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战栗的绝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17:03
 今天在外面吃饭时候看的3月10日的重庆时报新闻,在1995年,一个地方公安机关破获一个杀人奸尸案,判决时候不允许嫌疑人母亲进去旁听,后来带母亲去看了一下,看见自己孩子在那里哭,看到母亲,喊了一声“妈”(小孩是结巴),母亲就被带走了,第二天有人告诉她,孩子已经被执行死刑,10年以后(2005年),另外一个地方逮捕了一个变态杀人犯,根据他的描述,该地公安机关到达这个县调查的时候,却发现该案件已经结案,“罪犯”已经执行死刑10年了,可是后来逮捕的罪犯思路清晰,对细节描述准确,且是经过鉴定的心理变态者,初步判断是一个冤案,无奈翻案太难,负责调查的公安局的局长说,他把变态者拘押地点隐蔽了,没有他的命令,谁也调不走他,并已经向上级机关反映,但再翻案,他怕他也被杀。。。(还有一些细节,10年前审讯时,被处决的嫌疑人的律师就表示他的口供是刑讯逼供出来的,死刑判决书10年过后才送到家属那里)
  这就是强烈要求收回死刑核准权的理由,立即执行的死刑,还是少一些吧,如果真的是冤案,那么这个孩子在喊“妈”的时候,在哭的时候,他的绝望是怎样的,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使人战栗的绝望,
  本来想发个准确的,地点名字清晰的,但回家后在网络上没有找到报道,是今天3月10日重庆时报的报道,第一版就有标题,详细报道在第6还是7版的。今天在外面吃饭时候看的3月10日的重庆时报新闻,在1995年,一个地方公安机关破获一个杀人奸尸案,判决时候不允许嫌疑人母亲进去旁听,后来带母亲去看了一下,看见自己孩子在那里哭,看到母亲,喊了一声“妈”(小孩是结巴),母亲就被带走了,第二天有人告诉她,孩子已经被执行死刑,10年以后(2005年),另外一个地方逮捕了一个变态杀人犯,根据他的描述,该地公安机关到达这个县调查的时候,却发现该案件已经结案,“罪犯”已经执行死刑10年了,可是后来逮捕的罪犯思路清晰,对细节描述准确,且是经过鉴定的心理变态者,初步判断是一个冤案,无奈翻案太难,负责调查的公安局的局长说,他把变态者拘押地点隐蔽了,没有他的命令,谁也调不走他,并已经向上级机关反映,但再翻案,他怕他也被杀。。。(还有一些细节,10年前审讯时,被处决的嫌疑人的律师就表示他的口供是刑讯逼供出来的,死刑判决书10年过后才送到家属那里)
  这就是强烈要求收回死刑核准权的理由,立即执行的死刑,还是少一些吧,如果真的是冤案,那么这个孩子在喊“妈”的时候,在哭的时候,他的绝望是怎样的,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使人战栗的绝望,
  本来想发个准确的,地点名字清晰的,但回家后在网络上没有找到报道,是今天3月10日重庆时报的报道,第一版就有标题,详细报道在第6还是7版的。
<P>草菅人命</P>
<P>真的假的?</P><P>如果是真的就大事情了.</P><P>不同错判哦,人被枪决了.............</P><P>那怎么办?倒.........这个真的是很大很大的一件事情.</P>
不奇怪,看看历史,这种事情中国历史上就层出不穷!
<B>以下是引用<I>chun1979</I>在2005-3-11 2:28:00的发言:</B>
 今天在外面吃饭时候看的3月10日的重庆时报新闻,在1995年,一个地方公安机关破获一个杀人奸尸案,判决时候不允许嫌疑人母亲进去旁听,后来带母亲去看了一下,看见自己孩子在那里哭,看到母亲,喊了一声“妈”(小孩是结巴),母亲就被带走了,第二天有人告诉她,孩子已经被执行死刑,10年以后(2005年),另外一个地方逮捕了一个变态杀人犯,根据他的描述,该地公安机关到达这个县调查的时候,却发现该案件已经结案,“罪犯”已经执行死刑10年了,可是后来逮捕的罪犯思路清晰,对细节描述准确,且是经过鉴定的心理变态者,初步判断是一个冤案,无奈翻案太难,负责调查的公安局的局长说,他把变态者拘押地点隐蔽了,没有他的命令,谁也调不走他,并已经向上级机关反映,但再翻案,他怕他也被杀。。。(还有一些细节,10年前审讯时,被处决的嫌疑人的律师就表示他的口供是刑讯逼供出来的,死刑判决书10年过后才送到家属那里)
  这就是强烈要求收回死刑核准权的理由,立即执行的死刑,还是少一些吧,如果真的是冤案,那么这个孩子在喊“妈”的时候,在哭的时候,他的绝望是怎样的,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使人战栗的绝望,
  本来想发个准确的,地点名字清晰的,但回家后在网络上没有找到报道,是今天3月10日重庆时报的报道,第一版就有标题,详细报道在第6还是7版的。

<P>您的意思是撤销死刑立即执行吗?
<P>另外请大家注意,该案发生在95年,那时候,新刑法都还只是草案呢
<P>不提倡架空死刑,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死缓=25年左右,无期=22左右
<P>我们不能学英美等国,没那么多地方关人
<P>现实司法实践中,已经很贯彻“慎杀”的理念了,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每年都有减少
<P>死刑不能废,但是“慎杀”要加强灌输!</P>
即使是十年前,也不太可能,就算不公开这个消息,至少在法院内部也应该有通报的.[em06]
<P>出现这样的事肯定有</P>
<P>现在死刑是最高院核准的(死缓是高院核准的)。。。还要收回核准权的话,收到哪里去啊??</P>
这就是强烈要求收回死刑核准权的理由,立即执行的死刑,还是少一些吧
<P>贪官案不用收回。贪官要错判很不容易。你不贪这件就是贪那件。</P><P>贪官案以殺为主。能殺就殺。可殺可不殺就殺。</P>
难道错杀了一个,就要放过一千吗??!!!
<P>遵从民意也是民主,中国百姓98%以上反对取消死刑!!</P>
绝望!
清宫戏里斩立决,也不是很多哦!乡下警察和乡下执法部门,是垃圾中的垃圾!
这种事情现在依然存在.
<B>以下是引用<I>yangly3</I>在2005-3-11 14:16:00的发言:</B>
难道错杀了一个,就要放过一千吗??!!!

<P>你要是错杀的那一个呢?</P>
<P>即使是十年前,也不太可能,就算不公开这个消息,至少在法院内部也应该有通报的------------------------10年前是顺利结案的,死刑也立即执行了,到现在,这个案件也还没有翻案,执行死刑的那个依然是法律上的“真凶”,是外地公安机关又抓住一个犯人,派人到案发地的时候发现已经结案,而且调查到现在,当时的疑点相当多,也描述了很多细节。</P><P>是昨天的重庆时报,但不知道为什么网络版上没有,</P>
<P>现在死刑是最高院核准的(死缓是高院核准的)。。。还要收回核准权的话,收到哪里去啊-----------------------有几种犯罪是省级核准的,杀人奸尸的也算。</P><P>我国一年才有多少立即执行的死刑,取消立即执行死刑,给个机会吧。</P><P>这个案件,国家赔偿能赔什么?????这种绝望,又是谁之罪???/</P>
[em06][em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