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日本的终极武器----联合国敌国条款-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03:28
所谓“敌国条款”,是指二战后,为防止侵略战争重演,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在《联合国宪章》中对日本、德国等战败国所订立的相关约束性条款。
这主要指的是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的规定。其中第107条规定:“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战时敌国主要是指德、意、日为首的法西斯轴心国家。  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成为西方第二经济大国后,流露出欲争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意愿。而“敌国条款”成为其实现“政治大国”梦想的一大障碍。因此,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敌国条款”,彻底摘掉战败国的帽子一直是日本对联合国外交战略的主要目标之一。
战后,日本对待历史问题始终遮遮掩掩。近年,日本首相小泉每年坚持参拜祭有甲级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日本一些政要和右翼公然在东京中学使用美化甚至否认侵略的教科书。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仍在强烈要求废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
第五十三条
一、安全理事会对于职权内之执行行动,在适当情形下,应利用此项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如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或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执行行动;但关于依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付本条第二项所指之任何敌国之步骤,或在区域办法内所取防备此等国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骤,截至本组织经各关系政府之请求,对于此等国家之再次侵略,能担负防止责任时为止,不在此限。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敌国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而言。
第一百零七条
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
简单地打个比方
兔子已经明确画出钓鱼岛的领土基线

如果日本自卫队越线
就可以判定侵略
中国可以在不知会安理会的情况下
直接对日本发动攻击
(全面攻击都可以)
而不受国际谴责
直至确认“日本不再具备再次侵略能力”为止

当然 只有德国 日本这种二战战败国能享受这种“福利”所谓“敌国条款”,是指二战后,为防止侵略战争重演,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在《联合国宪章》中对日本、德国等战败国所订立的相关约束性条款。
这主要指的是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的规定。其中第107条规定:“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战时敌国主要是指德、意、日为首的法西斯轴心国家。  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成为西方第二经济大国后,流露出欲争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意愿。而“敌国条款”成为其实现“政治大国”梦想的一大障碍。因此,从《联合国宪章》中删除“敌国条款”,彻底摘掉战败国的帽子一直是日本对联合国外交战略的主要目标之一。
战后,日本对待历史问题始终遮遮掩掩。近年,日本首相小泉每年坚持参拜祭有甲级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日本一些政要和右翼公然在东京中学使用美化甚至否认侵略的教科书。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仍在强烈要求废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
第五十三条
一、安全理事会对于职权内之执行行动,在适当情形下,应利用此项区域办法或区域机关。如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或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执行行动;但关于依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付本条第二项所指之任何敌国之步骤,或在区域办法内所取防备此等国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骤,截至本组织经各关系政府之请求,对于此等国家之再次侵略,能担负防止责任时为止,不在此限。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敌国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而言。
第一百零七条
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受权执行之行动。
简单地打个比方
兔子已经明确画出钓鱼岛的领土基线

如果日本自卫队越线
就可以判定侵略
中国可以在不知会安理会的情况下
直接对日本发动攻击
(全面攻击都可以)
而不受国际谴责
直至确认“日本不再具备再次侵略能力”为止

当然 只有德国 日本这种二战战败国能享受这种“福利”
强推竟然合法,小日本应该高潮了吧。
一旦美国离开,日本立马悲剧。我现在明白为什么德国这么服帖了。随时会吃原子弹的。
倭奴,蛮夷也,畏威不怀德!
合约什么的,真正在亡国灭种面前真心就是一张PP纸!  所以对此的作用持谨慎态度。
宪章管用的话,钓鱼岛早就名正言顺的属于中国了。中国人必须吸取一个教训,不要耍小聪明,不要认为自己比别人都会谋略,会走捷径,踏踏实实干才能压服对手。
合约什么的,真正在亡国灭种面前真心就是一张PP纸!  所以对此的作用持谨慎态度
支持楼上的,日本一直这样嚣张的对待亚洲国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并没真正败在亚洲国家手里。对一根筋的日本人来说,往死里把他打一顿,比和他说什么都管用。打得服,才是真服。别无他法。
终于有个法理正义了,呵呵。
这个有力量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还得有实力才行,没有实力跟人说帝国条款就是自取其辱,话说回来有了实力什么条款还不是废纸
早就批过的东西还转过来
推倒吧。

倭人。
拿出来恶心下脚盆还是可以的!
居然很楼主同名同姓,哈哈
没事拿出来敲打敲打脸盆鸡
什么时候在日本外海搞次弹道导弹落点实验,带几个模拟分弹头....

或者干脆点,在它东部公海搞次核试验,当然以导弹为载具
fuigui775 发表于 2013-4-26 20:16
合约什么的,真正在亡国灭种面前真心就是一张PP纸!  所以对此的作用持谨慎态度
支持楼上的,日本一直这样 ...
再打就不要仅仅简单惩罚一下,彻底把它灭了才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