行,医院可以主张对病患的民事责任,要求其自行承担恶意赖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公安部门不应介入医院和病患之间的民事纠纷。

  集中式的清理过后,根治“老赖”还需从多方入手。

  天津市公安局文保总队总队长马双庆说,本次清理行动主要针对“长期无理强占病房”的情况,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示范效应。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妥善的处理办法。对于新汇总上来的占院数据将进行甄别,分门别类处理。马双庆还表示,行动结束后,将会同民政等部门向市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出台相应的衔接制度,通过这次清理,探索出有效的途径,可以解决今后发生的类似问题。

  宋华琳认为,赖院和遗弃都不能通过几次清理行动来根除。首先要培养全社会尊重法律,依法维权的氛围,引导患者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其次要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让违法者承担违法成本,守法者享受守法收益。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05-13/4809732.shtml

天津集中清理长期无理强占病房者

  赖院不出 医患双输(民生调查)

  该出院的不出院,成了天津市公安部门一个月来集中精力试图解决的难题。据统计,截至4月2日,天津市三级医院共有长期无理占用病房(床)情况44例。经过清理,已有23例离院或与医院达成继续治疗协议,2人被行政拘留。

  短期的清理已见成效,但是“老赖”长期强占病房的深层原因何在?根治赖院不出又该如何着手?

  最长赖在病房里11年

  谁能想到,医院病房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竟然赖着四十几个长期不出院的“病人”。

  在天津市环湖医院,记者见到了刘文海。他已经在这家以神经内、外科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里赖了近5年。

  这5年间医院的病床始终紧张,但刘文海抱定了一句话:“不给500万我不走!”

  2008年底刘文海因椎管占位住院治疗,手术后却丧失行走能力。虽然说医院已经在手术前提示了手术风险,但刘文海还是不能接受瘫痪的事实。

  几年过去了,刘文海仍拒绝出院。他在病房安家,有时自己做饭。虽然5年来并未交过医药费,不舒服时叫医生用药也理直气壮,“是你们给我治坏了,你们就得管”。

  还是在环湖医院里,一位老人却在默默等着出院的那一天。

  70岁的林路(化名)躺在病床上已经两年了。2011年11月,林路因头外伤后意识不清住院治疗,被确诊为急性闭合性特重型颅脑损伤。治疗后,林路不能清楚表达意思,也不能行走,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

  林路无儿无女,住院前住在天津南开区的一个老年公寓里,住院后,唯一的弟弟送来两万元住院费后就没了下文,林路还拖欠医药费等8.5万多元。医院也和林路的弟弟林伟(化名)联系过,但林伟说自己没有固定收入,两万元已经是东拼西凑,而且家里还有其他病人要照顾,实在没法接林路出院了。就这样,两年间,医院给林路提供基本用药,林路平时吃的东西则是医生护士以及好心的病友家属轮流送来的。

  据统计,像刘文海和林路这样长期占用病床的44人分布在天津中医一附院、眼科医院、环湖医院等10家三级医院,最多的天津医院有7人,最少的医大二院、肿瘤医院各1人,占用病房时间最长的达11年,最短的也有1年。44人中,1人因认为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不公,长期上访并滞留医院;23人是治疗后无自理能力而无人接走;20人则出于医患纠纷拒绝出院。

  这份统计报告,在4月2日召开的天津建设“平安医院”座谈会上,交到了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手上。随后公安机关开始了集中清理行动。

  60万赔偿闹成100万

  除了赖院不出,医疗纠纷难道没有合法途径解决吗?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认为,目前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途径:和解、诉讼和调解。和解指医院和患者达成和解协议,诉讼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则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或医调委解决。

  长期占用病房的人并非没用其他的途径解决过。马子莲(化名)曾经把医院起诉到法院,而快两年过去了,迟迟没有判决的消息,失去耐心的她选择了继续和医院闹。

  而更多人抱着“什么法院、医调委,谁能替咱们说话,不都得向着医院吗”的思想,没有选择法律途径,只是通过不出院和不交费来表达不满。

  许峰(化名)患有传染病,需要进一步住院治疗。因不满治疗结果,他两年不再缴任何费用,而且强占了病房一间。

  更极端的例子是王牧(化名),不仅滞留病房,甚至控制护工,请护工的家属必须给他抽红,否则就要受到恐吓威胁,最后被行政拘留。

  “患者不愿意选择诉讼途径,有他们合理的顾虑”,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说。在他看来,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加上复杂的鉴定程序,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多年是常事,患者往往身心俱疲,连律师们都不愿意打类似官司。即使勉强胜诉,执行也是问题。

