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李天一罪名由轮奸变为强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14:10
网友质疑李天一罪名由轮奸变为强奸

2013-03-09 01:07 搜狐娱乐

  原标题:李天一以强奸罪而非轮奸批捕:因轮奸并非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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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娱乐讯 李冠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 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有很多网友在跟帖中问及为何李天一以强奸罪被批捕,而不是轮奸。实际上轮奸属于强奸罪范畴,虽不是一个罪名,但对量刑有着重要意义。

  2013年2月22日,据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 ”爆料称:“海淀公安分局21日晚上以涉嫌轮 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王丰-SCMP”在博文最后,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目前已被刑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李天一行为 被认定为轮奸的话,他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月23日,根据媒体报道,涉嫌此次案件的受害人身份被曝光,受害女性十七八岁,非北京户籍。

  昨日傍晚,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微博消息原文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今天已被检察机关批捕。至此日前被媒体热议的李天一事件暂告段落。但有很多网友在跟帖中问到“为什么是涉嫌强奸罪而不是轮奸?”实际上,轮奸属于强奸罪范畴,附属于强奸罪,轮奸并不是一个罪名,但对量刑有重要意义,多人轮奸情节,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http://m.sohu.com/n/368150002/?_smuid=0lRoWs6hi8SICBlmPxbSp6&_trans_=000012_uc_kz_dh&v=1网友质疑李天一罪名由轮奸变为强奸

2013-03-09 01:07 搜狐娱乐

  原标题:李天一以强奸罪而非轮奸批捕:因轮奸并非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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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娱乐讯 李冠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 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有很多网友在跟帖中问及为何李天一以强奸罪被批捕,而不是轮奸。实际上轮奸属于强奸罪范畴,虽不是一个罪名,但对量刑有着重要意义。

  2013年2月22日,据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 ”爆料称:“海淀公安分局21日晚上以涉嫌轮 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王丰-SCMP”在博文最后,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目前已被刑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李天一行为 被认定为轮奸的话,他将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月23日,根据媒体报道,涉嫌此次案件的受害人身份被曝光,受害女性十七八岁,非北京户籍。

  昨日傍晚,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微博消息原文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今天已被检察机关批捕。至此日前被媒体热议的李天一事件暂告段落。但有很多网友在跟帖中问到“为什么是涉嫌强奸罪而不是轮奸?”实际上,轮奸属于强奸罪范畴,附属于强奸罪,轮奸并不是一个罪名,但对量刑有重要意义,多人轮奸情节,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http://m.sohu.com/n/368150002/?_smuid=0lRoWs6hi8SICBlmPxbSp6&_trans_=000012_uc_kz_dh&v=1
法盲不可怕,就怕法盲瞎说话→_→ 话说普法之路还真是任重而道远,百度下能死呢?刑法只有强奸罪 没有轮奸罪
法盲。字数补丁.AVI
盲目冲动的法盲不足为奇,有意推波助澜利用这类言论引导大众情绪的操作手法是越来越娴熟了。
法盲!!!!!
法盲不可怕,就怕法盲瞎说话
质疑有利于普法,不是每个人都懂这么细,俺也是才知道.
呵呵呵
跌份儿……
喔呵呵呵
好吧,我是法盲……
轮奸的罪责要重一倍的
强奸一般四年
轮奸是八年
科普下:刑法没有轮奸罪,只有强奸罪
轮奸是强奸罪中从重判处的一个情形
因此检察机关只能以强奸罪起诉
法盲不可怕,就怕法盲乱讲话