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脑壳有包么:私家车停路中间车主不知去向 武警徒手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2:11:56
    华西都市报报道,在地震灾区,生命通道的畅通直接关系到送治伤者的速度,而一些不自觉的私车却总在关键路段造堵,严重影响救灾通行的效率。在震中芦山县通往太平镇、宝兴县的关键分岔路口,华西都市报记者就目击了一次“清堵行动”——武警战士直接徒手将堵路的一辆私车从路中间抬开。
    当时,各路救援车辆在此通行,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中间,车主却不知去处,只能两车相向通行的狭窄路口立刻拥堵起来。交警和救援队伍决定强行将车抬开,武警四川总队的一支应急分队调出10多名战士,把这辆轿车团团围住。“一,二,三……”在交警指挥下,10多名战士一起用力,硬生生将轿车抬了起来,丢到了一旁的草坪里,恢复了交通的畅通。

  直到记者离开时,这个轿车的主人依旧没有出现。

  华西都市报特派记者 李逢春 朱建国 杨涛 摄影报道
http://politics.caijing.com.cn/2013-04-22/112698465.html
    华西都市报报道,在地震灾区,生命通道的畅通直接关系到送治伤者的速度,而一些不自觉的私车却总在关键路段造堵,严重影响救灾通行的效率。在震中芦山县通往太平镇、宝兴县的关键分岔路口,华西都市报记者就目击了一次“清堵行动”——武警战士直接徒手将堵路的一辆私车从路中间抬开。
    当时,各路救援车辆在此通行,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中间,车主却不知去处,只能两车相向通行的狭窄路口立刻拥堵起来。交警和救援队伍决定强行将车抬开,武警四川总队的一支应急分队调出10多名战士,把这辆轿车团团围住。“一,二,三……”在交警指挥下,10多名战士一起用力,硬生生将轿车抬了起来,丢到了一旁的草坪里,恢复了交通的畅通。

  直到记者离开时,这个轿车的主人依旧没有出现。

  华西都市报特派记者 李逢春 朱建国 杨涛 摄影报道
http://politics.caijing.com.cn/2013-04-22/112698465.html
直接掀翻它
车主要是事后再来要赔偿就真奇葩了
这算不算危害社会安全罪?
查车牌,查人,以后各种贷款、买房各种限制
应该出台一部,重大灾害救援紧急管理办法! 以法律的形式约束一部分人的行为!
要是车主已经在地震中遇难了楼上几位该什么表情呢
长沙有次救火,两辆私车堵巷子口,找车主无果,直接掀翻路边。
不是有挖土机吗?
要是车主已经在地震中遇难了楼上几位该什么表情呢
没有表情,震区千千万万人生死和一个人的生死那个重要?浙江那位大客司机在临死之前还能强忍疼痛把车停下来,这位车主呢?
比上次那个找不到车主砸人家车玻璃的交警强。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3-4-22 15:57
要是车主已经在地震中遇难了楼上几位该什么表情呢
肯定是震惊的表情,遇难了还能将车完好无损的开到路中间,那是怎样的高超技术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3-4-22 15:57
要是车主已经在地震中遇难了楼上几位该什么表情呢
任何理由都不能把车停置路中间,哪怕他要去遇难。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3-4-22 15:57
要是车主已经在地震中遇难了楼上几位该什么表情呢
到底是先遇难,再把车子停路中间?

还是先把车子停路中间,再遇难?

亲!逻辑呢?!
比上次那个找不到车主砸人家车玻璃的交警强。
不抬杠的说,上次人家赤手空拳单枪匹马,这次咱解放军战士众志成城。不具有可比性
到底是先遇难,再把车子停路中间?

还是先把车子停路中间,再遇难?

对头,是这个道理
民临天下 发表于 2013-4-22 14:33
车主要是事后再来要赔偿就真奇葩了
没准儿就变成真的。
长沙有次救火,两辆私车堵巷子口,找车主无果,直接掀翻路边。
我们学校这里消防演习,有个新手朋友没有靠边停,听说被消防车撞路边去了。。。万恶的md...
草寇 发表于 2013-4-22 23:30
不抬杠的说,上次人家赤手空拳单枪匹马,这次咱解放军战士众志成城。不具有可比性
不管怎么说,不支持砸车玻璃,最起码保证执法的程序正义,未经同意,侵犯私人财产,容易落下口实,也容易被别有用心攻击我党的人抓住把柄。人手不够,可以发动群众,这不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吗?周围很多被堵的车主,同样心急如焚,叫十多个人出来抬不难,更何况有交警主持公道,大家也敢下手。
浮生 发表于 2013-4-23 07:28
不管怎么说,不支持砸车玻璃,最起码保证执法的程序正义,未经同意,侵犯私人财产,容易落下口实,也容易 ...
把车停路当中,人跑不见了。。。

经过国家同意了吗???
这车主太离谱!
宝马5系?车主野战去了?
浮生 发表于 2013-4-23 07:28
不管怎么说,不支持砸车玻璃,最起码保证执法的程序正义,未经同意,侵犯私人财产,容易落下口实,也容易 ...
私人财产不是所有时候都受保护的。
浮生 发表于 2013-4-23 07:28
不管怎么说,不支持砸车玻璃,最起码保证执法的程序正义,未经同意,侵犯私人财产,容易落下口实,也容易 ...
我看平时见义勇为说多了,没人知道啥是紧急避险了~
marsmicro 发表于 2013-4-23 07:42
宝马5系?车主野战去了?
目测应该是雪佛兰景程
流浪的王子猫 发表于 2013-4-22 15:37
查车牌,查人,以后各种贷款、买房各种限制

看到你这句话想到前两天和朋友讨论的话题“厦门行人闯红灯记录将永久保存 影响考驾照贷款”
我和他一致赞同推广闯红灯影响房贷这个政策
长沙有次救火,两辆私车堵巷子口,找车主无果,直接掀翻路边。
紧急避险嘛!
流浪的王子猫 发表于 2013-4-22 15:37
查车牌,查人,以后各种贷款、买房各种限制
你难道忘了税务局么
智慧的圈圈 发表于 2013-4-23 21:28
你难道忘了税务局么
差点忘了嘿嘿
要是车主已经在地震中遇难了楼上几位该什么表情呢
肯定是震惊,地震还能把人整个吞了,把车完好扔在路中间,
这简直是亿万年难遇的奇观啊
浮生 发表于 2013-4-23 07:28
不管怎么说,不支持砸车玻璃,最起码保证执法的程序正义,未经同意,侵犯私人财产,容易落下口实,也容易 ...
有道理   程序正义还是要的    只是有时候办事的人没那么聪明     想不到  
民临天下 发表于 2013-4-22 14:33
车主要是事后再来要赔偿就真奇葩了
停一辆车在边上,然后换一条解放军损坏灾区人民财产的照片,那就太值得了。

这就是某些人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