  潘强曾经接触过一例医方存在过错的医疗纠纷的案子,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患方家属顶多拿到60万元的赔偿,而经过“闹”,拿到了100万元的赔偿。

  为了寻找更有效率的方式避免患者陷入漫长的司法程序,医疗调解被引入解决医患纠纷。

  天津医调委主任欧阳澍介绍,天津医调委成立起至今年3月,天津市医调委共受理1661件医疗纠纷,调解成功1426件。到现场处理群众体育事件96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7件,制止自杀10人。

  医疗调解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据宋华琳分析,医患纠纷一旦发生,患者一方和医院的积怨很深,很难一开始就达成和解,而且患者总认为医院处于强势一方,不熟悉或不信赖行政司法解决的方式,有的患者更愿意选择“医闹”。医院惮于“医闹”行为对自己名声的影响,极有可能会向患者妥协而支付高额赔偿费用,在这样的成本收益模式下,患者往往会采取最快、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闹。

  民警弄不清医患是非

  对于长期强占病房的“老赖”,治理起来也有不同的路径。

  对那些治疗后无自理能力或无人接走的人,宋华琳认为,我国刑法规定了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情节恶劣要负刑事责任。对于被留在医院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院方也不能驱逐或遗弃。另外,对于确实没有抚养能力的,有关部门应该帮助申请社会救助。

  对那些恶意赖院的人,宋华琳认为,如果主观恶意较大且事实上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可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对其进行处罚,让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也能产生积极社会效应,有效消弭类似行为。

  在处理赖院患者的过程中,医院方面希望警方态度强硬,然而民警们却不免困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介绍,医患纠纷,民警们也弄不清谁是谁非,只能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医患纠纷有时很多人来闹,当事人情绪激动,稍不注意,现场容易失控,搞不好成为涉警上访,所以民警一般以调解为主。

  宋华琳也认为,清理应该依法进行,医院可以主张对病患的民事责任,要求其自行承担恶意赖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公安部门不应介入医院和病患之间的民事纠纷。

  集中式的清理过后,根治“老赖”还需从多方入手。

  天津市公安局文保总队总队长马双庆说,本次清理行动主要针对“长期无理强占病房”的情况,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示范效应。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妥善的处理办法。对于新汇总上来的占院数据将进行甄别,分门别类处理。马双庆还表示,行动结束后,将会同民政等部门向市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出台相应的衔接制度,通过这次清理,探索出有效的途径,可以解决今后发生的类似问题。

  宋华琳认为,赖院和遗弃都不能通过几次清理行动来根除。首先要培养全社会尊重法律,依法维权的氛围,引导患者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其次要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让违法者承担违法成本,守法者享受守法收益。
那样的老赖直接送拘留所,管吃管住,多好
真是一团乱麻
这年头,有句话叫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不闹白不闹,闹了也白闹,说不定还能多得点,何乐而不为。
直接塞到火化炉里,浇点油,点把火,多省事。
这种难道不能叫警察直接拖走?
医院还是没有华硕有钱啊!
wonert1 发表于 2013-5-13 16:15
这种难道不能叫警察直接拖走?
华硕买的动蒸发喂,医院买的动?
这种难道不能叫警察直接拖走?
一般平头老百姓,医院两个保安就给处理了。
会闹的孩子有奶吃,不用合理方法解决问题,老是想走近路解决问题,以后同样的事不会少
环湖的那个老赖,不但占了病房,家属还把那间病房变成了小卖部,生意很不错呢!
这个事很复杂。
一方面从总数看,似乎是少数人渣,但仔细想想,单是医院系统就有44个、想想这个千万大都市里有多少公用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历史上就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暴力抗法、无理取闹事件。
可是从治安方面看,那个城市又算是好的~~
只能说,混混文化确实是个奇葩。
这就是维稳代替法制的恶果--培养刁民。
抬出去扔马路上又怎么样??
现在谁最怕法制?这些底层吗??
我只想说,这样的报道一出来又会有多少人会效仿。。。
又看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